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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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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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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通用29篇)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电话:

  鉴于,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现原承租人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

  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上述转让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定义见下),新承租人将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并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维修租赁物(详见融资租赁合同之附件一“融资租赁合同明细表”);就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问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按时、无条件、足额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调整租金。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2、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并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应将该等交付事宜的进展情况书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支付清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

  5、如出租人因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和受让遭受任何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担。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之间的任何抵销、赔偿、索赔等均不影响该等转让后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下新承租人的融资金额为原承租人融资金额减去原承租人已偿还金额后的余额。

  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

  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cif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租赁设备概况: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承诺其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上报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功率等相符,如不相符接受甲方任何处罚。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地点、工作内容

  1、租赁期限:乙方机械到达甲方工地后,从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租,至甲方下达停租通知之日起停租。

  2、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工程。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及支付

  1、租赁价格(以月租计):_____元/月,_________________单价含税金。租赁费按月租结算时,必须依据项目部机械设备部发放的`《行车命令本》为准,天对天为整月,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天数结算。乙方机械完好率每月必须达到90%以上,即乙方机械每月维修保养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天,正常情况下施工天数不低于27天,如达不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天数租赁费。另外,每月因不可抗拒因素或项目部及业主原因造成长时间停工,5天以内甲方承担租金,超过天数则不予结算。操作手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故意拖延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租赁费,情节严重者辞退操作手甚至该机械。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税收标准提供正式合法的完税发票。

  3、进退场费: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进场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无关,退场时离开现场即为交付,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租赁费为每月结算一次,_________________结算后甲方根据业主计量款的支付情况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_________________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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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民法典》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_______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伦敦a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b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

  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租期为两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总租金为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

  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_____万美元,应于每月五号前交入c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

  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一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出租人必须按cif上海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

  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正本两份

  发票四份

  装船单四份

  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一份。

  货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委托上海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

  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30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

  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

  保险应包括,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

  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

  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在设备到达厂房一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两名技术员到上海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人民币________元;

  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

  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选择:

  --继续再租两年

  --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六十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面终止本合同。

  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___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___元,应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缴清;第二期付___元,应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缴清;第三期付___元,应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7

  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cif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________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设备租给承租人: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装船日期:_________

  月租金额:_________

  制造厂名: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元

  租金总额:_________元

  租金支付条款:_________.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

  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

  乙方拟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名称)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___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______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 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 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 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4 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 租赁物件的保险

  5-1 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 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 经济担保

  6-1 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 租赁保证金

  7-1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 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章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 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9-1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人(乙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该设备由乙方自行选定并予以租用、留购。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甲方根据乙方租用、留购的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4.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

  5.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

  6.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7.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8.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ems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

  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3.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5.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6.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乙方若因此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3.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4.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

  5.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 ) /年。

  6.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7.《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8.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9.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10.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11.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第五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天内,向甲方交付 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为本合同期限。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七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

  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

  2.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 元(人民币)后,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合同的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 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岛津原装进口全新1000_光高频逆变式_光胃肠机系统。

  2.2、型号:_.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监视器;③岛津或瓦里安管球一只。上述赠品由*津维修站免费安装调试。

  第三条[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148万元。

  3.2、首付定金15万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0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_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的《_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人:_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出立的________号文/决议已获准购买/从乙方租赁_________项目项下的__________设备,估计设备价格为____________。现甲方向乙方申请由乙根据甲方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以甲方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同意的条件向双方都接受的卖方购买该设备并通过双方将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出租给甲方使用。

  甲方承诺:

  一、向乙方提交为上述购买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实施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文件;

  二、参与上述购买的谈判并在购买合同上签署,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购买合同一旦订立,即同乙方订阅融资租赁合同;

  四、在乙方接受本申请后_____日内向乙方汇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估计设备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除非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履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订立、生效或履行,甲方将不要求乙方退还该保证金。

  乙方承诺:

  一、受理甲方的上述申请并将据以开展工作:

  二、在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发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签订立、生效或履行的情况下,将保证金按________银行_____年期企业存款利率记息还甲方,记息期限自乙方收到租赁担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本申请书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申请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乙方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受理方: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原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新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担保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1 , )现原承租人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

  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上述转让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定义见下),新承租人将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并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维修租赁物(详见融资租赁合同之附件一“融资租赁合同明细表”);就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问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按时、无条件、足额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调整租金。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2、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并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应将该等交付事宜的进展情况书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支付清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

  5、如出租人因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和受让遭受任何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担。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之间的任何抵销、赔偿、索赔等均不影响该等转让后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下新承租人的融资金额为原承租人融资金额减去原承租人已偿还金额后的余额。

  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4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CIF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b.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c.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5

  编号:_________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设备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发票_________份

  .装船单_________份

  .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7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

  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

  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担,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附表

  (1) 租赁物件(制造厂) 

  (2) 卖方 

  (3) 交付地点 

  (4)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5) 租赁期间 

  (6) 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支付期 

  (7) 概算成本 

  (8) 保证金 

  (9)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0) 续租租金 

  (11)所定损失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二次租金支付后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第九次租金支付后第十次租金支付后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 续租所定损失金额(13) 迟延利息 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X120%计算 

  (14) 附带条款 

  附件2实际租金表

  ______________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书(NO.________)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__________公司业务部(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起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租赁期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支付:每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________日前电汇到_________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现汇帐号:______________。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已预付_________。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担保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间起算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你公司与本________________订立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机械设备租赁有关事宜订立合同.

  一、 甲方根据施工工地情况,租用乙方 挖掘机机械,租期暂定 。

  二、 乙方应服从甲方调度指挥,按照甲方需要配备机上人员,除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时间外,乙方应做到随叫随到,并按照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施工要求和意见进行作业。

  三、 甲方以月租付款给乙方。甲方在调运乙方机械前,交付当月租赁费 元整。每月 日前付清乙方当月租赁费 元整。如不付清当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中途违约须付乙方违约金伍仟元)。

  四、 乙方机械工作每月不能超出 小时,如超出 小时,甲方应按每小时计费 元整付给乙方。计时时间按电脑计时计算。

  五、 乙方机械在现场施工期间使用的燃油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应保证机械正常工作,如机械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因机械出现故障,每月超过3个非工作日,则扣除月平均日工作量的50%一次。

  七、 乙方机械正常,因甲方停工待料或其他原因造成,乙

  八、 如乙方机械在甲方工作超出 个月,甲方承担进场费 ,乙方承担出场费 :如乙方机械在甲方工作达不到 个月,甲方承担全部拖车费 。乙方机械只准在甲方工地施工,不得转租。

  九、 乙方不承担租金的税款,如果甲方结算时需要提供发票,租赁者税金由甲方承担。

  十、 乙方机械进入甲方施工场内后,甲方必须保证机械安全、人身安全。乙方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如甲方指挥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 甲方免费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食宿。

  十二、 租金自乙方机械起运之日起计算,乙方机械退场时,甲方应无条件结清乙方全部机械租金。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合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工厂(以下称承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称出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与承租人本着平等协商,友好合作的前提,在遵守中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之上,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一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_____份。

  6.货到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一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两名技术员到上海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人民币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选择:

  继续再租___年;

  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某一条款并在六十天内未作修正时,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设备租给承租人: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制造厂名: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

  装船日期______________: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额: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条款:______________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0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租赁公司与_________工厂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发票_________份

  .装船单_________份

  .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继续再租_________年

  .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_________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

  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2

  出租人(盖章)________(甲方)

  承租人(盖章)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____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给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如________所约定,并以________为起租日。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数额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件_____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____________计算的。

  3、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

  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币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约定_______续租,(除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外,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甲方绝对的、排他的财产。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______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

  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前述第1项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直接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约定______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________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______份。

  副本______份分送______部门备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友好合作的精神,在遵守中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___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_____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_____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_____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_____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___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担保

  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担保人(签字):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4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设备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

  3.2首付定金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___________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_________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________年,并终身负责维修,___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_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__________,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__________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

  6.5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____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___________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的标的

  乙方拟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名称)。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___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______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章租赁物件的保险

  5-1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经济担保

  6-1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赁保证金

  7-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章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章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有;

  附件二租金偿付表;

  附件三经济担保书。

  第十章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6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物转让协议(售后回租)》(附件一,下同),向承租人购买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清单》(附件三,下同)中列明的租赁物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及其主管机构对售后回租业务的批准文件、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卖合同、产品合格证、设备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等)。

  3.出租人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

  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但租赁物不转移占有,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继续占有和使用。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收到租赁物转让价款后,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出具《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未出具的,不影响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4.除租赁物转让价款由出租人支付外,转让及使用租赁物应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购置附加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注册登记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和支付。

  第二条 首期租金、租赁费用

  1. 本合同签署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由出租人在应付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

  2.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照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下同)中约定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如下款项(统称“租赁费用”):租赁手续费、抵押公证费、租赁保证金、保险费、保险保证金。

  3.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冲抵该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剩余则退还给承租人。

  4.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提出撤销本合同或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承租人将上述租赁费用支付给出租人认可的第三人,承租人应向出租人出具相关支付凭证,则出租人视同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该款项。

  第三条 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日、租金支付方式及提前履行

  1.本合同的租赁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方式等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

  2.每期租金的金额及租金支付日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及《租金支付表》(附件四,下同)中的相关约定。

  3.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要求提前履行完毕,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支付完租赁本金余额、以租赁本金余额为基数根据租赁年利率计算所得的为期一个月的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履行完前述义务后双方可提前终结本合同。

  第四条 租赁本金、租金及其计算方法

  1.本合同中租赁本金=租赁物总价-首期租金。(具体金额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

  2.本合同租赁年利率=起租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行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利率上浮百分比),利率上浮百分比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则对租赁年利率按上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分段计算租金。租赁年利率的调整时间选择适用以下任一方式,具体适用方式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选定的方式为准:

  (1)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第一个租金支付日的次日起调整;

  (2)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年的一月一日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日起调整。

  3.租金根据租赁年利率、租赁本金、租赁期限等条件,按照下述任一方法计算,具体方法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

  (1)等额年金法: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期租息率1期租息率租赁期数

  1期租息率租赁期数 -1

  (2)等额本金法:

  n1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期租息率租赁本金1租赁期数租赁期数

  注:①期租息率=租赁年利率/年租赁期数;

  ②年租赁期数=租赁期数/租赁年限;

  ③n为期数(如,第1期,n=1;第2期,n=2)。

  4.出租人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约定的起租日为基础,按照上述租金计算方法,制作《租金支付表》,列明每期租金金额及租金支付日,在起租后及时通知承租人。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出租人按照本条第2款、第3款的约定,相应调整租赁年利率制作新的《租金支付表》通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如计算公式、数据、日期等确有错误,承租人需及时通知出租人予以更改。

  5.承租人应按本合同及《租金支付表》所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同时承租人应自行负担支付租金时所发生的费用。

  6.承租人应在每期租金支付日之前或者当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将租金足额支付到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否则视为逾期支付。

  第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1.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可以在租赁物上附设标明出租人所有权的标志。

  2.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的整体或部分予以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放弃占有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租赁物附着于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上时,不改变出租人就租赁物享有的权利。

  4.如承租人已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将一切有损于出租人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情况立即(24 小时内)向出租人通报。

  6.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包括检查租赁物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维护情况和保养记录等,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租赁物的占有、使用、保管、维修和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或罚款由承租人负担。

  2.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毁损或发生事故等,相应的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仍应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应将租赁物恢复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3.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被盗、灭失或严重毁损至无法修复时,承租人应立即向出租人支付到期未付租金、租赁本金余额、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 出租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将租赁物(以其现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4.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并直接承担相应费用。承租人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合理使用和操作租赁物,并就任何损坏或不当操作及时通知出租人和维修服务商;在租赁物出现故障时,只允许经制造商或原出卖人授权的维修服务商维修租赁物,承租人应为维修服务商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和维护。有关租赁物维护、保养或维修所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自行与租赁物原出卖人、维修服务商协商解决或提起索赔,不论此类争议是否处于协商或诉讼中,也不论其协商或诉讼的结果如何,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5.因维护、保养或维修等而安装或更换于租赁物上的部件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属于出租人所有。

  6.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中致使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第三者向出租人索赔,导致出租人赔偿或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处理该纠纷的诉讼费、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和支出等),则该赔偿和损失均由承租人赔偿给出租人。

  第七条 租赁物瑕疵及索赔权

  1.鉴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系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因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瑕疵均不承担责任。

  2.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瑕疵、维修或更换、保养等为由拒付、迟延或不足额支付租金。

  3.若租赁物原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迟延安装调试租赁物,或提供的租赁物与《产品买卖合同》(注:承租人与原出卖人签订)所约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仍由承租人根据《产品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原出卖人提出索赔。索赔产生的费用和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无论索赔是否正在进行中,也无论承租人是否能够通过索赔得到补偿,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租赁物的登记

  1.为方便承租人管理及运营租赁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注册登记在承租

  人名下,注册登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应在起租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登记证等权属证明交还出租人保存。承租人如需临时借用上述权属证明,则需与出租人办理权属证明借用手续。

  3.双方在此确认,即使租赁物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以前租赁物所有权亦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登记来对抗出租人的所有权及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不得利用该登记所带来的便利向第三人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或采取其他损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全额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保险

  1.承租人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第三人,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租赁期限,并延续至承租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日止。保险费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也可以将保险费先行支付给出租人,委托出租人代为购买保险。

  2.承租人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自购保险承诺书》,并于租赁物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的险种。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3.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代购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保险费,且在租赁物交付后及时向出租人提供购买保险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出租人在收齐保险费及办理保险所必须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为投保指定的险种,同时承租人负有提示保险是否办理、跟进保险办理进展的义务。

  4.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时,由于保险费率的调整、承租人怠于支付保险费或者未提供相应资料等非出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能及时代为投保或者续保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人对于险种的选择以及由于险种选择不当所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租人认为指定险种不足以覆盖全部风险的,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6.若将原拟定的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更改为承租人自购保险,由此产生的退保等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由承租人签署《自购保险承诺书》。若将原拟定的由承租人自购保险更改为出租人代购保险,承租人应签署《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支付保险费。由于变更保险购买方式导致保险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7.对于上牌类租赁物,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承租人不得上道路行驶租赁物,否则出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8.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和承保的保险公司,并向出租人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出租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承租人过失而贻误定损检验和索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9.若租赁物发生尚可修复的一般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可由第一受益人授权承租人领取,用于将租赁物修复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10.若租赁物发生无法修复的重大保险事故或全损事故,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用以冲抵承租人的应付款项,如有剩余则返回给承租人。

  11.发生与保险有关的下列情形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租赁物发生已投保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予理赔的;

  (2)租赁物发生已投保险种承保范围外的事故的;

  (3)在租赁物交付后至保单生效前发生事故的;

  (4)租赁物在保单到期后至续保前发生事故的。

  1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出租人及其他方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保险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及时投保和续保的保证,保险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人未及时按上述约定投保或续保的,保险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按上述约定投保和续保的,则保险保证金冲抵租金。由出租人代购保险的,如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保险费多于实际投保保险费的,则剩余保险费可冲抵租金。

  第十条 免责

  1.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承租人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业损失、利润损失,以及租赁物在供货、更换、维护、保养、维修服务或保险理赔过程中导致的经营损失,出租人概不承担责任。

  2.若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所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人因此受到损失,承租人应全额赔偿给出租人。

  3.出租人不受制造商或原出卖人向承租人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担保的约束,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4.双方在此确认:承租人并未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选择租赁物,出租人也未干预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出租人未曾对租赁物及其零部件的设计、符合规格、运行及状况、租赁物对特殊目的的适用性、适当性、有关专利侵权或类似事项进行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保证。

  5.若承租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减免税待遇,则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并办理享有减免税的相关手续。为避免疑问,双方在此确认,由于减免税是以承租人身份和其提交有关文件为条件,因此出租人对于承租人能否取得减免税待遇不承担责任。

  6.无论承租人选择自行购买保险还是由出租人代为购买保险,租赁物在投保前发生毁损、灭失、被盗、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等,或在投保后发生投保险种理赔范围以外的其他事故,或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不予理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对此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陈述和承诺

  1. 出租人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该陈述和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1)出租人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正式组建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出租人签署本合同的代表经公司正式授权;

  (2)鉴于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物系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状况,包括适用性、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是否能为承租人盈利等,不作任何陈述和保证。

  2. 承租人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该陈述和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1)如签订本合同、使本合同生效或履行本合同需要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并进行相关登记的,承租人承诺办妥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

  (2)承租人保证对转让给出租人的租赁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扣押、被强制执行、被保全、被监管、投资入股等权属瑕疵或障碍,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也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者纠纷;

  (3)承租人保证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依出租人要求,向出租人报送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且报送的报表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承租人的财务状况;

  (4)承租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签名盖章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

  (5)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公司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人;

  (6)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权责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出租人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落实提前还款责任;

  (7)承租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承租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租金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承租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租金能力的保证担保,或以承租人资产、权益设定足以影响其向出租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租金能力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

  3.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承租人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并提供经出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1)经营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

  (3)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卷入或即将卷入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的;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抵(质)押物灭失、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的;

  (5)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被申请)破产、破产、分立、合并等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

  4.在租赁期限内,如国家政策变化,租赁物被强制淘汰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提供等值的经出租人认可的租赁物。

  5.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出租人可以随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承租人的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 违约和补救措施

  1.双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承租人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则承租人应按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约定的逾期利率标准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承租人支付的款项中优先扣除。

  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

  (1)月付累计两期或季付一期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租金,经催告仍不及时支付的;

  (2)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所有权有瑕疵的;

  (3)提供虚假的租赁申请材料的;

  (4)非法转移财产或抽逃注册资金的;

  (5)未通过当年工商年检,或因违法经营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6)承租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重大情形,且出租人送达有关通知后10日内承租人未能对此等情形提供出租人认可的担保的;

  (7)承租人向出租人借用租赁物的相关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等),经催告7日内仍未归还的;

  (8)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和第八条的约定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

  (9)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租赁物保险的;

  (10)承租人不配合出租人办理车辆类租赁物抵押登记手续的;

  (11)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其他情形。

  4.承租人发生本条第3款所列举的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

  (1)出租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租赁物的使用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制造商或原出卖人停止售后服务、停机、锁机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2)要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租金及其逾期利息、未到期租金、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

  (3)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解除合同之日到期未付租金及其逾期利息,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未于合同解除之日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占有期间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该期间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租赁物实际返还出租人之日止,损失赔偿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付)。

  5.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机费、诉讼费、公证费、出租人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出租人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等)。

  6.若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未支付完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虽未达到本条第3款第一项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但在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承租人仍未支付的,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并处分租赁物,收回和处分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转移

  承租人支付完毕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则有权以人民币100元留购租赁物。在收到留购价款后,出租人应及时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并移交租赁物相关权属证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登记证等)。租赁物过户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劳资纠纷、罢工、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矿难、火灾、洪水、游行示威、暴乱、政府限制等。

  2.在租赁期限内,对任何因不可抗力事件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责任,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

  第十五条 出租人权利转让

  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出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保理、转让、融资、联营(合)租赁、质押等事项。

  第十六条 租赁担保

  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或承租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其合法财产为本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提供担保。

  2.若承租人或担保人的信用度下降、担保物价值下降或发生可能严重影响出租人收取租金权利的其他事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提供其他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补充或替代上述担保。

  第十七条 标题、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所含标题仅出于行文方便考虑,并不对任何条款的含意或语义构成影响。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附件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本合同有如下附件:

  1.《租赁物转让协议(售后回租)》(附件一);

  2.《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

  3.《租赁物清单》(附件三);

  4.《租金支付表》(附件四)。

  第十九条 合同修订及补充协议

  1.除非有特别约定,双方不得在本合同的条款上直接删改,若有删改,仍按未删改条款执行;如需修订本合同部分条款,则应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修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出租人五份,承租人一份,一方如需增加份数,则可经双方同意制作副本,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出租人已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向承租人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7

  融资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    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欧元帐号:                 。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 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 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 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章)                    

  代表: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8

  答辩人: 酒楼

  被答辩人:

  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现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约在先,其无权解除合同。

  二、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租赁合同也不宜解除。

  三、答辩人有权从被答辩人应付给答辩人的.款项中抵扣应付租金。

  四、被答辩人无权就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本体维修基金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希望法庭考虑被答辩人系租赁房产附属设施的产权人和长期受益人,就维修费的承担问题作出公正裁决;考虑本案中被答辩人也存在违约情形且酒楼处于正常营业之中,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势和最高院的审判指导原则,就合同解除问题作出慎重处理,并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酒楼

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篇29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件

  租赁物件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相甲方承租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件。

  2.乙方需相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和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卖主,并与甲方一起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的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订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各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付给甲方。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提单在到货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货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或乙方自行办理保管、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其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4.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立即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提出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5.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款项后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租赁物件运抵到货港,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件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所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至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措手续费、风险费率和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便。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_____________)%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符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付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一个月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需加收两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延迟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所欠租金额的0.005%。

  第六条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货币:_________________),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件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租金核算表》中所记载的设施场地或允许他人使用。

  2.怎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件主张任何权利,该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件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同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要更换租赁物件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只能用原制造厂商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交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受到损害时,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损毁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件灭失或损毁的风险。

  2.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损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可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件灭失或损毁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

  第九条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件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1)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1)项或第(2)项的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方补足。

  第十条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件,甲方购买租赁物件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或收回租赁物件自行处理,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延迟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权力的转让和抵押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予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力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件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

  第十二条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需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件的残值元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赁担保函。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友好协商解决,瑞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更改

  凡对本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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