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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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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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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6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篇一

在本学期,组织部将完成由团委向学生会的过度和转折,这即是意味着组织部将成为沟通团委和学生会的枢纽。如何在转变中实现自身价值,秉承传统优势,搭建联络平台,构建和谐信安是我们今后努力的导向。

现将本学期工作计划公布如下,望各位同学监督指正,不吝赐教:

一、传统文化

1、"牵手闵行,心系交大"

与上海市闵行区闵行中学的共建项目开展于XX年10月份,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学校各界的积极好评。本项目主要包括对高三紧张应考的学生进行学习指导,人生规划指导,报考指导。借鉴自身经历,向更多高三学子传授备考经验等。时至今年,我们将在今年10份继续"牵手闵行,心系交大",以指引更多优秀的同学加入到交大人信安人的行伍之中。

与此同时,我们将在借鉴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规模,扩大范围至整个闵行区,并展开与学院学习部协作的机制,共同开展实施共建项目。

届时,我们将在基础学年招募相关志愿者加入我们的行列,我们期待你的加盟!

2、"团改金"项目培训指导

"团改金"全称是团组织生活改革基金,是交大一个极具特色的学生活动,做为每个交大的学生都有必要参加。主要是为了提供大家一个课外社会实践的平台,促进提高大家的能力。现在也有许多其他的高校采纳)了我们的做法,可见它的效果。而且,优秀的团改金活动会得到相应的奖励,来鼓励大家继续将这个活动做下去。

本学期,我们将继续对大一各个班级的团支书同学进行培训,以使得各个班级能顺利的开展团改金活动,并提高支部的凝聚力。

欢迎大家前来学院组织部咨询相关事宜。

3、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名团员,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的下达的指令和任务,切实履行团员的职责。

本学期,我们将配合校团委按时完成团费上缴和团员统计工作,切实履行团组织工作职能。

我们感谢你的配合和理解!

二、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首先,感谢过去一年为我们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的老干部们———陈欣蔚,苏浩,李鹏杰。

(但凡组织部的干事,日后找此三人,自报家门,必衣食无忧!)

1、破冰

我们将在学生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招新工作,吸纳更多的优秀同学成为我部干事。并将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内容包括:

a、与名师对话:邀请有学生工作经验 金笔头网…的学长,老师进行工作交流和指导。

b、破冰:在招募完成后,立即进行团队组建和破冰活动,我们将突破以往的形式,实施新的部门工作形式。以工作小组和工作团队的形式进行项目攻关,以提高效率和责任制。同时,我们也希望组织各个班级的班长以及团支书进行相应的培训,以鼓励大家在日后工作中积极的配合和协作!

c、交换生:我们将定期与其他部门进行干事交换项目,以锻炼更多的人才。

2、utjs项目

utjs即是体验式培训项目的简称,我们将在大一年级开展相关培训,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我们将邀请我院资深培训导师,院团委书记朱春玲老师为我们新生进行指导培训工作。

3、过度和转折

加强与学生会其他的共建工作。包括:与学习部,外联部高三备考指导项目;与宣传部博客网络宣传项目;与文体部支部风采大赛;与人力资源部团员档案共建项目;

我们在本学期也将相继出台相关的部门工作规章制度,干事工作评比制度,团支部评比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完善我部的建设和过度。

定期指定工作计划。设置团委(组织部)工作信箱,及时反馈学生建议和意见。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管理员措施,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网络管理员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篇三

在本学期,组织部将完成由团委向学生会的过度和转折,这即是意味着组织部将成为沟通团委和学生会的枢纽。如何在转变中实现自身价值,秉承传统优势,搭建联络平台,构建和谐信安是我们今后努力的导向。

现将本学期工作计划公布如下,望各位同学监督指正,不吝赐教:

一。传统文化

1。"牵手闵行,心系交大"

与上海市闵行区闵行中学的共建项目开展于XX年10月份,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学校各界的积极好评。本项目主要包括对高三紧张应考的学生进行学习指导,人生规划指导,报考指导。借鉴自身经历,向更多高三学子传授备考经验等。时至今年,我们将在今年10份继续"牵手闵行,心系交大",以指引更多优秀的同学加入到交大人信安人的行伍之中。

与此同时,我们将在借鉴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规模,扩大范围至整个闵行区,并展开与学院学习部协作的机制,共同开展实施共建项目。

届时,我们将在基础学年招募相关志愿者加入我们的行列,我们期待你的加盟!

2。"团改金"项目培训指导

"团改金"全称是团组织生活改革基金,是交大一个极具特色的学生活动,做为每个交大的学生都有必要参加。主要是为了提供大家一个课外社会实践的平台,促进提高大家的能力。现在也有许多其他的高校采纳)了我们的做法,可见它的效果。而且,优秀的团改金活动会得到相应的奖励,来鼓励大家继续将这个活动做下去。

本学期,我们将继续对大一各个班级的团支书同学进行培训,以使得各个班级能顺利的开展团改金活动,并提高支部的凝聚力。

欢迎大家前来学院组织部咨询相关事宜。

3。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名团员,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的下达的指令和任务,切实履行团员的职责。

本学期,我们将配合校团委按时完成团费上缴和团员统计工作,切实履行团组织工作职能。

我们感谢你的配合和理解!

二。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首先,感谢过去一年为我们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的老干部们———陈欣蔚,苏浩,李*杰。

(但凡组织部的干事,日后找此三人,自报家门,必衣食无忧!)

1。破冰

我们将在学生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招新工作,吸纳更多的优秀同学成为我部干事。并将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内容包括:

a。与名师对话:邀请有学生工作经验的学长,老师进行工作交流和指导。

b。破冰:在招募完成后,立即进行团队组建和破冰活动,我们将突破以往的形式,实施新的部门工作形式。以工作小组和工作团队的形式进行项目攻关,以提高效率和责任制。同时,我们也希望组织各个班级的班长以及团支书进行相应的培训,以鼓励大家在日后工作中积极的配合和协作!

c。交换生:我们将定期与其他部门进行干事交换项目,以锻炼更多的人才。

2。utjs项目

utjs即是体验式培训项目的简称,我们将在大一年级开展相关培训,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我们将邀请我院资深培训导师,院团委书记朱春玲老师为我们新生进行指导培训工作。

3。过度和转折

加强与学生会其他的共建工作。包括:与学习部,外联部高三备考指导项目;与宣传部博客网络宣传项目;与文体部支部风采大赛;与人力资源部团员档案共建项目;我们在本学期也将相继出台相关的部门工作规章制度,干事工作评比制度,团支部评比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完善我部的建设和过度。定期指定工作计划。设置团委(组织部)工作信箱,及时反馈学生建议和意见。

4。团支部风采大赛

我们将借鉴其他相关学院的经验,开展团支部风采大赛活动,以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

5。党团和谐

为向我党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我们将联合学院的党支部进行相关的协作共建工作,主要包括:优秀党员与学院团员面对面活动;支部积极分子培训;党建对外实践交流活动等。

6。我的地盘

支部活动丰富多彩,结合时政,每月制定一支部活动主题,在相关主题基础上完成活动。例如,9月份支部活动主题是"选择交大,惟我信安"(仅供参考)

7。对口帮建

开展不同年级的对口班级的扶持共建工作,使更多低年的支部得到相应高年级支部学长的帮助和指导。希望班长和团支书予以配合。

8。生日快乐

组织各个支部,为家庭困难的同学过集体生日,感受家的温暖。

9。博客

建立博客,搭建支部交流和展示的平台,邀请宣传部进行共建!

以上是我们组织部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希望你积极投身我们的活动中,并从中感知支部的温暖,学院的祥和!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篇五

一、指导思想

利用计算机技术,结合网络信息,为幼儿园教育服务、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在提高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同时,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创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以幼儿园网站建设为契机,提高自身信息技术的运用水平。加强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力度,鼓励教师能运用自己的信息技术服务于学前教育、服务于家长。

2、认真采集、传达各类信息通知,及时完成区信息中心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

3、丰富校园资源库内容,使教师教育资源共享。

三、主要工作

1、健全信息组织机构,完善信息考核制度。

(1)在幼儿园的管理机制中,信息工作直属园长领导,由信息主管负责管理信息的工作。

(2)由信息主管负责每月检查班级网页的更新情况,并把信息工作列入月考核之中。

2、加强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

(1)针对教师的需求选择培训内容,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2)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尝试多媒体课件的运用。

(4)学期末组织多媒体课件的评选活动。

3、校园网站建设

(1)完善幼儿园网站的建设,认真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工作。

(2)鼓励并要求教师及时更新班级主页。

(3)充实校园网的资源库,真正做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4、认真采集并传达各类信息

(1)每天对邮件、学前教育内网等信息的浏览与传达。

(2)每月认真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篇六

20xx年将是我院加快发展步伐的重要的一年,为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更好的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加强信息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不定期对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患者信息管理,确保患者信在本院就医信息不泄露。

三、对信息系统核心数据作好备份工作。

四、配合相关科室日常工作,确保机房核心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四、配合相关人员作好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

五、定期加强对我院临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技能及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培训,保证临床各科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做好各种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金笔头网为大家整理的6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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