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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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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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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精选29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

  这是一篇莫泊桑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3

  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穷、富时所表现出的态度,从而体现出了菲利普夫妇那种现实、自私、冷酷等的性格,使我颇有感触。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4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5

  一棵樱桃树,一只鹅,一个外公,一个孩子,写出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这里充满了爱……

  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他天真爱玩。他非常喜欢外公外婆,外婆去世后,他把阿凤那只鹅看做外婆的化身。托尼诺到外公家住了几个月,他在那儿吃到了可口美味的“查巴欧”,和外公一起爬“菲丽丝”,听“菲丽丝”在呼吸,还有一次外公带他去河里捉鱼,被人家误以为是淹到水里了,人家喊了救援人员,救援人员对他们喊:“我们来帮忙了!”外公还以为是帮他捉鱼,就说:“不用了!谢谢!”他边说,边把鱼举到头顶上,旁边人看到都笑了。不久外公去世了,他把樱桃树当做外公的化身,还常常会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最后,政府要把樱桃树给砍掉,因为政府要修路,这时,托尼诺奋不顾身,爬到了樱桃树的最顶端,等了差不多一天,非常的饥饿,他要捍卫这棵樱桃树,因为他觉得樱桃树是外公的化身,它有一种象征,也因为他非常喜欢“菲丽丝”。市长来了,只好安慰他,让大家全都走了,托尼诺才下来,他成了保护樱桃树的小英雄。

  爱,其实很简单。没有人能陪判你一生,有些人,有些事却值得我们一生去守护。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6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这个暑假,我一头扎进了这无尽的海洋,尽情遨游,乐趣无穷。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续集——《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

  这可是一个令人着迷的、充满神奇冒险和欢笑的故事。主要讲了威力·旺卡先生驾驶着大玻璃升降机把小查理的家人都送到工厂去。可是他们愈飞愈高,愈飞愈快,竟然进入了太空轨道。在那里,他们遇到了美国不久前发射的豪华太空旅馆。正要往旅馆里对接的时候,却出现了一群不速之客:全宇宙最凶猛最残暴的外星蠕虫克尼德。在充满尖叫声的大玻璃升降机里,人们乱成一团,只有旺卡先生和小查理十分沉着,冷静。在克尼德的威胁和攻击下急中生智,摆脱了克尼德的疯狂追逐。不仅如此,他们还勇敢的救出了太空旅馆里的人,挽回了他们的生命。最后,他们顺利回到工厂后,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真是精彩不断。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人是旺卡先生。在遇到了可怕的克尼德时,他不会像老人们一样只会大喊救命救命,而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大家成功地打败了克尼德,安全的回到了工厂。这种勇气是巨大的,是无人能比的。旺卡先生面对一切时的胸有成竹深深震撼了我,我还喜欢书中的小查理,他勇敢而且乐于助人。在太空船因为没有火箭所以没法返回地球的时候,把太空船拖回地球这个主意是查理想出来的。实在是了不起!回到工厂后,旺卡先生想让床上的老年人们一起来管理工厂,所以拿出了他的“秘密武器”:能让人吃了一粒就可以年轻20岁的旺卡维他。可是老人们都太贪心了,乔治娜姥姥竟然都变成了负数人。虽然在负数人地带又可怕的格努利,被蜇一下就惨了。可是小查理还是不怕格努利,勇敢地把乔治娜姥姥从负数人地带救了出来。在小查理的身上,我看到了他沉着冷静,冰雪聪明的性格,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

  这个故事既妙趣横生,又让人觉得胆战心惊;有时觉得佩服至极,又有时觉得幽默风趣……我相当佩服罗尔德·达尔写的一个个奇幻的故事。我长大以后要成为一个想象力丰富的男孩,用神笔写下精彩的未来,让生活充满更多笑声,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7

  愉快的寒假生活开始啦,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安琪拉那涅第写的,它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品味出众,是我们青少年读者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外公和男孩托尼诺的故事,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天真可爱,活泼好动,勇敢坚强,还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一个不平凡的外公。托尼诺还具有丰富的想象力且善于观察和思考。在他外公的悉心教导下,他学会了听樱桃树的呼吸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外公还教托尼诺如何与动物相处。托尼诺看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他却很坚强勇敢。随着时间的流逝,外公一天天年迈,有一次,当地政府修路要砍倒他们家樱桃树的时候,托尼诺挺身而出成了捍卫樱桃树的小英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喜欢书中托尼诺的勇敢、坚强,还喜欢充满智慧的外公,他向往自由宁静的生活,不顾托尼诺妈妈的反对,搬离城市而住在乡村,住在乡村他就和能他心爱的动植物们在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我希望将来有一天也能有这样一种美好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8

  读了十大才子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以后,我受益非浅,让我知道了人世间除人以外花也是有信念的,它就是——百合花。

  如那一段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办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作者林清玄用百合花内心深处的语言来表达这是一株纯洁的百合花,用百合花那高尚纯洁的美体现了它那坚信自己信念的品质。让读者对此篇文章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尤其是“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从这三个我要…我要…我要…的语气上一个比一个坚定,让人读出了那种信念。信念是什么,信念能让人充满斗志,信念是迷途中的导航灯,信念能让一个完全失去信心的人走重新找回信心。信念如果在我们身上,我们一定是最棒的。

  我喜欢百合花,更喜欢它那种激励人心的信念。那株百合教导其它百合的话,我将会用此话激励我自己,为自己美好的明天打下良好的基础。如果今后我摔倒了话,我将会用此话来激励自己。我会成功的,我会努力奋斗的,相信我吧!百合花。我一定以你为榜样,在学习的道路上,更加努力学习。

  百合花仿佛微笑得对我说:“你会成功的,因为你对自己有了更高的信念,你一定会像我一样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9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0

  这本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偏态,偶然事件。还谈了很多与概率相关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讲存活着偏差,由于我们只看到了成功者,而因此形成了对机遇的歪曲看法。

  第三部分是讲路径依赖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

  三部分内容的划分是明确的,但是作者的很多想法则在其中不断重复和穿插着出现。

  1.作者的投资策略:

  谨慎投资,防止“炸毁”。真正优秀的交易员不在于在短期赚钱,而是要让自己活下去,警惕偶然事件稀有事件。不让那些稀有事件毁了自己,在稀有事件发生的时候,要及时调头。不要执迷于一些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可能来自于经济学或者统计学,但这是很可怕的。因为经济学、统计学总结的规律是基于历史事件,有些则是巧合。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归纳问题,塔勒布也引用休谟在人性论中那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看到白天鹅的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这个推论。不对称性存在于知识的基础中。

  既然我们身处一个充满随机性的世界,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可以利用统计学和归纳的方法积极下注,但是不会用它们管理承受的风险。积极止损,以免受到黑天鹅的冲击。

  则作者更绝的是他的反向投资策略:

  在稀有事件上赚钱,他认为稀有事件因为出现的可能性小,所以价值往往被低估!“固定收益的债券往往有这种机会,以反向稀有事件为生的交易员,平时可能赔钱,但是一遇到稀有事件则能大大的赚一笔。”

  我认为的确很多时候,很多机会会被低估,因此存在套利空间。

  这里说点题外话,我认为套利的空间始终都是存在的。通过经验,我们的确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套利空间,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套利空间,套利空间会消失,交易者会修正预期。但是套利空间还是不断会涌现。隐藏的机会总是多过我们掌握的信息。不过是商业还是资本市场。塔勒布能不能长期靠这个漏洞赚钱,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有些套利空间是明确的,比如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同一个时间);而大部分的套利空间只存在于人的预期之中,预计这么做会赚钱,举个商业上的例子,比如现在是冬天,我以低价收购空调;等到夏天,我再高价出售(现在与未来)。塔勒布的策略也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塔勒布的投资策略还有:看好后市的情况下,还是放空一些,因为如果跌会跌得很惨。因为他认为投资人要赚的不是概率,而是钱。利润的大小比出现的概率更重要。不过我倒觉得这和大部分的策略一样,很难评价,就让市场来评价它吧。

  2.吐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有用吗?我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专门弄个人来控制风险,我也觉得挺可笑的。

  要赚钱就要冒风险,但是风险控制往往失去很多赚钱机会,尤其是事后看来。而且很多风险,你无法计量,大多还是凭借经验。我靠,问题来了。每个人的经验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你的经验就比别人的经验正确?当然这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权责不对等。出现风险问题,责任是交易员承担还是风险管理者?这是所有设立风险管理官的企业在机制设计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出现政治手腕,既不错报也不漏报,看起来合理,其实只是官僚病罢了。最终企业会毁在这种官僚病上。最好的办法还是交易员来承担风险。

  当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手段无法面面俱到,就像是资本市场上所有的策略都无法屡试不爽,终究还是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

  3.我们总是盲目的:

  我们总是盲目的,被现实的假象所迷惑。存活者偏差里说了挺多的。例如,我们总是看到周围的人混得好,就以为自己混得很差。其实比自己混得还差的人要多得多。要看清真相很难,在怀疑论者的眼中,我们无法看清真相,我们以为我们不那么无知了,或者以为自己比过去不那么无知。但是开启上帝视角后,会发现人类始终还是无知的。作者举了个俄罗斯转盘的例子。我们往往只看到成功的人,但是对失败的人则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而如果用“俄罗斯转盘”来做类比的话,这些所谓成功的人,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同一事件随着时间重复发生,通过运气得来的东西迟早会被运气拿走。而现实生活比“俄罗斯转盘”,更为复杂,你无法了解它运作的原理,也无法精确计算概率,粗略计算也很困难。而很多时候人受着赌徒心态的驱使,会本能拒斥随机性。也就是说,不认为自己的成功是运气带来的,或者忽视了未来发生的事件中的随机性。

  不过我们的成功真的完全靠运气吗?至少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作者估计也不认为都是靠运气,经验还是有用的,至少从作者以历史为师的看法中,他至少不反对这个说法的。虽然,作者不认为凯撒的胜利,与他们谋略有关。只承认他们聪明、高贵,但认为他们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外部力量。

  把预测和预言混为一谈,是人类对随机性的无知。人类可以预测,但无法预知和预言未来。大部分的概率结果往往违背直觉,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会忽视概率。而作者也谈到认识到概率,其实不是谈机运的问题,而是我们相信有另类的结果、原因和动机的存在。

  4.作者如何屏蔽噪音?

  处于不确定的决策者应该少接触媒体。注重老思想,注重与那些存活下来的老交易员交流。人存在情绪上的缺陷,所以少看盘比多看盘要好。太密切注意随机性的人,会在情绪上精疲力尽。

  5.进化论:

  作者认为新事物未必就比旧事物好,人们吹捧新事物,往往看到成功者,却把失败者给忽略。所以说新的未必就是好的。认为进化论是事物朝着完美方向发展,(也就是承认存在即合理)会导致对进化论的误用。达尔文学说的适应性是用于长期发展的物种,而不是短期观察到的现象。时间积累消除了随机性的大部分效应,噪音互相抵消而取得均衡。进化只能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序列,而不是所有可能环境的平均值。

  6.概率和期望

  做一件事成功的概率是99.9999%,但是失败的损失会很大很大。算出来的期望是负值。不过如果是我,我还是会去做这件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1

  清晨,太阳露出了红红的脸蛋,鸟儿站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唱个不停,凉爽的晨风轻轻地迎面吹来。这时,《蜻蜓眼》映入我的眼帘……

  这本书主要以小女孩阿梅的成长为线索,并以这个孩子的视角勾勒出了那个特殊年代中,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情景。

  这本小说最让我着迷的不是阿梅,而是阿梅的奶奶奥莎妮。她跟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结婚,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她跟着丈夫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地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优雅和温润,然而她的异国血统被许多中国人误认为国际间谍,并想出种.种办法伤害她。可奥莎妮本是柔弱的老妇,但在爱的正义下,她显得十分坚强。就算那伙人夺走了她最心爱的蜻蜓眼,她也想尽各种办法,甚至不惜用苦肉计夺回了项链。

  从奥莎妮奶奶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也明白了爱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就像奥莎妮奶奶一样,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们的爱,使她心甘情愿离开自己的故乡,来到遥远的中国,并且一待就是一辈子。奥莎妮奶奶一生经历坎坷,但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真的使我受益匪浅。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2

  应该说很喜欢郭敬明的文字,柔柔的飘飘的深刻的感触,淡淡的轻轻的华丽的忧伤。

  《悲伤逆流成河》,读完全篇,我唯一告诉自己的是这不是真的,真实的世界不该是这样的残酷和脆弱。齐铭,一个优秀的男高中生,易遥一个堕落的女高中生,这个形容词对她不公平,那么公平是什么,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更况在学校那样复杂的环境中了。学校也是个社会,既然是社会,那么就无奇不有,涉及的是生活,生活有各种颜色,情感有各种方式。怀孕有时是特别可怕的事情,特别在流言下,那么一切的掩护只为更加明了地展现而已。

  冬天的弄堂,长长的深深的静静的暗暗的,并肩推着各自的自行车,齐铭一如既往地从包里拿出热好牛奶,易遥木然地望着,无法温暖。也许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两人,也许只是生命在最初的一段近距离的平行,之后各奔东西。郭敬明抓住了这条线,最终也没有交叉。虽然两人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虽然给了对方最关怀的呵护。测孕纸是齐铭骑了好久好远的车去一个偏僻的地方买的,课堂的笔记他总是记两份,待回家路过易遥家的厨房,看见易遥忙碌地给她妈妈做饭的当口递进去。无语的青春在冬日渐长的光线下渐行渐远。

  看了几遍思考了几下,还是不明白齐铭怎么和顾森湘谈起了朋友,心里装着易遥放在心深处,却间接地让易遥从头顶的五楼轰然着地。顾森湘莫名地死去,因为最后的短信是发给易遥的,易遥莫名地成了最后知道真相的人。齐铭心里痛苦地相信湘湘的死和易遥有关,易遥为了怎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然她不在乎生活不在乎未来不在乎自己,也为了告诉齐铭“那我让你现在就见到我”。一会儿头顶呼呼的风刮过,一个影子瞬间出现在眼前,砸落在齐铭的面前,血泊中的易遥有着解脱般的安静和了无牵挂的轻松。悲伤,顺着流不是河,悲伤逆流成河,是血色一样的河流,流在残酷的青春年华中。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故事,压的我窒息郁闷,为何把生命写如此不值一文,难得这本就是廉价的产品。出生也许是最初的标签,但后来的命运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个学校,一条弄堂,一场黯淡的岁月,一片无法理清的相思与爱,交杂在不是从容的背景下面,露出狡诈和狰狞的面目,面对它涉水淌过,也许就过了,背对它远离逃跑,也许永远也过不了,在悲伤的袭击下,在悲伤河流的流动下,人的生命被卷走,被收缩,被合拢。悄然无息。

  ——黑暗中你沉重的呼吸是清晨弄堂里熟悉的雾。

  ——你温热的胸口。

  ——缓慢流动着悲伤与寂寞的巨大河流。

  说实话,真的不想喜欢小四的文字,特别在一个人的时候。可是,一个人的时候读着《悲伤逆流成河》,感受着只有郭敬明才能表达的情绪,因为一切都只是文字,心里有一股清香。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3

  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奇怪地混合在一齐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

  这个人有强大的分析本事,能对他的笔记本中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又有强大的综合本事,能按照新的和引人注目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斯密对他当时的学术领域的各种思想是极为敏感的。他像之后的马克思一样,不是一个关在自我房子里的与世隔绝的学者,他仿佛全身装着天线,能收到并吸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信息。他在封建欧洲解体之末、近代世界开始之时写作,在这个世界中,封建制度仍以既得利益集团经常表现的顽固性在坚持。他正是为反对这种利益集团而写作的。结果是,他的书不只是为图书馆架藏而写的,它对经济意见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构成了我们今日住在其中的整个生活环境。"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终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

  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所以,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仅包括"可怕的"军队,并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

  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终,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之后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

  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终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国富论》远远不是一部通常所认为的学术论文。虽然斯密也劝说放任自由,但他的论证却更多地是反对政府干预和反对垄断;虽然他赞扬贪欲的结果,却又几乎总是鄙视商人的行为和策略。他也不认为商业制度本身是完全值得赞美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4

  我在寒假里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它讲述了一只豺和一只猎犬生下的一只豺犬——白眉儿,白眉儿生下来就没有了父母。虽然母亲给它创造了短暂的家,但那很快就结束了,它只能跟在成年豺的后面,过早地开始了的求生的历程,后来在磨难中白眉儿练就了超群的本领,但又遭到了豺王的嫉妒,以至于被赶出了豺群。幸好遇见了一猎户,它想生活会变得安定一点,但没想到这个猎户好逸恶劳,它几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聪明的白眉儿“慧眼识英雄”,机智地奔向了村长、猎户阿蛮星—它的伯乐。后来虽然它经受了村民们的误会,但它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赢得了村长和村民们的信任和尊重。真是逆境造就人才啊!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逆境出人才。恶劣的生存环境,逼迫人或动物发挥潜能,适应环境,练就一身功夫,为后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最近,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山村小姑娘,家境贫寒,她每天早上6点,天不亮起床,走上将近两个小时的山路,翻越七、八座山,去小学校上学,每天两顿玉米粥,吃个白米饭都是奢侈的,当记者问她苦不苦时,她说:“苦,但想上学,上大学,走出山村,脱离贫穷。”看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想想我自己,衣食无忧,父母为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进取,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小姑娘和我都是祖国的未来,“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只有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5

  读完这本书,我立刻心灵震撼!

  这本书以小女孩玛蒂尔达为主人公,讲了她的家和学校。她周围的一切总是那么可怕:恶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尔小姐、庸俗势力又非常暴力的爸爸。玛蒂尔达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老师的帮助,终于摆脱了这一切,过上了想要的生活。

  玛蒂尔达家里只有一本书,她看腻了,就向爸爸提出买书的要求,爸爸拒绝了。但这并没有打消玛蒂尔达对书的渴望。她去图书馆借书,五岁就把大多数有名作家的经典作品“吃”完了!还都是大人的书。

  大家看看玛蒂尔达的爸爸吧,他叫沃姆伍德先生,是个汽车商。他通过各种手法,对坏车进行维修,却为成功不择手段,简直就是犯罪!玛蒂尔达劝爸爸,他却不听。他看到她看书,就把她的书撕掉了。

  玛蒂尔达上学后,便显露出她的才华,以至教师亨尼小姐不给她讲课,让她读高年级的书。有一天校长讲课,只因为鲁伯特把二乘七说成十六,校长就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拎了起来。其他同学犯了点小错就受到惩罚,朱丽叶斯直接被校长像扔皮球似的扔了出去。

  玛蒂尔达拥有了一种魔力:用眼睛控制东西。亨尼小姐请她到家里做客。玛蒂尔达知道了特朗奇布尔非法侵占了亨尼小姐的家庭财产后,就用自己的魔力把校长收拾了一顿。后来,玛蒂尔达的家人到西班牙去了,她就跟亨尼小姐生活在了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善良的人总会是幸福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估计大家都很喜欢玛蒂尔达,不喜欢校长。

  《玛蒂尔达》读后感 徐梓洋

  罗尔德·达尔,是一个著名的儿童学文作家,我喜欢读他的书,基本上罗尔德·达尔的经典作品典藏集都看过了,十分的好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玛蒂尔达》这本书了,这本书讲的是聪明绝顶的小女孩玛蒂尔达与善良的亨尼小姐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世界。

  一个小小的,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非常喜爱看书,学习,看报纸,这个小女孩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的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她聪明绝顶,每天都要学习好半天,因为,这个小小的小女孩总觉得看书是一件增长知识,丰富头脑,好玩的事情。但十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却遇到了世界上最恶劣,只顾自己开心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习,成长。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就是玛蒂尔达!不过,这个神奇的女孩玛蒂尔达自由对付这一切困难的办法,她拿出自己生来就有的绝活——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一个地方,在嘴里念着自己想要干的东西的本领,救出了善良的亨尼小姐,在跟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当中,表现的十分的勇敢,并且还跟亨利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她们的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冰冷的世界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一定要学习玛蒂尔达的坚持不懈的行为,并且,也要向玛蒂尔达一样爱学习,爱看书,把玩的时间减出来看书,这样,我们的学习就会一步一步的往上升。并且,我们一定要善良,多交际一些友谊,这样,我们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你就会越来越开心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6

  《史记》是一部史书经典,记载了我国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历史的变迁,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让我欣赏的,就是管仲和鲍叔牙之间让千古传诵的友谊。

  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管仲比较穷,鲍叔牙比较富有。二人早年合伙做生意,管仲出很少的本钱,分红时却拿很多钱。鲍叔牙对此毫不计较,还问管仲:“这些钱够不够?”因为他知道管仲的家庭负担重。有好几次,管仲帮鲍叔牙出主意办事,结果把事情办砸了。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事情办不成,不是因为你的主意不好,而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你别介意。”管仲曾经三次做官,但三次被罢免,鲍叔牙不认为是管仲无能,而认为管仲没有遇到赏识他的人。管仲参军打仗,却临阵脱逃,鲍叔牙没有嘲笑管仲贪生怕死,认为管仲是牵挂家中年迈的母亲。

  后来二人都从政了。管仲辅佐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公子纠在争夺王位中失败,别的大臣都自杀殉节,管仲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牙没有耻笑管仲没有气节,他知道管仲是为了图谋大业而舍弃一时的名声。最终鲍叔牙说服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自己却甘心做管仲的助手。管鲍齐心协力,成就了齐桓公的春秋霸业。“管鲍之交”也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

  从管仲与鲍叔牙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含义。超越富贵贫贱,超越得意失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这样的友谊才能万古常青。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7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是芬兰女作家托芙·扬松创作的,名字叫:《魔法师的帽子》。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木民小人,是根据北欧民间童话传说中一种林中精怪、小矮人创造出来的。活跃在这本童话里的木民实际上是一群小孩子,故事围绕着一顶魔法师的帽子展开。这是一顶木民在木民谷找到的高筒黑礼帽,他们捡回来的时候没想到帽子是魔法师的,不知其中有魔气,能产生魔力。但是帽子的奇迹使他们不能不相信,这是一顶神通广大的帽子:当他们把它倒过来当字纸篓时,扔进去的蛋壳竟膨胀成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就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小木民钻进帽子“躲猫猫”,出来就成了谁也认不出的怪物;魔帽能把一只被小木民诱捕来的小蚁狮变成一只小小的刺猬;流进帽子里的水会变成木莓汁;木民妈妈无意中把几株植物标本扔进了魔帽,枝条就以神奇的速度在妈妈睡觉时生长起来,最后像厚厚的绿毯子把木民家的房子裹了个严实。于是,木民家没门没窗,只是密密一大片野草野花。这些绿色的藤条还会开玩笑,把木民头上的帽子给卷起来,举到高处……

  我非常喜欢那些活泼淘气,乐观向上,有乐天性格和历险精神的小矮人,他们机智勇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冒险王”,我也希望和他们一样!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8

  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9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的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近20xx年。《论语》当然也就稳坐了20xx年的宝座。直至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论语》的地位才开始动遥文-化-大-革-命时期深刻的“批林批孔”,更进一步瓦解了儒家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论语》从此埋没人间。

  《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怀着这些疑问,我漫步于《论语》的花园,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和《毛主席语录》没什么差别。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论语》里最常见的词汇,无非是中庸、君子、礼仁云云。

  中庸却是《论语》里最容易理解的而最难做到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这种思想体现了当今北京居民的“忍”文化。对中庸的字面理解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始终保持中立。这固然是好的,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端,但过度的“忍”却能使一个民族沉睡,古代中国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中庸是儒家的为人之道,体现了儒家学派的软弱性。

  君子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词。从小就听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观棋不语真君子”等,感觉君子就像个呆呆的人似的。事实上,君子就是孔子他们儒家学派的一种自称,是理想的“中庸”的人。比如“君子不器”、“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斗”,都体现了君子的优良品质。与君子相对的当然就是小人了,小人并非是坏人,只是素质没有君子高罢了。《论语》花了相当篇幅直截了当的阐明君子和小人的不同点,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然而,君子的物质地位往往与小人相差甚远。毛泽东说过:“小人累君子,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可见君子的物质生活是那么的悲惨!

  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

  纵然,《论语》经历了两千个春秋,并不能完全适合我们现在的思想,但是它毕竟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永远不会过期,我们要批判地继承这些中华传统文化,让《论语》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总之,《论语》是我们必读之经典,我受它的感化甚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0

  在这个暑假里,我每天都会有一部分时间用来阅读书籍,在我看的这些书中,《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了,我喜欢它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本书讲出了我的梦想!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直住在乡下。有一次,它因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野餐篮子的主人随即坐地铁去了纽约,柴斯特就只好跟着到了纽约一个名为时代广场的地方。在那里,柴斯特先后结识了猫和老鼠这两个朋友,还有它的新主人:小男孩玛利鸥。朋友们经常帮柴斯特,柴斯特最后也报答了他们。柴斯特第一次学歌曲是在晚上,老鼠边听边跳,一不小心弄出火星来,烧了玛利欧的好几份报纸。不过,从那以后,柴斯特就利用它优异的音乐天赋,用翅膀拉出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名曲,让玛利欧一家的报纸摊常常围满了顾客,赚了不少钱呢!只是,刚成名不久,柴斯特反而不快乐了,它想回故乡了。这个想法得到了猫和老鼠的理解,柴斯特在老鼠的带领下离开了纽约,它的纽约之旅结束了。在这三只小动物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小老鼠了。它说的话非常幽默,家里的东西:保温袋、冰块、硬币、水、腊肉、面巾纸、可乐……它还在时代广场挖了好多条应有尽有密道,而且,每次老鼠说话的时候,我都能想象出它的样子、声音、动作,就好像它站在我眼前一样。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导语里,有这样一句话:“柴斯特成名后为什么会不快乐呢?因为它得到出名的快乐后,便失去了自由的快乐。”本来我还不太理解柴斯特,这下知道了本来它可以自由地跳来跳去,想唱就唱,不想唱就不唱,现在得天天在笼子给人们演奏歌曲,肯定不快乐。如果要我选,不能两者兼顾的话,我也会选择自由。

  这只小蟋蟀的愿望就是我的愿望,我渴望中国的小朋友都可以得到自由和快乐,并且像小蟋蟀一样找出自己的特长,和朋友们团结在一起,就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变得更强大,走向成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1

  前几天读了余秋雨教授的封笔之作《借我一生》这本书。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他的书,从最早轰动文坛的《文化苦旅》,里面有中学学过的《老屋窗口》,以及后来的《霜冷长河》里面的文章我都仔细看过,感觉不错,但是给我震撼最大还是《借我一生》这本,里面写的是他自己的家庭以及长辈和文革时期的一些事情。也从他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流露中真正了解了他的家庭,他的父辈以及那个悲苦时代发生的一切悲苦事情。

  最尊敬的是他的祖母,那个不知道真实姓名的毛姓妇女。呵呵……这个老太太真不知用什么字眼才能形容的更透彻。她的倔强,好强,骄傲,她……她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余家的重担,她独自抚养十个孩子的压力,她看着狠命想攥在手心中的十个孩子一个个先她故去的时候,她所承受的那种悲恸。这些,只让我想到一句话:“女人!你的名字不只是弱者!”她,这个半大脚的,无名字的旧式女人,无疑是伟大的,她是真正的强者。最佩服的是他的妈妈,那个从上海大城市下嫁到农村的穿旗袍的有点腼腆的大家小姐。她在小村庄的所做所为;她独自一人在荒野的树林里描绘余家墓碑的孝心;她对余家上下老小的忠心;在那个丈夫长时间关押,没有经济来源独自撑家的境况下、,瘦弱女人身上的压力,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最羡慕的是他的童年,那样的有趣,闯坟场,走山林,玩火灯…… 最喜欢的是他出生的那个余姚村的叫高地地的小村庄,那个有着大山岭,里面充满神奇故事,有着古老历史的地方。最敬佩的人是他的小叔叔,那个做了荒谬文化大革命牺牲品的倔强的,刚烈的年轻人。里面很多都很有印象……

  其实读到他的童年,因为他的祖母没有真实名字,他和他的小弟弟给他祖母捶背猜名字的那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多么调皮的举动。嘿嘿……我于是也突然想起我在小时候也做过类似的事情。不过,他和小弟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猜了无数次也没猜着,后来给她戴了个半俗半雅的“素娥”了事。呵呵……好玩。可我就不一样了哦。因为那时候调皮心起,家里大人小孩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我都知道他们叫什么,连爷爷的名字我也在别人叫的时候偷听来记住了。奇怪的是奶奶的名字好像从来没人提起,问身边的人,居然没人知道。后来我干脆自己问她,她在纺线只是笑怎么都不说,只说姓徐。自那以后我每天没事就去缠她,她也总是笑不说,于是没办法我也就学起了余秋雨先生小时候的那套,一个字一个字的猜,看她有何反应,只记得真的是猜了老长时间,嘿嘿……后来居然猜中了,奶奶敲着我的头笑骂我“人小鬼大”。那件事可是我小时候一直引以为豪的事,家里所有人都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奶奶的名字。嘿嘿……这也难怪嘛!他们都还不知道呢。想想那时还真是顽皮。

  这本书真的不错,我喜欢!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2

  克雷洛夫寓言是克雷洛夫为小朋友写的一篇优美的寓言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鹰和鸡的故事。

  有一只老鹰在天空中飞,飞了很久,就觉得很累,于是它就在鸡棚上面休息了一下。这实在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去什么地方不比这里强啊!但作为鸡中之王的老鹰绝对不会是傻子,它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但这却被一只正在家里抱窝的母鸡看到了,这只自认为很聪明的母鸡发话了,它对自己的亲家母说道:"亲爱的亲家母,老鹰凭什么受人家尊敬,还是鸟中之王?不就是大家以它的飞翔本领高超,是一流的吗?我要是愿意,也能办到,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今后我们都别傻里傻气地把老鹰看作鸟中之王,身价比我们高得多。"母鸡不断地在那里发出自己的感叹,老鹰本来只想休息一下,并给母鸡一个荣耀,今后这些可以帮它们大忙的',可是母鸡一直说个没完,老鹰实在不耐烦了,说道:"你讲的一点都没错,但很不全面,老鹰的确有时不如鸡飞的高,比如现在我就和你们一样都处于一个高度。可是你别忘了,我是从上空中下来的,我有时可以没有你飞的高,但你永远不会飞上空中的。"

  我想,人也一样,有作为的人,超越别人靠的是奋斗和努力,无作为的人,超越别人是靠的嘲讽和妒忌。人一生有了嫉妒心,心胸就必然狭隘;目光就必然短浅;虚荣心也随之产生。这种人无真本领又不求上进,只想把别人拉下来显示自己的高度。因此,这种人是永远不能成材有用的。

  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间也不能有嫉妒心。比如说:你的成绩不如你的同桌,考试也经常比他差,这时候,我们就不应该嫉妒他,应该要努力学习,多看课外书,让自己的成绩提高起来,和同桌比一比。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3

  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从来没去想过,只是当做一种很平常的事而已。然而,当我仔细读过这本书之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含义。

  故事讲的是作者赶集买了一只鸡,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他放下鸡去捉狐狸,那狐狸却突然“活”了过来。并趁他发愣的时候和一只母狐偷走了鸡,他上了这对狐狸夫妻的当。

  又过了几天,他又在路上遇见了那只狐狸,公狐狸为了母狐狸能把自己的孩子安全转移出洞,不惜咬碎自己的腿骨来吸引他的注意,看着鲜血淋漓的狐狸,作者虽然明白狐狸的骗术,却甘愿再次受骗,这时,远处传来母狐“呦呦”的叫声,似乎在向公狐狸报平安,它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神情,便栽倒在地,它流血过多,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那只公狐的“父爱”深深地打动了,它竟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忍着巨大的疼痛,不惜自残,把作者给引开,最后却因失血过多而死。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呀!再狡猾的动物也有父爱、母爱,它们的爱也与我们人类一样的神圣,是纯洁的,让人崇敬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从这篇文章中,我读出了世间万物都是有情感的,我不禁也想起了我的妈妈。比如,我半夜发烧,一向胆小怕黑的妈妈会毫不犹豫地抱着我往医院跑,此时的妈妈完全忘记了周围的恐惧,心里只想着快点到医院,好早一分钟减轻我的痛苦;下雨了,如果只带一把雨伞,妈妈肯定让我打着,自己则淋着雨,还谎称,“妈妈是大人,没事,一会就到家了”,可回到家,瘦弱的妈妈肯定会感冒;吃饭的时候总是会故意把我喜欢吃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为了让我吃上可口的早餐,妈妈会天不亮就起床为我做早饭,等我起床吃饭的时候,总是不热不凉的正好能吃……太多了,数也数不清,点点滴滴都透露着妈妈的爱,可我总觉得这是妈妈应该做的,根本没往心里去,妈妈每天为我做了那么多,但是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老是报怨这埋怨那。想着想着泪水不禁模糊了我的眼睛,为我以前那种无知而懊恼,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帮妈妈做些家务活,多体谅妈妈些。不要只喊口号,没有实际行动。

  我赞美文中的狐狸,我敬佩它,尊重它,因为在他的身上有着一种可贵的精神——那就是伟大的父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5

  有一次单位同事小聚,一个不经常见面的朋友说他每天废寝忘食的看一个网络小说。我问,是不是二号首长,他说“是啊,看了这部小说对我启发很大,也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世的方式”。

  我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将二号首长看完,虽然还在连载,也只能慢慢的等待。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来看,把官场描写的入木三分,人情冷暖,明争暗斗。我不知道官场,特别是对于我来说那高不可攀层次的官场是否真的如此,但从我身处的基层单位来看,到处都是尔虞我诈、明枪暗箭的,让人防不胜防。

  引用小说里的一句话:“提拔不了的原因,好比寡妇,上边没人,又好比妓女,上边人总换。”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我觉得自己应该默默无闻的工作,本本分分的生活了。在我走出校园参加工作的十年间,感悟很多,对工作的感悟,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命运对我不薄,我觉得应该感恩的人很多。在机关这个复杂的环境里,渐渐的让所有人都变得圆滑了。我不求升官发财,也没有鱼跃龙门的理想,只想这样平淡的生活。在名利场中,保持自己的对生活的热情和对美好的向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偶然在贴吧里看到一个大学生的留言,只言片语难掩对于校园的留恋,整整一个下午,让我回忆起好多校园的生活。单纯而美好的年代,青春而懵懂的生活。那时的我们不懂珍惜,那时的我们以为生活会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似乎时光没有尽头,光阴可以任意挥洒,当懂得他的美好的时候,校园的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一不留心,那些明天成为了昨天,成为了回忆。

  如果可以选择,我愿从回校园,再次走过校园的小路,坐回教室,埋头在考试前的忙碌中,过着端着书本昏昏欲睡的日子。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6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以前,我一定不觉得的,可是,当我读这篇《秋天的怀念》,以前的想法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泪水和悲伤。

  文章中的母亲可以说是个非常伟大的母亲,她处处劝慰着暴努怒无常的生病的儿子,处处劝他不要愤恨和悲伤,处处劝他去看菊花,想借菊花的五彩缤纷使儿子有勇气和信心。她真是一位好得不得再好的母亲。因为有她在,她打消了之前的想法。

  看到最后几段,我差不多想哭了,喉咙想有什么在里面,说不出话来,她真是个好母亲,自己在大口大口地吐鲜血,在临昏迷前,在艰难在呼吸着,脑子居然满脑子在想女儿。这位母亲真愧是无私的,伟大的。

  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一定会听她的劝慰,不让好担心;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听她的劝,不在愤怒和悲伤,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陪她看菊花,让自己犹如菊花那样灿烂。假如……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每位母亲爱都是无私的和伟大的,好得不能再好的,我的母亲何尝不是?

  母亲为了我会走路,腰都酸了;母亲为了我会说话,嘴都干了;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操碎了心……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生活得居心快乐……处处为我好,从不顾自己,这真是伟大呀!

  其实,我有母亲并不低于作者的母亲,母亲也可以为我付出一切,你说为什么,母爱是那么的伟大、无私?我真是不懂,我想,我会明白的。

  啊,天下的伟大的母亲,我向你们说声谢谢!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7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这可是件难事。于是就有了福克斯与他的五位老牌友的这场事关两万英镑巨款的大赌局,也有了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惊无险的旅程。

  故事中的主人公—斐利亚.福克斯是位年约四十,眉清目秀,沉着冷静并且生活有着超常规律性的豪爽男子。他和他的仆人—聪明能干而又正直诚实的法国人路路通一起因为这场大赌局而踏上了这整整八十天的艰难旅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错把福克斯当成贼的警官费克斯,还差点被费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后自命不凡的费克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和福克斯主仆作对。福克斯也排除了一个又一个险情,惊险地赢得了这场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写得扣人心弦,使我感觉像走进了书中的场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环游世界。看到紧张处,常常让我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读着这本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地理知识,风物人情,还有做人的道理。书中的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得得的钱全部给了路边向他乞讨的可怜人;他还善良又疾恶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将要被烧死殉葬的艾俄达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福克斯先生身上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我想,这也是他最后取得成功的原因。虽然我在平时的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像福克斯先生在八十天环游地球时出现的危机和困难。但对我来说,如果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样遇事前先充分估计;遇事时沉着冷静,遇事后不轻言放弃,那现在常常困扰我的很多情况都会迎刃而解。至少不会出现上课时因为前一天忘记把学具放进书包而尴尬地向同学借用;也不会因为在超市和爸爸妈妈走散而茫然不知所措;更不会因为觉得练习篮球基本功太枯燥而想放弃篮球训练。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8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9

  小说以欧也妮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在叙述这一主线时,着力描绘了主人公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这个老头是一个出色的投机商,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通过自己的职权和手段很廉价的购买了一片十分好的葡萄园,也就是他日后发达的大本营。大革命过后他就经营着葡萄园,这个老贼投机从来没有失败过,比如他囤积木桶转了很大的一笔钱,他成为那个地方做富有的人,他的金钱也为他赢得了声誉,可见有钱就是爹的理论通用于古今中外,不知道马克思老人家是否把这个当做是一个唯一性的真理。按理说有钱就应该让自己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这个怪异的老头却是个正儿八经的钢铁公鸡,对于钱时只进不出。他不择手段的去攒钱,比如他家里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蔬菜,肉都眼巴巴的等着佃户来送,破楼梯吱吱的叫也舍不得修,吃的面包都是女仆拿侬做的,还有缺德的就是想尽办法克扣给老婆闺女的零花钱,规定具体的烧暖炉的时间以及点蜡烛的时间等等琐事,只要他能想到的都本着一个扣字。

  他便变得越来越富有,大家都知道他有钱,但是具体的数目除了那个给他管账的人知道。说白了就算是管账的也未必百分之百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由于他的富有,招来了两群盯着他闺女的苍蝇:公证人克罗旭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蓬风先生一家。这个老狐狸当然读的懂这群人的心思,但并没有说穿,日后还好好的利用了一番。在给欧也妮庆祝生日那天,突然从巴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欧也妮的堂弟——夏尔,又是一个禽兽,那个时代的特产。原来查理的父亲,即吝啬鬼的兄弟,破产自杀,写了一封信,让葛朗台照顾儿子的前程。葛朗台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丝毫不动声色,他当然不在乎什么狗屁的亲情,他在乎的还是自己堆积如山但永不满足的金钱欲望。于是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公证人克罗旭和银行家帮忙。银行家拉格桑为讨好葛朗台而毛遂自荐,到巴黎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所谓的部分只是特别特别小的一小部分,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葛朗台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在日后的生活中善良的欧也妮爱上了自己的堂弟,并把自己积攒多年的零花钱给他去外面闯荡,这就是悲剧的开端。作为交换,夏尔巴把镶有母亲照片的金匣子托给表姐保管,领了叔叔的逐客令独自一人去流浪。他到底和葛朗台是流着一个家族的血,尽干一些投机倒把的勾当,最后为了攀上上流社会,娶了一个长相极其丑恶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和欧也妮的山盟海誓,用钱赎回了放在表姐那个地方的信物,而善良的姑娘在忍痛接受背叛的同时,竟然祝福这个花花公子的幸福,甚至在日后出钱帮助他还债。与此同时的是,当葛朗台发现闺女把他辛辛苦苦赚的钱给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时候就把他囚禁在黑房子里,结果把他可怜的妻子气的一病不起。但是这个畜生为了节省钱竟然没有替妻子请大夫,直到他知道妻子死了女儿会继承他一半家产的时候才勉强请了一个医生,但是妻子还是去世了,按法律规定他女儿获得了一半的继承权,他又通过装可怜骗取了女儿的继承权,他整日守着他的小金库,一直到临死的时候还严厉苛责他的女儿,把他的家产管理好,到那边向他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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