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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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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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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精选3篇)

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篇1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兹因甲方因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评级需要,委托乙方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以下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审计(属于审计范围的,以打勾标示):

  □年度、年度、年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年的财务报表附注;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年月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年度、年度、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

  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8、对于某些涉及判断或从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中得不到确认的事项,乙方必须依赖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资料和相应解释。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乙方将依据审计工作情况要求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董事长及或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及或财务总监代表管理层签署一份正式的管理层声明书,以确认此类有关陈述。

  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4、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确认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证据保证。

  5、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6、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7、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8、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后日内为审计测试期,审计测试期内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约定期限或根据测试结果选择终止审计受托关系。

  9、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无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应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年报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及风险衡量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审计费用于进场开始审计日内支付 %,其余费用于审计报告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食宿费等杂费由甲方安排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仅限于甲方为发行企业债券之用,若需改变用途并需要乙方另行出具报告性文件的,需另行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巳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9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顶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目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顶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因业务需要由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2.委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人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4.审计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费用不再退还委托人;

  3.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股份公司总部和部分地区公司的内部审计项目使用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服务机构对有关内部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的中介服务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其他填空条款按提示直接填写,选择填空只能选一项。

  2、不采用或不填的条款应删除或在相应空格处划/。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录

  1.审计项目名称和目的............................................. 1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期限............................................. 1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1

  4.审计服务人员................................................... 2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7.审计服务费用及结算............................................. 3

  8.违约责任....................................................... 4

  9.不可抗力....................................................... 4

  10.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5

  11.争议的解决.................................................... 6

  12.通知.......................................................... 6

  13.其它约定...................................................... 6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服务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计服务项目的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是基于该审计项目的特点和甲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的。

  1.审计项目名称和目的

  1.1审计项目名称: 。

  1.2审计目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期限

  2.1审计服务范围: 。

  2.2审计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考核指标等。

  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标准》和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违反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问题)。完成审计项目后,应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3其他验收标准:。

  4.审计服务人员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由 师人, 师人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 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负总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有关文件。

  5.2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供审计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5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点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点实施审计。

  6.3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由于乙方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委托审计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 号:开户银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下列 专项审计:

  1.1 审查公司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1.2 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3 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终止、清算活动进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1.4 对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5对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明确公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并出具审计报告;

  1.6其他审计业务,具体为:。

  2. 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2.1 委托审计的目的是,乙方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实现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

  2.2 甲方委托审计的具体要求为:

  2.2.1审计日记和审计调查资料清楚、完整和规范;

  2.2.2支持审计报告的证据确实、合法、充分;

  2.2.3审计报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且适用;

  2.2.4审计报告的评价、定性准确、恰当。

  3. 委托审计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审计的期限为 日,自 年月日起计算。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

  4.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乙方办理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通讯、食宿、打印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上述价款。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价款。

  4.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4.3.1 一次总付,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圆整)。

  4.3.2 分期支付:

  4.3.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4.3.2.2 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4.3.3 其他方式:。

  4.4 甲方的付款方式为:。

  5.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5.1 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5.2 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6. 甲方权利义务

  6.1督促或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6.2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

  6.3为乙方的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5 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6.6 乙方与甲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7.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依法进行审计,出具真实、合法、准确的审计报告;

  7.2乙方应在审计人员安排上给予保障,乙方派出的审计人员在委托审计期限内能够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乙方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7.3乙方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

  7.4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5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经核实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7.7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甲方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8乙方必须将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

  有关于委托审计合同

  委托方: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

  受托方: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我行工作计划安排和分行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对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琅琊分理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签订本委托协议书。

  第一条 委托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一) 范围 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琅琊分理处工程合同范围的所有引起合同价款改变的变更、签证、追加减等。

  (二) 内容

  合同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全部内容

  第二条 审计时间要求

  (一) 受托方应在委托方发出审计委托通知书后的3天内进点实施审计。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和有关资料,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必须有相关书面证据予以支持。

  (二) 若因被审计单位资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报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审计报告,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受托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经委托方审查后,作为委托方对被审计单位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的依据。

  第四条 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委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二) 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向受托方提供审计工作所必须的真实、合法、完 整的资料。

  (三)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受托方执业审计纪律的情况和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有关法律实施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对委托方负责。

  (二) 委派与审计事项要求能力相适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计。

  (三) 严格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纪律。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协

  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利用审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四) 严格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同意,

  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审计资料和情况。

  (五) 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事项,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

  (六) 主动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审计费用

  按照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与 双方签订的合同,由委托单位支付审计费用。

  第七条 法律责任

  (一) 由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约,导致受托方在审计中未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受托方应承担的责任不能替代、免除、减轻被审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二) 受托方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方因过失、故意、舞弊等行为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委托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取消审计资格,并追回审计费用。给被审计单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受托方执业不当或违反执业准则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顺序

  (一) 协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诉讼。

  第九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 受托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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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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