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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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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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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精选30篇)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        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价格________分/分钟,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        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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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_____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_____庭_____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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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无线信息服务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企业务达成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合作建立无线信息服务系统。 

  2.无线信息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无线信息服务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服务代码_________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无限信息服务。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提供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权根据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权制定有关集团短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统计,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费的核算依据。 

  5.乙方短消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由乙方负责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甲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7.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放其短消息网关的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8.乙方负责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内的网络通信正常,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影响乙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9.乙方有权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但在中断前应通知甲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 

  10.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作为企业务中间代理商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必须在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具备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件一)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国用户发送广告信息,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对以防所发送的短信息进行

  1-100条元处罚。 

  4.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5.甲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 。 

  6.甲方负责严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群发功能,保证一次最多只能发送

  1-2个主叫号码。 

  7.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利用各种渠道,在各种业务层面上使乙方移动数据应用业务与

  第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甲方必须为乙方的移动客户(135—139)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

  第三方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日志记录功能,保存至少一个月历史数据。 

  9.甲方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代码向其用户发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使用其无线信息服务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该端口向其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短消息或开发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业务。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甲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甲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 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

  1.甲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 1

  2.由甲方负责甲方系统与乙方短消息网关的互连,并负责承担相关通信线路的申请、租用、维护等费用。 1

  3.甲方保证其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不影响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对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 1

  4.甲方在合作期内服从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1

  5.甲方在向乙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保证不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 

  第四条 计费和结算 

  1.甲方负担企业务前置机,乙方短消息资讯平台机房到甲方主机房的数据通讯专线以及通讯设备的初装及日常运行费用。 

  2.乙方自该业务正式开通之日对甲方使用的每个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收取端口租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 

  3.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小于_________条,除缴纳端口租用费外不须再缴纳其他费用;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大于_________条,按_________元条计收。 

  4.以上端口流量统计以乙方计费系统统计为准,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甲方的无线信息服务时,原则上甲方不得向移动电话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如甲方有向用户收费要求,需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为甲方代收任何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由信息披露权方拥有,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

  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____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应加强对各自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石家庄开展无线信息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双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若使用到对方的公司名称,标识等信息,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5.双方认可的企技术方案和业务推广方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为集团短信业务制定的业务管理规定和客户服务管理规定如有更改,并与本协议的条款有相冲突的。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冲突条款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其间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本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6.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_________互联网(ce)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不得利用_________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互联网(ce)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_________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d,短信中心)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若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__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此责任书由_________负责保管。 责任单位:_________(盖章) 责任人:_________(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拓展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互联网通信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的多媒体电话业务(以下简称“IMS”)及【□统一centrex业务应用 □互联网专线业务】,实现甲方内部IMS固话用户和甲方移动用户之间呼叫,短号呼叫。

  1.2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应用接入通过乙方光缆及光纤收发器引入,并以超五类线接入甲方路由器或服务器(接口标准为RJ45接口)。

  1.3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使用地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提供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用途为请从以下选项勾选,须同时勾选行业类型及业务用途。

  行业类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需加盖甲方公章)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2 甲方负责建设自身的内部网络,负责内部网络设备至甲方本端宽带上网网关设备及线路的维护,甲方内部的安全保证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时保证不损害乙方的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2.3 甲方以附件加盖公章形式向乙方提供IMS固定电话号码和甲方职工使用的广西移动本地手机号码,乙方以此组建立甲方统一centrex。所提供加入统一centrex的手机用户号码时须经用户本人同意,如需增减统一centrex网内成员,需联系人签字确认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引起的甲方成员与乙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4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向乙方交纳各项电信服务费用。在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在网一年以上,否则应向乙方补交工料费差额。

  2.5 甲方负责提供公司内用户分布情况等资料,并对乙方在本次合同项目中的接入施工和进入甲方机房给予协调配合,允许乙方免费使用甲方的楼道资源、传输管道、设备用电以及放置接入设备的空间。随着甲方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带宽需求加大时,优先采用乙方的宽带接入,并且依据实际需要,提供机房和相应的协助;

  2.7 若甲方或其成员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地区。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2.8 如甲方使用后认为现有的电信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可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请调整电信接入服务的项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费按乙方的相关资费标准调整。

  2.9 甲方如使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业务运行网络站点,须按“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如甲方没有及时办理ICP备案,乙方可暂停甲方的网络接入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乙方机房到甲方接入点的IMS多媒体电话业务及【□统一centrex业务应用□互联网专线业务】安装、开通工作。

  3.2 乙方应统一受理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传输服务和故障维护服务,同时负责配合甲方进行接入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乙方因线路测试、设备维护、光缆切割、软硬件升级等因素需中断甲方的电信接入服务的,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5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通信质量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质量标准,但乙方对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语音、传送数据等的安全性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网络堵塞、设备受损导致业务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不作保证,同时乙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对线路及设备尽快修复。

  3.7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乙方可以对资费作相应调整,但要及时通知甲方。

  3.8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电信服务(按实际合作业务填写):

  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移动负责保管。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

  1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收费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28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sp应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sp若于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5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sp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sp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和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sp考核机制对sp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sp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sp在接入后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信息源责任单位(本协议中cpsp)接入中国*信有限*司语音业务平台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wap网关、java/brew下载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信固定电话网、中国*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信固定电话网、中国*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信固定电话网、中国*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信固定电话网、中国*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信有限*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甲方负责保管。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7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2.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 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

  ________(授权代表)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8

  甲方(承揽人):中国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定作人): 国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装配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 (产品)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 散件 套,并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散件后的 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散件时,按 %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装配数量?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 %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

  此条系双方均按CIF(注:CIF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条件?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2.乙方收到甲方装配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装配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返修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装配成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逾期交付装配成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1日,应当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费总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4)甲方不能交付装配成品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费总额的 %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甲方提供散件的,乙方应负责退换或补足,甲方交付装配成品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还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2)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费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条 担保

  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 套(或件)由甲方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加工费时终止。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9

  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某某装饰公司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方作为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乙方作为商品的销售方或服务的提供方,甲方在乙方及与乙方签署存款证明业务合作协议的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客户”)授权下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划拨、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线上存款证明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二)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规范,合法地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甲方不介入乙方与乙方客户之间的协议,仅负责依照甲方、乙方及乙方客户间的协议约定进行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乙方和乙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与线上存款证明业务无关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和乙方客户自行解决。

  (三)双方承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在创新支付、产品定制、营销推广等业务合作领域,为客户打造安全便捷的支付环境与易用的服务体验,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第二条 合作范围

  甲方通过乙方渠道受理客户申请,为客户在线开通的符合央行规定的无实体介质的II类账户(以下统称线上II类账户)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账户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涉及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遵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乙方平台及其合作商户销售的任何产品方面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指定 支行作为主办支行,负责对乙方及乙方客户的线上存款证明业务、账户资金、业务合作模式进行管理。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线上存款证明相关服务。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客户端、手机H5页面或电脑网页等。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等业务,保证乙方及乙方客户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的安全,并根据乙方的指令或甲方、乙方与客户的相关约定,切实履行甲方义务。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操作流程及服务渠道,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行业主管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合规开展线上存款证明业务。

  (二)保证为乙方客户提供的商品、服务及与乙方客户签订的有关合同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时效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积极主动履行上述合同及本协议。乙方和乙方客户在签订和履行有关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全部问题,应由乙方和乙方客户双方友好协商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双方声明

  (一)甲乙双方建立联系制度,遵循平等、公平和合作的原则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二)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三条承诺的义务,如因甲方过错造成存款证明款项或乙方、乙方客户利益受损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协议第四条承诺的义务,如因乙方违反该义务造成交易双方或客户利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提供渠道为乙方客户办理线上存款证明业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客户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五)存款证明款项在被甲方冻结期间,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甲方须配合执行,不因此对乙方、乙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无须对乙方提交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真实性和依据负责。

  (七)因乙方或乙方客户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业务规则

  (一)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申请在线开立线上II类账户、向线上II类账户转入资金、办理线上存款证明开立、查询、打印、邮寄、撤销、线上II类账户转出资金等业务。申请其中涉及线上II类账户开户、账户查询、资金转入、资金转出、银行卡管理、资金划转对账、资金清算、差错处理业务遵照《中国光大银行电子账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条款开展合作。

  (二)线上存款证明款项冻结方式

  定期产品/活期产品,分行与商户确认并补充

  (三)线上存款证明邮寄方式

  本分行邮寄或全国各分行负责邮寄

  (四)存款证明配套产品

  是否需要二类账户流水、电子存单等配套产品

  (五)线上存款证明到期后资金解冻

  甲方对存款证明款项进行冻结,并邮寄《个人存款证明》至乙方客户指定地址。存款证明到期后款项自动解冻,乙方客户自行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线上II类账户内存款证明款项、利息转出指令。

  (六)线上存款证明撤销

  对于存款证明未到期款项尚在冻结中,乙方客户要求提前解除冻结、办理提现的情况,如存款证明书尚未签发,乙方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提交申请存款证明撤销指令,款项解冻后,方可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转出。如存款证明书已签发,则乙方客户无法在线办理存款证明款项提前解冻及提现。客户需携带身份证及原签发的存款证明书,到我行任一柜台办理存款证明回收业务。证明书回收后,款项解冻,客户通过乙方渠道向甲方发起资金转出申请。

  第七条 宣传推广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且仅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任何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内容,或需要以对方的名义或双方的联合名义对外进行推广、宣传、市场营销、广告、公告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商业活动,必须取得对方的正式书面授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构成对对方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节目名称、网站名称、标志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对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侵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对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一)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的存款证明款项扣划指令的。

  (三)乙方串通客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或陷于法律纠纷的。

  (四)一方出现严重亏损或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五)一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其正常经营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

  (六)一方或其高层管理人员卷入重大诉讼纠纷,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一方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或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有不良记录的。

  (八)一方通过各种方式为线上存款证明业务顺利开展设置障碍的;或擅自扣划、截留、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证明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或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致使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变成非法、或无法执行、或履行方式等发生变更,则双方有义务按照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贰 年。协议到期若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 壹 年,并可依次类推以一年为周期多次顺延。若任一方有异议,可在协议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到期终止合同或者另行签署新的协议,尽管延续多次,本协议仍视为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而不是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应提前30天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任何一方欲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相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以下无正文)

  (盖章)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______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_____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6?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如果移动,_____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客户服务体系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_____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八条?保密规定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规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_____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_____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_____、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

  1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_____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28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SP应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SP若于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5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SP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SP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和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SP考核机制对SP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SP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SP在接入后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_____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_____、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_____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_____,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封建_____的;

  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4

  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系经合法注册的   公司,专门从事    业务。

  2.乙方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无线增值业务的合作伙伴(icp证号:)。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4.甲方为"  大赛"活动的主办方和制作方,并负责媒体宣传等活动实施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1.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就合作开办"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总决选"进行合作。合作项目见下表: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项目,双方确认后,以上表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赛事投票互动”短信/声讯服务:乙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甲方提供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提供的资源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侵权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若发现乙方所宣传的信息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禁止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律师提示:甲方应该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负责发布,因此本条内容建议删去)

  2.3 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与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甲方有权查阅与审核,双方财务结算以经双方审核后的数据为准。

  2.4 在合作期间,如出现电信资费调整、号码资源调整以及电信行业的其他政策或管理规范调整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甲方对乙方因上述调整所做的有关行为应表示理解和接受。

  2.5甲方必须根据协议和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约定的信息内容。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准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不得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政治性新闻、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节目编码、技术保障、设备维护及合作信息的流程开发等。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

  3.2乙方必须依法从事电信信息服务,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合作项目的审核与跟踪工作。

  3.3 甲方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可根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甲方提出拓展增值业务创收的途径或渠道的建议,但乙方不负责实施。

  3.4 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或广告内容等引起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在信息平台反馈不良信息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问题,以方便甲方尽快处理。

  3.5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再与本市其他声讯台或其他乙方的同行进行同类型业务的合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及结算

  4.1 收益分配: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占 70%  ,乙方占 30%  。

  (1)168语音系统实际收入=月信息费计费收入总数×回收率×75%(其中扣除的25%为上缴的电信主业管理费)。

  (2)移动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8元/条-营业税附加5.5%。

  (3)联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包月坏帐8%-短信通道费(0.05元/条)-代收手续费(按联通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4.2 结算方式:在合作期内,甲方在计费月次次月的二十五日前,向乙方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支付其应得的收益款,款到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甲方的收益由甲方自行纳税。(律师提示:应明确由甲方还是乙方结算,按理应是乙方负责结算款项,再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对通过该项业务合作所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用户资料、节目计划等)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违约一方必须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约方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其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2 本协议约定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或权益、商业信誉的损失、第三方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6.3 因一方的过失造成对方重要数据的丢失,过失方应赔偿对方因丢失数据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若有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致使协议一方遭受经营损失或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

  7.2 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调整或变更;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若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协议期限

  9.1本协议自20__年xx月xx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x 年。即从20__年xx月xx日至20__年xx月xx日止。

  9.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双方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如遇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约定或就部分条款商议变更。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 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 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 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 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 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 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 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 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 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互助宣传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其为乙方制作的展会logo(88*31)链接放在甲方网站的“展会信息”频道主页面,进行主要宣传,吸引客户进行浏览。

  2、甲方把乙方的.展会相关详细信息加入甲方网站的展会信息频道中的“展览,会议”栏目。

  3、甲方把乙方的展会信息(包括展会名称、时间、地点以及组委会联系方式)以文字的形式刊登在《_________·网络快递》杂志“展会专辑”版面中,同时将《____________》杂志邮寄给甲方所有在册会员单位和相关焊接行业单位,以更大范围为乙方做宣传。

  4、甲方把乙方展会的相关动态信息发布在甲方网站“行业信息”栏目,资料由乙方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

  5、甲方把乙方的门票邀请函等印刷品通过技术处理后发布在甲方网站“行业信息”栏目,印刷品资料由乙方寄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把乙方的展会信息,包括参展邀请函、参观邀请函、论坛邀请函、展会通知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会员进行发放,推荐。

  7、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乙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乙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8、甲方在接到客户对乙方展览会咨询信息后,应耐心解答,并及时将其反馈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在展览会会刊上写上“网站协办(支持)单位:_________”字样。

  2、乙方为甲方在展览会会刊上写上“媒体协办(支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络快递》杂志”字样。

  3、乙方在其所有宣传资料、门票、请柬中写上“网站协办(支持)单位:__________”字样。(样式)

  4、乙方在其所有宣传资料、门票、请柬中写上“媒体协办(支持)单位:《_________·网络快递》杂志”字样。

  5、乙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尺度为210285mm彩页广告,用于甲方网站宣传,资料由乙方到甲方网站指定位置。

  6、乙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尺度为210285mm彩页广告,用于《_________·网络快递》杂志宣传,资料由乙方到甲方网站指定位置。

  7、乙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企业文字介绍一页,资料由乙方到甲方网站指定位置。

  8、乙方必须在展会结束后七天内将赠送给甲方的展会会刊2本邮寄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9、如展览期间甲方能亲临会场参与展会,乙方应安排一个标准展台用于甲方在展会期间进行一些与网站业务相关的工作。

  10、如展览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派记者前往现场报道,则乙方承担甲方记者前往的相关旅差吃住等费用。

  11、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甲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第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最后一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不可抗力

  对于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政策等)引起的失误或延误,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关于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等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

  2、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仲裁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7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印刷业务,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合作意向书如下:

  一、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对、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三次的样稿确认。

  在乙方提供第三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

  3、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二、付款方式:

  印刷品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三、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西安,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四、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

  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

  如短装在5‰之内,甲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

  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份数与留存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于附件形式留存,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8

  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销售经理,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销售业务员。双方为拓展业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是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及其他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二、双方商定,合作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可协商续订。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对外拓展房地产中介、中小企业及自然人贷款融资等业务,所获得的客户交与甲方后续跟进。必要时,甲方以其掌握的商业信息与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1、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后,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2、上述利益分配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方式为            

  五、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在确定对方有履行能力和诚意的情况下,方可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乙方承接的所有业务均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合同。

  七、凡乙方拓展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业务,必须与甲方合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与**公司或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合作,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业务获得的销售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以及解除合作关系后两年内,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渠道、销售策略等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非法使用、转让或许可其他单位、个人使用。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11月   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19

  编号:

  日期:

  甲方: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____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____;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____;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____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____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

  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免费适当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____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____量累计达到20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0

  编号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重要提示

  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支付平台网址:

  电子商城网址:

  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乙  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鉴于:

  甲方建立了(在□内打√,单选)

  □电子商城(指一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并通过该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向客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支付平台,指甲方建立的,中立于交易的买卖双方、中立于电子商城与乙方电子支付系统,为通过电子商城进行的电子交易提供购物资金划拨渠道的电子应用系统。

  甲方为促进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向乙方申请支付结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电子支付系统”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媒介,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电子交易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银行系统。

  1.2“客户”指已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 并在乙方开通电子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不包括使用手机通过乙方95559电话银行进行电话支付,下同)等方式进行支付并结算的乙方太平洋卡持卡人。

  1.3“卖方”指通过电子商城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鉴于”条款下勾选甲方建立电子商城的,卖方即甲方。

  1.4“电子支付”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渠道,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的交易支付结算服务。

  1.5“联机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联动通过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款项支付的支付模式。

  1.6“订单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甲方将订单实时传送到乙方电子支付系统生成待付订单,客户在24小时或甲方或卖方(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规定的订单有效期内通过乙方电子渠道另行进行订单确认和付款的两阶段支付模式。

  1.7“预留电话”是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时所预留的电话号码,手机支付用户必须预留手机号码。

  1.8“交易信息”指甲方在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并进行电子签名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订单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客户所购商品或服务名称、交易币种及应实际支付的金额等。

  1.9“支付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信息,包括交易信息的内容、已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太平洋卡的卡号及交易密码等。

  2.0“错误”指乙方未及时或未正确地将客户支付的款项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2.1“交易日”,就单笔电子支付交易而言,指乙方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日期。

  2.2“工作日”指商业银行办理对公业务的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2.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现双方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和电子支付系统的链接,为客户和甲方提供电子交易所需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2.2双方遵循乙方提供的数据传输接口,采用联机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在双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外提供24小时服务(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日终批处理或系统维护而暂时中止提供相关服务的除外),并以每日24:00作为日切时间,24:00以后为次日。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日切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若实现合作还需硬件支持,则双方协商解决机具设备的配置问题。

  2.3甲方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后,应使用乙方提供的商户证书等认证资料进行电子签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发送交易信息。然后客户通过使用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支付操作。乙方收到能够有效识别的支付指令后,应及时扣划客户太平洋卡内相应款项,并通过支付系统及时向甲方提供支付结果的反馈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交易币种及支付金额、支付处理结果等。客户电子支付结果以乙方提供的反馈信息为准。

  2.4甲方与乙方就下列电子支付业务开展合作(在□内打√,可以复选):

  □网上支付 □手机支付 □其他:

  甲方在与乙方合作的电子支付业务中将采用下列支付模式(在□内打√,可以复选):

  □联机支付模式 □订单支付模式

  2.5甲方应负责处理客户的有关咨询、投诉及退货请求。如客户向乙方提出有关咨询或投诉,乙方应协助客户联系甲方处理。甲方应自行解决任何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等与客户、卖方或客户与卖方发生的争议。

  2.6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应向乙方提交退款指令,包括订单号、退款类型及实际退还的金额等。退款类型包括交易撤销、全额退货和部分退货三种,如为交易撤销,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当日日终前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将已扣划的客户支付款项划付给原交易客户;如为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退款指令须在原交易日次日起90天内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从甲方结算账户划转相应款项给原交易客户。对于任一笔支付交易,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多次部分退货指令,但根据该等指令向原交易客户退还款项的总金额不超过原支付交易金额。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前述退款指令的提交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2.7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

  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的收取和客户电子支付款项的划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甲方应确保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手续费,如余额不足,则乙方系统扣收手续费失败,需甲方补足相应金额后再扣收):

  (1)前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同时,从该结算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2)后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在每月1日根据甲方上月支付交易情况以及双方手续费约定,从第3.1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相关手续费。

  2.8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乙方对退款不收取手续费。

  对于交易撤销,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原支付交易的交易手续费。

  对于退货交易: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前收费”,乙方不退还已收的原支付交易的手续费。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后收费”,乙方可退还手续费。退还手续费根据原收取手续费与退款金额比例计算,取整到分,在每月1日轧差计入乙方向甲方扣收的交易手续费中。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在乙方营业网点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写申请表,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准确填写电子支付业务的结算账户,包括户名、账号及用途,用于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业务的支付结算。

  3.2甲方需通过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向客户在乙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款的,应事先按乙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申请开通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

  3.3甲方负责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

  3.4甲方不得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不得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3.5甲方不得在订单有效期内擅自取消或修改订单信息,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因甲方取消或变更订单信息造成客户无法及时支付的,由甲方负责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应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纠纷。

  3.6在客户购买时,甲方必须首先征询客户使用的支付手段,在客户选择电子支付业务后,不得要求客户预留银行卡卡号、密码、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否则客户和交通银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3.7甲方应接受客户使用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电子交易支付,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不得对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收取附加费用。

  3.8甲方如变更电子商城/支付平台IP地址、网址等信息,需乙方调整电子支付系统的,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乙方;对电子支付系统调整前因甲方信息变化导致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9甲方有权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查询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的账户余额及查询日前3个月内的结算记录,甲方有权要求对错误进行改正。

  3.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机具使用的培训。

  3.11甲方应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及甲方其他自有网站积极宣传乙方的电子支付业务及电子支付系统功能,并在电子付款说明以及电子业务宣传中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准确陈述乙方电子支付业务的名称、标识、电子支付系统的域名、使用方法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

  ▲▲3.12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软件及认证资料,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该软件或篡改认证资料。凡使用商户证书或用户证书等认证资料通过乙方的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13甲方可能发生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第3.1条约定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户名或账号;

  (2)甲方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等;

  (3)甲方以出售、赠与或其它方式处分电子商城/支付平台;

  (4)甲方就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域名及/或通用网址的注册或使用与第三方发生争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电子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接口软件以及认证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及相关资料。

  4.3乙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或服务改进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但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4.4乙方根据支付指令付款的,对因此导致的客户对甲方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支付指令时因客户太平洋卡内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5乙方根据甲方退款指令退款的,对因此导致的甲方对客户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甲方退款指令时因其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可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5.1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及客户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

  5.2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书面标注需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负保密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

  (3)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5.3甲方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甲方的信息和资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除乙方以外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或与电子支付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等;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③为更好地维护、管理和提升客户关系;

  (2)为业务运营、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 通知

  6.1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仅在乙方实际收到更改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为准。

  (1)公告,以乙方在其网站、网上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甲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传真号码或电子通讯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甲方确认并同意,除非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甲方在本协议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的,以甲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甲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违约或甲方系统漏洞等系统安全原因给乙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同时导致乙方声誉受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支付系统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甲方还应按乙方要求采取充分的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

  7.2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电子商城/支付平台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交易的;

  (2)电子商城/支付平台与客户串通诈骗乙方资金的;

  (3)乙方认为支付交易行为涉嫌套现或支付交易行为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的;

  (4)甲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经营资格被撤销;

  (5)电子商城/支付平台诋毁或损害电子支付系统声誉的;

  (6)甲方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7)甲方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

  (8)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被列入中国银联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9)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可能或已经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10)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7.3如因乙方的过错,电子支付系统未能及时、准确将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划转至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乙方应履行划转义务之日起到实际划款至甲方结算账户之日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7.4因甲方未在结算账户内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扣收相关手续费延迟,甲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首次扣收手续费失败之日起至实际扣足手续费之日间的手续费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若超过

  天甲方仍未及时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扣收手续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电子支付业务服务。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由于网络、电讯连接、系统设备的有效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存在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流量、通讯故障、停电、电脑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非交通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有效期与终止

  8.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延期一年,续展次数不限。

  8.2如任何一方对协议届满后延期有异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则本协议有效期满即行终止。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连续6个月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发生交易的;

  (2)其他乙方认为需立即终止协议的情形。

  ▲▲8.4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本协议所述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具体内容,并于执行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甲方在乙方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电子支付结算业务的,视同接受乙方公告中关于服务变更或中止的内容。乙方有权终止/取消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并提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8.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公告终止事宜。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无论交易信息通过何种因特网网络路径或其他电子途径传递到乙方,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争议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1)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

  甲方确认并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结果可能是不同意,乙方不保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意见为同意。如自本协议所载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未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已通读协议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异议,理解协议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1

  业务合作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 经甲 , 乙双方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协议 :

  一 。合作宗旨 :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 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 , 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 。合作范围 :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 。合作方式及条件 :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 , 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 , 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 。 权力义务

  1.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 , 其所有权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 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 , 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

  五 . 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 , 由双方协商市场价 , 按税后利益的 %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 , 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 , 甲方如有兴趣合作 , 可在双方协商后 , 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 , 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

  2.合作各方中 , 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 , 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 该许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 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

  5.在特殊情况下 , 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 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 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

  七 。保密条款

  1.甲、 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甲、 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 , 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 , 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 . 其它

  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

  签定时间 :        签定时间 :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_____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_____机构提请_____。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3

  技术及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编?号: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编码:

  2.?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编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_____、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_____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协议,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有装修意向的客户,本着互利互惠、对双方负责同时对客户负责的原则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二、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客户安排设计师跟单、接待;

  2.对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及双方的合作关系进行保密,不对第三方泄露。

  3.按协议规定履行结算工作。

  三、乙方职责及计薪方法:

  1.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有违害欧尚装饰公司利益及形象之现象发生;

  2.______个人业务单按工程总价%提成,提成时间:收到客户合同进度款00%(即首款)时,按约定提成点数兑现提成;提成款打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遇特殊情况的客户(如样板间、亲朋客户、大单客户等)需有优惠照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提前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客户方案及提成比例。如乙方私自做主,但甲方无法按乙方要求达成交易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5

  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提供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会员类型_____类,股票投入金额______元整,须交纳会员费_____元,甲方协作乙方,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达到投入金额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时,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业秘密受到损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实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等信息,须提前1个小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合作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可以提出投入金额的10%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退还会员费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股票损失,同时赔偿乙方时间损失金。

  六.本协议有限期暂定____日,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盈利达___%以上另行交纳盈利部分20%作为佣金。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属地为深圳。

  八.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__年月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6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 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国际快件业务合作订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进、共同遵守。

  第一条期限

  本协议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年。如本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协议续签备用处(如该处已用完,应更换新的协议书)重新签字、盖章,日期应与上年期满日相接。

  2、更换并重签适用于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委托甲方出运国际快件,甲方应尽全力以最快的时间安排运送快件。

  第三条价格

  甲方根据其市场公布价格、乙方的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协议的履行期限等因素,决定其对乙方的价格(见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实际价格,等于甲方市场公布价与附件一对应百分比的乘积。

  第四条调价

  1、预测:甲方在预测乙方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对乙方的价格。当实际与预测出现较大差异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2、补收: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本协议发生之日给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乙方将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义务擅自转给第三方;

  、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运单、包装等甲方专有物品转给第三方;

  、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运费;

  、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快件业务转给第三方快件公司出运。(当甲方无能力提供第三方快件公司服务时除外);

  3、密度:甲方市场公布价格时根据标准体积重量比(63:1)制定得。若乙方托运的体积重量比超标时,甲方有权按体积重量进行收费。

  、加收:若发生签订本协议时无法预测的临时费用(包括当不仅限于关税、仓储费等),甲方有权额外收取这类费用,但需逐项鉴别。

  、年审:价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审核一次。如有修改,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本条(即第四条)规定的调价或加收,甲方应在发生后的7日内作出书面确认。

  第五条甲方免费提供各类物料,国际单证、纸箱资料等,但乙方必须保证专物专用。

  第六条 1、乙方保证所有托运货物都没有法律、条约和公约禁运的物品。

  注:禁运物品是指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危险品、贵重品、有害材料、武器、军用装备及其零部件、非法药品或毒品、宝石、珠宝首饰、现金、有价证卷、动植物、法律禁止的类似货物、需要特别处理或标有必要条件的货物;

  已向我司声明,协议同意作为特别运输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拒收乙方补安全、不合法的托运货物。

  第七条甲方承诺全部通过国际快件网络将乙方委托甲方的国际快件运送到目的地,并提供免费的快件跟踪查询,加急服务等。在乙方没有指定网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地区的不同选择优势网络渠道出货。现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网络价格参考附件二。

  第八条所有运费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户在八个月内拒付,则应付运费无条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优惠折扣。

  第九条甲方每月凭单证、电脑帐单,于一周内与乙方结清运费。

  第十条甲方将派有关专业人员解决任何乙方快件的查询与投诉。如夸奖发生丢失或时间延误,乙方应自动提供有关快件的全部详细资料,如却是为甲方过错导致,将按协议第十三条款赔偿。

  第十一条保密

  1、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得知对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单、价格折扣、服务网络和其他商业资料),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注: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得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

  第十二条终止

  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一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

  、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又未见书面说明。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的责任:

  一般情况:

  1、若文件丢失或损坏,确实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票快件邮费,另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给乙方。

  2、若货物丢失或损坏,确实是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件的邮费,另外按照货物的实际金额赔偿给乙方。

  3、快件、货物延误按照和华沙公约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

  乙方按文件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填写申报价值,申报价值超过100美金(含100美金)必须进行报关,乙方可根据自身参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甲方不承担的责任:

  1、货物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

  甲方将按照盛捷作业标准尽全力派送乙方的货物,但这不是甲方的保证,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如海关查验、罢工等),乙方不能援引盛捷作业标准来要求甲方负责。

  2、无法控制的情况

  如果遭遇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货物丢失、破损或错误派送,甲方不能承担责任。这些情况包括:

  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暴风雪、洪水;

  不可抗力,如:战争、飞机失事、禁运;

  货物原有的缺陷或特征(即使在收件时我们已经知道);

  非甲方人员的行为或疏忽,如:

  ——发件人;

  ——收件人;

  ——海关或其他直接政府官员

  ——各种安全检查中电场、磁场导致的任何电磁产品的破坏和信息丢失,甲方也不负责。

  3、间接损失

  无论是否属于合约或诉讼范围,以下情况(包括疏忽甚至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甲方也不能负责。

  间接或特殊的损失或丢失;

  其他间接损失;

  未被其他合约。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利息、市场、机会、货物效用的损失。

  4、华沙公约

  华沙公约适用于托运货物到达或途径非发件国的情况。该公约管制并在多数案例中进一步限制乐承运人对货物丢失、破损所应负的责任。

  5、承运人

  乙方同意:甲方不是普通承运人,甲方保留可以无条件拒绝或放弃为任何个人、集体、公司承运任何货物的权利。

  6、留置权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未及时支付运费、关税、预付款或运输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任何承运的货物,在这些费用支付前,甲方将持有这些货物,并可以拒绝乙方的返还要求。

  7、送货

  信箱或邮政编码不适用甲方送货,甲方送货仅遵由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但这并意味着由收件人本人领取,设有甲方速递中心的收件地,甲方将把托运货物送达该中心。

  8、路线

  所有托运货物的路线和转运,都是根据甲方的判断而随时安排的,不存在双方协定的中转地。

  第十四条协议和附件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势,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2、双方签定的各附件是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

  3、如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

  2、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均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物流供应链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甲乙双方广泛市场资源优势和投资运营管理能力,实现资源,平台,效益的最大化。

  二、合作范围:

  物流,仓储运输业务及其他双方确认的合作项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资本投入,企业资质,团队运营管理,客户服务,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为基础运营乙方开发合作的项目,双方按比例分配利润。

  2乙方根据需求,挂靠甲方公司,以甲方公司资质和税务,财务结算为基础自行管理运营项目,乙方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给甲方,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四、甲乙双方共同开发运营项目权力义务

  1乙方负责客户项目的开发,关系维护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

  2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资金投入,资质文件,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工作,所有的资金成本,人员成本,管理成本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

  3。项目整体结束后,甲方可按照实际投入垫付资金本金收回投资。

  4:甲方须按项目合同要求和客户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运营工作,确保资金,人员,调度时间及时准确到位,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独立负责。

  5:乙方有权清楚的了解整个项目运营情况和成本管控情况,所有属于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须经乙方签字确认才具备法律效力,否则甲方自行承担。

  6:如因甲方运营管理不善导致违约,则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

  7:为保障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公司执行董事的身份开展工作,并无偿提供独立办公室和配套办公条件给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执行董事的名义在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签订任何合同和文件,否则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私自与甲方原有的客户发生业务合作,否则按乙方所获得收益的三倍赔偿乙方,并无条件终止与甲方的客户合作。

  9: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私自与乙方开发的客户发生业务合作,否则按甲方所获得收益的三倍赔偿乙方,并无条件终止与乙方开发的客户合作。

  五利益分配

  1:利润核算方式:每月利润=每月项目合同结算金额-4%税费(须开票客户)-每月实际支付运费(不含税)

  2:甲乙双方各按每月利润的50%平均分配利润,在收到每期客户结算账款3天内将应分配利润支付到甲乙双方指定账户。

  3:每月10号之前提供上一个月合作项目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给乙方审核确认。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专项技术项目应严格保密,并只能合作双方公司业务范围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项目,资金有关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其它

  1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向有关仲裁机构提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29

  甲方:_______网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互助宣传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主动把乙方的展会信息向甲方会员进行推荐,并加入甲方展会推荐栏目。

  3、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合同无关或有损乙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乙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4、甲方在接到客户对乙方展览会咨询信息后,应耐心解答,并及时将其反馈给乙方。同时乙方保证以最低优惠价提供给甲方客户。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合同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甲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6、乙方提供承办的展会经工商等相关部门批文复印件传真一份给甲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最后一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甲方展会结束为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1、关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等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的_____委员会_____,具体_____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盖章:盖章:

  e-mail:e-mail: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篇30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拓展双方的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数据专线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租用乙方数据专线用于甲方内部信息化应用需求。

  1.2 乙方收取甲方数据专线相关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维护相关线路并提供客户服务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种类的业务需求,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负责建设自有内部网络,维护内部网络所有相关设备及线路,负责自身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保证工作,同时保证不损害乙方的系统安全、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

  2.2 甲方应对乙方布放在甲方办公区域的设备履行日常实物管理及保全职责,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甲方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在业务注销后,产权属于乙方的设备,乙方将进行设备回收,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

  2.3 乙方不负责甲方楼宇的综合布线工作。甲方自建机房环境配备需达到乙方建议标准,若由于甲方机房达不到该标准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损坏导致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等),均与乙方及业务平台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4 甲方租用乙方的数据专线,仅限于甲方相关应用系统通过乙方数据专线为甲方内部提供信息化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数据专线线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转租、转售。如经过查实甲方存在上述行为且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数据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从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不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数据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将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按照从本合同生效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5 如甲方使用后认为现有电信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调整电信接入服务的项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费按乙方的相关资费标准调整。

  2.6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乙方的专线线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通过集团专线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如果发现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业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2.7 随着甲方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带宽需求加大时,应优先采用乙方的数据专线接入,与乙方签署补充协议,并且依据实际需要,提供机房和相应的协助。

  2.8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和甲方的业务合作,同时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到相关接入点的数据专线安装、开通工作,同时双方另行签署集团专线开通/计费确认单。

  3.2 乙方应统一受理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10086-8】。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传输服务和故障维护服务,同时负责配合甲方进行接入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乙方因线路测试、设备维护、光缆切割、软硬件升级等因素需中断甲方的电信接入服务的,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网站公告、邮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种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5 乙方提供的数据专线服务只包括线路及相关接入设备,同时保证甲方的终端设备可正常连接至网络中。乙方对甲方在网上传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网络堵塞、设备受损导致网络系统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不作保证,但乙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对线路及设备尽快修复。

  3.6 因乙方责任造成网络接入连续阻断一天以上的,乙方给予甲方补偿阻断天数的相等使用时间,乙方不承担因网络中断引起的其他责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丢失或影响其他客户业务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维护迟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3.8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乙方可以对资费作相应调整,但要提前1周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据甲方的故障恢复时限要求明确线路的SLA服务等级。故障主要包括业务中断和一般故障:业务中断指线路完全无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线路可使用情况下的其他故障,如线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务等级区别具体如下:

  故障类别专线类型AAA级AA级A级普通级

  业务中断跨地市、地市内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内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复时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诉时或出现监控告警时起,至甲方线路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时间(单位:小时)。

  第四条:资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4.1 费用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费、专线月租费和SLA服务费。

  4.2 安装调试费: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装调试费,标准资费为1000元/条,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1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3 专线月租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专线使用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4.4 SLA服务费:乙方根据甲方SLA服务的需求,按月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标准资费为普通级专线不收取服务费,A级专线服务费为月租(含税单价)的10%,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20%,A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30%,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1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5 专线以乙方业务开通和关停为依据按月计费,首月和末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4.6 若由于专线施工进度问题导致专线分批开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则分批开通使用的部分专线,立即开始计费。

  4.7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的资费标准依据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国家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经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循履行。

  4.8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4.9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专线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0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月/□季度/□半年】。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1 当业务暂停达到3个月,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4.12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4.13 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帐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变更结算方式,乙方承诺给予配合。若甲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变更结算方式,甲方承诺给予配合。

  第五条:发票信息

  5.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

  5.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5.1.2 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发票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5 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6 已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发票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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