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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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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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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一

据1986到2000年记载,年平均气温为℃;极端最高气温为℃,历史最高为℃;极端最低气温℃,历史最低为℃。

年平均地面温度为℃,极端最高℃(1993年),极端最低℃(1990年)。

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为毫米;年最多降水量为1998年毫米,历史最多为1959年1,毫米;年最少降水量为1999年的毫米,是历史最少的一年。

蒸发

年平均蒸发量为1,毫米。

日照

年均日照时数2,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7%。

气压

年平无气压为1,百帕,极端最高为1,百帕(1994年),极端最低为百帕。

年平均风速米/秒,最多风向为南风,大风日数比前期减少。

无霜期

平均无霜期176天,最长196天(1990年),最短141天(1986年)。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二

根据《^v^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东戴 河新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葫委发〔2017〕19 号)和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绥政办发〔2018〕16 号),设立辽宁东戴河新区 综合办公室,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为辽宁东戴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及党政事务管 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新区建设重大事项的政策研究、信息调研并提出调研 报告、决策参考等工作。

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电、综合材料的起草、政策 信息的发布工作。

5、负责组织筹办党工委(管委会)各种会议和活动。

6、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新区(包括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县直派出派驻机构、省实验中学东戴河校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新区各级党组织的贯彻落实。

2、研究制定加强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新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武装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及时向党工委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3、负责把握新区宣传政治方向,引导新区社会舆论,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新区新闻宣传工作,发展新媒体业务,拓展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三

(一)内设机构

1、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员发展规划、管理、落实党费的收缴、档案管理;指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学习、教育、落实党建任务、组织年报等工作。

2、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信息综合、机要、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协调扶贫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国土、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等综合业务。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负责自然资源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

3、法规股

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定。牵头配合行政许可听证和征地补偿安置等涉及自然资源管理争议裁决有关工作。

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负责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县级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调处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工作。指导监督地籍测绘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履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收益管理和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等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依据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统一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四

科室

1、办公室

2、综合科

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5、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6、国土空间规划科

7、行政审批科

8、地理信息科

9、政策法规管理科

10、不动产登记科

1、 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车辆管理、劳资管理、队伍建设、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绩效考评、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2、 综合科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规划方面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新区确定的重要发展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承担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总平面、建筑效果图、环境景观设计和城市雕塑方案的审查审定工作,负责各类规划公示工作,承担新区规土委办公室具体工作。

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v^、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5、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6、国土空间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协调编制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上级审批的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近期城市建设规划,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编写总体城市规划、分区城市设计及城市设计导则。

7、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城乡规划许可核发,协调办理与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8、地理信息科

组织实施地理国情专项调查。负责各类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更新和信息发布。负责落实基础测绘任务。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自然资源调查、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9、政策法规管理科

承担机关起草的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依法行政;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新区用地及建设工程审批后建设行为进行巡查监管;负责接待,调查,处理有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辖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自然资源相关政策研究及法律、法规咨询; 负责建设工程验线、规划核实以及验收工作。

10、不动产登记科

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五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实施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权限内制定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组织开展县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承办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承办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规划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村规划等。负责本县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全县地质工作和配合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参与国家、省、市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灾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有关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在本县开展的工作。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v^、^v^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导。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文水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相关部门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较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县能源局从行业管理上承担相关安全监管职责,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4)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等部门在煤矿等矿产资源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建立完善部门间协作配合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涉及重大规划方面的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联席会议形式研究决定。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六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计划要求,分步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建设。作为部分地区的核心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国家最新标准,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三项核心业务的汇交工作。同时,已建成了以用途管制初始汇交核验在内的一批应用成果。

1、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一张图”

依托mapgis全空间核心技术,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一张图”,构建资源浏览、查询统计、空间分析等功能,实现从平面到立体的三维可视化管控,从项目选址、用地审批到建设监管的全过程服务支撑。

2、组卷汇交实现信息快速上报、结果核验

系统可快速实现信息填报、组卷上报,接收核验结果、获取电子监管号。

3、质检核验提高项目申报、审批、许可准确率

按照统一核验规则,系统支持对项目申报及审批、许可结果进行初步核验,提高报件准确率。

4、监测监管实现用途管制常态化监管

针对业务办理用时、数量等考核指标,系统可实现办理效能监管,同时对项目各阶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用途管制常态化监管。

接下来,中地数码将继续推进mapgis平台技术创新,持续聚焦行业业务重点,用深厚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支持用途管制“全域、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为不断提升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贡献科技力量。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计划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篇七

根据《^v^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政府印发的通知》(葫委发〔2017〕19号)和《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绥政办发〔2018〕16号), 设立辽宁东戴河新区投资服务局,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辽宁东戴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和投资项目投产前的各项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新区产业布局规划,负责对国内外重点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和招商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

3、负责新区各类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4、负责新区商务、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洽谈与论证、合同文本制订、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引进域外资金及外资项目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5、负责新区招商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发改、城建、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对拟在新区进行投资的项目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

7、负责对拟在新区进行投资的项目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

8、负责对已入驻新区未开工项目的评价,对不符合入驻新区的项目配合管委会进行清理整顿。

9、负责为新区规划范围内投资企业提供全程服务,推进从签订项目合同书起,直到项目建设、投产前的各项服务工作。

10、协调解决新区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整理呈报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推进建议。

11、负责做好新区与各级电力、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入驻企业提供用电、消防等服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职责,设置8个内设机构,均不核定机构规格。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协助局领导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工作。负责纪律、卫生、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文印设备、车辆、办公用品、用具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局内部人员的考核、管理、奖惩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招商引资规划,综合调度、分析各科室运行情况,研究投资服务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有关综合性材料,承担有关统计、对外宣传工作。

2、招商一科

负责京津冀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各类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京津冀地区投资项目的洽谈、审核、合同文本制定、跟踪服务、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3、招商二科

负责京津冀地区以外的招商引资和各类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京津冀地区以外投资项目的洽谈、审核、合同文本制定、跟踪服务、统计上报等工作。

4、外资科

负责组织、协调境外洽谈会、招商会等经贸活动。负责与境外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负责协助入区外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企业展会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出国手续等有关工作。

5、投资项目管理科

负责新区在谈、签约项目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及档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新区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建立项目资料库及客商信息资源库。

6、企业综合服务一科

负责帮助企业联络行政审批部门,为新区投资企业提供全程服务,推进从签订项目合同书起,直至项目建设、投产期前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沟通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做好落户企业进展情况跟踪统计工作。负责新区引进域外资金有关工作。

7、企业综合服务二科

负责做好新区与各级电力、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入驻企业提供用电、消防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新区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整理呈报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推进建议。

8、项目评审科

负负责组织、协调发改、城建、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对拟在新区进行投资的项目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负责对拟在新区进行投资的项目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负责已入驻新区未开工项目的评价,对不符合入驻新区的项目配合新区管委会进行清理整顿。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人员编制22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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