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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出务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返乡创业论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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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出务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返乡创业论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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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工外出务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返乡创业论文篇一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群体,为了全面及时反映宝鸡市返乡农民工数量、流向、就业、收支、社会保障和创业情况,我们利用春节假日在全市12个县区、60个乡镇、299个行政村、抽选了1495户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农民家庭进行了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快速调查。总体来看,金融危机虽然对宝鸡市农民在外就业带来了一定影响,但还没有形成较大的冲击,当前农民工对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和举措感到满意,对继续外出务工依然充满信心。

调 查 结 果

一、外出农民工家庭基本情况

1、这次调查的1495户农民家庭共有6641口人,户均4.44人,其中男性3514人,占调查户家庭人口的52.9%。

2、1495户农民家庭实际从业劳动力4497人,户均3.01人,占家庭人口的67.8%,其中2008年外出从业劳动力2781人,户均1.86 人,占家庭实际从业劳动力的61.9%。

3、1495户农民家庭2008年全年总收入4285.4万元,户均28665元,人均6453元,其中外出务工收入3079.4万元,户均20598元,人均4637元,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71.9%。

二、外出农民工就业现状

我们从被调查的1495户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农民家庭中,每户选择一名外出务工时间最长的人员进行入户访问,从中了解到外出务工人员的基本条件、就业现状和社会保障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的自身特征:

男性居多。被调查的1495名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劳动力1219人占81.5%。

青壮年为主。年龄在25岁以下的564人占37.7%,年龄在26—35岁的438人占29.3%,年龄在36—45岁的 339人占22.7%,年龄在45岁以上的154人占10.3%。

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高中及其以上学历的427人占28.6%,初中学历的1025人占68.5%,小学及其以下的43人占2.9%。

半数以上接受过技能培训。有854人接受过技能培训,占被调查者的57.1%。

(二)外出农民工的就业特征:

从业形式---自主外出为主。从外出务工组织形式看,通过政府组织外出的135人占9.0%,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外出的234人占15.7%,而通过自主外出的1126人占75.3%。从业地点---省外从业为主。从外出务工就业去向看,省外为主,省内次之。被调查者中省外从业的963人占64.4%,其中在广东从业的310人占全部被调查者的20.7%,在江浙沪从业的224人占15.0%,在京津地区就业的125人占8.4%,在其他外省从业的304人占20.3%;省内从业的532人占35.6%,其中在省内县外从业的420人占28.1%,县内从业的112人占7.5%。

从事行业---工业生产为主。从外出务工人员从事的行业看,从事工业生产的605人占40.5%,从事建筑业的293人占19.6%,从事贸易餐饮业的229人占15.3%,从事交通运输业的83人占5.6%,从事家政服务的29人只占1.9%,从事农业的仅仅只有6人占0.4%,从事其他行业的250人占16.7%。

务工时间---以长年外出就业为主。从外出务工人员从业累计时间看,从业时间在9个月以上的1335人占89.3%,从业时间在6-9个月的89人占5.9%,从业时间在4-6个月的49人占3.3%,从业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只有22人占1.5%。

(三)外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特征:

劳动保障程度较好。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有946人与用工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占63.3%,其他没有得到劳动保障。

社会保障程度低。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只有462人由用工单位给办理了养老保险,只占30.9%,大多数人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三、农民工返乡原因及其就业意向

在被调查的1495户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农民家庭中,2009年春节前已经有1000人返回家乡,另外495人未回家。

(一)从返乡的原因来看,82%的人属于正常的回家过年,6%的人因企业关停被迫回家,3.5%的人因收入太低而放弃已有工作回家,4.5%的人因企业裁员回家,因其他原因回家的只占3.4%,仅仅只有0.6%的人打算回乡创业。

(二)从返乡农民工节后从业意向看,外出农民工流动发生了新的变化,即62.1%的农民工仍然回原务工地务工,对在原地找工作充满信心;10.9%的农民工打算回到地方从业;

6.4%的农民工准备离开原务工地到新的地方务工,但能否找到新的工作还很难保证;20.6%的农民工目前无明确目标外出找工作或已经闲散在家。这部分农民工可以说处于一种失业状态。

(三)从就业地点看,回原务工地务工的,其就业的地域性特征基本未变,即省外为主,省内次之。外出农民工仍然选择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地区和其他外省地区就业,分别占15.9%、18.7%、7.3%和20.0%,其余38.1%的农民工选择省内县内就业。但是选择新的务工地就业的农民工中,其就业地域性特征与回原务工地务工农民的就业地点形成了鲜明的反向思维定势,即以省内为主,省外次之,而省外亦按其他外省地区、京津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反向排列,且半数以上的人已经选择县内省内就业,占比达到51.6%。

四、返乡农民工的四大期盼

被调查户中有1179人回答了“希望政府在就业方面给予哪些帮助”,其中,47.9%的农民工希望政府多提供就业信息,能在本地有更多的就业机会;24.3%的农民工希望政府对自主创业给予扶持;18.0%的农民工希望政府组织联系推荐就业;9.8%的农民工希望能得到政府贷款担保。

存 在 问 题

从调查结果看,宝鸡市外出就业农民工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不太高、竞争能力不太强,社会保障程度比较低等问题。另外,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宝鸡市已经有20.6%的农民工失业,已经外出的农民工因不能及时就业或因企业开工不足还存在很大的隐性失业现象。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受冲击的地域和行业领域也有不断蔓延之趋势,已经受到严重冲击的地域和行业的经济还没有出现明显的转机,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十分有限,农民工再就业压力加大,从而使得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压力增大。

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沿海地区企业出现

经营困难或者倒闭情况也已经波及宝鸡市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使一些农民工就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今年预期仍处于下行阶段,这同样存在减少农民工就业的机会。农民工就业机会的大量减少,势必会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变得缓慢。就宝鸡市而言,农民工资性收入已经占到全年收入的42.1%,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3.6%,加之,农牧产品价格由高位开始明显回落,因此,近年来农民收入高速增长的局面面临很大压力。

对 策 措 施

1、注重政策引导,多渠道促进就业。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及时调整和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扶持性和激励性的政策,倡导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愿望的外出务工回乡人员,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班学习,在了解鼓励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掌握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充分激发其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能力,同时要在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个体经营者收费等方面给予最优惠、最实惠的扶持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

2、抓好就业援助,完善培训服务。一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按照宝鸡市“三集中”推进“三化”的发展要求,结合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回乡人员参加企业与培训机构之间开展的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实现与企业用工定向对接。二是加大对企业单位农民工使用情况的监督监察力度,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整治非法用工、打击欠薪活动,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巩固就业成果,三是继续开展“春暖行动”,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从资金、技术、法律、政策、经营及管理等方面,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援助和服务。

3、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区划。

从长远来看,进行农业产业区域划分,实施适度的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结果。而农业产业优势集中,区域化发展需要大量劳动投入。因此,要以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抓手,全面实施《宝鸡市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发展规划》,整合农业优势产业和资源,启动现代农业建设的大项目,着力延伸农业加工链,加快农业产业区域划分,增强农业对返乡农民工的吸纳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农民工外出务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返乡创业论文篇二

关于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的调查报告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部分外向型企业,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一些外向型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大批工人被裁,致使农民工返乡。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的泗水县,是否受其影响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现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县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44万农业人口,劳动力总数为24万余人。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共有外出农民工16.7万余人,分布在全县591个村中的62000余户家庭。其中大中型城市务工人员13.7万余人,主要分布在天津、北京、青岛、烟台、济南等地区,少数在上海、广州等珠江三角和长江三角地区,从事机械加工,服装、建筑、制鞋、玩具加工,餐饮服务业等。出国务工人员3100余人,主要分布在日本、新加坡、韩国及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主要从事有机械制造、电子、水产、建筑、农业等。市内县内就近就业2.7万余人。

春节期间,因受金融危机及其它影响,我县大量农民工返乡,原因是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提前放年假,也有个人原因提前返乡,回家过节等。春节之后农民工陆续外出,至二月中旬,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5234人,包括在国外打工非正常返乡的200多人。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没有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没活干的现象,农民工做到了有序就业。原因如下:

(一)争取主动,及时输出一批。面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的实际,我县劳务输出部门超前做工作,春节前就与劳务输入地区联系,与外省市的86个用工单位洽谈,争取到4.5万个用工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春节后,返乡农民工及时外出,重新走上就业岗位。

(二)诚信敬业,原单位保留一批。泗水农民工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深受用工单位的赞誉,部分农民工打工时间长,已成为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得到企业的信任。有的企业减员,但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仍得到留用。另外,泗水的农民工很讲信誉,愿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面对企业降低工资,工资降低幅度在200—400元,仍愿意在企业打工,如苗馆镇李家坡村农民工徐家臣,在维坊海花集团打工,工资由1800元降到1300元,本人春节后又返回原单位继续打工,类似这种情况的农民工人数占60%。

(三)挖掘潜力,本地安置一批。依托本地用工企业,如华金集团,柘沟石材加工,圣水峪乡花生米加工、黄沟乡玩具加工等企业安臵一批。特别是花生米加工厂、玩具加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了低门槛、灵活多样的就业机会,雇佣三、四十岁,甚至五十岁以上的农民就业,既可在工厂集中生产,也可在家里生产,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

(四)回乡创业,带动安置一批。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外出务工者,利用自己多年在外打工学到的技术、管理知识和积攒的资金,回乡创业,在家搞种植业、养植业、或办企业。如圣水峪乡小河村,往年外出农民工中有30人今年在家发展生态农业,建成了大拱棚,种植蔬菜,预计年收入可达万元以上。泗张镇小山村司光元投资十几万元,进行木材加工,还安臵10余人就业,目前,返乡创业者达3000余人。

二、农民工的愿望与要求

调查中了解到,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工5234人,其原因是一部分人因年龄偏大不愿外出;个别青年回家盖房结婚,短期内不准备外出;另有一部分因季节性工作,如在日照盐厂晒盐,或从事建筑业等,暂时没外出务工;还有一部分打算在家乡办企业,还没有寻到合适的商机。通过与这部分人座谈,了解到他们的一些想法和愿望。希望通过劳动培训,学到技术,在寻找工作中处于优势,有培训要求的人员占40%以上。回乡创业的面临资金不足,比如搞养殖、种植业,或加工业,希望在资金方面提供方便,并在税费、用地等方面得到优惠政策的扶持。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开展用工宣传,确保本县企业用工。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些企业陆续落户泗水。去年以来新建和在建的企业,今年将陆续建成投产,经对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了解到,下半年县内企业有17400个就业岗位,我县现有人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要,为及时解决本县企业用工问题,建议劳动部门加强与企业联系,了解用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协助企业招聘员工,并对用工人员进行培训,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人力资源。

(二)组织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加强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由劳动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就业培训中心、高级职业中学、技校等培训基地等资源,对本县企业所需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同时争取上级失业培训补贴资金及失业保险金,认真实施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免费为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维权、种养殖业、建筑业、餐饮业、营销业等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三)加强引导,规范境外劳务输出。对出国务工人员加强引导,慎重选择出国,引导出国务工人员在办理出国手续时,应通过正规中介机构,保证外派劳务合法,避免劳务输出纠纷,促进境外劳务输出健康发展。

(四)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一是实施“绿卡”制度。为回乡创业的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高效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保姆式”服务。二是税费减免。制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或实用招商引资新建企业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三是用地优惠。政府向返乡创业者提供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对土地使用给予资金补贴。四是资金扶持,帮助农民工创业者申请贴息贷款及小额贷款,争取农业项目补贴。

(五)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农民工创业。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推广农民工创业典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如苗馆镇马家井村孟庆友,在日本打工三年返乡后,投资200多万元,建成奶牛养殖厂,养奶牛50多头,年收入14.4万元。黄沟乡村民张秀玲,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张秀玲在青岛玩具厂打工4年,回乡创办了大黄沟村、东义村和南义黄引集村3处玩具加工厂,安排200多名农民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他们不仅带回了新技术和观念,还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和方式,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农民工外出务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返乡创业论文篇三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准备

1、农民工外出务工时需携带哪些证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农民工外出务工时,一定要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居民身份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该证明是由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制作颁发的,用以记载本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

(3)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该卡是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制作颁发的,准备外出务工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即可前往办理。

此外,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应携带其所取得的职业技能培训证明,以便于进城后增加就业务工的机会和提高工资待遇。

2、农民工外出务工在务工地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手续?

(1)暂住证。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2)外来人员就业证。外来人员到达务工地后,需要持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当地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等,到务工就业所在地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出示外来人员就业登记

3、居民身份证有何用处?

居民身份证是证明我国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凡是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1)选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收养登记;(5)入学、就业;(6)办理公证事务;(7)前往边境管理区;(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9)参与诉讼活动;(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16)提取汇款、邮件;(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它情形。

4、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它情形。

6、哪些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行为?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骗领身份证的;(4)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5)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6)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上述行为将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7、农民工外出务工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应注意哪些事项?

(1)外出务工人员需要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务工地点,从购票后进入乘运人指定的候车地点开始,乘客和承运人之间就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与乘运人之间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要保存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凭证(车票、船票)。如果在中途乘车的,一定要主动向司乘人员索要车、船票证。

(2)外出务工人员在旅途中,要注意不能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它违禁物品。违反规定,携带或夹带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时,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造成危害后果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8、在城市道路上行走时要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1)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2)横过马路的,须走人行横道。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看灯行走。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3)没有人行横道的,须注意车辆,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4)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必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禁止翻越道路隔离栏,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9、农民工进城务工,承包的土地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不得以农民工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10.外出务工,请了解你作为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劳动者在就业时,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选择职业时,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才能、爱好、兴趣的职业;(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7)检举和控告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包括: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平

等协商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农民工外出务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返乡创业论文篇四

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分析

英文摘要:nowdays,the out-of rural workers play a more and more importment role in china,while they still live in the bringe of the countries,it’s not optimised about their

working conditions and is importment to heighten rurals’capability,it’s not only useful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ies,but also helpful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 :out-of worker,occupation capability ,occupation chance

一.农民工及农民工对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

农民工,又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那些户口仍在农村,但已完全脱离或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在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打工、或从事其他服务行业为生的人群。其主体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而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一般可以划分为4种类型:(1)大中城市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乃至个体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含合同工与长期临时工);(2)无雇主雇佣,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进城农民;在城市已工作、生活达到一定年限者;

(3)进入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或卫星城镇的原农业户口人员,其中也可分为有雇主与无雇主两种;(4)具有一定规模和年限的聚集在中小城镇的乡镇企业的职工。他们的户口还在农村,有的还保留有承包合同和责任田,但主要收入来源则是在城镇的非农业收入。相对于务农者而言,他们是城里人,是非农就业者;但相对于城镇居民而言,他们又是乡下人,是农村进城务工者。就整体而言,其主要生活、收入来源已由农业生产转向主要依赖于非农业的务工经商活动;就其职业角色而言,也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虽然他们中一部分人还保留着承包耕地,但种地只是执行着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是作为规避城市各种风险的避难所而保留的。

从小生活在城市的孩子们,可能很难真切地感受到,一个农村的孩子走出乡土的艰难。走进城市讨生活的庄稼人,是一群普普通通的打工者。火车站里,他们身背铺盖卷茫然地环视;城市高楼大厦的建筑工地上,他们忙碌地搭建脚手架;劳动密集的工业流水线上,他们每天机械地重复着单调的操作;货运的码头上,他们紧张地搬运沉重的物品;大街小巷中,他们回收着生活的废品;千万个家庭里,她们照料着城市人家的孩子;夜晚的地铁里,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并面对着投来的异样目光……但这些人普普通通的生活,却真实向世人昭示,他们已成为五彩斑斓的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他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一个特殊利益群体,农民工进城既是劳动力市场配置的客观要求,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民工给农村和城市带来了双重变化。

一方面,农民工对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首先,农民工直接促进了农村居民家庭脱贫。在农村,光是种地至多解决温饱,更不用说改善生活、供子女上学和增加工农业生产投入,还有各种税费以及统筹提留,也没法如期完成,农民出去打工后,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进城打工还为返乡农民创业提供了资本积累、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市场信息。其次,打工族返乡创业推动了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带动了当地农村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市场经济意识深入人心。再次,农民工带来了劳动力和资金的双向流动,为输出地农民开辟了新的收入增长源。此外,返乡创业也缓和了劳动力盲

目流动所造成的交通紧张、流动成本过高等矛盾,优化了劳动力资源配置,节省了劳动力市场交易的成本。四川、安徽等省的代表说,每年农民工从打工地汇回家乡的钱都在200亿元以上,几乎相当于全省财政收入。这几年农民收入仍能维持低速增长,靠的主要是非农收入,而其中进城打工收入又占了大头,这对于缓解城乡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功不可没的。

另一方面,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直接的作用。首先,农民工是城市市政建设的重要劳动力队伍。城市环境的改变,城市生活的重大改变,城市公共设施的改善,城市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所有这些城里人引以为豪的事情,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其次,农民工是城市第三产业的重要力量。城市居民现在越来越感到日常生活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进城拾遗补缺,把许多劳动强度大的脏重累险活都揽了下来,在建筑、运输、农贸、服务等领域,农民工已经成了城市经济不可缺少的力量。再次,农民工促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工业生产的发展需要劳动力,形成对农业剩余劳动的“拉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也需要向城市转移,形成“推力”。最后,农民工实现了大批廉价劳动力的充分供给,促进了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发展。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玩具、服装、鞋类、皮革制品等加工产品出口大幅度增长,中国出口的13亿双鞋中绝大部分农民工生产的。经过调查研究,有这样一笔账:一个进城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大约在25000元左右,而一个农民工一年充其量才拿走8000元,剩余的17000元都留给了打工所在的城市。照这样计算,如果一个城市有10万农民工务工,这些农民工为这个城市创造的价值一年就是17个亿,如果有100万农民工呢,那就是170个亿。目前,一般的中等城市吸纳的农民工大都在10万人以上,大城市吸纳的农民工100万人以上的也不在少数,农民工为城市创造的价值可想而知。

再者,农民工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对国民财富的贡献日益明显,加速了中国社会的发展。首先,农民工参与城市经济建设,带来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同时改变了长期以来东、西部地区城市分布严重不均的状况。其次,农民工对小城镇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后,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分割的社会结构,加速了城市社会的变迁。大量农民工的存在,为我国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并由于农民工在体制外就业,进入和退出岗位完全依赖市场,政府不付出制度成本,农民工便形成了一个劳动力资源的“蓄水池”,从而提高了劳动力竞争效率,加快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并冲破了城乡分割的社会结构,推动了城市劳动力的职业竞争,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注入了推动力。

当然,大批外来劳动力进城开展经济活动无疑增加了城市就业压力,农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样面临着失业风险和激烈的生存竞争,城市的犯罪现象有上升的势头,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不便,而且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状况很艰难,他们背土离乡,家乡的亲人也因此感到孤独和缺乏亲情。

二.农民工就业现状

说农民工问题不容回避,是因为作为一个客观存在,它已经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在的问题已不是要探讨农民进城的利弊得失,而是如同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是“要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农民工培训,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最近几年的统计结果均显示出,我国农民进城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大,2002年的统计结果是,目前有9400万的农村人口在城市务工,并且这个数量还在以每年400-500万人的速度增加,越是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工的数量越多。其中70%以上的农民工在县级以上城市务工,30%左右集中在小城镇。

长期以来我国就业承受很大压力。一方面用人单位提供了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却是农民工找不到活干,出现了 “有工无人做”,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大多数的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一技之长,无法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其次,农民工就业意识有所提高,在选择单位时不仅仅从工资方面考虑,对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等各方面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第三,目前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大部分是18至25岁的年青人,他们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也基本上没干过什么活,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但却对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要求过高,因此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劳动力短缺,是一种结构性失业。即市场需要的劳动力有一定的职业技能门槛,而许多劳动力因为缺乏技能而被关在就业的大门外。目前许多企业急需的,并不是那些普通民工,而是立即能上岗的熟练工。而没有技术特长的民工,四处奔波也难以找到工作。所谓的“民工荒”,实际是紧缺熟练工。因此大部分农民工如果找到工作,基本是没有门槛而只需要力气的低技术、低收入的体力活。因此,局部地区和行业虽出现“招工难”,也不能认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出现逆转。这个问题表现出来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沿海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民工和其他劳动力的就业门槛在逐渐提高。没有一定职业技能民工,面临更加严峻的就业竞争。

三.农民工进城就业存在的问题

近来,农民进城就业主要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一是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具有较大的盲目性。调查显示,通过社会机构组织劳务输出就业的人员只占13.3%,通过中介组织介绍和广告信息引导就业的人员仅占总数的3.3%,还有83.4%的民工是通过亲友介绍或自发外出的。他们的外出具有较大的盲目性,有的徒劳返乡,有的滞留城市,有的被非法中介和虚假信息诱骗,人身和经济权益受到很大伤害。

二是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培训薄弱,制约了农民进城就业能力的提高。目前,农民进城就业能力普遍偏低,农职业培训投入严重不足;虽然农业、劳动、教育、工会等部门都在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工作,但缺乏统一计划和协调管理,培训资源没有得到综合利用;培训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主观性培训较多,技能性和“订单式”培训较少;培训师资和培训教材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

三是合法权益没能得到有效保护。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很多民工未签劳动合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缺乏基础。二是农民工基本上没有定量或固定的劳动时间。据调查,有73.3%的民工工作在10小时以上,最长的达13个小时。三是用工单位没给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提供工伤费用。四是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进城就业民工受歧视的现象仍有发生。六是民工法律意识仍很淡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36.7%的民工选择“找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

四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看病无保障。调查显示,有医疗保险的只有3.3%,还有96.7%的民工没有办理医疗保险。他们生病以后只有16.7%的人会选择直接去医院,83.3%的人是自己随便买点药吃或硬扛。

五是民工子女入学“门槛”高。在被调查的130位外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中,有学龄(幼龄)子女的78人,其中有33.1%的民工带着子女外出进城务工,并在就业城市上学,入学收费与当地城市人子女相同的占66.9%,还有33.3%的民工子女因没有城市户口需要交纳较高的各种费用才能入学。

六是政府的宏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直接制约着农民进城就业。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存在着领导机构不明确、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就业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统计指标及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农民进城就业。

四.促进农民工外出寻求就业机会的措施

一.是用渐进的方式改善户籍制度,授予农村外出务工者与永久居民类似的基本权利。加强法律和行政体系,确保农民工作为输入地长期居民的权利,包括购买或租赁房屋的权利,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和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同时,至少保留输出地居民的一部分权利(特别是对土地的权利),继续维系他们和家乡的关系,保持他们对于家乡的认同感。

二.是进一步促进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之间的合作,使他们能够共同设置相关的服务机构,共同支付为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者提供公共产品所需的资金。

三.是四是促进把农民工纳入决策机制的形成,也就是说在决策中也能够考虑到他们的利益,使农村外出务工群体无论对输出地还是输入地的事务,都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参与权。

四.是确保农民工得到公平的待遇。废除任何限制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寻找工作或者临时性工作的不公平限制;确保法律程序的实施,包括和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者签订合同,及时发工资,不找任何理由拖延或者克扣工资;改善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的女性劳动者,包括健康、卫生和安全;为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者提供以自愿为基础的技术和法律培训,不能征收任何不合理的费用;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安排不同的渠道,使其子女在教育上所获得的待遇和城市居民的子女不应有所差异;加强适当的管理,包括计划生育、就业、卫生和法律援助。

参考文献:

1.民工“新生代”:进城不仅为讨生活 更是为寻梦,浙江日报

2.农村劳动者流动中的几个问题,黄平,彭柯,农业经济

3.当前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状况调查,人民网,梅孝兵

4.招工难与就业能力不足,深圳商报,邹蓝

5.农民工对城乡双重变迁的推进,中国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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