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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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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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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读书感想(精选27篇)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

  工作生活之余,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囫囵吞枣地看完了老舍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这篇小说给我最直观的一点感受就是,那时,北平人生活及其艰难,几乎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再看看现在,祖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两边对比,天壤之别。不由得心生感慨。平静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呀!国破家亡,国强民安。平日,这种话显得大而空,但以这篇小说为背景,再去回味这句话,的确就有了较深刻的感悟。

  小说中的背景是二次世界大战, 日本侵略亚洲的中国主战场。在这场战争中,北平城貌似平静,没有硝烟和炮火,但是城外传来的隆隆炮声和空中飞过的轰炸机以及街上日渐增多的日本人,无不提醒着人们,这就是战争。日本人的战争,不单单是真枪实弹,烧杀抢掠,还要从经济上扼住中国人的咽喉——自印钞票流通,控制日常百货供应,尤其是粮食的供应。更要从文化上进行侵略和腐蚀——利用中国的文化为其侵略行径粉饰掩盖,严禁中国人有自己独立的思想,鼓励中国百姓吸食大烟。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催生了许多粉墨登场的小丑。以大赤包、冠晓荷为代表的一批巴结献媚日本人,出卖灵魂的无耻之徒,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地陷害百姓,大把捞钱,为自己赢得了短暂的权利、金钱和平静的生活。这种看似荣华富贵的生活如同开在腐烂尸体上的花朵,貌似艳丽无比,实则臭气熏天,让人掩鼻,令正直的中国人唯避之而不及。假洋人丁约翰盲目崇拜欧美,不关心国事,不同情百姓,一味追求自己狭隘的幸福和所谓上等人的生活。还有蓝东阳、招弟、胖菊子等一帮丑恶嘴脸的下流人,为了嗟来之食,宁肯抛弃做人的最起码尊严,跪地匍匐在侵略者前面,甘心做民族的罪人、败类。

  但是,更多的北平人在侵略来临的时候,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共度难关。小羊圈胡同的李四爷是一个慷慨,有侠肝义胆心肠的人物。街坊邻居,无论谁家缺吃少穿或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儿,他只要有点能力,都一定要出手相助。瑞全代表有知识、有头脑、有能力的青年,毅然抛弃了温馨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抗日的道路。钱默吟老先生在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家庭变故后,由一个只钻学问,不问政治的老学究,决然地投入到了抗日的地下斗争中,成为一个活跃在敌人皮子底下的抗日分子。瑞宣代表性格懦弱,委曲求全的一部分人,在经历了父亲、女儿无辜死亡,自己入狱的大劫之后,由一个温文尔雅的不抵抗分子转变为一个抵抗侵略的隐形斗士。

  通过形形色色人物命运的描写,揭示了百姓、战士、汉奸不同的人生道路和命运,也明确地昭示世人——有侵略就有反抗,中华民族是坚强不屈的民族。文中释放出的信息是:短腿小鬼(文中语)可不管你是否是它的一条狗,只要它认为你可疑,不值得信任或没有利用的价值了,旋即投狱、折磨、杀死,没有丝毫的理由。这就是日本人的强盗逻辑!这就是这个民族嗜血成性的侵略本性!只有我们自己手握武器,充满胆量,狠狠地痛击它,它才能乖乖地缩回乌龟头,在它的小岛上蛰伏不动。

  思绪从文章转回现实,当今社会,吃的穿的应有尽有,孩子有学上,大人有工做,休闲娱乐更是花样繁多。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快乐。但是,一旦发生战争,眼前所有的秩序将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是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防那个曾经在我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至今仍然在蠢蠢欲动、伺机复出的强盗。只有我们国家强大了,民族强大了,才能镇伏它,让它永远做着它的黄粱美梦,不复苏醒。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3

  今天,我整理书厨时,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四世同堂》,书已经有些破损,纸张也泛黄了。我想:这本书真旧,肯定没什么好看的。便把它放了回去。可是,我转念一想:要是不好看,爸爸怎么还会收藏那么久?想着,我便随意翻了几页。一开始,觉得书里出现的人太多了,根本就读不懂,后来,我一页一页的看,终于发现了它耐人寻味的地方。《四世同堂》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抗日战争时发生的故事。

  主人翁是一户生活在小羊圈胡同里的人家和他的邻居们。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胡同,但那里面的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却足以代表那个时代全中国人民的不同心态,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害得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 在这本书中,老舍先生揭露了日本侵略者的暴行,也表现出了人们那浓浓的爱国情。但是,读着读着,我又不禁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一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化的泱泱大国会被日本侵略?我觉得,正是因为像大赤包,祁瑞丰这样的人太多了,祖国才会被欺负,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祖国,同时,也是爱我们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幸福,但依然不能忘记爱国。我们可以好好学习,建设祖国,可以随手捡起废纸,保护环境,也可以热爱祖国的传统文化,将它发扬光大……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祖国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4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_逸,姑息养_,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5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6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7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8

  今天,我读了《金波童话》里的一个小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人”。

  故事的内容说的是:每年冬天,下雪的时候,我都要堆一个白白胖胖的雪人。可是,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那个白白胖胖的雪人就融化了。我很舍不得雪人融化,可是春天还是来了。雪人变成了一摊融化的雪水。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问题:能堆一个不融化的雪人吗?这成了我赶不走、丢不开的念头。一个痴想!

  我只能等待冬天的到来,可是这一年,我觉得春天过得很慢,夏天太长了,秋天迟迟不走。我多盼望一个纷纷扬扬飘着大雪的冬天啊!于是,在企盼冬天的日子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下了一场大雪。然而我梦见的是一个阳光灿烂、鲜花盛开的季节,同时,也是一个飘着大雪的日子。奇怪的是,这些雪花自动聚拢起来,堆积成了无数个雪人。一群白白胖胖的雪人现在桃红柳绿之中。我在惊喜中醒来,原来自己做了一个梦啊!就在这时,窗外刮起了风,飘起了大雪,冬天真的和大雪一起来了。梦想成真!

  通过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雪人虽然只能在冬天存在,可是只要心中有梦,雪人永远不会融化、永远存在!就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要树立一个正确的目标,然后向着目标努力,好好学习,努力实现梦想!只要我们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奋斗,梦想一定能成真!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9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华五千年来的一部文化瑰宝,家喻户晓。其中武松打虎、江州劫法场等故事,更是引人入胜。《水浒传》讲述的是宋江起义失败后,一百单八将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冲等英雄齐聚梁山,演绎了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传奇。

  《水浒传》中,宋江有勇有谋,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员,如果当时皇帝把领土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宋江定会成为一名悍将,天下就会太平,免遭外来之敌的入侵,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乐乎。而事与愿违,宋江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这一切。不都是当时皇帝的昏庸?宋江起义,并不是因为对朝廷不忠,更不是因为知恩不报。相反,他是为了报恩于百姓。在那个年代,官逼民反,富人撑死穷人饿死巨大的生活反差,形成了《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水浒传》也是在这种巨大的矛盾下创作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等无不体现了梁山英雄们的豪情万丈,大忠大义。而李逵杀富济贫更是把他宽广的胸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水浒传》不但讲述了英雄们的故事,对小人物的刻画也是令人赞叹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员奸臣,因为爱好献媚拍马而倍受皇帝的宠爱,因此成了社会的一大蛀虫。当然,这也是许多贪官的一个典型缩影。

  《水浒传》中浓缩了乱世豪杰与昏庸奸臣,不见小恩小惠小奸小恶,只有大忠大义大奸大污。这也许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0

  这是一本奇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我们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作文

  这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作文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喧嚣吵闹的课间读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详了。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1

  在外人看来,田春卡夫卡每天机械枯燥的生活,是难以理解的无趣的。但他自己却乐此不彼的重复着这种生活。我想也许是,这种需要高度自律的生活,能给他带来一种强自我掌控感,从而获得对充满许多未知生活的安全感。卡夫卡自称是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通过刻意的高强度的训练,把自己的躯体变的强壮,看起来像个十七岁的年轻人。通过阅读,在这个年纪也比同龄人拥有更多对世界的了解与想象。强壮的外表,让他看起来年纪偏大。丰厚的知识积淀,让他谈吐显不凡见识。

  这些在卡夫卡到甲村图书馆后,在图书馆前台与大岛的对话中,许多关于文学书籍的交流观点中都能提现,他对事物拥有自己独到犀利的见解。高度的自律,加上对世界丰富的认识,给他带来独自出走的勇气。每个人的人生都注定会有一段,孤独的出走都旅行,可能是为了诗和远方,可能是为了冒险,也可能是为了逃离现在都生活。不管怎样,我都佩服卡夫卡,佩服那些能够为了某个明确的目的,而去做大量简单枯燥重复的动作,直到成功的人。

  卡夫卡的成功出走,除了靠他自己的智慧勇敢和能吃苦外,我觉得重要的还有他遇见了能够理解他,并愿意帮助他的人。第一个是,让他觉得像他姐姐的樱花。第二个是,帮助他躲避警察抓捕留在甲村图书馆的大岛。第三个是,支持鼓励他爱他,让他找到自我热爱生活的佐伯,同时也是他的母亲。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2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

  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3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4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5

  读了《呼兰河传》,心中生出几多感悟。

  许多作家描写自己的童年,描绘一个光明灿烂的童真世界,或许他们忘了,只要是纪实,便没有完美生活,纵使孩子,也会有属于自己的灰暗的哥特风。萧红儿时的那个阶段,那是一个沉重甚至沉痛的社会。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社会在她眼里是怎样的,那些人、那些事又会是什么样的姿态,的确很难想象。把人物融入背景中,这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难题。这本书中,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把那些愚昧与无奈不着痕迹地烙进故事里,给予这段往事足够的尊重,却又不会使人感到厚重。读来是一个有质感的年代,每一个人物都充满张力,每一个故事都浓缩着一段历史,所有的见解都源于一个孩子的敏锐、无知,讽刺、批判、赞扬、歌颂,这些历来对封建的评头论足都与这本书没有干系,平淡的叙事,如同中国水墨的留白,别有一番韵味。

  《呼兰河传》最入人心的是它的意境。开篇,文字带着利刃划出严冬干冷的刺痛,字里行间旧社会市井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寥寥几人的勾画,仿佛耳畔就响起了清冷小镇上的几声嘈杂。我读时动笔批注,却无从评谈,似乎哪里多了或者少了,都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有了意境,文字才有了深入的可能。这是这本书独有的意境,通篇都是这样,极具渲染力,每一句都是陈述,每一句都是诗。

  同样令人称叹的是书中的人物。这是一部没有“神”的小说。无论历史、文学,我们习惯了绝对,美好与丑恶在不同人身上分辨的如此清晰;厌倦了完全正面的“神”,厌倦了“万恶”。在呼兰河畔的那个小镇,那些凡之又凡的平民,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封建落后的影子,每个人又都有人性不可泯灭的良知,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是非认知,他们不完美,但他们是完全的、活生生的,在书中哭笑悲欢。

  一个不为人熟知的小城,一段渐渐为人遗忘的历史,一个天真无知的孩子,一个无法触及的世界。

  这就是《呼兰河传》的全部,这就足够了。读文学作品,读的无非是一种感觉。把琐碎的往事收集起来,用平实的语调讲述一个明媚而沧桑的故事,读书人放下书后意犹未尽,一口气想叹吁却最终浅笑着呼出。透过一本书,可以领略到呼兰河畔的世界,碰触到萧红的寂寞,仿佛她就在叹息,这对于一本小说,是最大的价值。

  几多感悟,结为一谈。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6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7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说话不懂讲话的人,因为自己有自卑的心理,话到嘴边却总也不能说出口,心中明明有千万言语,却无法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因为这样,我吃过不少苦头,当他人给你口若悬河的说时,心中有自己的观点,到了口头就只剩下“嗯”,“对”,给朋友留下了敷衍,给客户留下了不真诚,给领导留下了不认真这样的印象,我也在积极求变,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言论,可是,词不达意,反而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当我读起《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作者的观点让我开始喜欢这本书:“沉默没问题的,沉默很正常的,但聚会时,沉默好像会带来压力,逼得人开口说些什么。这时候,如果空气中本来就弥漫着音乐,你就会发现沉默没那么可怕。但是如果刚好没音响可听,也不要依赖电视来填补沉默的空白,电视啊,就好像一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喋喋不休的、很爱大声说话的人,靠这样一个人来打发时间或者消除寂寞,倒是很不错。但是家人晚餐或好友相聚时,有这么一个人在场是很受打扰的,电视对“闲聊谈天”毫无帮助。如果怕沉默带来的冷场,请不要给自己压力,不要逼自己随时要找话题。请优先把事情交给音乐来处理。或者,也可以学着享受沉默。看夜景的时候、两人散步的时候、三五好友一起下厨煮菜的时候,“正在做的事”本身就很有趣,沉默反而比喋喋不休更丰富,更值得回味。”这段话,让我理解了沉默,让我知道了,在不会说的时候,沉默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们的工作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我们做的是服务行业,做的是人与人的工作,沉默,或许会再生活中找到一丝安逸,但是在工作中,却是让我寸步难行,沉默显然不是我应该选择的。

  在这本书中,提到了把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懂得认输的人很懂说话,所谓的无谓的胜利,让我感触很深,在人与人的交流中,总是存在着争强好胜的行为,但是,你赢了又怎么样呢,在交流中,为了获胜,字字诛心,或许你会得到一时痛快,但是你又会失去多少朋友呢?所以,在交流中,懂得认输或许会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换个角度思考可以增加彼此的感情,如果说话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换一换位置,想像一下如果处在这件事上的是我,我会期望得到什么样的回答,会希望对方用什么样的语气面对我。多想这一步,结果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职场也是这样,同事之间彼此交流,会说话换位思考可以理解为换个角度思考。比如和同事交流,多想想如果我是同事,面对我这样的语气和语句,同事是否能理解,是这样说听着更舒服还是那样说听起来更舒服?是这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还是那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这样看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其实只是多了一点思考的时间,而这点思考的时间足以事半功倍。以小见大,以一变百,不光是和同事的交流可以换位思考,在和客户时同理,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想想客户需要的是什么,客户生气时,想想客户为什么会生气?只有在认真想过这些之后,再去与客户沟通,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说话是一种本能,人和人的交流才可以促进发展,学说话是一种修行,在说话中锻炼自己的耐心,智慧和勇气,而会说话更是一门艺术。我知道自己要达到艺术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8

  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在我的闲暇空余终于读完了,但久久地让我回味其间。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亦颇有感慨。“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一点没错,就拿我女儿来说,看似动作很慢,起床时叫来喊去的,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又另一种看她的眼光。她学了法语后,了解了一些法国风情,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趟日本,就会告诉你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这就是“新新人类”。当然,书中谈到的很多的观点,我都很赞同。我自己也是教师,但随着孩子的成长,社会的进步,好像自己的教育方法越来越局限了,方式越来越单一了,因此,和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常常思考自己的教育成败,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寻求适合我孩子的教育方式。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中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当然或许是某个衡量的标准,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的青少年犯罪,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我们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常认为学校老师如何如何,却没有问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总是以为,孩子到学校就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却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个体成长的空间是极其重要的,能够暴漏出他内心深处最底层的东西。

  现在我教育的观点在逐渐改变,教育的方式在逐渐改变,我发现孩子又愿意与我走近了,常常把她的喜怒哀乐告诉我,我欣喜万分,这是对家长的信任。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极其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文中又谈到来太原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太原人引以自豪,尽自己的能力为别人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也是造福子孙后代。我想到了原来的一位年轻的同事,曾帮助那些特困家庭的孩子读书,几次辗转去山区看望那些孩子,那么,她的这份爱心,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孩子,也会成为有爱心的人。教育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充满了魅力。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生理和心理),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一种和谐,要启发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把思想变成视野,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前行目标,无论如何,只要不断坚持,总有实现自我的一天!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19

  彷徨,无时不在的彷徨。

  人是奇怪的动物,总有着莫名其妙、复杂多变的情感,自己让自己不自在。它会变幻,让人难以捉摸,就像女人般的善变而让人看不清。大部分人都曾经彷徨过,就看你自己怎么看待。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俯身,想认清我前进的方向,只是脚下一片黑暗,我赶忙四顾,想要求助,周围却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我,站在那迷雾中,分不清东南与西北。

  而路却在天上,逗弄着我紧张追逐的目光,不让我看清它的真实。我紧追上去,它却飞得更欢,我伸手不可及,绝望的看着它耻笑我。

  彷徨,还是彷徨。阳光什么时候才能驱散那可恶的迷雾,将我的路照亮。到那时,我将在世界的一极,开辟我自己的世界。

  近日里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同时也流露了鲁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它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

  《彷徨》是鲁迅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0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1

  小妇人是一本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作品,这是一本讲平常穷苦人家生活的故事,路易莎描写的非常逼真,让我如同身临其境。

  马奇家有四个女儿,大姐梅格十分漂亮,二姐乔幽默风趣,三姐贝思有一个自己的小天地,最小的艾米虽然年纪小,但是却举止稳重。

  她们四姐妹都很独立,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喜欢的工作,还分别与自己喜欢的男生结了婚,组成了一个大家庭。除了贝思,因为贝思生了一场大病,十几岁就死了。

  梅格变成了布鲁克太太,乔变成了巴尔太太,艾米变成了劳伦斯太太,他们各自有了不少孩子,几个大家庭聚在一起,欢乐而有趣。

  她们都有了快乐的生活,这一切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她们每一个人都很独立,我也要变得独立自主。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2

  从《百年孤独》这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导火索。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3

  今天看完了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

  五百多页的书只用了3天的时间就看完,足以看出此书对于我的吸引力、看出我读的是如何如痴如醉。沉醉于一本书,不眠不休地一气读完的行为和感觉于我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10多年了吧?总感觉没时间,总感觉心静不下来。啊,这次终于又体验了一次,感觉真好啊!

  之所以看村上春树的作品是因为慕名,慕名而读。阅读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故事按三条线索依次独立展开:15岁的少年田村卡夫卡离家出走;山梨县的16名学生在山上离奇昏倒;昏倒后醒来的、变得智障的、能与猫对话的中田聪的故事。

  在看的过程中,心情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有困惑,为那些不明所以的事件;有思考,如文明始自人类开始建立樊篱时;有恐惧,如逮猫人的残忍行径。感觉作品中有一种强烈的唯心的、宿命的东西,如田村卡夫卡之父的诅咒一一实现、如佐伯的死、如中田聪的预言和死亡等等,一切都摆脱不了宿命的安排。(让人产生强烈的无奈之感)

  虽说是本消遣性的小说,但是读书时也需要集中注意力,因为书中到处是隐喻以及充满了哲理的语句,需要用心去思考、理解。读这本书,让人能够深刻地感受到作者,即村上春树思想的深邃,想象力的丰富、大胆、自由、飘逸。大家真不愧为大家啊!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4

  难道猫也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题目,自言自语道。相信你们也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一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很多种笑。在它高兴的时候,大笑;愤怒的时候,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苦笑;发威的时候,狞笑;看不顺眼的时候,嘲笑……

  笑猫它人缘可真好,有许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笑猫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宠物。有一次,大雾天气,侦探笑猫和地包天去翠湖公园玩。碰到了保姆狗老头儿,地包天问:“怎么不见帅仔?”老头儿紧张地说:“雾…。雾太大了,帅仔丢……丢了。”大家脸上显出急切的样子。找了好久,大家找到了帅仔,可保姆狗老头儿却不见了。笑猫问帅仔:“是谁把你关在这的?”帅仔说:“我和保姆狗老头儿玩捉迷藏,它让我在山洞里数一百秒,然后找它。可我进来了,就出不去了!”哦,怪不得老头儿溜了,这又是它的阴谋,要不是笑猫碰见它,老头儿的阴谋,又要得逞了!在《保姆狗的阴谋》中,笑猫把保姆狗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揭穿,真是个名不虚传的侦探;在《塔顶上的猫》中,笑猫又感情用事……

  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和《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等。所以,我建议大家也看一看《笑猫日记》。

  看完这几本书,我懂得一个道理:善良的心灵,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5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里面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物,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卧薪尝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国勾践被夫差俘虏。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越王勾践回到越国国都后,时时刻刻都想着怎样复国,每天都在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他常常对自己说:“你忘了自己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吗?”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就这样勾践与民同甘共苦,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勾践在吴国当了三年的奴仆,受尽了屈辱,吃尽了苦头,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重振越国,灭掉吴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无论何时失败对于我们都是悲伤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践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心怀大志,暗自充实自己锻炼自己,不断让自己更强大,要懂得,自卑是超越的原动力,要把一次次的失败与打击转化为动力,然后等待机会,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在人生中,“失败是成功之母”要想让自己比别人成功,就要懂得在挫败中反省自己。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我们坚信,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胜者!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6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吸引我。这本书主要写有个男孩名叫马良,他喜欢画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只能用树枝在泥土画画。一天晚上,马良干完活回家休息,突然一位老爷爷出现在马良前面,老爷爷递给马良一只神笔,让马良给穷人画画。马良以为是梦,醒来后手里真的拿着老爷爷给他的笔。马良每天给穷人画画,人们都很喜欢他。

  不久,大官知道马良有只神笔,就把马良抓过来叫马良画摇钱树,马良不肯。于是他画了一片大海,在海里画了一座金山。大官说:“画一艘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一艘船,大官上了船,船慢慢地向金山开去。大官嫌太慢,大官对马良说:“画点风。”马良加几笔粗大的风,船被吹得东倒西歪。船翻了,大官被淹死了。马良仍然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乐于助人。

  我们应该像马良一样善良、一样勇敢、正直,有乐于助人的精神,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车的穷人画车,让他们不会走路太累。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小朋友,画很多学习用品让他们好好学习。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村里的小朋友画很多电视机,让他们看电视。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马良是我们学习的指路灯。

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篇27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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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读书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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