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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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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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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精选3篇)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篇1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篇2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超市公司):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__________金额的费用:

  ⑴进场费__________元。

  ⑵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_____元/只。

  ⑶新增门店进场费_____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 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⑵立柱位置费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⑶促销区域位置费购货金额的__________%;(或__________元)。

  ⑷其他旺销位置费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 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促销广告费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⑵灯箱类广告费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⑶ 其他形式推介费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 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⑴按销售业绩以购货金额的_____%返佣(利)。

  ⑵实现销售目标以购货金额的_____%返佣(利)。

  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以购货金额的_____%返佣(利)。

  5、商品质量检验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接 受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用和检验的商品补损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 算。

  二、商品退场

  乙方对甲方进场销售商品的清场,必须符合事先公开的商品退场的条件且提供退场依据,原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商品的进场费不 予退回;不属商品退场的条件或提供退场依据不足,原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该商品进场费予以退回甲方,造成甲方商品损耗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品退场 的条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甲方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⑴现金;

  ⑵银行转帐方式,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项目费用明细账单,乙方不能提供收费明细账单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拒付。

  对不同商品的结算期限应区别对待,蔬菜、日用品和部分生鲜食品的货款结算期不得超过15天,一般商品不超过60天,少数商品最多不超过90天,在货款结算中,如需扣抵商品损耗,应事先协商确定,且告知对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结算货款,并为甲方提供方便。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应与“相关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有效期相对应。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月)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盖章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篇3

  甲方(收购企业):

  乙方(农作物销售商或农户):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决定建立农作物种植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农作物品种、地点和面积

  甲方根据年度订单要求,指定农作物的品种种植生产,地点和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划定或由乙方负责落实具体种植地的地点、面积,经甲方同意后确定为原料生产基地,基地农作物的种植由乙方组织生产。

  序号

  品种名称

  地点

  面积

  备注

  第二条种子的供应

  根据双方确定种植农作物种类、品种,所需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的质量、数量、结算约定如下:

  农作物

  种类

  品种名称

  种子

  类别

  产地

  生产

  年月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1、对上表所列各批次种子,双方应共同扦封样品,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2、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约定标准。对种子质量、标准等提出异议要求检验和鉴定的,由双方共同指定检验、鉴定单位,费用由申请方垫付,鉴定检验后由责任方承担。

  3、其他。

  第三条播种

  作物种植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生产计划及作物种植、生长规律科学安排播种,以便于季节集中采收及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农药使用及结算方式

  农药由甲方统一购买、统一发放或由甲方委托指定单位统一发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稀释倍数、安全期限”等农药使用规程和要求施用,在作物生产期间不得使用非甲方指定、发放的农药;农药费用由乙方支付的,在农作物收购结算时扣除。

  第五条生产记录

  农作物生产期间乙方必须分地点、分区域、分品种,详细填写《栽培记录表》内容,记录要求做到按时、真实和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指导。

  第六条作物的采收

  所有品种采收季节,甲方应提早天通知乙方按指定的规格进行采收,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拖延采收时间。

  第七条收购价格及结算方式

  生产基地种植的农作物收成后,全部由甲方收购。乙方承诺对甲方种植作物如符合要求的,实施以下价格保护。价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农作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农作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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