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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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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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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通用3篇)

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篇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燃气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镇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由城关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交管站、城关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货车“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尽快研究出台强化拖拉机管理、强化基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外挂货车、非机动车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和校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继续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加强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联防联控工作;全面落实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安检工作,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城市公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防汛安全。由镇涉农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村建站等部门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科学完善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切实做到安全度汛,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撤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药品加工。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及时了解,确保我们的食品药品能够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其它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特点、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

  (二)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每月1日前要将上个月有关情况报镇安监站。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镇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下发重点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一个月后,镇直牵头、配合部门要组织检查;镇政府安办将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营造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镇政府安监站报送情况。各社区和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配合部门要分别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于7月3日前报送镇安监站;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镇政府安监站。

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篇2

  为了确保第一季度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制定xx镇20xx年第一季度安0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派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保中心主任黎昭明兼任,办公室主要是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成员:李、国土所全体人员、林业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制定完善全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

  (2)对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戒标志、发放告知书、疏散人员。

  (3)安排落实各隐患点巡查人员。

  (4)组织力量打击取缔非法开采非煤矿山窝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二)水利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伟昌,成员:水利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制定完善全镇防汛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2)检查各水库、山塘、陂坝、河流、水电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3)重点检查水库汛期领导带班值守应急、巡查责任落实情况,防汛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物资、通信装备落实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炽荣,成员:黎昭明、廖开业、吴瑞超、林业站1人。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进行自查整顿,对雨天不按要求停工的矿点,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申请关闭取缔。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对不规范操作的,坚决申请上级部门关闭取缔。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4)强制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剑锋,成员:隆盛交通站全体人员、隆盛交通执法中队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五)各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廖 炎,成员:黎昭明、吴瑞超、派出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各企业厂房、宿舍、库房等的安全隐患是否有危害,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各生产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对证照不全企业进行打击取缔。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组

  1、组长:黎昭明,成员:廖开业、吴瑞超、供销社全体人员、派出所1人、工商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整顿各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非法经营点。

  (3)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窝点。

  (4)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加油站、煤气店等,抓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

  (七)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世荣,成员: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网吧、游戏机厅、娱乐经营场所是否持证经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2)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善,人员疏散的标志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电器线路是否老化。

  (八)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吴 健,成员:中心校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各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检查幼儿园是否违规使用校车。

  (九)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金寿,成员:工商所、市场服务中心、农技站、食品站、兽医站、卫生院等单位各1人。

  2、工作内容:

  (1)对学校、市场、油坊、饮食店、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堵塞工作漏洞。

  (2)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记录及档案。

  (3)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行为。

  (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黄 云,成员:村建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对全镇各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勒令存在隐患的工地停工整顿。

  (2)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火灾等方面隐患。

  (3)落实有资质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规范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防护网,配戴安全帽等。

  (十一)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李伟春,成员:林业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非法炼山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十二)供电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蓝小笼,成员:供电所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辖区内供电线路是否存在隐患,并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

  (2)检查各企业和用电大户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三)农业机械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周 敏,成员:农机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重点检查农业机械机、人是否证照齐全有效。

  (2)检查驾驶员是否按规定教育培训。

  (3)检查农机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非法载客行为。

  (十四)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单位领导,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完善各单位防盗防火设施。

  (十五)各村(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成员:全体村干部、镇各驻村工作组长、挂村领导,市直派驻各村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排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要发放明白卡、告知书、落实监测人。

  (2)排查私炮生产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3)检查各村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

  (5)检查各村的水库、山塘、陂坝、河流的汛情,落实巡查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做好工作计划与方案,落实责任制,完善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 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针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不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居)委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表(见附件),并于3月25日前将第一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安委办。

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我县正在实施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县、乡镇(街道)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应急救援中心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安监发〔20xx〕19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应急救援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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