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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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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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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通用31篇)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为保证珠 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发包人 有限公司 与承包人 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督促、指导施工承包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承包人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条 承包人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建设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临时消防车道。

  (四)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提供处置火灾突发事件所需的消防用电。

  (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六)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七)严把易燃建筑材料进场前的复试检测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前的检测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等级的,绝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火灾隐患,严防火灾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且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生活办公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区域。

  (十一)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办公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业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现场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在危险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气瓶、火工品在储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仓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可燃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建造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按公司有关质量信用评价和“六位一体”检查考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止。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深入推进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开工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协议书,以明确职责,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本协议书适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为: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外墙装饰工程,此项目施工地点为:太原市高新区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须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将组织机构及制度上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指挥部。

  2、乙方要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队员应进行集中培训,掌握各类火灾的基本灭火剂救援知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及灭火和救援演练。同时要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3、乙方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有针对性的灭火和疏散演练,

  其中人员居住场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

  4、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对工地现场的消防设施组织至少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同

  时留存完整的检查记录。

  6、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7、乙方在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确保现场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五万元,该罚款从

  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为保证 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发包人 与承包人 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督促、指导施工承包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承包人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条 承包人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建设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临时消防车道。

  (四)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提供处置火灾突发事件所需的消防用电。

  (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六)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七)严把易燃建筑材料进场前的复试检测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前的检测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等级的,绝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火灾隐患,严防火灾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且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生活办公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区域。

  (十一)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办公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业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现场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在危险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气瓶、火工品在储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仓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可燃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建造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按公司有关质量信用评价和“六位一体”检查考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止。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甲方: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深入推进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开工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协议书,以明确职责,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本协议书适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为: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外墙装饰工程,此项目施工地点为:太原市高新区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须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将组织机构及制度上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指挥部。

  2、乙方要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队员应进行集中培训,掌握各类火灾的基本灭火剂救援知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及灭火和救援演练。同时要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3、乙方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有针对性的灭火和疏散演练,其中人员居住场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

  4、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对工地现场的消防设施组织至少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同时留存完整的检查记录。

  6、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7、乙方在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确保现场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 万元,该罚款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_____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避风港,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2.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6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农机安全的“三加强,五整顿”工作,对全市农机驾驶培训学校、拖拉机考试员、教练员的资质、资格依法进行大检查,凡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的,限期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二是依法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重点查处“_____非驾”、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机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三夏”“三秋”期间,重点加强了农机作业现场管理,坚决杜绝农机作业现场无人管理、没有警界标志、驾驶人员违规操作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作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20_________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7

  同志:

  为了确保您在本公司生产、生活等方面有个宽松、舒畅的条件和环境,在生产和生活中避免发生意外和人为所造成的事故。请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生活中有一个和谐、安祥的环境,公司特订立安全生产(生活)协议。希望每位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

  四、?遵守作息时间。晚上私需外出的员工不得超过规定回厂时间(晚上外出回厂时间为23:00之前),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责任由员工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各有关车间、氨机房、冻库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序和操作规程,如违规操作,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六、?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凡属本公司干部、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进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后果自负。

  七、?凡是公司上、下班时间骑摩托车的干部、职工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和带有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或超载发生事故或伤亡的、本公司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在上班前应对机械设备、电源、开关等进行操作前检查,在确定安全情况下进行操作。

  九、?目前公司人员结构比较复杂,_____繁多,为了保证工人和家属(特别带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员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和孩子。严禁儿童进入车间等有关生产场所,并做好宿舍内的防水、防电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规定和本协议书,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公司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条款,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遵守执行,如有不尽事宜,将进行补充执行。

  甲方:?乙方:

  201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8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压减到最低限度,本着对每个人负责的精神,凡属外地施工人员必须签订个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员未经上岗培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考试合格后才能上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严禁将头伸入投物料提升机吊盘运行范围内或电梯井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现场一切孔洞,上脚手架时应注意架子上的探头板、飞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料,防止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领取当日用火证。

  11、高处作业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环境下操作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员严禁在没有铺满脚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确认安全后才能上脚手架上作业。

  13、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操作者自己严禁私拉乱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运输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种事故。

  15、施工人员夏季严禁到水库、湖泊、干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员外出必须要向代班领导请假,回来后向代班领导消假。

  17、施工人员过马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才能过马路。

  以上各种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

  常住址:

  责任人:

  工地安全员: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9

  一、认真履行电工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上级对电工的要求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工地的供电线路、机械设备承担起维修和管护工作,对安全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对自己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确保工地用电及各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三、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对塔吊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有可能发生事故隐患的部位进行抢修,修复后要经塔吊司机验收,验收合格由塔吊司机签字接收。对塔吊搅拌机,每三天检查一次。

  四、对施工场地内所有灰撮子、灰槽子、砖托盘全部仔细检修,需换钢丝绳的及时更换,不得迁就使用确保安全。

  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检修做到完好无损。

  六、带电作业检修时,必须按规章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七、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品。电源线路电器开关周边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扯线路,电缆线要做好地下掩埋,吊车用电做好绝缘处理,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要配置沙箱。

  八、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协调用电工作,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做到工地有事无事常在岗。发现事故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及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好相关人员及时抢修,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无人员伤亡。

  以上各项必须认真遵守,如有违规严肃处理。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电工独自承担并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地电工(签字):

  安全科(签字):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目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及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二、主管本班组,不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工序操作、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确保工期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区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编制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工人工作,全面负责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须认真按安全、质量要求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安全质量关。

  七、班前检查班组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班前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并及时整改。

  九、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教育本班组人员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在施工中,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及带好安全帽,以防止高处坠落。

  十、进放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挥。

  十一、对楼上的一切用电,不准私自乱接乱挂,以防触电,造成伤亡事故。如需用电时,一定要找专业电工接换。

  十二、发扬团对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不准拆改,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作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作好资料消项反馈。

  十四、作好班前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一周小结记录。

  十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因病伤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项目部按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之间的处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按分项承包工程总额的2~3倍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1

  企业安全生产-你应知道的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系列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非常重要,除了涉及人身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如安全生产不规范可能会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安全生产管理需引起企业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吴君瑜律师团队整理出企业安全生产应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点:

  一、哪些企业必须安全生产?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必须安全生产,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即使是只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型企业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限于制造型企业。

  二、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答: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如因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如因此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同上述第4条规定。

  三、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应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安全生产行政机关进行检查时,需能提供培训记录。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1条。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安全生产相应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1条。

  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时因无法及时应对而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1条。

  6.生产经营单位如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当。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同上述第6条。

  8.生产经营单位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9.生产经营如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应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如未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均应当,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方必须签订协议约定清楚。如未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之间如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情节轻重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是否有效?如无效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1)免除或减轻人身损害的协议无效。

  (2)因协议无效,生产经营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3.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承担数额不等的罚款:

  (1)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录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劳动,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做到如下规定,否则出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自负。

  甲方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护、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强调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向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指挥。

  乙方应做到:

  一、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骂人,不喝酒不,不看黄色影视书刊,按时休息,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

  三、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公物,做到优质不劣用,节约原材料,节约用水用电,使用的设备、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四、施工现场禁止打闹,特别是在高空作业更不准跑跳,不准穿拖鞋或光脚。

  五、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传标牌不得挪做它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施工现场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准私自点火做饭,拉线接灯,使用电热器具。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马道,禁止乘坐吊车或从架子管上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七、施工现场来客要登记,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要经常保持环境,宿舍和各人卫生,预防疾病,一旦发现传染病要立即报告,隔离治疗。

  八、离开工地时要事先汇报,携带的行李物品要经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检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财务。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此协议作为“项目经理目标责任承包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协议内容:

  一、甲方责任:

  1、 认证贯彻和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甲方不得严格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 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 随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 甲方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督有权查处、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整个合同履约期间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派驻安全管理员,乙方负责在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责任: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监理即总包的管理,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以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环境下施工。

  2、 乙方在进场时应委派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整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乙方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拯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并向雇主报告。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施工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具体要求如下:

  (一) 施工前安全要求:

  1、 签订安全协议及管理协议;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双方现场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 乙方在进场后根据施工图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分析识别危险源,并编制应急预案,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

  3、 乙方必须给现场作业人员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乙方必须对所有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二)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作业,只能到允许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

  2、 进入特殊部位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3、 施工工程中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4、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完工现场清,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出工地。

  (三) 施工要求:

  1、 施工材料排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施工人员的操作、巡检。

  2、 严禁触动正在施工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

  3、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庶挡措施。

  4、 施工动火作业,要有专项安全措施,由动火单位提出,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共同签发“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并按要求对动火区域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置消防灭火器材,设专人看护。

  (四) 乙方出现违章情况,应接受甲方处罚,处罚标注如下: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处罚标注:

  序号违章情况描述处罚标注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0元/次

  2现场发生偷盗事件,返还偷盗财物或赔偿实际损失及按公安部门意见处罚。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均处罚。10000元/次

  3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论缘由,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均处罚。5000元/次

  4现场发生对成品半成品破坏事件,除恢复或赔偿实际损失外,对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处罚。5000元/次

  5现场施工违章指挥。500元/次

  6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500元/次

  7在施工现场、仓库吸烟。200元/次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4

  为在黑龙江省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宁安市国土储备整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承包人黑龙江省鸿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乙方加强所辖标段安全隐患的监管。

  二、乙方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落实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驻地办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监管工作与“三大监控”同时进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从总监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都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监管,做到一环不漏,人人有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在任何时候都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持证施工,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督查,严禁无证施工及无证上岗。

  6、加强对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监管,要禁止施工单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督查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完整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是否设立。

  10、督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宁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5

  甲方:

  乙方:

  企业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4、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报告。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甲方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进行工伤保险。

  7、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本单位考核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接受工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有权享受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单位规定的劳动保护。

  7、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本单位专项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2、酗酒、吸毒;3、自杀或自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xx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6

  1、健全完善劳务用工制度,协同各级技安等部门对新招收的人员(含外施队)要组织相应的入场培训、教育和资格审查。检查外施队注册情况,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给予清退。

  2、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加强教育,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领导。

  3、严格执行各种作业人员岗位作业证件的有关规定,对其操作证件负责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岗作业,井向技安部门和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从劳务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含外施队人员)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5、贯彻落实市建委、集团公司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参加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规范相关内业资料。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劳资员签字: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7

  立合同单位: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班 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搞好本项目安全文明的创建,特将目标分解,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守公司及项目部栋号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同时,分层次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教育,提高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二、乙方要组织开展好班组的安全和新工人的班组教育,操作前要认真地做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搞好班组安全工作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工作。

  三、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认真接受监督检查,努力完成班组的安全任务,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和事故。

  四、甲方不得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应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劳动保护和使用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要正确自觉使用这些防护用品,对于因非正确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解决,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不违章指挥,乙方不违章操作、不违犯劳动纪律。甲方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章违纪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奖罚按公司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项目代表(签字)

  班 组 长(签字)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8

  总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楼外)总承包工程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川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外地来川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攀枝花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 分包方须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 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 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4. 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 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攀枝花市外地来攀枝花市务工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7.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8.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 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5]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8]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B.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 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

  8. 分包方应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 消防保卫

  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 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 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分包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9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总承包方:

  项目负责人: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特签订本协议书。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各项目部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从事工程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责任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6、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工程机械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其它工程机械要做好备案、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7、各责任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新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各个工程要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做好巡视督察工作,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立即制止。

  9、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项目负责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收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卡和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知识,进行消防演练。健全消防保卫制度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1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用电热毯及电炉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项目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防火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由项目责任人负责。

  15、公司安全部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经济罚款。项目部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立即组织落实,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整改回复单。

  16、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伤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时上报。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负担。

  17、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在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签订单位:

  公司法人: 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

  (2)安装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编号

  3 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操作人员解决食宿。(餐费自理)

  (6)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审查出租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给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

  (9)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或磨损严重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机械在使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个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和顶升加节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和相应的备案手续。

  (6)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负责为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义务。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补充条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意识,确保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经营,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企业必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运输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运输的第一责任人,保障企业的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安全条件,并对安全生产运输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

  2.企业要完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车辆和驾驶员纳入企业集中统一管理,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企业应制订重特大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企业必须建立驾驶员培训考核机制,凡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领取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工作。

  4.企业必须建立驾驶员及车辆的安全行车档案,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的情况,并负责组织驾驶员定期进行体检。

  5.凡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6.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的视情修理和强制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车辆技术检测,确保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7.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2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 单列的1.5%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 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 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 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 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 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 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 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 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 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 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 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 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 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 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 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2%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厂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生产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双方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等,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生产合同:

  一、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乙方队伍进入甲方区域前,应确定责任心强、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为安全责任人。乙方安全责任人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乙方安全责任人应对乙方员工进行入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区域进行作业。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后要将作业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在甲方生产部现场负责人员处登记备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三、乙方在甲方区域进行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

  四、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按甲方安全相关规定穿戴好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乙方进行垂直运输作业、安装拆卸、起重、登高架设作业、施工用电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安监部门颁发的从事该工种的有效证件,认真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应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集中管理,并将特种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临时用电、脚手架、行车、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专项检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须由乙方的安全责任人组织乙方人员召开“班前会”,做好安全生产交代。

  八、在作业过程中,乙方的安全责任人应随时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九、乙方应在甲方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有害危险物存放处等危险作业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必要情况下乙方还应派专人守候。

  十一、乙方对因建设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必须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乙方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作业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二、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影响甲方工作时,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班长、车间领导或生产部现场负责人。

  十三、甲方负责每周对乙方工作现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平时检查或专项检查中,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的一切违章行为,甲方人员均有权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区域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员、设备受到伤害的)均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五、乙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员、设备受到伤害的,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给予甲方赔偿。甲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员受到伤害的,由甲方完全负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给予乙方赔偿。

  十六、为保障安全生产,甲、乙方代表人有责任和义务在安全方面进行相互沟通。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5

  为了维护首都社会治安和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工作、生产、生活),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精神,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朝阳新城工程第一项目经理部(甲方)与北京军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本协议书,望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有关季节施工的规定。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及疲劳作业。

  2、进场前须检查各施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类电器设备必须带保护装置,防止漏电、触电事故。配电线路按规定架设,配电箱要安装合理,符合规定。机械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修,不得带故障运行。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非机电人员或司机严禁擅自动用机电设备。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4、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公害小的施工方法,减小对现场周围居民的干扰。

  5、作业人员要经过培训,掌握施工技术要点和基本技能,重要工序由熟练作业人员承担。

  6、熟悉基坑周围环境,其中包括: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状况;基坑周边各类地下设施(管线、管道)的分布状况;场地周围和邻近地区地表水汇流、排泻情况及地下水管渗漏情况。

  7、明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和安全要求。

  8、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9、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 材料堆放整齐,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开堆放,界限清楚。

  (2) 施工机械放置合理、有序。

  (3) 施工区同生活区须隔离。划分责任区,分片包干到人。

  (4) 及时清理现场内的杂物,不得乱堆乱放,不得随地便溺。

  10、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11、进入施工现场要配戴安全帽,作业时严禁打闹嬉戏。基槽在挖土、喷锚等工序同时作业时,要合理安排好各自作业面,施工人员要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之外作业。全体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用电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2、(1) 防止噪声污染。选用噪音低的机械设备,减少噪音扰民。

  (2) 大风天气时,对起尘材料作必要的覆盖,防止粉尘污染。

  (3) 施工区域派人定时洒水,防止扬尘起灰。

  (4) 生活区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运至指定位置放置。

  13、遵守北京市有关环保、安全对施工的管理规定。

  如乙方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内容,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其处罚直至追究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签字(章)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 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 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 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 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 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 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 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7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负责建立个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

  2、承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承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隐患及违章有罚款权。

  7、由承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承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第二条:分包方的责任

  1、分包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楚剧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交纳安全保证金,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可制度

  A、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

  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上岗;

  B、分包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员,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化工种安全教育。

  C、分包方应经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承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承包方验收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承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奖罚。

  B、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方必须按承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工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e、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的发生。

  f、分包方负责其人员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聚众赌博、传黄播淫、酗酒闹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社会治安、交通、消防、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第三条:分包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如发生单位间相互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众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毁、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由承包协调和处理。

  第五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众与其它施工单位相遇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承包协调处理,分包方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承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六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市建委注册,经专业部门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仅此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等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设警戒线、警戒牌和派专人落实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承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指定专人值班。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料,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损失,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承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要作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条: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方达不到协议要求的,承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对安全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有权签发“违章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对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严重违章指挥、确有随时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不听劝阻时,有权签发“立即停工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条件。对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违法、违章,承包方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每起处5000元罚款,重伤事故处20000元罚款,死亡事故处500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或缓报的,追加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承包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别分别职责规定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方有权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8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公司认真执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

  2.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公司各级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主管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等方面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三条 安全教育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进公司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 安全防护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

  第五条 规范操作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装置等。

  第六条 事故处理

  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发生事故时,有关员工应在____小时内以____形式向____汇报,不得隐瞒;事后应当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加强预防措施。

  第七条 安全宣传活动

  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竞赛,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有关同事遵守安全生产守则。

  第八条 责任承担

  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均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解释

  1.本守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____部另行制订。

  2.本守则的解释权属公司____部。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守则自公司____批准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9

  为加强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各级层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考核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自愿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对杭州卓达染整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协议书。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

  1. 向乙方下达安全分解目标并对乙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认真部署和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做好制度规定和各项安全检查,并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结案并进行持续改进。

  4. 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5.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竞赛和安全培训工作。

  6. 做好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7. 提供安全劳保用品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 根据甲方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加强自主管理,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在指标范围之内;无直接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的设备(车辆)责任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现场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国家和公司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本部门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工作作风;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 认真落实公司2020__年度安全管控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 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本部门要随时检查,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

  6. 应当组织教育和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8. 公司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9. 带头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指挥,教育职工遵守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

  10. 加强生产环境治理和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按甲方现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车间堆放产品应整齐有序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11. 督促本部门安全劳保用品的佩戴,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乙方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死亡、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无重大火灾、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

  3. 无直接经济损失______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4. 一般工伤事故(_______元-________元) 次。

  5.轻微工伤事故(________元-_______元) 次。

  三、安全奖惩措施

  1. 考核对象为部门、车间负责人。考核时间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甲方设立安全考核奖,奖金设置为:( _______元)

  3. 奖惩原则:①发生轻微工伤(1000元以下)的扣安全考核奖500元/次;②发生一般工伤(1000元-4999元)的扣安全考核奖1000元/次;③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扣安全考核奖20__元/次;④发生轻微工伤事故3次以上、一般工伤事故2次以上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以上1次的直接取消安全考核奖金;⑤超过安全控制目标:轻微工伤罚款300元/次,一般工伤罚款500元/次,直接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罚款1000元/次。

  4. 未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损失严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及安全隐患整改率的高低,作为部门评先进的综合依据,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的,公司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5. 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车间(包括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进资格,对其直接主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执行。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名后重 年 月 日起生效, 年 月 日止,以前签订的类似协议将自动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作废。甲乙双方责任人若有变动,从新签定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责任人(签名): 乙方责任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0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有效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照计划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决定与_______________签定二○一一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所分管的部门无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重大节日和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4、按规定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达90%。

  5、为安全生产提供资源及时率达100%。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协助董事长工作,为董事长在生产系统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生产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监督、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7、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各类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9、组织并参与公司的风险控制、隐患治理、变更管理、危害分析等研究工作;

  10、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做出部署。

  三、奖惩

  本着奖罚并行的原则,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跟据实际情况,依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

  四、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形成网络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保障作用,做到计划周密,布置到位,检查到位,总结评比及时,考核安全生产要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

  五、此责任状一经签订具有法规效力。

  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章) 责任单位:

  董事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单列的____%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____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____%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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