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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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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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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方案(精选3篇)

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方案 篇1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三)行动目标。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建设,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强农村道路桥梁、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六)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七)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要销区,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整合优化存量冷链物流资源。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的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十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

  (十三)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精准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六)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十七)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八)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九)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二十一)加强投入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二十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二十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七)实行清单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旗)。各县(市、区、旗)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各地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二十八)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方案 篇2

  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高水平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深入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浙江经验。

  (二)行动目标

  到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省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高效生态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绿色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建成,生态环境向美丽经济加速转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系统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万元以下情况。

  二、重点任务

  (一)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推动共同富裕。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对产粮大县、大镇、种粮大户政策支持力度,引导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生产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大力选育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推动生猪规模养殖,稳定生猪产能,猪肉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建立健全粮食、生猪省域内产销调剂和利益补偿机制。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园、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物流基地、电商专业村,形成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实现农业产业强镇涉农县全覆盖,培育打造10条百亿级农业产业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聚焦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干果等优势特色产品,优化产业布局,增强集聚效应,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十四五”末力争覆盖30%的涉农县。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把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培育专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等主体,为小农户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更多地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增值收益留给农民。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带动百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司、农田建设管理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共同富裕。优化提升乡村休闲旅游。规范提升休闲农庄、农家乐、采摘基地、主题民宿等,积极发展市民农园、共享农庄、认养菜地等新模式。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大力推介浙江8条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带、58个重点发展区,打响“诗画浙江·浙里田园”休闲农业品牌。催化发展乡村康养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温泉疗养、中医养生、健康养老、运动健身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建设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在符合相关规定、规划的前提下,推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配套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养老。活化传承乡村文化价值。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传统手工技艺与产品创意开发,开展研学科普、农事体验、手工制作等活动,推进“跟着节气游乡村”。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打造民俗村、风情街。深入实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小吃产业,大力开展“妈妈的味道”活动,讲好美食背后的文化故事。(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动共同富裕。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油茶、水果、笋竹、香榧等产业,发挥木本植物固碳作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秸秆、尾菜、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加快建立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种养循环体系。率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和基地。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水肥一体、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和产品,持续推进化学肥料、农药减量化。推进畜禽养殖圈舍低碳化建设和改造,推广水稻田精准灌排技术,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减少重点种养环节碳排放。加快绿色高效、节能低碳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应用,发展农产品绿色低碳运输。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制定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探索对绿色低碳农业给予专项补贴。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绿色食品培育力度,新认定20xx个以上绿色食品,建立优质农产品评价体系,推进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探索开展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完善农业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将农业项目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推进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农业科学院、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共同富裕。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立部省农业科技创新协作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高能级平台建设,共同建设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联盟,鼓励涉农院士、专家以设立工作站、双聘等形式参与浙江农业科技创新,加强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涉农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推进现代种业强省建设。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完善国家级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项目,选育一批突破性高产优质多抗动植物新品种,高质量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引导涉农央企加强与浙江种业集团和相关种业企业的合作。推进农机装备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积极推动丘陵山区、特色产业等先进适用机械装备研发应用,提高粮油、果蔬茶菌、畜牧、水产养殖、林业作业等关键环节农机化程度,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加快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进度,推进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推进智慧农业引领示范。推广资源监测、生长感知、肥力监测、质量安全管控监测、农业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加快规模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搭建商渔船防碰撞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农业科学院、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联动共同富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加强村内主干道建设,行政村通双向车道占比达到58%。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全覆盖。完善农村饮水县级统管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同质化供水。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及重点行政村5G信号全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同标。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推动城市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广城乡教育共同体、医疗服务共同体模式,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乡村村晚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提升。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高水平推进卫生村镇建设,全面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推进乡村风貌微改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面达标。全面推进党建联盟建设,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打造美丽乡村新标杆。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建设100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带。(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改革拉动共同富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并取得法律授权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全省域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整治产生的节余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股权流转、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权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情况。把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扩大到更多县(市、区)。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优化生产者补贴制度。加大央行政策性资金定向支持力度,率先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巩固面向所有农户的.免担保小额普惠贷款成果,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深入推进基层农担服务机制创新,做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深入实施中央财政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试点。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样板。深入实施“阳光治理”工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探索推广线上“村民说事”等新模式,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治理典型范例。(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计划财务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员会、财政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坚持部省共建、以省为主,浙江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推动改革破难、先行先试,力争形成一批推动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农业农村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扶持,优先将相关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浙江省有关厅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组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成立由部属单位专家、国内一流学者组成的乡村振兴示范省专家智库,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开展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双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重点负责协调推动行动方案落实。(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政策与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浙江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典型引路。率先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扎实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共同富裕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方案 篇3

  为配合我县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暨新闻出版综合管理职能,美化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秩序,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战略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努力把建成经济持续发展、文化事业繁荣、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市民综合素质较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省级园林县城、生态县城、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生态宜居城。

  二、主要任务

  一是抓好网吧、游戏室、KTV、茶楼等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确保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二是抓好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规划,在实施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发挥文物的教育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结合我县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是抓好本单位的卫生工作。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系统干部职工树立“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从本单位做起,美化、亮化、净化工作和生活环境。1、搞好单位办公场所和责任区卫生。办公场所实行轮流值周制度,每周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到责任区打扫卫生。2、加大除“四害”力度,加强垃圾、废弃物管理,严禁随处抛弃垃圾。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动员系统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全员发动,使全局上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提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创建实施阶段:整个创建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线作战、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思路来开展,实行点面结合的方法,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各个击破,将既定的创建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全力抓好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及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好文物单位保护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送“文化”活动;四是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及包干区责任制,搞好卫生工作。

  (三)创建验收阶段: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创建小组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即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突出主题,认真细化和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目标和责任人,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二)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要根据创建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使创建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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