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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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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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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通用5篇)

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宜居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现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xx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旭光(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保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 组 长:王锦锋(市委、纪委书记)

  乔 云(市委、组织部长)

  刘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张文钟(市政协副主席)

  郭贵和(市委秘书长)

  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

  孟林生(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常务工作。

  领导组下设五组一办:

  (一)环境卫生组

  组 长:孟林生

  副组长:王正龙 梁通鹏 苏云福 张培吉

  王孝德 赵立永 胡玉珍 韩锡涌

  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职 责: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环境保护组

  组 长:杨郁玺

  副组长:张万宏 梁通鹏 胡玉珍

  职 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三)行业卫生组

  组 长:许守盘

  副组长:李荣中 马太攀 田 曜 张力军

  冯光源 张万宏 王玉平 张培吉

  梁通鹏

  职 责:负责对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杨有毅 张耀武

  副 组 长:武鹏飞 董纪先

  职 责:负责对创卫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孟林生

  常务副组长:张久珠

  副 组 长:杨元忠 马明高 赵述灏

  职 责:负责创卫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

  (六)创卫办(爱卫办)

  主 任:李荣中

  副主任:赵辰龙 任德亮 武远东 杨同平

  职 责:负责创卫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创卫工作方案、迎接检查、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由创卫办(爱卫办)总负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十大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爱卫办)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6、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教体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5、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所涉行业及单位)

  6、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新闻办、市党政信息网络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管理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卫局)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公安局、市交警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环保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市环卫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9、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协助单位:市园林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四)环境保护

  由环境保护组总负责

  1、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

  4、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队)

  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宜居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现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xx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旭光(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保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 组 长:王锦锋(市委、纪委书记)

  乔 云(市委、组织部长)

  刘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张文钟(市政协副主席)

  郭贵和(市委秘书长)

  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

  孟林生(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常务工作。

  领导组下设五组一办:

  (一)环境卫生组

  组 长:孟林生

  副组长:王正龙 梁通鹏 苏云福 张培吉

  王孝德 赵立永 胡玉珍 韩锡涌

  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职 责: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环境保护组

  组 长:杨郁玺

  副组长:张万宏 梁通鹏 胡玉珍

  职 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三)行业卫生组

  组 长:许守盘

  副组长:李荣中 马太攀 田 曜 张力军

  冯光源 张万宏 王玉平 张培吉

  梁通鹏

  职 责:负责对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杨有毅 张耀武

  副 组 长:武鹏飞 董纪先

  职 责:负责对创卫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孟林生

  常务副组长:张久珠

  副 组 长:杨元忠 马明高 赵述灏

  职 责:负责创卫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

  (六)创卫办(爱卫办)

  主 任:李荣中

  副主任:赵辰龙 任德亮 武远东 杨同平

  职 责:负责创卫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创卫工作方案、迎接检查、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由创卫办(爱卫办)总负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十大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爱卫办)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6、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教体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5、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所涉行业及单位)

  6、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新闻办、市党政信息网络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管理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卫局)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公安局、市交警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环保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市环卫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9、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协助单位:市园林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四)环境保护

  由环境保护组总负责

  1、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

  4、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队)

  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篇2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与之相结合,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品味、为民造福办实事,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老边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结合我局行政工作实际,特将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老边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统内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干净、舒心的居住、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精神实质,明确任务,严肃纪律,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组织动员水利行政部门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服务,为我区顺利通过调研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局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创卫”宣传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2、全体水利行政干部职工携起手来,并肩奋斗,把创卫热情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除害防病、卫生清扫、健康教育、倡导戒烟等活动,营造浓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共建美好家园,同享一片蓝天,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水利工作结合起来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水利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把调解工作寓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贯穿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锻炼工作作风。

  2、从我做起,树立新风,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一是组织各水利站和局属各科室开展大扫除并进行卫生检查。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公共场所尽量不要抽烟,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文件档案摆放整齐。三是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水利卫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亲友做文明卫生好市民。

  三、建立为民、务实的水利行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风,

  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凭着争干实事、执着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牺牲精神,始终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亲自动手清理各种卫生死角。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引导村民建立诚信守法、友爱互助、和谐共处的新农村道德风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水利工作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篇3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与之相结合,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品味、为民造福办实事,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老边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结合我局行政工作实际,特将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老边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统内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干净、舒心的居住、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精神实质,明确任务,严肃纪律,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组织动员水利行政部门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服务,为我区顺利通过调研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局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创卫”宣传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2、全体水利行政干部职工携起手来,并肩奋斗,把创卫热情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除害防病、卫生清扫、健康教育、倡导戒烟等活动,营造浓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共建美好家园,同享一片蓝天,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水利工作结合起来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水利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把调解工作寓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贯穿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锻炼工作作风。

  2、从我做起,树立新风,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一是组织各水利站和局属各科室开展大扫除并进行卫生检查。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公共场所尽量不要抽烟,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文件档案摆放整齐。三是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水利卫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亲友做文明卫生好市民。

  三、建立为民、务实的水利行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风,

  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凭着争干实事、执着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牺牲精神,始终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亲自动手清理各种卫生死角。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引导村民建立诚信守法、友爱互助、和谐共处的新农村道德风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水利工作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篇4

  根据《邢台市创建5A级学校测评细则》的五大板块22项评估标准,学校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总分 407分。得分情况如下:

  (一)硬件建设(100) 自评得分 74分。 C级。

  (二)队伍建设(100) 自评得分 86 分。B级。

  (三)管理水平(100) 自评得分 90 分。A级。

  (四)校园文化(100) 自评得分 83 分。B级。

  (五)办学效益(100) 自评得分 74分。C级。

  一、学校现状分析

  (一)硬件建设(自评74分)

  1、建筑面积与规模:我校占地面积7700平米,学生513人。运动场地面积4200平米,有篮球、羽毛球、单双杠等多类运动器材,自评2分。总建筑面积2100平米。各类用房比较充足,自评2分。办学规模适度,现有10个教学班,自评8分。总分12分。

  2、功能教室:我校配有科学仪器实验室,自评6分。建有省一级图书馆、阅览室,自评3分。配备音乐、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和医务室,自评8分。总分17分。

  3、信息化建设:有计算机网络教室,教学用机学生双人单机,自评4分。学校互联网宽带小于10兆,自评5分。生机比不足,自评4分。总分13分。

  4、生活安全设施:安装摄像头4个,自评5分。生活设施齐备、够用,符合标准。自评10分。配有2公斤干粉灭火器9个,,应急照明4个,自评5分。总分20分。

  5、其它建设项:配有少先队活动室、劳技室,自评5分。学校建有校园广播,每个教室能够做到多媒体教学。自评7分。总分12分。

  (二)、队伍建设(自评86分)

  1、管理团队: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为优秀,自评5分。我校班子成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工作运行顺畅,自评4分。教师对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定位的认可度较高,自评6分。总分15分。

  2、师德师风:我校有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度及措施,教师均能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学生对任课教师满意度达90%以上,教师没有违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自评15分。

  3、师资结构:各学科教师配备齐全,教职工20人,与学生比达到1:27,专任教师学历达标,年龄、职称结构合理。自评9分。

  4、专业成长:建立了教研和培训制度,每个学科有学科带头人,有传帮带培养机制,自评6分。每学年开展联片教研与城乡牵手教研活动,教师参加校外专业培训人次达总人数30%以上,自评5分。我校有多名教师做县级公开课自评20分。教师发表论文多篇。自评8分。1项区级课题立项并开展研究,自评2分。教师对个人专业成长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自评6分。总分49分。

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重要思想,我校把5A学校创建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以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为重,把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推进(11月21日—28日)

  为加强创建“5A学校”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创建5A学校工作目标,坚持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第二阶段:自查摸底、明确目标(12月19日—20日)

  对照《细则》认真、逐条核实学校的基本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认档定级。确定本学校的档级后,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领导分包,都有专门人员负责落实、都有完成时间,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抓住重点、具体实施(20xx年1月——3月底) 按照《细则》要求,抓住能得分的重点项目,全面展开工作。

  (一) 硬件建设

  建筑面积与规模,功能教室,信息化建设,生活安全设施,其他建设项。

  (二)队伍建设方面

  队伍建设:

  管理团队,师德师风,师资建构,专业成长。

  (三)管理水平方面

  管理水平:

  课程管理,教学管理,德育工作,安全管理。

  (四)校园文化方面

  学校标志,校园环境,精神风貌,特色活动。

  (五)办学效益方面

  社会认可,学生成绩,

  第四阶段:督导和整改(20xx年4月——5月)

  在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各种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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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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