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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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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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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xx乡某村某队某姓村民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下面是金笔头网为大伙儿带来的4篇《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拆违实施方案 篇一

关于拆除xxx路xxx号内

违法搭建的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根据区、镇查处违法建筑的有关精神和镇拆违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保障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序、妥善和快速的处理拆违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本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一、拆违内容:xx路xxx号内1幢2层楼房及2道围墙。

二、实施拆违时间和集中地点:2012年1月16日(周一)上午8:30时在工贸公司门口集中,统一前往。

三、组织保障: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现场指挥:xxx

xxx

四、人员、车辆及施工机械的安排

1、城管分队:队员20人,协管员10人(队长、教导员带队);

2、派出所:民警10人,协警10人(副所长xx带队);

3、社事社区办:3人(其中1名教育负责人);

4、安监所:2人;

5、村镇办:2人;

6、xx公司工作人员3人(其中1名水电工);

7、平安办:2人;

8、民工:10人、挖机一台(由城管分队安排);

五、要求

1、思想统

一、行动一致。

2、责任明确、各司其职。

3、安全第一、保障有力。

xx镇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xx年一月xx日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新增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形成全面整治的长效机制,维护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对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采取断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新增违法建房行为重复发生,为下一步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全面整治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建设秩序,维护法律严肃性,提高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到2020年底,全面清理整治我乡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实现“增量零容忍、存量全处置”的目标任务,使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建设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违法用地监管、查处、拆除、复耕等政策体系,为解决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人员等有力支撑,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三、整治范围

(一)突出重点,坚决整治“八不准”乱占耕地行为。各行政村和乡直相关单位对标中央要求,突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速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不准”问题类型。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审批情况、占地情况、建设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査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台账。

(二)消化存量,遏制增量。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日常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域环境整治、耕地保护、“一河两路”清查整治、双违整治、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违法用地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进一步规范全乡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违反规定、顶风违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村负责人要严格本辖区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确定专人负责片区,加强村巡查,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二)上下联动原则

树立全乡“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乡村两级动态巡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基层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双拆法律政策,自觉抵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营造拆违控违声势。

(三)多管齐下原则

广宣传、奖举报、重巡查、强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

(四)依法整治原则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公正公开透明,对确定的应拆违法建筑做到坚决拆除,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在拆建过程中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五)疏堵结合原则

对合理的建设要求,尤其是农民建房申请,要正确引导、认真对待;符合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的,要及时疏导解决,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的建设行为要讲明道理,严格管控,真正做到无规划不建设、先审批后建设、顶风违建、钻政策调子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五、责任分工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乡党政班子成员、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武功乡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王战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

(一)乡纪委监委负责对专项行动中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不能按时完成专项行动整治任务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问责;对参与、支持、包庇“双违”“八不准”行为及违规办理相关证照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依法追究责任。依据20XX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就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进一步明确要求。在查处工作中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根据党纪和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移送。

(二)乡党政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定期发布效能督查意见。

(三)乡供电所、水利站负责按照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意见和书面通知要求,对违法建筑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并做好供电、供水监管。对偷电、供电、供水的,要依法查处,从严追究责任。

(四)乡公安派出所负责配合各行政村及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部门对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施工场地进行查封,维持拆违秩序。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农用地面积较大、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乡财政所负责各行政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日常经费等。

(六)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制发相关法律文书,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补办手续等工作,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我乡建筑领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拆除计划和处置计划,科学安排集中整治,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

(八)乡村振兴办负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相关行为进行认定,制发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等工作;负责对破坏耕地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对违反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的违规“设施农用地”进行认定,发相关法律文书、特别是对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及在设施农用地备案中出现的“大棚房”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盘活利用工作。

(九)乡水利站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工作,依法对河道、河床、河堤、水库、湖泊等禁止建设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按照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停工、拆除工作,明确责任人,配合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十)乡林业站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乡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教育、说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清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或配合实施本辖区内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停工控制、拆除、清理、复耕复绿等工作;对照严肃查处“八不准”行为,积极做好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清查、登记工作,分类甄别,限时处理。同时,做好群众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其他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做好配合、积极参与、并完成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网格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动态监管,建立乡、村两级纵向监管网络。各位包村片长即是该行政村区域内的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做好分包地块,确保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做好日巡查日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乡直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信访维稳,维护秩序稳定。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教育安抚、舆情处置、解释疏导等工作,确保我乡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狠抓问责问效。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日调度、周排名、月通报、季考核制度,专项整治存量处置情况周报表,由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村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约谈警示通知;连续2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3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村书记专职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连续4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村书记进行组织处理。专项整治工作认识占位高、整治效率高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该行政村用地政策奖励、财政资金支持及任用干部优先考虑。同时,对工作中违反纪律、未尽职责、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处理;对个别干部带头违建或包庇、纵容违建、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源头防控,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乡政府、各行政村及乡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双拆”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新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并督办落实,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严防出现新的“违建”行为;二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巡查、乡政府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建立乡、村两级组织纵向监管+相关职能部门横向巡查网格化动态监管制度,实行24小时巡查、12小时上报、8小时处置机制。四是乡纪检监察办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现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工作,实现和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意识;

(二)全面遏制违章建筑势头,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三)实现违章建筑整治与农房改造、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整治我县城乡违章建筑,建立和落实违章建筑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对象

1、全县各乡镇范围内未依法取得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建筑。

三、实施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计划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局成立由徐采兵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熊春生、武装部长彭国红任副组长,执法大队、乡建股、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农村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邓克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违章建筑的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整治违章建筑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召开农村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镇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专项行为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发放资料等手段,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常识和开展农村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使整治工作的法律政策和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集中处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有四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调查复核。在违章建筑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片、分组上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全面掌握违章建筑的性质和类别;二是政策制定。审核确定审批对象,暂缓对象和拆除对象,制定具体的`违章建筑处罚措施;三是送达文书。对审核确定予以拆除的违章建筑,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拆除处罚决定书;四是依法审批。对因政策调整变化后符合审批条件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集中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一时不符合条件但经规划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列为暂缓对象,待规划批准及条件成熟后逐步给予审批办理。

3、实施拆除阶段。

(1)限时主动拆除。鼓励帮助违章建筑户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有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自整治工作开始之日起,应主动向所在村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在自拆阶段,各村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分析鼓励形势、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因拆除而出现的生产生活困难,为自行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提供良好环境。对愿意拆除,但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各村应当全力帮助拆除。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推行拆旧建新政策。对农村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符合建房条件、属基本居住需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对村庄建设规划影响不大的的违章建筑,在控制用地、不影响公共设施等条件下,可以保留新房拆除旧房。

(2)强制集中拆除。强制集中拆除一批严重违反土地法和规划法的违章建筑。对应当拆除,又不愿意自行拆除,且在执法程序到位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建筑户,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县相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强制拆除按照一户一预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实施。

4、巩固提高阶段。

(1)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新违章建筑的发生。对在违章建筑整治活动期间顶风抢建的,各乡镇(场)要立即组织拆除,控制蔓延势头。同时加强违章建筑拆除后的项目建设、景观绿化、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

(2)各乡、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巩固成果,督促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协调和责任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查处违反规划行为的责任主体。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乡、镇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集中全镇的力量,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创造最灵活的机制予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以赴,务求实效。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精干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做到“三定三包”即:“定人员、定地段、定时限,包拆违、包安置、包稳定”;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重要作用,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运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既要严格、公开、公正执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先礼后兵,做到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消除对抗,争取理解,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章建筑拆除案件,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因违章建筑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为开展农村违章建筑整治攻坚战创造舆论氛围。及时掌握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搭建政策指导、信息沟通、推进工作的平台。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向违章建筑户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同时对于典型违章建筑案例邀请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做到整治一处,教育一片。

(四)严肃纪律,问责问效。乡,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违章建筑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章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章建筑,不准拖全县开展农村整治违章建筑专项政治工作的后腿。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问责。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坚持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压力传递机制;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违章建筑,进一步完善违章建筑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规划或土地协管员和乡国土监察巡查员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制止、快速拆除;进一步强化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XX 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规划要求,规范建设和征收秩序,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严厉打击城乡规划建设领域黑恶势力,深入治理行业乱象,镇政府决定自 7 月 20 日起,集中利用 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治理建设和征收领域问题及行业乱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农村规划秩序和法律权威,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XX 镇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XX

党委书记 XX

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人大主席 XX 副书记

XX 副书记 XX 纪委书记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成员:XX 新农办主任、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XX 城建助理 XX 国土所所长 XX 农业站站长、信访办主任 XX 林场厂长 XX 民政办助理 XX 水利所所长 XX

宣传委员 XX 派出所所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主任:XX(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对上沟通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镇城建办。

1、通过走访、访问等手段对农村规划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疑似违法建筑报国土所规划部门认定后,上报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2、对各村及相关部门摸排认定的违法建筑分类登记、整理汇总、建立档案,履行法定程序。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责令其补办手续,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催缴罚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予以罚款处理;对可进行拆除处理的,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未自行拆除的,上报到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党委组织开展强制拆除,全面治理行业乱象。

3、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依法征收组织实施工作。

4、深入摸排城乡规划建设和依法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黑恶势力,积极向镇扫黑办提供问题线索。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等违建防控日常监管制度,巩固治理成效。

(二)国土所。

1、结合例行督察、环保督察、“大棚房”及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日常巡查等各类线索,开展动态巡查检查,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排查在磐桦公路两侧、村庄周边非法圈占土地的违法行为;通过卫星监测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行为;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擅自在耕地上建窑、建房等非法破坏耕地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

2、同城建办、林场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涉黑涉恶条件的违法案件,及时上报镇扫黑办。

3、及时做好各村民委员会函询疑似违法建筑认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

4、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

(三)新农办、农业站。

1、依法依规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农村建设工作的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2、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无害化垃圾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及其厕所粪污处理;推进废旧农膜等回收利用;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3、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

(四)林场。依法严格做好占用林地行为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毁坏林地、在林地内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治理违法占用林地乱象;牵头负责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

(五)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磐桦线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拆除及公路保洁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营运“黑出租”及利用微信、电话等组客违规营运车辆整治工作。

(六)民政办。配合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违法违规占地修坟建坟行为查处工作,治理殡葬行业乱象。

(七)水利所。做好辖区内河道、水库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重点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高杆作物清除工作;指导推进“垃圾围坝”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等工作。

(八)环保所。摸排查处违反环保法的各类施工建设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九)各村民委员会。做好本村屯内违法建设行为排查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报镇国土所和城建办;做好辖区河道“清四乱”工作;做好辖区内征收过程中遇到的提

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信访办。做好专项行动期间信访群众接待,信访问题协调处置工作;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信访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派出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煽动、组织、实施暴力抗法等治安案件、违法犯罪行为及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依法打处;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疏导维稳工作,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治理行业乱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党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和涉黑涉恶行为;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一)摸排阶段(7 月 20 日至 8 月 5 日)。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房屋土地征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 6 日至 10 月 5 日)。针对排查发现的违章建设行为和征收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组

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完成违章建筑查处、征收和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 6 日至 10 月 20 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工作档案和长效管理办法,确保问题不反弹。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分工,逐个问题拿出治理措施。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实施,亲自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大力治理行业乱象、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效,坚决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协作,全力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牵头和组织协调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归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统一思想

认识,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大力度,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既对群众负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又要对镇党委、镇政府工作负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在工作执行力上下工夫、想办法,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着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四)遵守纪律,强化督查。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政府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甚至徇私枉法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领导小组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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