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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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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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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30篇)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求职委托代理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审查用工单位的详细用工要求,确保其招聘用工信息的真实性。

  2、根据乙方委托,甲方同意为乙方推荐介绍工作,并实行有偿服务。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培训并优惠办理上岗证和技术等级证,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5、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月(一季度)免费进场,不限次数查询用工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体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复印,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向甲方缴纳服务费30元/月□50元/季度□。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职业介绍工作。

  3、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失业,甲方将终止对乙方的职业介绍服务。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企业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和法律刑事责任。

  4、乙方在职业介绍安置期间发生的交通、生活、住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5、乙方在职业介绍安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免费为特困、残疾及求职过程中有困难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信息服务。

  7、乙方在三天内将推荐回执单返回甲方。

  8、乙方需主动致电或来访查询用工信息。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四、联系人:甲方指定

  为其联系人,授权其负责与乙方联络,提供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转达双方的意见与要求。

  甲方更换联系人须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户籍地址即为甲方有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乙方一经邮寄即视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七、变更承办人: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费:根据《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元。

  2、以计时方式计取律师代理费,计费标准为每小时_____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缓收律师费元(元整),该费用在甲方与争议方解决争议当日一次性支付,无论甲方通过与争议方调解、和解、判决、裁决、裁定、强制执行、撤诉、争议方主动支付等任何方式解决争议,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该律师费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全部代理费。

  十、其它费用:

  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十一、代理费的特殊处理: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2、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方建设内蒙古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融资,并提供期间内的相关融资顾问服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名词解释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资顾问的含义是指:乙方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属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就建设内蒙古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融资商,即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在上述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顾问行为,致使相应资金进入甲方的账户,乙方的代理行为即为完成,甲方就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融资顾问费。  

  2、本合同中融资商是指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  

  二、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建设的项目筹划、组织、协调、操作、办理、安排融资,以满足甲方建设内蒙古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需求;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实际融资金额根据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三、甲方所确认的初步贷款条款  

  1、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2、融资担保品:新建项目及项目经营收费权(或银行红利单);  

  3、资金使用方式:固定回报;________年建设期不回报,第________年开始回报,年回报率13%,合计回报________年,到期不还本。  

  4、融资条件最后以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融资所需的全套项目文件资料,甲方对上述项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期满时,若乙方未安排融资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就上述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过的融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3、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与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应及时与乙方就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承担乙方陪同甲方与出资人洽谈融资业务所合理支付的工杂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为上述项目融资安排融资商,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为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顾问期间,甲方自行寻找的融资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与实现融资相关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审批手续,均由甲方递交乙方,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初审、分析、报批,需要由甲方补充提供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供。  

  3、融资前期乙方代理顾问行为(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审查、分析、申报、协调、差旅费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参与上述项目融资的全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签署项目意见书、项目考察、项目谈判、签订融资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为是辅助性的。项目融资的成功全赖于甲方项目团队的素质及与融资商的诚信协商和项目本身。  

  5、乙方对知悉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有保密的责任。  

  6、乙方在整个融资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融资顾问费的支付  甲方在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当日,即应通过银行划帐(或按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融资顾问费金额为实际融资额的2%。若资金是分期到帐的,则融资顾问费也相应分期支付。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若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依照国家法律和合同规定追究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在____市法院提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撤消的融资顾问费支付承诺书》等作为本合同配套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随着本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签署的所有合同相应终止。  十

  一、签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帐面数相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为甲方第______审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元,标的费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5

  委托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办理转让业务。

  二、乙方按照甲方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承诺:甲方委托乙方转让项目的产权权属明晰,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

  1.委托转让的产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转让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委托交易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1)甲方承诺:a.对委托乙方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人员安置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b.在委托期限内有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业务的转让委托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清产核资、评估、公告、包装、登记、变更等由此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事项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竞价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不同的.交易方式,以促进甲方产权项目的成交。在转让产权成交确认书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在委托期间应积极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合理需要,为现场察看,资料查阅提供方便。

  八、乙方办理甲方委托的业务,以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割及付清转让标的款项为委托终结。

  九、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日内应按委托转让价的%向乙方预付 万元前期费用。乙方若在受托期限内项目未能成交,应在协议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甲方。

  十、委托项目成交后,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 %支付乙方佣金和策划费,对超过甲方委托底价以上部分的收入将加收%的策划费。甲方支付的佣金和策划费可在转让的产权价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际转移,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协议的续签和解除

  1.乙方如未能在甲方委托的期限内完成所委托的事项,甲方可根据需要办理延长委托手续。

  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如擅自终止委托,则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乙方已发生的费用。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终止协议的,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十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若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五、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委托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6

  第一条 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

  (2)个人健康( );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本合同概括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在美国FDA的“医疗器械设施登记”和“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宜。

  第一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要求,办理其在美国FDA的注册和登记。

  第二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的要求,担任其在美国的FDA注册和登记的唯一代理,负责其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和责任仅限于FDA注册登记和作为甲方的FDA登记代理人。乙方不对甲方的任何违反中国和美国法律的行为负任何责任。商务和其他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办理入关前对FDA的通报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现法规条文不清,须另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FDA登记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如实填写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并特此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如果所填内容不真实,虚构造假,将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后果。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予以赔偿。

  2.按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甲方在乙方为其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和担任代理期间需要撤消或变更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撤消或变更。

  3.如果甲方的法人、地址、隶属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与所填《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有差别,甲方有义务在60天内,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资料,以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和理解。甲方负责执行,安排FDA设施检查。

  5.甲方须对乙方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6.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其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业务服务。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属甲方财产 。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甲方的FDA注册美国代理,负责甲方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上传下达。乙方须满足FDA要求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居住美国或在美有商业结构;必须身在美国。

  2.乙方应按照FDA登记要求及时办理甲方登记。并将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及时提交甲方。

  3.乙方有义务在办理注册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进行审译、整理。会知甲方须改进之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的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理解。

  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的向乙方提供变登记更新资料后,及时为甲方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6.乙方如果不能满足FDA所要求的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另谋代理。

  7.如果因乙方过错而造成注册失败,乙方负责全额退还登记和代理的费用。甲方不得寻求高于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的赔偿。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乙方不退还登记的费用,且不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办理FDA注册和作为甲方美国的FDA设施注册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合同约定范范围内的事项,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此业务无关的活动。

  9.乙方在办理甲方的FDA企业注册中得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收费方式:

  1.甲方委托C-TECH为FDA注册美国代理,并同意如下收费标准: 第一年度:_________美元,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 。

  2.如果甲方同意上1款,乙方同意免费提供甲方FDA注册服务。

  3.代理费为年费,中途甲方因甲方原因终止代理,乙方不退费。

  4.甲方须在接到FDA企业注册号码资料后十天内,邮寄支票或汇款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帐户。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应于当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付费。如遇FDA调整注册登记费用或因为其他原因造成成本上涨或下调,双方另协商调整上述收费标准。

  支付方式:银行支票(CHECK):_________;抬头:_________;寄至:_________;电汇: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法律以_________法律为依据。

  第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后,如果无任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_____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_____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_____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9

  编号:产总代第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销售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销售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

  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制,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  

  ②;  

  ③。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________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____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215;(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215;(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制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制、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制、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法人(签字): 代表法人(签字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0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合理、规范、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资质条件认定

  1、甲方必须是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可以为职工(员工)提供安全合适的工作环境,合理合法的薪资福利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单位(企业)。

  2、乙方必须是经人事或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内有人事代理资格,具有甲方所需要的人才输送渠道,有二年以上良好运营业绩的机构(公司)。

  3、甲乙双方均有解放生产力接受对方的现场实地考察,坦诚介绍各自的基本运营及发展状况,以幸相互的.了解和信任,夯实合作基础。

  二、双方约定的服务流程

  1、委托

  甲方应将招聘岗位描述、工作职责、工作地点、薪资福利、生活条件等用工基本信息和当期要求人数、男女比例、专业要求、到岗时间等具体用工计划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出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招聘委托书。

  2、甄选

  乙方按照甲方的招聘人员数量和描述,通过自身拥有的招募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举行公开招聘活动寻求甲方用工计划所需人员,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双方给定的联系方式将经筛选的候选人简历资料交给甲方。乙方应对简历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核,乙方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3、面试

  每批人员进行面试前,甲方双方应将面试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定。通常条件下,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录用条件先行面试,将初次面试合格人员派往甲方所在复试地,如一次性复试超过50人,甲方可派人专程赴乙方所在地复试。

  4、聘用

  经甲方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和评审后,甲方会将录用通知通过乙方送达候选人。

  员工到岗接受岗前体检和培训,体检合格及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可正式上岗。员工到岗一个月内将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甲方为录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社会保险、岗位培训等,甲方保证按照招聘承诺足额发放工资,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合理规范的管理。

  三、代理费用

  1、人数确认:以乙方招募的甲方确认录用人员为一个标准人次。

  2、付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招聘费用的标准为人民币元∕标准人次。

  3、费用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此条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写入协议中。

  四、双方的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诉商业秘密,包括不得随意公开的各种资料信息。

  2、甲方承诺工作环境、工作强度、薪资福利、生活条件等与委托信息一致。

  3、被聘用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或因违规、过错、不称职等被甲方解聘的,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招聘条件,继续为甲方提供招聘服务。

  4、乙方承诺乙方所推荐之人员到岗后保用15天以上,否则退还该流失人员的全额委托招聘服务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形成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信守执行

  协议修订、中止或终止,双方均可协商解决;如违反或擅自解除本协议引起双方的损失和损害,违约方应向对方提供对应的补偿,由此引发的争执和异议双方不能协商达到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2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XX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XX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_____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XX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林祥

  (或授权代理人)

  1998年4月1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3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有关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权限)

  1、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购入价应掌握在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之间。

  3、所购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乙方如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委托事宜,甲方给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万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则按每件______元计算报酬;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购买到任何委托事项,则仅给付劳务费______元人民币。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必需之要求,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费用凭有效支出凭证由甲方予以报销,但是最高数额限定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之内,超过的费用部分由乙方自己负担。

  五、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所在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甲方。

  4、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八、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成货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

  (1)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

  (2)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与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户型;房屋所有权证号:,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5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上海  银行帐号:  地址:  代表: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____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

  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

  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X)(签字盖X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6

  甲方: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生效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____月底或____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渝价314号文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20元,不足____月按____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____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________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________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7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8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9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编码: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编码: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甲方因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案由:

  3、审理机关:

  4、审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选择项):

  1、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2、承认诉讼请求;

  3、提起反诉;

  4、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诉;

  6、申请执行;

  7、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8、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

  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____日内支付,甲方并同意在本委托事务完成之日,以实际实现的.标的%或元整加付给乙方作为律师代理费。乙方户名:____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开户行:  第六条办案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在乙方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4、上述办案费采取预付的形式由甲方预付乙方

  元人民币,由主办律师分阶段持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经甲方审核确认,据实报销多退少补。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办案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办案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

  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0

  重庆市___________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重庆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第__________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庆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____ %,乙方为____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

  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诉任刃、邬前红项目转让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权拒绝。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委托,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万(大写:叁拾万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审中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代理费用)。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元(大写:拾万元整),于1月31日前支付元(大写:拾万元整),于2月28日之前再支付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本案中甲方败诉,则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叁万元),即退还之前收取的元(大写:贰拾柒万元)。如甲方胜诉,甲方除了上述已经支付的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实际退回的转让费及赔偿款项数额各一半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与 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 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 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索赔

  1、乙方消极履行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义务及约定,致使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律师代理费用。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隐瞒实情的,有权终止代理。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任何因本协议的规定引发的纠纷,应先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控告、申诉。告知当事人自己的相关权利,以确保在该阶段当事人的口供证据能够是其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防止当事人在自己没有看过的笔录中签字。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7、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情况和结果。

  (二)审理起诉阶段

  □1、乙方作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核实,找到其中对其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并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进行核实。

  □2、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调查取证进展。

  (三)法院审理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乙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卷进行分析整合,确定辩护方向,形成辩护意见,并就辩护方向与被告人进行交流,确保两者之间的一致性;

  □2、从一审到终审的出庭辩护或代理;

  □3、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庭审情况和结果;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审开庭之前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上海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5

  一、委托事项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受托人(盖章):___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

  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认真友好协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在_________设立(变更)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工作(其余内控管理事项,如甲方有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后果。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实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依照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事务,主动与甲方保持工作联系。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协议项下有关甲方及甲方的资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况。

  第四条:代理费的金额及支付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核名及新设立(变更)相关手续代理服务费合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余费用应于乙方受托事务办理完结后一次性付清。代理费用结清后,乙方方才将甲方的全套证照交给甲方。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关办理代理事务所需资料造成双方任一方损失的,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暂扣甲方的全部证照。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依然必须支付协议中所规定的代理服务费用;如因乙方提出终止而解除,乙方应退还甲方的代理费用,并承担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所尽的义务,而使甲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其它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将中止本合同,乙方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7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律师代理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律师、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托事项

  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拟定有关甲方与_____纠纷案的解决方案以及提起、进行并完成甲方与_____的`仲裁活动。

  三、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参加调解工作;

  3.出庭参加仲裁;

  4.查阅、复制并保留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

  5.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

  四、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甲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之日止。

  五、代理费的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9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 总则

  (一) (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 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 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 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 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 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 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 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 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求职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30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二节 委 托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十节 费用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内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本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户 须 知

  一、客户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客户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客户开户时,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实时采集并保存影像资料,包括: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客户本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客户开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客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客户应明确经纪合同、开户申请表及结算帐户登记表等相关文件是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期货公司。

  三、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货交易风险

  客户应知晓从事期货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二)知晓期货公司不得做获利保证

  客户应知晓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货公司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本公司不允许员工对客户做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客户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客户代理人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代表客户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客户负责,客户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和核实。

  (六)知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客户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告的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客户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转账办理。

  (七) 知晓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客户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了解有关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以及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结算信息。

  (八)知晓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开户业务;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对以上应知晓事项,客户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为由主张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货 经 纪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询问甲方应当详细解释。

  第二节 委 托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货监管部门及甲方开户第九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告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

  询甲方向安全存管机构报送入金通过其户,本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五)乙方解除质押时调减的保证金;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十六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并通过互联网,包括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同乙方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下单。

  第二十条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时按照资金账号、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应的交易指令就视为乙方下达。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乙方约定下列密码为初始交易密码及资金调拨密码 (首位不为零的六位数字),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这两个初始密码,并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收盘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              ,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

  第三十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的主要差别在于:

  查询系统同时提供逐笔对冲和逐日盯市两种结算方式可供选择,甲方结算系统采用逐笔对冲结算方式,建议客户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结算报告时盈亏计算方式选择“逐笔对冲”。

  逐日盯市方式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逐笔对冲方式下平仓盈亏=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成交量×交易单位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持仓量×交易单位

  第三十二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时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录“中辉期货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

  1、 网站公告 (网通:/电信:)

  2、 交易系统

  对于单独调整保证金的情况,甲方通过电话或交易系统进行通知。

  第三十五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四十一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证金总额=∑(结算价×历史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当日开仓价×开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上日结存±平仓盈亏±出入金±持仓盈亏-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二条 当乙方的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根据合同第六节、第七节内容,乙方应知晓盘中也可能出现必须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遇市场急剧变化,致使乙方交易时间内风险超过约定的风险率(即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查询并及时追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第四十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五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执行强行平仓的甲方将增收强平手续费。

  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第四十六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七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五十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三个交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实物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一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或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或票据的,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申请交割,但在进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货合约或进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仓的,如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进行了强平或配对,造成违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均自动进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套期保值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五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五十八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九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节 费用

  第六十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十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六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九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条 甲方、乙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乙方签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两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帐户内资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将剩余资金划入统一帐户,乙方从统一帐户内办理出金。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陆等风险的发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七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太原市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太原市。

  第十五节 其他

  第七十六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审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一、指令下达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二、资金调拨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三、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交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时间: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本单位现正式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与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有关开户文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并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与委托有关的行为都是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被授权人签字(留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上海期货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开户申请(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指定下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

  易编码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

  上海期货

  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法人开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号(正本)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其他

  开户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指令下达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易编码

  上海期货

  交易所

  大连商品

  交易所

  郑州商品

  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电

  话或手机

  联系地址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期货结算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人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投资者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开户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或手机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

  (全称)开户

  银行

  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具体的开户网点)期货结算

  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单位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单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法人投资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部门: 密码:

  客户账号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单位交易手续费(单边)

  郑

  州小麦10吨/手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PTA5吨/手

  菜籽油5吨/手

  早籼稻10吨/手

  大

  连豆粕10吨/手

  黄大豆10吨/手

  黄玉米10吨/手

  豆油10吨/手

  塑料5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PVC5吨/手

  上

  海

  阴极铜5吨/手

  铝5吨/手

  天然橡胶5吨/手

  燃料油10吨/手

  锌5吨/手

  黄金1000克/手

  钢材10吨/手

  平今仓: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客户名称: 资金帐号:

  1、对期货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3、是否有过不良资信记录。 □是 □否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参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范围内的盈亏对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影响程度。

  □较高 □一般 □低

  公司业务人员应对第1、2款达不到“一般”或第5款为“较高”的客户进行劝导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对有过不良资信记录的客户不予开户,对期货不了解的客户对其揭示期货风险后方允许其开户。

  劝导过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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