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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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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精选3篇)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1

  各学院、各处(室、所、馆):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开展20xx 年度智瑾奖助学金、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知》(杉达内(学)〔20xx〕32 号)的相关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公开答辩、学生教育处复审、校徐国炯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专题会议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高莹等 10 位同学20xx 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一等奖;董莉等 10 位同学20xx 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二等奖。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等奖:高  莹  胜祥商学院

  朱晓雪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王梦圆   外语学院

  董亚巧   外语学院

  李鹏慧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史菁倩   传媒学院

  白    虎   传媒学院

  丁嘉敏   艺术与设计学院

  高胡佳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沈宇艳    时尚学院

  二等奖:董  莉  胜祥商学院

  王昆伦   胜祥商学院

  张    颖   胜祥商学院

  苏    鸽   胜祥商学院

  吕先翠   外语学院

  朱    琳   外语学院

  傅燕娟   传媒学院

  李雪晓   传媒学院

  徐陈歆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杨肖林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2

  各学院: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开展20xx年度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杉达内(学)〔20xx〕28号)的相关通知,经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生教育处复审、校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专题会议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谷梦晶等10名学生20xx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一等奖;授予房彦龄等10名学生20xx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二等奖。具体名单如下:

  上海杉达学院

  20xx年12月13日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3

  -x学年度,我校全体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x年高考,我校本科上线达4965人,其中时惜情、张显等分别荣获永城市文、理科状元;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经党校委研究决定,对夏心羽等770名三好学生,董永等190名优秀学生干部,陈苏等766名优秀团员,杨晨等76名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通讯员、艺术团团长、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永城市高级中学

  x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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