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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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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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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精选31篇)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条款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民法典》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民法典》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3

  运输合同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货物名称)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可以列表写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货物的包装(写明包装的条件、标准等内容)。

  三、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的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四、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期限:____________

  五、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货物的装卸责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

  八、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托运人是否声明价格,是否办理货物运输保险:____________

  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________单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托运人(章): 承运人(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货物委托乙方承运:

  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吨)运价包括甲方单子费( 元/吨、 件):

  起运港口到达港口起航资费: 元

  二、交接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甲方封舱盖印,并派人跟船看管货物,货到卸货港由甲方验收,如印记短少,每少一印罚乙方五佰圆,如印记不短少,货物质量、数量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负责磅(件)交,货物损耗为%,如超损部分,乙方按货物的成本价格每吨元赔偿给甲方。

  三、装卸时间:船(货)到达甲方指定码头报港之日起,甲方在天装齐,天卸完(下雨时间、节假、双休日、机械故障除外),如超期,甲方按每天每吨元付给乙方延期费。

  四、装卸转港:双方协商解决(10公里内乙方不计转港费)。

  五、结算运费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至一半时,凭全额水运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运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造成损失甲方承担。

  (2)□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货返航时,甲方付返航费元,船回来或人回来后,在 天内凭全额水运发票一次付清运费,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船在抵达卸货码头途中,如:航道水浅、桥矮,致使船舶无法航行等不可抗力因素时,由此造成的起驳费用及损失由方承担。

  七、合同签字后,如:甲方无货物装船,或乙方无船装货的情况下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特约事项: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或见证机关)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货款付清止自行解除。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见证单位: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见证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5

  合同编号:SH121128—RF

  合同甲方(托运人):

  地址:

  电话:

  合同乙方(承运人):上海锐帆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为及时安全完成塑料粒子的运输业务,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公路运输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条款:

  (1)运输方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及时安排整车或零担运输。

  (2)运输条款:甲方原则上委托乙方的运输业务为门到门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

  乙方。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及指定点派送等公路物流运输服务。

  (2)运输时限:自接乙方到运输指示单算起,扣除等待装车及装车时间,乙方保证在以下

  时间内送(不包括零担类)达交货地点。

  路程2小时,每小时按运费的5%赔偿,或者装货时>2小时也按运费的5%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二、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地目的。

  三、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五、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六、准时装卸货让运输方发货。

  七、承运方要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在当天次日的凌晨2点之前准时到,若是延迟了一小时内,按运费的10%赔偿,若是在3点半以后未到拒绝收且按运费的10赔偿。

  八、承运发应在乙方的指定的日期内,货物在在24小时-36内到达,若超过48小时拒收且赔偿货物的当时市场价值。

  九、承运发运输损害在允许差值的`5吨以内,若超过允许差值的,每超一顿按市场价值赔偿。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素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未投保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货物

  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最高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倍予以赔偿,丢失货物

  最高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

  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甲方开始按每日10元/方或5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 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

  “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6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公路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认可发车。3、乙方装车。4、双方验收签收。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职责:

  1. 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 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 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中国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 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二、费用与结算:

  1.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转帐 (4)汇票

  2. 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 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 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 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 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8

  甲方(承运方):____________

  乙方(托运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提供座客车______部,从河北省廊坊市承运______人到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部为往返运输,运价为______元/部,小计______元,另______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______元/部,小计______元;运费全额为______元。每部车预交定金______元,定金交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甲方在按约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情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按约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情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往返运输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具体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计划为准,此运输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附件: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9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甲方的义务: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0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货物的起运地点: 北京 ,承运线路: 云南香格里拉,具体范围见附件一,到达地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上所指定地点为准(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 乙方提供的运输方式:___陆运 __,运输工具:__汽车___.

  1.3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为准,送货单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货单据的格式、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第二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2.1 甲方承诺保证所托运货物是属于国家许可运输的货物。

  2.2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品类、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 甲方承诺货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遵循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 甲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

  2.5 甲方承诺免费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3.1 乙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其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并办理承运车辆及货物的保险。

  3.2乙方承诺在提货时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权委托书,服务过程中仔细检查和清点所承运货物的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并与甲方进行确认和交接。

  3.3 乙方承诺将承运的货物准时、准确、安全、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约定时间(见附件一)内将货物的签收回单返还给甲方。

  3.4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每日将货物的在途信息报给甲方,并随时接受甲方的问询,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3.5 乙方承诺其及其承运司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运的货物。

  3.6 乙方承诺不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不向甲方的客户收取费用。

  3.7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直接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合作。

  第四条:运输工具及装载

  4.1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4.2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车厢清洁、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第五条:价格及结算方式

  5.1 费用的结算价格为:附件一

  5.2 结算方法为:预付50%的运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卸车前结清剩余50%的运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反2.1和2.4条款或乙方违反3.1条款,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损失。

  6.2 乙方违反5.2条款,违约方从逾期之日起对于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将支付给守约方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运输风险

  7.1 在服务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所拥有,乙方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

  7.2 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风险。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

  8.1 不可抗力事件为:地震、台风、山洪暴发、战争。

  8.2因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时,一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和有效证明文件与对方协商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免对方的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乙方承担。

  第九条:保密性

  9.1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属商业机密,双方予以保密。

  9.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内容,如发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文本及时效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变更与终止

  11.1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约定解约事件或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纠纷及其诉讼

  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

  附件一:运输结算价格表

  甲方: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运输结算表

  附件1.1

  起运地

  目的地

  里程

  车型

  运费(rmb/元)

  运输时间

  北京

  香格里拉

  3507

  13.5m

  30000

  5至6天

  备注:

  1、以上价格为合同期的合作价格。

  2、全部货物为门对门服务,在途时间以发车时间起计算。

  3、合同期内出现送货城镇未列入结算价格表内的,按其所属行政区域(地级市)的价格计费。

  4、里程以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高速公路及城乡公路网地图集-详查版》为准(书号:isbn7-114—05339-8),地图集中未注明的以甲方资源采购管理部认定的里程为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备注:此表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约定,作为合同的附件,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航空运输承运人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个体经营户、个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签订的国内航空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军事运输,航空与铁路、水路、公路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第四条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第五条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六条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千克价值在十元以上的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民航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第十条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如发现托运人谎报品名,夹带上述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人开具货运单时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第十三条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日。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付保管费。

  第十四条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承运人应按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如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状态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六条货物承运后,托运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运回原发站,承运人应及时处理。但如托运人的变更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输规定,承运人应予以拒绝。

  第十七条由于承运人执行国家交给的特殊任务或气象等原因,航空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货物发运前,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运输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费用。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乙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运输。

  第一条 乙方责任

  1、订舱时,乙方应正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

  2、乙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若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或者其他国家限制运输的货物,则乙方必须事先征的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办妥一切相关手续。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3、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4、 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乙方或收货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责任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滞箱费收费以业内行规为标准,堆存费按各港口规定,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承运人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2、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货物装箱的,乙方应当及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装箱,并事先告知甲方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乙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运价及其他

  本协议运价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第四条 费用结算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月结方式结算运费: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结清上月乙方所有费用并到帐,如果乙方不能按协议时间准时付费,甲方有权将甲方的结费方式改为见款放单。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 现金的付款方式;

  B、 电汇, 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 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海洋运费,双方另行签定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汇款账号(指定如下)

  人民币户

  美金户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甲方支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乙方拖欠费用,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运单单证;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甲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遇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罢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实而导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仅适用于公司行为。

  2、乙方协议签章请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为凭。

  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将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

  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3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费用及违约金。

  (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运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日订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4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货物的运输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运输地运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规格。件数。吨位。牌号。以及收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目的地清楚的告诉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货通知时应及时安排。

  4、 乙方提货时应根据甲方提单的要求进行提货,对所提货物的质量进行把关,如发现货物外观有破损。变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 乙方运输完成后应及时将甲方所需单据返回甲方。

  6、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的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7、 在运输过程中甲方如需改变运输目的地,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 运费:应甲方每次运输目的地不同,运价由双方另协商定价。

  9、 费用结算时间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运费,乙方负责提供运输清单和运输发票,

  10、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背。

  11、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

  代表:(盖章)

  乙方:

  代表: (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5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就在国内货物运输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前四小时将货运计划通知乙方,告知乙方货物的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相关资料。

  2、发货时甲方在货运单上填写准确的收货单位资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寄付/到付、单价、重量等)

  3、托运的货物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重量、数量、性质由甲乙双方当面确认无误为准。

  4、托运货物时,甲方应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并按照实际的价值保价,保价率为千分之三。

  5、不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属于国家限运物品,甲方必须提供国家行政单位的准运手续。

  6、变更收货人姓名与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有效的变更通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一小时内无偿完成变更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7、甲方及时按期支付乙方运输费及其他各种费用,不能借故拖延付款,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乙方,与乙方协商好具体的付款时间。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施良好的运输车队和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

  2、根据甲方的运输计划优先安排优先落实,确保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不可抗力,特殊情况除外)。《注解》

  3、认真做好交货手续,运输业务成立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货物运单作为本次运输合同的附件,附件上的运输价格严格按合同签订的价格表执行,并有甲方仓储人员的签字确认来作为付款的凭证。

  4、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后,乙.cOm方有义务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指定的收货人。

  5、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延迟货物到达期限,乙方需如实向甲方报知详情,不得欺骗、隐瞒。

  6、若甲方需要乙方向收货人收取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或代收货款的',收货人拒不付费的,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的当天通知甲方与第三方沟通协调解决。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引起的货物滞留或丢失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收货人因原因不明拒收货物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如超三个工作日甲方不做处理,乙方可加收仓储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支付:

  1、计算方式:以双方核定的《发货价格表》为标准来计算运费。

  2、付款方式:月结(票到 天内)

  3、每月的5号前由乙方将上月的运费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给到甲方财务进行核对,甲方财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开票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加盖财务章后开具运输发票。

  4、月结支付运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结算,甲方出具支票或转账时,必须在支票或支付凭证上署名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名称、指定的银行账号。月结运费杜绝甲方用现金支付给乙方任何人。

  5、指定收款人、开户行、账号: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 。

  乙方指定开户行名称: 。

  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

  三、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需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如因甲方故意延误或拒付运费,须交付滞纳金(每延误一天交付运费金额的3‰)

  2、甲方如匿报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和性质的从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自己的损失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货车辆空返,甲方应贴补乙方空返费200元/次。

  4、在履行合同中甲方若有违约或错误行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货物的毁损、灭失的,乙方根据甲方的保价额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报价额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货物占整批货物的金额比的比率报价额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保价额的,按保价额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及误工费赔偿,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2、承运的货物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收货处,应提前告知收货人,寻求谅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期,给甲方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后,一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发车而滞留在乙方储备点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沟通协调。否则乙方应承担延误赔偿金额(每延误一天按此票货物金额的5‰赔偿),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4、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甲方提供了正确、完整的送货信息情况下,乙方未及时通

  知收货人而引起货物滞留使甲方造成经济和信誉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5、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承诺对甲方货物实行“门对门”服务,乙方免费市内提送货服务;送货服务收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2.如甲方的货物需要乙方将收货人的签单返回的,乙方应免费返回,在返回途中丢失的,即需乙方找收货单位补签回交甲方,如因此造成甲方无法收到货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15天内提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的运费或赔偿金,一方须在1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据,其中一方按照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后付款。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有异议,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为防止丢失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解:不可抗力

  ①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②战争或军事行动;

  ③核试验或核爆炸;

  特殊情况:

  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塞车、封路;

  ②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和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财务: 乙方财务: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6

  合同编号:

  甲方(承运方):

  签订地点:

  乙方(托运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运输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承运货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货物名称: 。

  2.货物数量: 。

  3.最大重量: 。

  4.最大外形尺寸: 。

  5.配备车型: 。

  6.运输线路: 。

  7.装车时间: 。

  8.总运费:人民币: 元,大写 。

  9.运费结算方式: 。

  10.收货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负责设备货物的运输、绑扎、加固和运输过程中的清障、挑线、办理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证等工作。

  2.负责和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事物和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将货物按期、完整、无缺、及时运到并办理交接工作。

  3.负责货物的安全运输,保证所运货物、设备无丢失和损坏,运输车辆必须满足运输条件,绑扎必须使用麻绳、钢丝绳、拉链等捆扎牢固,不刹车、道路颠簸等原因而松动。

  4.装卸车的同时,甲方司机(代表甲方)与乙方共同检查货物,并对乙方填写的“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数量准确性、表面有无磕碰、变形等)进行核查交接。

  5.负责及时向乙方通报运输过程中发生有可能影响乙方设备、货物安全的突发问题。

  6.其他: 。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必须如实提供设备、货物的真实名称、性质、数量、最大重量、最大外形尺寸和装、卸车的具体位置,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有隐瞒谎报的,货物超重、超体积者、装卸车具体位置超 公里以上的,甲方有权拒载或留置货物。

  2.必须实现查明沿途路段的畅通情况(道路、桥梁、隧道、限高、塌方、山体滑坡)等,如遇特殊情况需择路绕行 公里以上的,双方应订立临时协议,乙方需承担其绕行费用。

  3.必须协调收货人及时收货,并在甲方完成运输任务后,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额或者余额运费。

  4.负责甲方车辆、人员出入现场,组织现场装车和卸车,货物的清点和检验。

  5.负责提供设备、货物明细及各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重量、性质等,填写“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

  6.其他: 。

  第四条 通知

  甲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双方一致达成运输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 %的运输预定金。在预定时间内装货落空、卸货延时超 小时的,乙方需承担其车辆空放费和延期的台班费。

  2.运输途中遇特殊情况,双方理应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协议,并积极配合装、卸车,各支付全额运费等各项事宜。

  3.有关限时和定时运达货物业务的约定: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 甲方应偿付乙方违约金__ __元。

  (2)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再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甲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天.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乙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其他: 。

  2.乙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乙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乙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等费用及违约金。

  (5)其他: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 小时内向对方通知,并应在 天内提供权威机关的书面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其他: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

  1.由 仲裁机构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条 廉政条款

  双方应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 。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 乙方执 份,甲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贵州燃二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输要求,现甲乙双方由个体经营进行联营,已与公司签订了物流运输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的的前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经双方协商,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甲方负责对联运进行管理,负责与公司接洽协调,乙方每月每个车交纳管理费200元整(拉不拉都要交,不交的从押金扣)。

  二、乙方承担运输税费。

  三、乙方每运输一车货物返回后次日必须持回单交甲方,统一与公司核对。

  四、运费采取月结,由公司统一支付给甲方后,一周内转给乙方。

  五、与公司合同规定的运距运价,云南方向运费由甲方结算。

  六、特殊地方特殊处理。

  七、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与公司物流全员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2、服从甲方运输派遣。

  ①见车排队,在公司门卫处登记有效,驾驶员协同门卫管理(中途离场视为未排队,必须重新登记排队)。

  ②凭甲方派车单进场装车,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③乙方如有事,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已排队并开出派车单,乙方称有事或选择运输线路的行为,每次给予6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并落空到无车辆的上一轮的最后一位。

  ④车辆已经排队,司机应提前到厂等候,不到或离开现场不能按时进厂装车造成秩序混乱和延误装卸工人装车的,作落空处理,并给予5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8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__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______________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 建行支行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19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X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X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X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外币账号: 外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河源市和平县

  二、工程内容:

  土石矿运输

  三、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提供车辆运输。运距平均______公里之内。

  四、运输价格:

  甲方以每吨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五、合同期:

  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应办的各项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续。

  2、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时间,为乙方提供食住场所,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处理施工场所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果木等保护工作及路政交警、城管、运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载及一般违章由甲方负责,若车辆因此被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币。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如车辆在本工程运输过程被政府部门没收,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百姓的关系(保障道路畅通,专人修路。)

  5、甲方保证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货量运输,保证每天至少有四车的货量,不能满足乙方运输货量时,甲方按一天四车补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甲方除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外应承担乙方的误工费,每台车叁百人民币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须事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需经得乙方同意为准)。甲方超过7天不支付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运费和误工费、并索求两万元的合同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晚上10点前。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人员,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小时内(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可以进山。)出山时间不限制、乙方在可以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全力进行运输作业不得怠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山运输情况下必须进山运输。在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进场,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12点前。首批车辆前3天作为磨合工作协调熟识路况测试、达到甲方承诺情况下乙方同意于3天后开始分批调配车辆到达,并按约定时间全部到齐、如乙方不能按时把车辆到场必须赔偿给甲方五千员人民币误工费、如测试情况不达到甲方承诺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车辆离场、

  4、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建设单位(住户)的关系。

  5、承担工程中本身的生产安全责任,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事故和生命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如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运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找其他车队进场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赔偿给甲方两万元的误工费。

  七、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工程款结算:

  凭过磅票据,以吨数结算。

  九、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车辆____台按期到达后,开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币15000员给乙方作为生活经费,一周后在运费中扣除。

  结算方式为一周一结,每天收工后乙方把运输单以及加油单交由甲方,甲方开具收据证明。每周星期一下午5点前结算前一星期的运费。第2周开始乙方从运费中扣出人民币两万员作为误工费合同保证金

  十、甲方如继续需车辆运输的话,在同等的条件下先优先照顾乙方车队。

  十一、乙方必须能证明本身拥有车辆产权不小于两辆,本合同乙方不接受非车的签注、一旦发现乙方非车辆产权所有者视为违约,本合同马上自动终止。

  十二、任何因为天气原因,道路维修,车辆故障维修保养,安全检查,政策变动等甲乙双方非人为原因做成停工,由双方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不承担对方的工补偿责任、

  十三、以上协议均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商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在双方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当地有关司法部门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1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2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 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 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运输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________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________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________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________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________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4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5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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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6

  甲方:

  乙方代表人: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承运甲方南宁市旺秀建材销售部经过厢竹大道——竹溪大道——佛子岭路——凤凰岭路——云景路至人才公寓工地,共计7000方,现双方就货运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的运输车辆须具备各种公路货物运输所需证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消防安全并配带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2、货物上车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托运的货物、水泥砖数量、质量、体积检查和监督,如乙方发现货运凭证清单上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或危及运输安全的,则乙方有权拒签货运凭证清单或拒运。

  3、乙方在货运凭证清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完货物且对货物数量、质量、体积等无异议并同意承运。

  双方共同协议以达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_____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_____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_____:

  (1)乙方需确保承运_____、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_____购置附加费、养路费、_____卡真实有效;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_____,如甲方自行调派_____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_____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_____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_____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_____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_____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______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__________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8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X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X元,每日X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X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X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X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X年X月X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29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二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30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如下合同:

  一:合同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二:货物名称:大理石、花岗岩等。

  三:货物的起止地点:新疆到扬州:湖北到扬州:山东到扬州。

  四:货物的运输价格:新疆到扬州每吨560元、湖北到扬州每吨200元、山东到扬州每吨180元。

  五:结算方式:乙方凭货物运单以及真实、准确、合法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运费(汇票、现金均可)。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工具到达装卸地点后能按时装卸货物,如因甲方原因延误装卸货,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延时费用。

  七:乙方将货物装好后,要保证安全,按时送达目的地,如因乙方原因使货物受损或者不能按时送达目的地,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关于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篇31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3.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4.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5.货物的合理损耗;

  6.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承运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标准格式3

  委托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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