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工作总结 > 个人工作总结 >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六篇)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六篇)

宝贝狗 收藏 投稿 点赞 分享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六篇)

微信扫码分享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一

ok3w_ads("s005");

小时候,每当看见威武的警察叔叔

敬佩和崇拜总在内心油然而生

从那时起

我便有了一个梦想

梦想有一天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虽然最终未能实现警察愿望

不能像他们一样

头顶熠熠警徽,帅气阳刚

但今天,成为一名光荣的辅警监控员

弥补未能成为警察的遗憾

记得来公安机关报到的第一天

局长亲自动员我们并寄予厚望

将监控岗位的重要性与作用一一细讲

领导的教诲使我们懂得

虽然我们只是一名小小的辅警

不能像警察一样

冲锋在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线战场

亲手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但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同样也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虽然我们手中没有警械钢枪

名字也不像“警察”那样威震四方

但我们一样可以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躲藏

同样感受到了人生价值存在的份量

一尺监控岗位就是我们的舞台

舞台虽小

却可以书写人生大文章

当一起起案件峰回路转快速破获时

当一个个走失的儿童重回父母温暖的怀抱时

当一位位迷途的老人再次和家人团聚时

当一件件丢失的物品重新物归原主时

蓦然间,我才发现

一名监控员也能辐射出强大的正能量

一名监控员也能闪耀出“为人民服务”的担当

小小的鼠标就是我们的武器

武器虽小

却能操控“鹰眼”监视八方

狡滑“狐狸”逃不过我们的手掌

短短半年

“雌雄大盗”、“小东北”等26名不法分子落入法网

在信息社会的当下

我们已然成为公安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成为打击违法犯罪无形的“尖刀”和“天网”

一样守护着百姓的财产与安康

“辅警”的臂章我们刚刚戴上

以后的时光还很漫长

更多的任务和担子等待我们去扛

我们将一如既往

牢记嘱托,严守纪律,苦练本领

做一名业务精湛,让领导和群众放心的辅警

在监控员的岗位上书写更加华丽的乐章

为和谐社会创造更大的辉煌

相关热词搜索:公安辅警管理制度征文公安ok3w_ads("s006");

ok3w_ads("s007");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二

自我剖析、集中整改阶段,公安分局着力在抓深化、求实效上下功夫,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突出活、实、严,有力地推动了大讨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查漏补缺,突出一个活字

针对部分辅警对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认识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善于学用结合,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等现象,分局采取两补措施,通过辅警自我剖析和整改,使辅警达到四知(知目的意义,知目标任务,知阶段步骤,知工作要求)、四有(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自我剖析,有整改措施)和三提高(目的认识提高,参学意识提高,实践积极性提高)。集中补,辅警因公办案,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分局组织缺学人员集中补课,达到教育学习目的。结对补对组织纪律散漫以及素质较低的重点辅警,分局采取一对一结合辅导方式,由所在队领导监督补课,力求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对照检查,突出一个实字

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出实招,认真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互动查。分局采取自己查、组织评、群众提、相互帮等形式,对照六查六看,深刻剖析和深挖问题根源。每名辅警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剖析材料。二是开会查。分局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在逐人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局领导进行点评,深刻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边查边改,突出一个严字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局采取三条措施,及时、严格、迅速地进行了整改。一是改进管理模式。分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对部门领导进行捆绑考核。二是改进管理机制。分局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辅警学习档案和执法档案,明确了辅警各项工作任务、考评标准和范围,把辅警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受奖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分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控警、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三

辅警/安全/规范/行政辅助/立法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 [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 [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 [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第一,明确性质和区别任务。“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任务,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统一管理。辅警设置执勤巡逻、协助执法、内勤保障三种岗位。门卫、炊事员、保洁员不纳入辅警管理。” [23]参考各国辅警的实践,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需求,可以尝试对辅警岗位和任务作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的区分。辅助勤务类辅警,意指处理公共事务后勤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直接对警察负责,不影响相对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从事办公室文字处理工作、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公安机关承担的社会工作、电子监控视频的分析和研判工作等。辅助执法类辅警,意指参与公安机关或警察的执法工作,其辅助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公共利益亦有实在的影响,主要在市、县(区)公安机关直属部门、基层公安科、所、队、室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从事治安巡逻、守卡堵截、处置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安全保卫等工作,或从事交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第二,具体分类和设置权限。辅助勤务类和辅助执法类不同,基本不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共利益,因此规范的重点在辅助执法类辅警身上。公安部的统筹立法应该明确规范不同类别的辅警执法权限,尤其应该示范性地规定治安巡防辅警和交通协管辅警的权限。治安巡防辅警协助公安民警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治安辅助人员在岗时,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治安辅助人员不得进入重要的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等岗位,严禁从事执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24]交通协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25]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一,区别立法的关键是辅警的人事编制和经费。通常,应该根据地方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经济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科学规划,客观确定辅警的管理流程、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等,地方立法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规范。“编外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外聘的协管员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不计算在内)。协管员和临时工的主要区别是乡镇街道需要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26]但因为辅警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各省均努力将其纳人到更有保障的法治化轨道。如《贵州省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乡(镇)具体情况聘请1-2名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乡(镇)政府管理,公安局派出所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甘肃省也“将交通协管员纳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依据各地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定额,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协管人员的招录、辞退、使用管理和经费保障。” [27]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四

优秀辅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时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敬业活动,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规范个人的言行,紧密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让自己的思想行动和组织保持一致,处处起模范作用,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优秀辅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借鉴。

优秀辅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一)

大家好。很荣幸代表市局机关治安辅警在此发言。借此机会,请允许本人向一直以来帮助、支持我们工作的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培养我们的各位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

本人xx、xx岁、文化程度大专、于xxxx年参加工作、自20xx年进入 xx市公安局工作。20xx年8月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工作于xx市公安局刑警队。转眼间我已经在公安战线上工作10年了。这么多年以来作为治安辅助人员,凭着对公安事业的强烈责任感,把自己的愿望和抱负都倾注在我所热爱的事业上,凭着一腔矢志不渝的信念和热情,把对党的公安事业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群众服务的热心,全部默默溶铸于自己从事的事业中。工作中,曾多次被单位授予先进个人称号。诸多荣誉的取得代表着我对公安事业的热爱,我用行动诠释着全新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现将20xx年工作事迹介绍如下:

一、提高觉悟,向党靠拢

做为先进党支部这一光荣集体的一员,受平时的工作环境的熏陶和公安工作大趋势的影响,本人渐渐地感受到能够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是多么的自豪与骄傲,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自身方方面面过硬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为此,本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思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用改革的思路创新。

二、爱岗敬业,默默奉献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时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敬业活动,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规范个人的言行,紧密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让自己的思想行动和组织保持一致,处处起模范作用。因为车辆使用频率高,路途远,且我科室车辆本身使用年限已经较长,小故障不断。为了不影响办公,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本人常常利用休息日进行车辆保养与修理。我始终坚信,扎实的业务基础是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必要保证。所以,本人常主动摸索车辆维修方面的知识,遇有小毛病,本人尽量自己动手完成修理,为单位节约经费。

多年以来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我就是这样不断地把我的青春化做爱心与责任心,奉献给了群众和公安事业,我知道我是一名平凡的人,同时我也知道能力有限,努力无限这句话。昨天,我努力了,明天,我将更加努力,在此,我郑重承诺:我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投入今后的工作之中,依然发扬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工作精神,团结同事,热爱事业,在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力求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不断克服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成绩在于行动,请各位领导及广大同事们监督指导。

优秀辅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二)

张伟,男,汉族,贵州省长顺县人,1987年5月出生,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青团,2015年7月毕业于贵州鸿浩科技技术学院,获得《java软件工程师》,《动态网站开发工程师》等证书,2015年毕业于西南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张伟同志先后在某电力公司担任技术员,负责铜仁地区的电力建设以及维护工作,后在某科技技术公司工作,负责黔南,黔东南地区的客户开展以及该区域的技术问题的处理,其中包括贵州省警用gps和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的建设。2015年5月他毅然辞职回到家乡,加入公安系统,成为长顺县公安局一名辅警,他的愿望就是要把所学的知识回报给他的家乡。

热爱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张伟同志继续保持着热爱学习的好习惯。自从进入长顺县公安局以来,张伟一方面认真学习《贵州省公安机关十条警规》、《公安部重申公安机关禁酒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结合自己在图侦室这一岗位部门的工作特点,他认真投入了天网工程相关软件及硬件知识的学习。以他自己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不断拓展和提升业务能力。图侦部门是一个新的业务警种,王伟不但自己坚持学习,还带动科室民警一起学习,一起探讨。大家都很喜欢这个爱学习,爱专研的年轻人,受他感染,图侦室变成了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有着较好的工作、学习氛围。

爱岗敬业乐奉献 专业特长有所用

图侦工作对案件侦破工作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口,如果工作稍有疏忽,遗漏的关键线索,就有可能造成案件侦破工作难以开展,让社会犯罪势力逍遥法外,从而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工作中容不得一丝马虎。在工作中,张伟同志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兢兢业业。面对繁琐且单调的工作,张伟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毅力。他虚心向老民警学习请教,吸取他们好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不怕累,不怕苦,经常加班加点,特别是遇到周末或节假日,他总会主动要求值班,他说:我是年轻人,家里的事情都有父母在做,可以多承担一些工作,特别是熬夜加班等,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只要是部门加班,就一定会看到他的身影,经常看到他夜以继日的投入工作,为案件侦破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线索。工作中,他充分利用自己的技能本领带领图侦团队解决天网软件问题以及在工作、生活中同事遇到的技术性问题。他注重加强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和方法来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2015年11月4日21点 54分,长顺县某园区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案发后,长顺县公安局立即对案件进行侦查,张伟也和图侦室的民警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调取案发时县城的监控,对实施抢劫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过程的监控进行回放,梳理,以及对案前、案后嫌疑人轨迹的跟踪。闪烁的画面,单调的查找,漫长而又细致的工作。张伟坐在电脑前,整整几个小时没有起身,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深怕错过重要的线索。6个小时后,通过分析研判,张伟终于发现其中2名嫌疑人的住处。11月5日11 时许,公安局成功抓获该2名嫌疑人,但实施抢劫的其他人员仍然在逃。夜深了,张伟和图侦的所有民警都没有休息,他们仍然全身心投入到巡查工作中。反复对县城各个重要关卡实施视频回放和视频实时布控,目不转睛盯着电脑屏幕,对每一个疑点进行仔细分析排查。这一夜,他们硬是没有休息,直到第二天下午16点50 分,从监控视频中发现另外2名主要嫌疑人,锁定位置后,张伟迅速同刑侦大队民警在其活动之路进行拦截,于17:06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从发案到成功侦破,用时不到20个小时就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张伟所在的图侦部门起到关键性作用,而张伟个人精湛的业务技能以及全身心投入工作,二十个小时不眠不休锁定的线索更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015年12月9日,长顺县某超市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被盗物品及现金价值约10000余元。接报后,图侦室4名民警分工合作,迅速投入工作中。张伟和其他民警在调取超市监控的同时,充分利用天网资源,终于发现嫌疑人案前和案后的轨迹。由于是凌晨作案,摄像头无法照清嫌疑人身体五官特征,加之探头所处位置较远,不能确定嫌疑人准确住处,给案件的进一步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张伟调整了一个天网探头,对准嫌疑人最后消失的地方。下班后,同事们都离开办公室了,张伟却坚持要加班,他说:我就不相信这个嫌疑人他不会再出现。张伟就这样在办公室做视频蹲点,每天都蹲到凌晨。12日晚上9点,张伟终于在视频上发现嫌疑人活动轨迹,并锁定了其住处。张伟迅速联系并配合网安大队以及刑侦大队民警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大量名贵香烟,刀具,手表及一辆脚踏车。

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对于类似的案件,张伟遇到问题从来不放弃,都是加点加班,想尽一切办法为案件侦破工作找到下一个突破口。

张伟到公安局工作一年的时间里,他个人累计接案39起,提供有效线索26起,直接落地4起。他还和其他民警一道,修剪县城50多处遮挡天网的树枝,调整20多处探头位置及清晰度,保证了天网工程正常运行。

做自己喜爱的工作,就是最大的快乐

有人问张伟:就凭你的技术,在外面挣钱不是难事,怎么就愿意呆在公安局做一名辅警?张伟笑着回答:我喜欢!是的,作为一名辅警,工资待遇并不高,没有执法权,在朋友的眼里,实在不是一个好工作。可是,张伟就是喜欢,因为喜欢,所以尽职,因为喜欢,所以快乐。在图侦室里,张伟和其他民警相处得十分融洽,同事们都很喜欢他,信任他。作为一名有技术的年轻大学毕业生,他不但能够真诚地指出同事的错误缺点,更能够正确地对待同事给予他的批评和意见。他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他不是正规的警察,却用警察的标准去要求自己,从不松懈。由于张伟的工作表现突出,在2015年度长顺县公安局总结表彰大会上,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优秀辅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三)

xx,现任xx分局xx派出所主管社区工作副所长。在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的价值观,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他组织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亲自到我所辖区内各个社区部署工作,带领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群众建立义务巡逻队,组织楼长、单元长进行邻里守望,并在社区的重点位置建立守望岗。并带动各社区建立具有各个社区自己特色的义务巡逻队,比如红巾社区,全部巡逻队员带上红袖标、身穿红衬衫、头戴红帽子的红色巡逻队等。在工作的同时,他的糖尿病也加重了,血糖最高时达到了近20,依然带病坚持工作,晚上才到医院输液。没有星期日,没有节假日,坚持奋战在第一线。大夫叫他住院休息,他依然坚持只在晚上输液,一天都没休息,红巾社区陈书记劝他说老熊,你身体不好,去住院休息两天吧,他只是微微一笑,无任何怨言,也不攀比,就是自觉工作,扎扎实实的做点事情。

他作为社区中队长,也作为二十七中学法制副校长,更为学校学生的安全着想,他坚持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服务,经常为我所辖区内中小学生上法制课,注重经常性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定期排查、妥善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影响学校及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和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参与集中整治活动。他将我所辖区内5所学校,6所幼儿园领导召开关于校园义务巡逻队的会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巡逻队统一佩戴红袖标,并建立守望岗,以保证学生安全。

他召集我所辖区内所有房产中介业主,召开落实《辽宁省实有人口管理办法》工作部署会议,为各房产中介业主传达《办法》精神,部署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并亲自带领民警组成实有人口监督小组,先后几次对我所辖区内60多家中介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中谎报、瞒报、漏报的中介予以警告和处罚。后又对我辖区房产中介分批分次的进行小规模会议,对实有人口工作更细腻的对各业主进行解读,对我所的实有人口工作有了更新的进步,还有我所内省医院和金秋医院工地,他更是单独给两所工地承包商开会,将工地民工逐一进行登记,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在流动人口百日清查行动中,他亲自带领清查小组,对我辖区内工地、小区、中介、门市进行清查,努力做到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他更是带领我所辅警,清理警综平台内垃圾数据,由于白天警综平台网速较慢,这项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他每天都和辅警清理垃圾数据,一干就是凌晨

2、3点钟,还自己拿钱为辅警买水,买饭,保证警综平台数据的真实性,无一虚假信息。

他在值班时亦是如此,作为带班领导,哪里缺人他就会出现在哪,警情多了,他就帮忙带队出警,带队押人送人,还亲自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一天晚上,他收到线索说,有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附近一麻将室,他亲自带队到麻将室将李某抓获。

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他还兼顾保安管理工作,交通执勤更是风雨无阻,他做这些并不是想要如何回报,他只是想用智慧、汗水、热情、耐心去为辖区群众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五

ok3w_ads("s005");

2017公安辅警个人总结

2017公安辅警个人总结

在所长的带领下~走帐串户~参加牧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牧民工作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2017公安辅警个人总结。欢迎阅读。

2017公安辅警个人总结1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1 / 6

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公安会议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帐串户~参加牧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牧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

2 / 6

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协警员。

2017公安辅警个人总结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我非常高兴今天能和大家共聚一堂参加20xx年的年终述职大会~也非常感谢中心能提供这样一次机会和这样一个平台:20xx对我来说是非常有纪念意义的一年~因为我有幸到了中心机关这个大家庭中工作~在同事们的帮助与关怀中~我体会着工作的快乐和感动~用心收获着这份宝贵的财富。回首凝望来时路上深深浅浅的脚印~我感慨万千。下面我就一年来我的工作学习情况向各位作总结汇报:

一、学习方面:

一年来在中心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理论知识、学习了《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知识~同时还主要学习了稽查业务知识、以及联网路段如何防堵收费漏洞知识、数据稽查知识等。

二、工作方面:

概括地说~20xx年我的工作总结分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3 / 6

第一阶段就是我在行政办公室工作这一阶段~主要从事公文登记、送批、承办、传阅、督办和机要电话记录、日常政务值班安排等。记得当初从基层收费所办公室调入中心行政办从事文书工作以来~我开始做文书的时候~每每听到办公室这些工作要求的时候~面对这些优秀的同事~自卑感是很强烈的~概括地说我只有责任心比较强~态度比较端正~其他的特质基本都不具备。但是在中心办公室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的热心帮助、支持合作下~我不断地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工作~虚心学习同事们的优点~后来在实践中我逐渐发现办公室工作不但要求责任心极强~稳重并且非常细心~还要具有一双超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眼睛:总之~在中心办公室繁忙的公文处理、行政事务工作中不但锻炼了我的细致心、责任心~而且使我的工作能力以及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逐渐成熟。逐渐养成了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第二阶段就是自七月份调入稽查保障处工作~在稽查保障处~面对一切都是新的开端~记得当时石主任和办公室同事对我说~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戒骄戒躁~虚心从头学起。身上肩负着大家的期望~在进入稽查保障处那一刻~我决心用努力工作来报答大家的关爱~于是我在实践中认真向同事们学~向书本上学~学习监控业务知识、学习稽查保障业务知识、学习收费业务政策知识~不断学习积累工

4 / 6

作经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好~我在科室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加上当初在基层一线从事过收费工作~所以较快地适应了稽查保障处的业务~在稽查保障处领导的安排带领下~主要从事了现场稽查保障业务和协警、监控稽查人员业务培训现场联系工作以及一些机动任务。并先后执行了奥运保畅现场文明服务专项稽查~对全省中部、西部、东部三大路网以及十几个车流量大的收费站的现场稽查、专项稽查~执行了对天f路马营梁、定西主线站等部分危险重点路段的保证畅通任务~参加了联网路段分中心监控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全省高速公路协警培训、监控稽查人员业务培训。

总之~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值得收获的东西很多~一年来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学得了很多~但是自己身上还存在一些缺点~比如还要在严细实上下功夫~在工作条理上下功夫~离领导和同事们的要求还远。在新的一年里无论何时何地任何境遇~我将时刻继续保持着在中心行政办、稽查保障处养成的反应快速、办事高效、认真负责的态度~继续虚心向各位同事学习,继续坚持勤学实干~认真负责的工作要求~用先进的科学、思想理论武装自己~改造自己~学习同事的长处~

弥补自己的不足~为落实和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不懈努力:

5 / 6

6 / 6

相关热词搜索:森林公安辅警个人总结公安ok3w_ads("s006");

ok3w_ads("s007");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六

辅警个人总结

从小的愿望就想当一名人民-警-察。终于在今年即将收获的8月,光荣的加入了警-察这支光荣的队伍——巡特警大队一名合格的辅警。仔细算算已经在本职岗位上劳作了快4个月的光景。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下,结合大队和自身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 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尊重民-警,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在工

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处警、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接处警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

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下,结合大队和自身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 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 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尊重民-警,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 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处警、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接处警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

还是巡逻车的保养员;接-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拿着扫帚清扫车内卫生,和同事一起清洗车身,检查车内设施好坏。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个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挚诚的。

关于“绩”方面

说到成绩,和工作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民-警同志相比,对于我这个才工作了不到4个月的辅警来说实在有些微乎其微。但是在我的心中就是因为这一点点小的成绩,才让我更坚实了警-察的这条道路。作为一名辅警,我们的工作是平凡的,但在平凡的岗位中,我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把群众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群众着想,不管是对于百姓纠纷、求助、打架、盗窃等等110接处警工作,还是为平安顺利召开的保卫卡点工作我都尽量做到最好。通过自己辛勤付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的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正是这份信任不断的鞭策着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争取在顾总业绩上能有更大突破和创新,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关于“思”方面

我始终以共-产主义为旗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认真学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端正作风,切实提高自己的素质。在思想上坚决抵御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促使自己成为一名作风优良的人民辅警。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着许多不足。

首先,由于工作实践不长,实践经验有所不足。在业务方面理论运用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向每一位民-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适应工作上的需要。

其次,在出警工作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些法律知识还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针对自己的这些不足,加强学习,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把老同志处理事件方面的实践经验化为己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辅警。

s("content_relate");

【辅警个人总结】相关文章:

巡逻辅警个人年终总结09-15

公安辅警辞职报告09-13

辅警队伍年终工作总结12-15

辅警犯罪认定难点及解决方法08-22

交-警个人整改报告02-03

下基层锻炼民-警个人工作总结01-30

民-警下基层锻炼总结01-30

民-警下基层活动总结01-30

机关民-警下基层总结01-30

培优辅差工作总结01-11

s("download_bottom");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辅警年度个人总结(推荐)(六篇)

微信扫码分享https://www.jinbitou.cn/gongzuofanwen/gongzuozongjie/geren/16854303541446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