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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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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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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一

我分局各单位招聘的协警、工作人员等临聘人员作为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协助开展维稳处突、社会面巡逻防控、交通安全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__年我区第一个联防队组织建立以来,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辅警用工人员的管理使用工作。通过工作调研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用工的招录程序、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环节,聘用人员大部分实行了劳务派遣,人员思想基本稳定,管理基本走上了规范化道路。现就我分局辅警力量的用工基本情况、管理主要做法、聘用人员管理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建议谈几点体会:

一、大队现有临时用工基本情况

一是岗位分布。我分局现有辅警力量名,其中,指挥中心视频员名,特保大队40名,交警大队名,文光派出所联防队名,和平派出所联防队名,谷饶联防队80名,谷饶视频中心11名,贵屿联防队名,以及各单位自行临聘的计算机应用、文书人员名,人员主要分布在视频监控、维稳处突、交通执勤、内部计算机应用、文书等一线岗位。

二是工作现状。现阶段,在警察进编数量少、难度大的背景下,聘用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他们在民警带领下承担着视频监控值班室、一线维稳处突和交通协管、内部计算机应用、文书等岗位。成为了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主要力量。

三是工资水平。我分局雇佣的视频员、交通协管员、特保队员全部购买了社保、医保、人身意外险等(暂未购买住房公积金),单位临聘人员计算机应用、文书人员只有工资,没有其他福利。辅警的月平均工资在20__元左右,工作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群体是特保队员,月平均工资在3000元左右(含三险),第二群体是交通协管员和视频员,月平均工资在1500-20__元左右(含三险)。第三群体为单位自行临聘的计算机应用、文书人员,月平均工资在1000-1500原左右(没有购买三险)。

四是工资来源。各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来源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特保队员、视频员、交通协警工资来源有政府财政拨付专款解决,二是联防队员工资由属地治安联防基金会在经费项目支出。现聘用人员工资保障基本没有问题,三是各单位临聘的计算机应用、文书人员工资在本单位日常经费项目支出。

五是文化程度。临聘人员文化程度绝大多数在初中以上,地方联防队员文化程度较低,基本是初中文化,分局临聘人员均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55%,高中以上学历占100%。

六是年龄结构。临聘人员年龄大多在20岁至40岁之间,20-30岁约占70%左右,30-35岁占近25%,35岁以上占近5%。

七是工作特性。由于临聘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一线管理的辅助工作,很多岗位还是关键性岗位,工作存在时间长、强度大、有危险等特点。路面勤务协警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干着周而复始的工作,长期与各类人群打交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经常,聘用人员月人均加班在3日以上。

二、临时用工管理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规范,管理从严。分局临时用工全部实行了劳务派遣,分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定了用工协议,各地治安联防基金会与##保安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全部临时用工签定劳动合同。

各用工单位均成立了以民警为主的专门的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个单位两名管理专干,负责对工作人员和协警的管理工作。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等管理纲要性文件,规范了临时用工的招录辞退、与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签订、与用工人员用工协议签订、工资标准、人员日常管理等临聘人员管理的各个环节。还制定了“十大工作职责”、“五条禁令”和“五条工作纪律”。再就是,规定了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等八种行为将予以解聘;对遵纪守法、工作积极、成绩显著、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的,优先续聘,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工作积极性,提高了队伍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是注重培训,眼光从远。临聘人员大多从事非执法的辅助岗位,许多岗位专业技术性较强,人员的

教育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分局采取各种形式,抓好临聘人员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提升临聘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每一个用工单位人员上岗之前全部组织临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有效的提高了用工人员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技能。

三是因才适用,待遇从优。在临时用工上力争做到因才适用,限度的发挥其工作水平,并对担负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特殊待遇,确保人才留得住、干得开心。一方面,把临聘人员当成大家庭的一员,在劳动报酬、节日慰问等福利方面尽可能的做到一视同仁,想方设法进一步提高他们工资水平,改善其食宿条件,稳定住整个用工队伍。另一方面,尽可能把聘用协警人员融入队伍,使他们有归属感。把聘用人员中的党员纳入民警支部生活,并帮助进步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帮助他们学习,进一步端正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三、临时用工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资待遇较低,心理落差大。临时用工普遍存在工资待遇较低,绝大多数人员扣除保险后能拿到手的实际金额在20__元左右,也没有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这样的工资水平在我市仅仅维持在最低工资水平徘徊。微薄的工资收入,仅勉强够解决个人温饱问题,赡养父母、结婚成家、购买住房、子女入学等因素无疑加重了临聘人员的后顾之忧。由于临聘人员平时工作压力大、工作时间长,工作也并不轻松,而这样的工资待遇、政治待遇与他们的实际付出产生了很大反差,这些用工人员思想产生落差。

二是管理与用工脱节,缺乏归属感。由于“待遇没想头,工作没盼头”,积极性难调动。有的临聘人员“吃在碗里,看在锅里”,整天想着在外面联系工作,还有的准备各类再就业考试,很难安心工作。

三是用工机制不完善,留住人才难。根据有关要求,我分局临时用全部实行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用工运行以来,发现这项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是联系不紧密。由于在原本紧密的劳动用人关系中,用工单位和聘用人员是二元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后,关系成为了三元关系。劳动聘用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与用工个体存在“三角债”。劳务派遣公司对临聘人员的管理、服务、培训、考核等环节都是“水上浮萍”,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是《劳动法》无法真正贯彻。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由于没有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的具体惩罚机制,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劳务派遣几乎成为了用工单位规避低成本、损害员工利益、逃避监管,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的代名词。劳务派遣不仅不能调动低薪职工的积极性,使临聘人员连起码的身份认同都没有了,损害了社会公平。

四、对做好临时用工的意见建议

一是严把进出关口,控制人员数量。一方面,对临聘人员的招录要实行统一招聘条件、严格招聘程序、明确招聘范围、实行公开招聘,把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身体条件好、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优秀青年充实到临聘人员队伍中来。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参照公务员招录管理程序,按照“控制人数、逐年减少”的原则,严格控制聘用人员的人数和岗位。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量化工作考核。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临时用工的经费保障机制,指导性的规定各行业用工人员的基础工资参照标准、福利待遇参照标准、增长机制,尽量缩小他们与社会其他部门待遇的差距,健全完善福利、劳保制度,使他们能安心工作。另一方面,公安的各用工单位应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实行量化绩效考核,如参照民警绩效考核对辅警人员进行考核,充分利用物质激励手段调动临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限度的发挥其工作潜力,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维护合法权益。在我们政府机关内部,临聘人员属于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都无法和正式公务员或职工相提并论。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政治素养好、专业技术水平高,是本单位不可或缺的人才。作为政府机关,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尽力留住这些人才。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构建和谐用工环境。我分局按照20__年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就辅警管理和用工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从根本上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措施得到了政府和用工人员的认可。今后,我分局将不断总结临时用工管理经验,认真抓好临时用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方法举措,确保整个队伍稳定,确保更好的完成上级交

给我们的工作任务,确保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二

针对部分民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民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民警达到四知(知目的意义,知目标任务,知阶段步骤,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认识提高,参学意识提高,实践积极性提高)。

“集中补”,民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民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互动查。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每名民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二是开会查。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一是改进管理模式。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二是改进管理机制。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民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民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民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尊重民警,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处警、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接处警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    

         还是巡逻车的保养员;接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拿着扫帚清扫车内卫生,和同事一起清洗车身,检查车内设施好坏。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个人工作态度端正的,敬业精神是真挚的。

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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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公安协警考录试卷

一、填空题(共15分,每空0.5分)

1、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

2、 2007 年 10 月 15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3、2008年 5 月 12 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大地震。

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

5、《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6、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7、党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

8、我旗“二十字”发展战略是生态立旗、工业强旗、口岸兴旗、旅游富旗、文化塑旗。

9、额济纳旗国土总面积 11.46万 平方公里,边境线长507.147公里,总人口 2.5万人。

10、在旗委(扩大)会议和年初人代会、政协会上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工作实践中把城乡一体化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重点打造“ 一小时经济圈 ”,不断强化“ 一镇四区 ”的建设功能,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分,每题1分)

1、2008年 8月 8日晚8时,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北京体育场隆重举行。本届奥运会中国代表队共获得? 枚金牌、 枚银牌、 枚铜牌 。( c )

a.51 21 27 b.50 21 28

c.51 21 28 d.50 22 27

2、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 b )周年。

a.50 b.30 c.20 d.40

3、我国刑罚中拘役的期限为( a )

a.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b. 一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 c. 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d. 一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

4、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期间是( a )

a. 6个月 b.12个月 c. 18个月 d.24个月

5、今年是东风航天城建场( )周年,也是蒙古族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 c )周年。

a.40,310 b.50,320 c.50,310 d.60,310

6、下面表述不正确的是( a )

a.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b.开放包括对外、对内的全面开放

c.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d.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7、下列哪项是计算机随机存储器( b )

a.硬盘 b.内存 c.光盘 d.主板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英文缩写是( a )

b. gdp c. upi

9.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 a )

a.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b.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c.实现共产主义 d.实现人人平等

10、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

2008年 b 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走向完善过程中迈出的重要步伐。

a.7 b.8 c.9 d.10

三、多项选择题(共10分,每题2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方针是( abcd )

a.标本兼治 b.综合治理 c.惩防并举 d.注重预防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和要求是(abcde )

a.生产发展 b.生活宽裕 c.乡风文明

d.村容整洁 e.管理民主

3、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属于主刑的是( ace )

a.管制 b.罚金 c.有期徒刑 d.剥夺政治权利 e.死刑

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abce )

a.警告 b.罚款 c. 行政拘留 d.没收非法所得 e.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5、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abcd )

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四、简答题(共20分,每题5分)

1、依法治国的含义?

答: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3、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4、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五、案例分析(共15分)

1.2000年6月某日晚,某厂工人汤某在自己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因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汤某的左肩,但未及时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汤某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后逃走。汤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7分)

答: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导致这种行为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伤害罪。就本案而言,汤某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杀黄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行为,根据《刑法》第23条之规定,汤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其对犯罪对象的错误认识不影响其构成犯罪。

2.何某,某县一耐火材料厂厂长,因诬告陷害他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在侦查过程中,公安局因警力紧张,因此将这一并不复杂的案件交由该厂保卫科侦查并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该县县委书记却建议对何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最后该县人民法院以何某是厂长,曾为该地区经济作出过贡献,应予减轻处罚为由,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问:本案有哪些违反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地方?(8分)

答:①违犯了刑事诉讼法职权原则,刑诉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法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准逮捕。检查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诉讼,由人民检查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本案中该厂保卫科无侦查和起诉权利。其做法是属于越权行为。②违反了人民法院、人民检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批权和检查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案中,侦查权由公安机关行使,提起公诉由检查机关行使,作为县委书记个人干涉该案件是违法的 。

六、写作(共30分)

1、请写出5种以上公文种类,并选其中一种草拟一份公文。(10分)

2、自拟题目,写一篇歌颂家乡,反映家乡发展变化和美好未来的文章。要求400字以上,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语句通顺,标点正确。(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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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四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小辅警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小辅警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 在学习方面

带领全班努力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小辅警我深知在社会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不断学习提高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能认真学习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所以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力争在工作实践中出成效,在实践中出成绩,在实践中出风采。并且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与本班成员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充分调动本班人员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全班的整体水平。

二、在工作方面:

带领全班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命令。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都要认真站好每一班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努力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保证各种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和违法行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那些不理解小辅警我们工作的人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有理有节,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小辅警我想说,工作对于我们大家来说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也是人生道路中不可多得的经历和锤炼,对工作的热爱,对职业的理解,让我们多了一份责任和使命,正是这份使命,促使自己,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尽心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加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取新的一年会做的更好。

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五

---王婷婷无意中得知市公安局正在招录辅警,她觉得机会来了!能够实现梦想的机会近在咫尺!带着从小的志愿,她一路过关斩将、披荆斩棘,在上千个报名者中脱颖而出,顺利进入公安队伍,成为一名文职辅警。看到入职通知的那一刻,她在电脑前高兴地跳了起来!

甫一来到宣传处,她跟随科里的民警们学习新闻稿件的写作及宣发工作。因为对公安工作的不熟悉,从来对工作得心应手的王婷婷有点力不从心了,这个时候她不服输的劲头上来了。她刻苦钻研业务,恶补公安工作知识,业余时间,阅读大量书籍,积累词汇、提高写作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刚刚上班一个月,她撰写的稿件就被省厅”警察说警事”微信公众号发表刊登了。

由于表现突出,领导对于王婷婷表现出极大的信任,将编辑”每日宣传动态”的重要任务交到了她的手上。这个编辑内容每天由宣传处向局领导汇报,所以不容半点差池,尽管工作内容繁重,2---同事。

加入公安工作不到两年,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王婷婷用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对于大家的称赞,她总是谦虚地说:”我觉得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我不过是全局工作的一颗螺丝钉,只有把自己拧的紧了又紧,才对得起我头顶的警徽和大家的信任!”时间的巨轮滚滚前行,王婷婷和同事们会继续用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未来的每一天!

辅警标兵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顾天丞同志在2010年末考入北站公安分局,本着勤学肯干、认真务实、刻苦专研的态度到公安机关工作。曾在北站分局巡警参与地面巡逻,2011年4月到站前治安派出所工作。初到派出所工作时,顾天丞同志对公安业务方面还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学习能力强,经过很短时间的学习及实际操作后,就完全胜任派出所的工作,现已成为站前治安派出所辅警中的标兵。

4---破案件的方式方法。通过努力学习及民警的指导,能够完美配合民警进行案件分析、研判,有较强的刑侦经验。2012年至今,顾天丞同志积极配合民警破获贩毒案5起、容留他人案3起、持有毒品案1起、吸毒案10余起、故意杀人案1起,故意伤害案10余起,系列盗窃案2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数40余人。

2017年3月中旬,一位快递员来报案称,在其到华府天地大厦里送快件时,停在楼下的电动车被盗,电动车上还有未送完的快递,与快递公司核实后得知快递里有电脑主机、平板电脑、针式打印机等贵重物品,共价值上万元。接到报案后,顾天丞同志跟随民警对周边视频录像进行排查,找到盗窃被害人电动车的嫌疑人特征,并继续对嫌疑人可能逃离的路线进行分析,通过调取视频,沿着犯罪嫌疑人逃离的路线进行跟踪,嫌疑人逃离的路线有时会经过视频盲区,顾天丞同志和办案民警前往实地进行考察,通过走访现场商户的录像再次

6---工作技能、继续为公安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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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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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剖析材料

辅警剖析材料

吴勇“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公安分局着力在抓深化、求实效上下功夫,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实、严”,有力地推动了大讨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查漏补缺,突出一个“活”字针对部分辅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辅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辅警达到四知(知目的意义,知目标任务,知阶段步骤,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认识提高,参学意识提高,实践积极性提高)。“集中补”,辅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辅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对照检查,突出一个“实”字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是互动查。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每名辅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

二是开会查。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边查边改,突出一个“严”字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

一是改进管理模式。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

二是改进管理机制。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辅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辅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辅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篇:

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剖析材料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剖析材料虽然,我曾经也无数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

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如何当好警察?可是,通过这次的专题讨论活动,使我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对自己作了一次更加深刻的剖析。经过认真思考和归纳,我把一个个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理由在心里进行了一次次筛选和过滤,最后那些总是挥之不去的深深留在了脑海里的东西,我想就是“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原因了吧。还记得很小的时候,跟小伙伴玩警察捉贼的游戏时,我就一直喜欢当警察,不为别的,因为一听就知道是好人。那时对警察的认识就是可以相信的人,值得依靠的人,是好人。于是就梦想着自己长大也能当一名警察,做一个值得别人相信、值得依靠的人。后来对警察的了解跟多了,他们有威武的服装,他们形象非常威严,他们有着军事化的管理,他们还打击邪恶,伸张正义,于是就更渴望着自己也能成为一名警察。于是,在填报高考志愿表时,毅然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所幸的是,在那一年警校生的招录中,我被录取了,于是我正儿八经地成了一名警察。我很珍惜这个机会,于是从我走进警校的那天起,我也一直在努力思考着一个问题:

如何当好警察?

一、正确理解人民警察与人民的关系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警民关系就如同是种子与土地、鱼与水的关系,只有植根沃土,才能开花结果;只有融入水里,才能充满活力。无论形势怎么发展、条件怎么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何从警”就是要解决为何当民警的问题,始终强调人民警察的人民属性,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公仆意识;“如何做警”就是要解决如何正确履职尽责的问题,以民意为导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大力实施民生警务;“为谁用警”就是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一切为了群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是公安部党委紧密结合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职责任务,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从思想上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开展好大讨论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清公安机关的根基所在、职责使命和力量源泉,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使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学习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讨论活动的一些体会认识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搞清为何从警问题,必须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首要的基本问题来解决,做到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维护执法为民的表率。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安事业的坚定职业信念和对警察职业的执着,要做到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负党和人民的厚望,要以快捷、公正、高效的公安工作和执行活动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一贯工作原则和方法。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人民警察为人民,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增强便民为民的服务群众观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第三篇:

协警教育整顿自我剖析材料“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公安分局着力在抓深化、求实效上下功夫,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实、严”,有力地推动了大讨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查漏补缺,突出一个“活”字 针对部分民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民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民警达到四知(知目的意义,知目标任务,知阶段步骤,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认识提高,参学意识提高,实践积极性提高)。

“集中补”,民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民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对照检查,突出一个“实”字 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是互动查。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每名民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

二是开会查。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边查边改,突出一个“严”字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

一是改进管理模式。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

二是改进管理机制。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民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民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民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篇:

治安辅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辅警先进个人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很荣幸代表市局机关治安辅警在此发言。借此机会,请允许本人向一直以来帮助、支持我们工作的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培养我们的各位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本人李勇、 39岁、文化程度大专、于1996年参加工作、自201x年进入 xx市公安局工作。201x年8(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

)月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工作于xx市公安局刑警队。转眼间我已经在公安战线上工作10年了。这么多年以来作为治安辅助人员,凭着对公安事业的强烈责任感,把自己的愿望和抱负都倾注在我所热爱的事业上,凭着一腔矢志不渝的信念和热情,把对党的公安事业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群众服务的热心,全部默默溶铸于自己从事的事业中。工作中,曾多次被单位授予“先进个人”称号。诸多荣誉的取得代表着我对公安事业的热爱,我用行动诠释着全新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现将201x年工作事迹介绍如下:

一、提高觉悟,向党靠拢做为先进党支部这一光荣集体的一员,受平时的工作环境的熏陶和公安工作大趋势的影响,本人渐渐地感受到能够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是多么的自豪与骄傲,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自身方方面面过硬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为此,本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思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用改革的思路创新。

二、 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时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敬业活动,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规范个人的言行,紧密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让自己的思想行动和组织保持一致,处处起模范作用。因为车辆使用频率高,路途远,且我科室车辆本身使用年限已经较长,小故障不断。为了不影响办公,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本人常常利用休息日进行车辆保养与修理。我始终坚信,扎实的业务基础是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必要保证。所以,本人常主动摸索车辆维修方面的知识,遇有小毛病,本人尽量自己动手完成修理,为单位节约经费。多年以来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我就是这样不断地把我的青春化做爱心与责任心,奉献给了群众和公安事业,我知道我是一名平凡的人,同时我也知道能力有限,努力无限这句话。昨天,我努力了,明天,我将更加努力,在此,我郑重承诺:

我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投入今后的工作之中,依然发扬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工作精神,团结同事,热爱事业,在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力求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不断克服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成绩在于行动,请各位领导及广大同事们监督指导。谢谢!。

第五篇:

辅警考试介绍简介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义务辅警,是市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另一种是半专业的辅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历史起源辅警的概念起源于海洋法系。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是实行海洋法系的国家。海洋法系认为,社会治安应该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因此,在海洋法系的国家,民间自组辅警,协助正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中国香港原是英国殖民地,辅助警察早已有之。中国台湾也有辅警,叫义勇警察。法国、德国、中国大陆和日本实行的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坚持政府应对社会安全负起全部责任,故不设辅警。着装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辅警队员(以下称“辅警”)着装,是指按规定穿着全市统一的辅警制式服装。第三条在岗在职的辅警,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执行巡逻、守候任务不宜着装的;

2、女辅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明显变化的;

3、其他不宜着装的情形。第四条辅警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应着装。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停职期间不得着装。第五条辅警着装时,不得夏、冬服装混穿。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洁的制服。第六条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内应将脱下的制式帽子挂在相应的挂帽处,帽徽朝下,参加会议时,应将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第七条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

://./辅警着装时,不得佩戴其它与辅警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标志。执勤期间腰间不得佩戴钥匙、手机等有碍执行勤务的挂饰附件。第八条辅警着装执行勤务时,必须在上衣左胸侧佩带辅警支队统一制发的辅警《上岗证》。第九条辅警着装时,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2、不得穿拖鞋和赤足,不得穿黑色、棕色以外的皮鞋、凉鞋和草绿色以外的胶鞋。集会、列队时应按照要求穿颜色一致的皮鞋。男性辅警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辅警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

3、不得围围巾,不得外罩便服;

4、不得戴首饰、染彩发,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男性辅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蓄胡须。女性辅警不得用浓妆,披发不得过肩;

5、除驾驶机动车辆的辅警外,不得戴有色眼镜。第十条着装的辅警在公共场所应当衣着整齐。不得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闹、席地坐卧。两名以上辅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第十一条辅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第十二条 严禁将制式服装赠送、转卖或者借给非辅警人员。第十三条 非辅警人员不得着辅警制式服装。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辅警,由市辅警支队和辅警大队进行纠察,情节轻微的当场教育、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情节轻微但不服从检查、纠察的,可扣留其辅警证件,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教育,并视情予以通报。第十五条辅警着装换季时间由辅警支队统一规定。第十六条辅警在辞职、辞退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将制服交还给所在单位。原则方法原则依法办事,执行公安机关及所在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和徇私,以理服人。方法

1、对一般纠纷或违规情况可通过说明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2、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以急,可顺不可逆的原则,尽力劝导,耐心调解。

3、对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交由公安机关的民警处理,对于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冲突事件两名辅警查验无牌摩托车时,与两名事主起纷争致肢体接触,一名辅警竟在众目睽睽下掌掴女事主。201x一名辅警竟在众目睽睽下掌掴女事主年7月11日17时许,发生在广州番禺区光明北路银都大厦门前的这幕被路人全部拍下。广州市民阿由(化名)用手机拍摄了整个事件。阿由说,当时两名辅警正准备对无牌摩托车进行查扣,但男女车主则一直要求辅警出示证件,其中一名稍胖的辅警掏出证件后,还没等两人看清,就迅速收回口袋,再也不肯出示。男事主见两名辅警不再出示证件,便走到摩托车处,甩开辅警的手,欲推车离开。但摩托车还没推出一米,便被两名辅警合力拦下,双方开始有一些肢体接触。冲突升级被扇巴掌,见两名事主态度强硬,胖辅警一边用手摁住车头,一边用对讲机呼叫增援。突然“啪”的一声,女事主用手拍开了辅警的手。辅警显然是被女事主的这一举动激怒,随即挥起左手朝女事主右脸扇去一记响亮的耳光。“当时都能看到五个手指樱”阿由说。挨打后的女事主也挥手和用车锁还击,但被胖辅警挡住或躲过。此时围观的群众开始大喊:

“差佬打人啦!”几名年轻男子上前分开双方,还有一名男子大声念着打人辅警的警号“ap61××”,而被打女事主则一直捂住右侧脸部。事件处理双方分开后,男事主先推摩托车离开现场,而后两名辅警也走了,女事主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才走。不少目击者都表示辅警的行为“太过分”。经查实,视频中打人者为该所辅警苏某。事发前,苏某与同事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了涉事的无牌摩托车,且车上两人均未戴头盔。于是苏某要求两人停车,等候民警前来处置。一名警方人士说,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因此查扣、罚款等执法都必须由民警执行。而在等候民警到来期间,虽然两名事主拒不配合辅警工作,但苏某在处事时态度过于粗暴,造成极坏影响。因此警方对苏某作出扣罚当月工资以及要求其在全所大会上检讨。中国的状况辅警臂章目前,我国各地由于警力不足,为了维持社会治安的需要,组建了一支辅警队的解决方案。分“义务”与“半专业”两种 。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如可在巡逻中盘问有关嫌疑人,可检查市民的身份证等。同时,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部分来自有志于警务工作的外来人口。辅警分两种管理:

一种是义务辅警,是市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另一种是半专业的辅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职业性质规划由于各地对于辅警职业的规划不同,各地方对于待遇等福利各有不同。随着中国就业人群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了辅警的行列,而年轻人更关注的是薪资、福利、前景等一系列问题。遗憾的是对于辅警这种编外型公职人员,还是有很多人怨声载道,前景发展不佳,工作性质不稳为主要议论的话题,虽然各地方曾多次就研究关于编外公职人员的福利问题,而至今杳无音信,因而辅警,协勤等职业成为了多数年轻人避让的主要职业之一,因而是否就年轻人参加辅警类职业,家庭以及个人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

xx辅警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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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七

辅警/安全/规范/行政辅助/立法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 [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 [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 [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第一,明确性质和区别任务。“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管理。辅警设置执勤巡逻、协助执法、内勤保障三种岗位。门卫、炊事员、保洁员不纳入辅警管理。” [23]参考各国辅警的实践,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需求,可以尝试对辅警岗位和任务作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的区分。辅助勤务类辅警,意指处理公共事务后勤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直接对警察负责,不影响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工作、电子监控视频的分析和研判工作等。辅助执法类辅警,意指参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的执法工作,其辅助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公共利益亦有实在的影响,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守卡堵截、处置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安全保卫等工作,或从事交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第二,具体分类和设置权限。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不同,基本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共利益,因此规范的重点在辅助执法类辅警身上。公安部的统筹立法应该明确规范不同类别的辅警执法权限,尤其应该示范性地规定治安巡防辅警和交通协管辅警的权限。治安巡防辅警协助公安民警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治安辅助人员在岗时,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治安辅助人员不得进入重要的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等岗位,严禁从事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24]交通协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25]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一,区别立法的关键是辅警的人事编制和经费。通常,应该根据地方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经济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科学规划,客观确定辅警的管理流程、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等,地方立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规范。“编外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外聘的协管员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内)。协管员和临时工的主要区别是乡镇街道需要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6]但因为辅警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各省均努力将其纳人到更有保障的法治化轨道。如《贵州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具体情况聘请1-2名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乡(镇)政府管理,公安局派出所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甘肃省也“将交通协管员纳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依据各地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定额,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协管人员的招录、辞退、使用管理和经费保障。” [27]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八

从小的愿望就想当一名人民警察。终于在今年×月光荣的加入了警察这支光荣的队伍巡特警大队一名合格的辅警。仔细算算已经在本职岗位上劳作了快×个月的光景。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下结合大队和自身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三严三实”的观点来武装和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警处、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方法,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个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挚诚的。

关于“绩”方面

说到成绩和工作,和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民警同志相比,我这个才工作了不到×个月的辅警来说实在有些微乎其微。但是在我的心中就是因为这一点点小的成绩才让我更坚实了警察的这条道路。作为一名辅警我们的工作是平凡的,但在平凡的岗位中我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把群众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群众着想。不管是对于百姓纠纷、求助、打架、盗窃等等,110接警处工作还是为××平安顺利召开的保卫卡点工作,我都尽量做到最好。通过自己辛勤付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的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正是这份信任不断的鞭策着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争取在今后能有更大突破和创新,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关于“思”方面

我始终以共产主义为旗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认真学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端正作风,切实提高自己的素质。促使自己成为一名作风优良的人民辅警。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由于工作实践不长实践经验有所不足。在业务方面理论运用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向每一位民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以适应工作上的需要。其次在出警工作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有些法律知识还不是很熟悉,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针对自己的这些不足,加强学习,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把老同志处理事件方面的实践经验化为己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辅警。

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九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派出所工作之后,承蒙领导您对我的信任、关心、照顾和指导,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以外的为人处事等做人的道理,对此我深表感激。

20xx年我毕业于-----学院物理系计算机专业后,20xx年外出务工回来,承蒙领导们看中我的不才,分别被----派出所、-----派出所聘请为临时协勤;后又有领导你的抬举与错爱我才有幸进入----派出所交协这个岗位,在这个行业里一呆就是4年了,在此期间,虽然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各种业务知识也略有所知,可是工作始终没有做好,而且再也找不到当初工作的那份激情。

一、:

1、人口基本信息。目前,服务处所空缺数915人,特长空缺830人,空缺比例占人口总数的3.29%。人口照片空缺2157人,空缺比例占总数的8.54%。

2、工作对…4人,其中列…两人,工作…信息已全部修改完成。

3、暂住人口。目前我所暂住人口录入共14人,信息已全部修改完成。4、单位场所32个信息已修改完成。

5、房屋租赁4家也全部修改完成。派基此项工作,目前在全局排名应该在前6名左右,倘若平均每天修改10人,三个月后并已全部修改完成。

二、:

我所常住待定人口目前尚有1300人左右,分别已分村制作表格并存入微机保存,后又增加一些待定人员,稍加修改并可完成。

我所月报表已进行每月上报并已存入户籍室微机,尚未打印及归档。

虽然在这个行业工作有几年了,但我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甚至有些笨,不太善于调节安排自己的时间,总是很难把自己的事情处理的伦理清晰、条理分明、一心难以二用,辅警辞职报告范文顾此失彼;所有这些都是我自身经验与能力不足,这让我在工作间总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总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工作?工作是为了什么?为人民,为家人,为自己;也许大家都知道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为了能活下去吧。

刚才开始我原以为:我能有时间孝顺父母。父母现在都在农村,偶尔也有时间回家看看家里,帮帮家里的忙,作为儿子来说,孝顺父母的靠什么?那就是在父母吃、穿、病等等需要花钱的时候,我能有钱给。那就是在父母思念儿子的时候,能回到家看一看,能与父母聊一聊,能与家人聚一聚。年纪也不小了,看看身边的朋友都已有自己的事业,而我却什么都没有。有时父母生病了都不敢跟自己说,甚至都不敢去住院,父亲终究要老的,我一个月600元的工资在这里是否能撑起一个家?

因此我决定于…年…月…日辞掉这份工作,或外出?或转行?或何去何从我也不知道?终有太多的无奈。

在这期间或许会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单位的工作进度,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领导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相信会有更好的同事来代替,并做出更好的成绩。

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

非常感谢领导您及同事们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导和照顾。辅警辞职报告在单位的这段经历对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领导您属下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单位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在这里呆有两年了,真的好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对我的关心、照顾、及谆谆教诲,舍不得同事们对我的关怀与帮助;但由于我自己原因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而特提交辞呈,请领导批准为盼,祝领导您和所有同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于我的离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领导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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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警年度个人总结范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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