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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集团公司出纳工作计划汇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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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集团公司出纳工作计划汇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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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集团公司出纳工作计划汇总一

一、围绕生产经营中心,集思广议谋发展

随着集团公司改革的步伐加快,首先,我们在去年“三转”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社区改革发展进程,广泛开展了促“三转”树“三观”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载体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发展观、市场观、创新观”。先后开展了“为社区的生存与发展进一言”、“生存与发展”征文、“经营项目建议征集”、“生存与发展”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共征集到社区各单位论文×××篇、建议××条,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上来,为社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不断寻找与规范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存在的差距,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实际组织房产、收费等四名基层支部书记集中一星期时间讨论审议,制订了《运作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装修管理与指南》、《工作质量标准》《员工考核制度》《文化手册》《公众制度》等7大类149项规章制度,努力使社区的物业服务更精细化,工作更具体化,责任更清晰化,做到人人、事事、处处有标准,时时有监控,以最快的速度缩短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三是优化人力资源。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配重组,共转岗分流163人。

二、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抓好党建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们始终把落实党委工作运行机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先后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岗位范围及工作分工的意见》、《关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的意见》、《关于实施党委工作责任制和创新工作实践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二是注重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目标、年中交流自查、年终评比考核。年初,与社区各基层党组织签定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组织各支部开展自查和交流活动;年终,由社区党委组织考核,考核的结果与社区干部的年终奖金和先进评比挂钩。三是规范了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章程》。章程注重从社区改革的实际、党员分布、构成的现状出发,对进一步优化基层党支部管理作了一些探索。四是建立了党政领导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社区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片承包各服务站和管理中心。同时,明确各服务站、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建立健全党建组织网络。我们按照基础上创新的工作思路,规范和完善党建工作的目标,我们先后成立了党的建设研究会,建立了理论学习网络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完善了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有效整合了社区党建工作资源,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在社区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在此基础上,我们加强了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的重心前移,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通过大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严格了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物业管理的主题就是服务,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党建工作理所当然地围绕服务作文章。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业务关系,在社区各党支部之间广泛开展了“文明社区六联创”(思想工作联做,共抓党员教育;社会治安联防,共创平安社区;公益事业联办,共建服务设施;社区环境联建,共创美好家园;文化活动联谊,共建精神文明;生产经营联抓,共促社区发展)活动,在社区党员中开展了“党员奉献日”、“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一个党员一面旗”等主题活动。目前,全社区党员带头成为“三员”,即政策宣传员、卫生清洁员和义务服务员,党员的带头示范促进了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突出“两个安字”,确保社区稳定

一是抓安全生产。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天”字号的大事来抓,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抓重点、抓关键、抓现场、抓薄弱环节,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强化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夯实了安全“双基”建设的基础。

二是抓人心安定。为创造一个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我们成立了由社区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细致地分析社区形势,及时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维护稳定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社区党政领导作为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核心作用的上下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做到科包科、人包人,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中加强基层的信息反馈,建立了领导班子周六信访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切实为职工群众释难解惑,解决问题。自**社区成立以来,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四、做好四个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我们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全面部署社区各项工作,做到常规工作无遗漏,重点工作无放松,全面地推进整体工作;二是深入调研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制定了领导干部下现场制度,我们要求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注重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点与面相结合。每件关键的、牵动面广、影响面大的工作,都注意先抓点,选准突破口,取得成功经验,再在面上推进;四是明确职责和干部人才培养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副职和正职的关系,落实各主管部门的责任,发挥各部门、各层面干部、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既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又使干部得到锻炼提高。上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与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在社区发展前进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一是如何在改革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我们目前面临新课题、新任务。二是内部管理还是薄弱环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结合社区实际,从机制和管理模式上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企,依靠制度来规范我们的工作机制。

工作打算

按照集团公司和物业公司的总体部署,继续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社区党委制定的“围绕中心转,贴着效益干,抓党风促廉政,抓安全促生产”的工作思路,以创建“平安社区”“温馨家园”活动为契机,以减亏增效为目的,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学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搞活创收,加强管理,创新机制,紧紧围绕**社区**年经营奋斗目标,切实抓好党委各项中心工作,确保完成**年各项任务。

一、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强化理论学习

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社区**年关于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通知》,严格按照社区党委制定的《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配档表》计划开展下半年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制度保证学习,以时间保证质量,确保全年理论学习任务完成。

二、按照党的xx大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社区各项改革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社区党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意识。坚持定期排查班子内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影响领导班子发展整体合力,影响社区中心工作,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自查自评,进一步细化标准,量化指标,加大动态管理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力度。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好下半年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统揽生产经营、应付突发事件、民主科学决策和解决自身问题的领导水平。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完善干部考核、绩效评价、激励约束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领导班子充实调整和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和环境。

4、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上台阶、创水平。健全完善“文明社区六联创”活动的各项措施,继续在社区党员中开展“党员奉献日”、“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一个党员一面旗”等主题活动,扩大影响面,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树立社区党员良好形象。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社区改革实际,下半年着重抓好以下几点工作: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切入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四项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发挥其在干部考核、任免中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和人格修养。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与社区各科室、基层支部的联系,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管理之中。不断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民主测评为主的群众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比价采购、经济审计、厂务公开等制度,彻底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案件查处、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效能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好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引向深入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集团公司《职工文明公约》,加强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点的建设,不断强化职工生存意识、危机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继续推进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群众性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学文化活动为重点,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结合社区改革发展的实际,继续抓好“三转”教育活动,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超前引导、做好疏解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五、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积极维护社区稳定大局,营造社区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围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积极作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求贴近实际、贴近思想、贴近生活,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强化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准确把握职工思想动态,用政策、法规、纪律和道德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坚持正确导向,克服错误思想,狠刹歪风,树立正气。高度重视倾向性、群体性、苗头性问题,正确引导,及时疏导,防止矛盾激化。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社区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融入到职工群众的生活中,使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岗两责”,形成全员全过程做思想工作的新局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得方针,进一步加强了打击、防范、管理、建设、教育等方面得工作。坚持稳定方案与改革方案同步出台,健全信息网络,制定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案。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预防社区内火灾事故、盗窃案件和破坏事故的发生。治安中心要强化保安人员的训练,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六、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突出“两个安字”工作重点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双基”建设的基础。把安全生产和经营指标密切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冬夏两季“三防”工作,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检和检查,确保社区安全生产的延续和目标的实现。

推荐集团公司出纳工作计划汇总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和集团党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a公司党委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  公司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副书记、总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建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公司纪委办公室、市场部、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

(一)党建部作为负责意识形态具体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并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引导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按工作职责做好总部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纪委办公室把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市场部根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公司品牌、生产经营与企业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落实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四)办公室负责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

(五)人力资源部、公司工会、团支部等机构根据各自职能,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各党支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识别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衡量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第五条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要统筹部署本部室(项目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协调推进经营管理过程中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项任务,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  各党支部对本部室(项目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紧密结合,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八条  各党支部要坚持把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大力推进集团、公司优秀企业文化建设。

第九条  公司党委将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严格对标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指标体系》,以学促做、以查促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第十条  各党支部要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要严格落实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对借媒体平台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各党支部要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队伍,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工作者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要坚持主动引导、重在建设、守正创新,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讲好新时代国企故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公司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二)各党支部应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会商研判制度。

(一)公司党委成立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工作职责。各党支部也要相应成立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

(二)开展定期会商研判,每季度对公司系统、本部室(项目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三)开展专题会商研判,针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论热点进行分析研判。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一)公司党委每季度在公司系统进行一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

(二)各党支部要定期在本部室(项目公司)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根据需要进行专题通报。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制度。

(一)统筹做好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引导,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传播力、引领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重点管住管好企业官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落实好平台审批、发文审核、群主负责等规定,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应当积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管控处置制度。

(一)各党支部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和舆情报告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官网、“两微一端”、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讲座论坛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本级党组织同意,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不出现政治导向问题。

(三)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做好反邪教工作,抵御和防范邪教在公司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四)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发生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要做到“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相关党支部要向公司党委主动沟通、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第十七条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将意识形态培训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二)公司党委定期对系统内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部室(项目公司)也要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 考核监督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制度。

(一)每年公司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专题督查。

(二)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将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范围。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一)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指标体系。

(二)各党支部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报送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每季度将通报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将本实施细则列出的意识形态工作13种追责情形,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六)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有严重错误导向、丧失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讲座、论坛、培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

(九)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十)所管理的党员干部通过媒体平台、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十一)所管理的党员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十二)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对发生责任追究情形的部室(项目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党建部可向公司党委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二)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三)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情况,要报集团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二)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三)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党支部要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或修订相关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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