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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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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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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推广合作协议(通用3篇)

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篇1

  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注册经营的有限公司,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甲方的产品需要通过网络主播直播推广的方式进行销售,乙方具有优质的网络主播资源,丙方系乙方签约主播,并具有开展网络直播所需要的才艺和经验,为各展其长,三方在平等资源、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就丙方为甲方直播推广销售产品相关事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 合作期限

  1.1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 本合同合作期限,如甲乙丙三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2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提供需要推广销售的产品和资金,乙方的签约主播丙方在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开展直播,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

第3条 合作方式

  3.1 甲方指定乙方的签约艺人丙方在    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IP账号为:        )进行直播推广销售产品。

  3.2 丙方在甲方、乙方或直播平台的指导下,在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和商品推广活动,且此活动为商业性的。

  3.3 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的合作为独家合作,具有排他性,即甲方指定的同一直播平台上的同一直播账号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有其他主播用该直播账号进行产品推广的商业活动。

  3.4 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所需的一切资金,并向丙方提供需要直播推广销售的产品,每次或每个周期的产品推广,甲方需在直播开始前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信息提供给乙方和丙方,以便乙方和丙方共同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直播时间、产品信息、产品成本和销售价格等具体项目。

  3.5 乙方必须要求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如由于丙原因造成信息推广内容或范围与三方约定不符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播的,则由此产生的推广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3.6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乙方和丙方仅负责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丙方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4条 费用及结算

  4.1 丙方直播销售产品产生的利润,由三方按照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分成比例为    %,乙方为    %,丙方为    %。

  利润计算方式为:销售额-进货成本。

  销售额的计算方式:        

  进货成本的计算方式:        

  4.2 乙方和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按月结算,甲方须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利润分成统一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受到利润分成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支付给丙方。

  税务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丙方收入为税后收入,由甲方代缴和承担丙方个人所得税。

  4.3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4.4 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5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如果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乙方、丙方免受损害,如因此给乙方、丙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 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运营和用户管理、客户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承担上述事项相应产生的一切费用。

  5.3 甲方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配合丙方的各项直播推广活动。

  5.4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

  5.5 甲方有权监督丙方的直播活动,并对丙方的直播方式、内容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5.6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用户做出真实的陈述或明确的警示。

  5.7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

  5.8 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则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如果因甲方广告链接内容不合法的原因造成广告发布推迟或取消,乙方、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6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方须保证丙方为具备直播销售产品经验,若丙方连续    天或连续累计    次直播销售产品数量未达    件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更换主播时,此时丙方应当同意乙方更换主播,本合同履行终止。

  6.2 乙方有权对直播行为、内容等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7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直播推广服务。

  7.2 如因丙方直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 丙方对直播方式、内容享有自主决定和策划的权利,甲方、乙方不得无故干涉。

  7.4 丙方保证其有资格并有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7.5 如丙方需要用其他直播账号或在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产品推广销售,需要事先向甲方和乙方报备并取得甲方、乙方的同意。

  7.6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理解为乙方和丙方对甲方所推广的服务或产品向第三人(消费者或其他仼何第三人)做出了任何的承诺和/或保证,也不得理解为丙方的直播推广服务的行为表明向第三人推荐该等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所有因甲方原因使直播推广宣传引发的纠纷或处罚,均由甲方和甲方的客户自行承担,乙方、丙方概不负责,如对乙方造成了任何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8条 保密条款

  8.1 除非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或经本协议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主体披露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协议内容。

  8.2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被解除或者终止后,仍应对本协议三方具有约束力。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且协议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

  9.2 甲方应按约按时足额支付利润分成,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方履行协议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各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属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其他方有权解约,本协议因此被解除的,三方均不构成违约。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 附则

  11.1 本协议不得被理解为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另方的行为负责或受另一方行为的约束。

  11.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篇2

  合作推广合同

  甲方(产品提供方):                            

  乙方(推广方):                            

  就双方合作推广甲方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推广产品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备注

  以下统称产品。

  二、推广费用

  1.推广费用标准为:

  产品名称      推广数量        推广费用(单个产品)        备注

  注:

  (1)单个产品定义:               。

  (2)推广数量定义:乙方提供的客户,且客户最终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未最终签收的客户不计入推广数量中。

  2.特殊情况下的推广费用调整:

  (1)乙方提供的客户退货、拒收比例超过    %时,每超出一件,推广费用扣减    元。

  上述数量、件数以快递件数为准;退货、收据数量以快递公司记录为准。

  (2)推广费用扣减不超过乙方应得的推广费用。

  (3)退货、拒收比例超过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合作。

  三、费用结算与支付

  1.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

  具体说明:双方核对确认后,每月    日之前,结算支付上月推广费用。

  2.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

  开户行:        。

  户名:        。

  3.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收取的推广费用向甲方开具发票。

  四、操作流程

  1.乙方向甲方发送客户清单。

  (1)客户清单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客户需要的产品名称、数量、收件人(客户)、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

  具体见附件格式。

  (2)甲方指定接收客户清单方式:        。

  2.甲方应于收到客户清单后,应及时安排向客户寄送产品。

  3.甲方收到客户清单后    日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客户与甲方现有客户重复的,可向乙方提出。重复部分的客户不计入推广数量之中。

  4.甲方应保存全部快递单据,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客户清单与快递单据核算推广费用(包括退货拒收的扣减费用)。

  5.甲乙双方不构成代理、雇佣或类似关系。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与客户建立买卖关系,负责向客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开具发票,承担卖方义务。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宣传方案,对与甲方宣传口径不符的可要求改正。

  3.甲方有权临时调整宣传口径与销售价格,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后的方案执行。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客户不建立买卖关系,不承担产品本身的有关责任。

  2.乙方可对甲方产品进行宣传发布推广,但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口径宣传产品,不夸大宣传甲方的产品功能,并按甲方统一要求的价格推广。

  3.乙方推广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未能履行如实报告或者审慎审查的义务致使委托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        。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广州市x有限公司在全国开展“x”项目推广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的服务项目达成以下推广协议:

  第一条:服务推广条件

  1、乙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2、乙方应依法独立经营、纳税、自负盈亏。

  3、乙方须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乙方须有适宜的办公场地,具备电话、传真、计算机、宽带等与甲方和其它服务中心交流的信息平台。

  5、乙方必须是自愿从事服务推广活动,并自愿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服务,甲方方可予乙方服务推广权。

  第二条:服务推广站资格的获取

  1、正确填写服务推广员申请表并提交甲方。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服务推广人员相关信息证件,或合法工商注册经济实体的相关证照、负责人、服务推广人员相关信息证件。

  3、提交资料齐全,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获得签订服务推广合同书。

  第三条:服务推广授权

  1、甲方拥有对多媒体图书馆服务推广的权利。

  2、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多媒体图书馆的服务推广权。

  3、甲方授权乙方为 级服务推广站。

  第四条:服务推广授权期限

  1、服务推广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约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考核后,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乙方在合同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条款的可优先续约。

  第五条:信息披露

  1、双方当事人的承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推广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推广的基本信息资料。

  2、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后因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

  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必须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3、双方在本合同未生效的前提下,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必须相互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统一运营管理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A、统一形象识别

  B、统一服务规范

  C、统一宣传口径

  D、统一推广方案

  2、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授权推广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规定。

  3、乙方在被授权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和《服务推广人员管理守则》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做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推广方案体系,违反此推广方案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服务推广资格并扣除其剩余的服务推广费。乙方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服务推广人员资格,允许乙方服务推广人员使用甲方产品项目的推广及服务。

  2、乙方保证完成甲方的考核指标。

  3、甲方保障乙方各项权益,实行透明化管理。

  4、甲方成立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培训部门为乙方提供指导服务。

  5、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有关最新资讯和资料。

  6、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国内有关市场推广信息。

  7、甲方保证新开发的产品优先交给乙方推广。

  8、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的推广活动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对乙方存在的违约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终止乙方服务推广权限。

  9、甲方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核定产品的服务标准,并指导乙方制订和实施推广计划。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甲方推广活动的知情权。

  2、乙方享有获得相关推广及服务奖励的权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推广培训指导。

  4、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推广活动,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企业形象,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及相关企业信誉。

  5、乙方应定期对应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回访,了解用户的相关信息。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甲方的服务给消费者。

  6、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服务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在服务推广经营服务期内,须自觉维护终端用户的利益,按照服务推广原则协助甲方为终端用户提供消费增值服务。

  8、乙方须自觉遵守和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禁止商业炒作性经营。

  第十条:增值服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出的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经过审核作出能否为其提供服务的决定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知乙方。若乙方申请不能通过审核,则甲方可以不提供服务。

  2、甲方在授受乙方提交的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流程日内审核,回复。

  第十一条:用户投诉的处理

  1、乙方根据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信誉保证承诺,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授权服务推广处内设置监督电话。

  2、乙方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用户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因乙方原因使用户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经查实因乙方经营服务问题,乙方应向用户偿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广告宣传与促销

  1、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使用甲方的服务标识、商标、经营模式、宣传资料等,但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止,上述使用权自动失效。

  2、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支持。

  3、甲方在推出广告宣传或经营推广活动之前,会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做适当准备。

  4、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私自以甲方及相关企业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推广活动。

  5、乙方在使用甲方标识、名片、文字介绍时,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对于核定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夸大和捏造事实。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属严重违约行为,本合同失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将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三十天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在通知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a)乙方有意损害甲方商业信誉和其它服务推广人员正常经营秩序。

  b)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资料。

  c)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

  4、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改,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经双方协商认可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合同到期时,双方无意续约的,合同自然解除。

  6、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它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致使甲方对外偿付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7、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填写服务推广人员申请表,提供与本人同名的银行帐号,银行分行支行需填写正确;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所得补贴、津贴等的同等值的发票交给(可邮寄)甲方,甲方将在每周三

  8、乙方须指引所属用户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申请表,提供与用户同名的银行帐号,甲方将在每月五号把用户所得回馈按国家相关法规定税后转入用户的银行帐户,银行分行支行需填写正确,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用户承担。

  9、甲、乙双方签署《服务推广合同书》后,乙方每年年审完营业执照、复印并加盖公章交给甲方,第一年续签一次;在乙方按双方合同内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未给甲方造成重大经营损失,经甲方同意,则本合同将继续生效。

  10、甲方颁发给乙方的“e卡产品服务推广授权书”届满一年时,甲方根据乙方续约合同时间自动办理更换手续,并向乙方颁发授权书。

  第十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两年内除约定的服务推广人员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服务推广授权经营体系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以侵害甲方商业权利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数额为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内的营业额的二十倍以上。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被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正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推广服务。

  2、如果发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a)向本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做选择的,视为约定的第二项方式。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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