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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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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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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金笔头网为您带来的6篇《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本事;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篇二

20xx年以来,个性是元旦、春节期间,为确保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欢乐祥和,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早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透过扎实开展大检查,严格值班巡查,全面落实职责和措施,严密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有效地稳定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及早安排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我镇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元旦前夕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会上要求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结合维稳综治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治安巡逻力量,各村密切配合,保障信息畅通、及时。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县里文件及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切实开展了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镇人口密集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知识宣传为重点,预防各类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危房校舍、食品卫生安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校园危房校舍及防火设施安全检查;对全镇食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加强对非专用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车辆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监管,对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防火用电安全。组织供电所全体员工对全镇境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对群众加强防火意识大力宣传,对重点防火单位,针对其特点,检查了其消防器材、应急预案等,并当场询问了当班人员安全操作规范等,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建筑施工安全。临近元旦,我镇的建筑施工全部停止,我们对建筑施工的留守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进行了强调。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在春节期间,我镇安监办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各村利用广播和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醒各企业业主、广大群众"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四、加强值班巡查,确保信息畅通

检查小组督促各村、各企业业主加强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对各单位值班状况坚持不定期抽查,落实了职责和防范措施。透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全镇群众的安全意识,及时整改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安全管理与安全 篇四

1.安全形势严峻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重大事故与自然灾害威胁着人类的生命与健康,同时也造成了物质财富的重大损失。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保守估计,每年全球工伤事故达2.5亿起,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68万起事故,即每分钟9起。换言之,每天有3000人于工伤中丧命。近几年来,在我国,由管理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重大伤亡事故频发不断。

另外,职业伤害也不容忽视,由此引发的死亡案例中25%是因为工人作业场暴露的危险物质所造成。这些危险物质可以导致疾病,使神经等系统紊乱,并引发癌症等,从而使劳动者丧失工作能力甚至生命。据ILO估计,到2020年全世界劳动疾病将翻一番,发展中的国家情况更不容乐观。

2.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其目的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1]。

安全管理的研究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系统中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工作环境之间在防止事故发生、避让人生伤害和财产损失方面存在的关系。安全管理学就是要认识并解决这些关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安全管理学就是以社会、人、机系统中的人、物、信息、环境等要素之间的安全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合理、有效地配置诸要素及其之间关系,从而保证系统中安全状态的持续实现,保证人类社会活动中的安全生成、安全生活、安全生产。

3.安全

安全是人的身心免受外界(不利)因素影响的存在状态(包括健康状态)及其及其保障条件。换言之,人的身心存在的安全状态及其事物保障的安全条件构成了安全整体。安全部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系统的某一时期、谋一阶段过程状态的描述[1]。

事故往往是突然发生的。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即“隐患或潜在的危险”是早就存在的,只是未被发现或未受到重视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旦条件成熟,就会显现而酿成事故,这就是事故的'潜在性。事故一经发生,就成为过去。时间一去不复返,完全相同的事故不会再次显现。然而没有真正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地措施去消除这些原因,就会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应当致力于消除这种事故的再现性,这是能够做到的。

4.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在生产过程中,当危险出现时,往往会产生某种形式的形式的信息,向人们发出警告,如突然出现或不断扩大的裂隙、异常的声响、刺激性的烟气等。这种警告信息叫做初期警告。初期警告还包括各种安全监测设施发出的报警信号。如果没有初期警告就发生事故,则往往是由于缺乏有效地监测手段,或者管理人员事先没有提醒人们存在着危险因素,行为人不知道危险存在的情况发生了事故,这是管理失误造成的。

矿山生产作业往往是多人作业、连续作业。行为人在接受了初期警告、识别了警告并正确地估计了危险性之后,除了自己采取恰当的行为避免伤害事故外,还应该向其他人发出警告,提醒他们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这种警告叫做二次警告。其他人接到二次警告后,也应该按照正确的系列对警告加以响应。

5.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宣传,形式多样,注重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往往在于认识到不到位。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安全管理必须具备教育功能,主张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企业内部信息网、有线电视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广大员工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员工们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越,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

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 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尊重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大家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从而促进安全管理方式、方法的改善及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现代安全管理特别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是要从组织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组织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要将全员纳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切实做到专业管理与员工管理相结合,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吸引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安全目标管理为广大员工提供了用武之地。所谓安全目标管理,就是将目标管理应用于安全管理,它是特定组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总目标,然后通过分解落实,严格考核,进而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标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

6.结论

安全问题、管理问题无时无处不在,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种活动都存在安全问题,也存在管理问题,没有科学的管理,就不可能实现持续的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进站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1、站内大门实行上锁制,岗位人员随时监控。

2、对于外来人员,岗位人员问清楚进站事由,严禁闲杂无关人员进入站内。

3、岗位人员对进站人员实行安全教育,讲清楚站内的危险源点及注意事项,进行登记后方可进站,进站后,在岗位人员的陪同下检查工作,所有进站人员严禁随意更改站内流程,动用站内设备设施,并且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内容。

4、所有进站人员劳保穿戴齐全规范,否则,不予进站。进站前,关闭手机,火种存放站外。

5、所有进入站内车辆,必须配置安全设施,关闭防火罩,并严格遵守站内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站内修车或用汽油擦车,严禁长时间在站内滞留,非行驶期间必须熄火。

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队伍持有作业区开出的有效的开工许可证,方可进站施工。

2、施工队伍人员进站后,严格遵守站内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自觉接受岗位人员的监督。

3、施工队伍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旋转设备;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更改站内流程;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靠近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队伍在站内进行动土、动火、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到作业区办理相应的票据后方可作业,作业前,双方负责人、监护人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5、施工人员在站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等应立即通知岗位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内停留,严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三、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按照要求配备至少一具8kg灭火器,存放在便于取用,干燥通风的地方。

2、厨房的电器设备、线路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井区。

3、厨房用气管线、液化气炉子各接头处每星期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厨房用气实行双闸门控制,来气管线总闸门安装在方便开关的地方,便于员工日常操作。进房间穿墙管线孔洞实行密封。

4、厨房发现有气体泄漏时,严禁人员冒然闯入,必须采取通风措施,待气体浓度下降至安全值方可进入。

5、肉食、蔬菜生熟分开存放,剩菜剩饭、生活污水妥善处理,生活水罐上锁。

四、油气区防火制度:

1、进入站内人员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禁将火种带进站内。

2、站内严禁有明火,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票,严格落实到位各项安全措施。

3、站内所有电动设备必须接地良好,用电照明设施必须为防爆,线路穿管保护、接头衔接良好无裸露,走向正规。

4、岗位员工上罐量油,要注意防滑、防高空坠落、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坍塌,量油时操作规范。

5、必须按照标准配备齐全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消防器材严禁挪作他用。

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线路必须使用标准符合用电设备功率的电线。用电线路必须走线规范、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设。

2、用电线路由专业电工架设,用绝缘胶带密封至少3层以上,严禁岗位员工私自乱拉乱接、严禁非专业电工人员从事电路整改维修工作。

3、对各种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后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井区汇报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各种电路维修。

4、井区电工每周对所有电路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5、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由专业电工接电。

六、输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泵房内机泵应排列整齐,管线排列有规律。油泵、阀门、管线不渗不漏,附件仪表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2、泵房内所有机泵电机、照明设施一律采用防爆型。

3、各种设备和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土和油污。

4、泵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人员劳保穿戴齐全,严禁用汽油、香蕉水和其他有机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和地面。

5、机电设备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安装可靠。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6、发生油气泄漏需紧急停泵处理时,首先到配电间切断总电源,严禁在油气泄漏时,直接进入泵房操作。在泵房内有油气泄漏时,采取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后,用固定式和移动式气体测爆仪检测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入。

7、在进行机泵维修时,对要检修的泵必须有效断开与泵相连的各种管道和电源,并有专人监护,防止维修过程中误启泵引发意外。

8、泵房内按照要求安装齐全气体检测仪,用于时时对输油泵房气体浓度尽心检测,输油过程中,轴流风机和门窗全部打开通风,保证泵房内油气浓度在安全值范围内。

七、储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罐区的安全要求:

1、罐区地坪坡斜向排水闸或水封井。

2、罐区装有排水闸门完好,平时关闭,下雨时打开进行排水。罐区无裂缝或凹坑,罐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防火堤完好,无裂缝,每天巡查,发现裂缝、坍塌、枯草,及时修复、清理。

储油罐要求:

1、储油罐罐顶安全阀、呼吸阀齐全,每月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工作正常,安全阀内液封符合要求。安全阀、呼吸阀下必须安装阻火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储油罐罐梯、扶手、罐顶护栏安装牢固,不晃动。

3、扶手始端安装防静电装置,用于上罐作业人员上罐前释放人身上的静电。

4、储油罐装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进行检测备案。

储油罐量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上罐量油作业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背好安全带,符合高空作业条件。

2、上罐前在罐底释放静电处释放静电,手扶扶手缓慢上罐,脚底踩实。

3、到罐顶根据风向标选择站在上风向,系牢安全带,侧身量油。

4、上罐量油作业采用铜质金属重锤量油尺,量完油后盖上孔盖,用棉纱擦拭干净量油工具,保持罐顶干净无油污。

5、上罐人员宜2-3人,最多不超过5人,不应在罐顶跑、跳。五级风以上、雨雪天、浓雾天及有雷雨时严禁上罐作业。

6、夜间量油采用防爆手电,严禁在罐顶开关手电。

八、加药间安全管理制度:

1、加药间属于重点要害部位,主要做好防火、防中毒措施。

2、药品必须专人妥善保管,在进行加药过程中,劳保齐全,戴上橡胶手套,严防药品溅在皮肤上,若不慎将药品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

3、加药泵的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加药间的轴流风机在加药运行过程中,保证常开状态。

5、加药泵电机静电接电线齐全,电气设备为防爆。

九、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保证自然通风良好,电缆沟无积水,地沟采取砂封,防止油气进入电缆沟遇电火花发生爆炸。

2、用电设备用及线路走向应合理,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应符合安全规定,线路应无老化、破损和裸露现象。

3、配电室应有“当心触电”安全标牌,配电柜前应铺绝缘胶皮,胶皮保持干燥。

4、配电闸刀应挂“运行”、“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牌,并与运行状

5、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完好、可靠。

6、配电室的屋顶、门、窗等防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阴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阴雨时漏雨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门、窗、电缆沟、穿墙洞等处防小动物措施要完好,防止小鸟、老鼠等进入,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配电室按照要求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存放在干燥、通风便于取用的地方,配电室着火,应先断电,再灭火,灭火过程中,注意防触电。

十、装卸油台安全管理制度:

装卸油设施的要求:

1、装卸油台卸油斗、栈桥必须有效接地。装卸油车位停放点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防静电装置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2、装卸油鹤管必须采用内带铜丝的胶管制作。装卸油鹤管伸入罐车底部,流速控制在3-4m/s以内,压力不超过0.15mpa。

3、装卸油台的照明设施、手电应为防爆,严禁在装卸油时进行电器设备维修和更换灯泡。

4、装卸油台保持干净无油污,严禁使用金属工具进行装卸油设施的清理,在装卸油区域内进行清理作业,并须使用木制的或防爆工具。

5、严禁使用汽油等有机溶剂进行装卸油设备的擦洗等。

6、装卸油台按照要求配备齐全消防器材,存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专人保管,定期保养。

装卸油的安全管理:

1、罐车进入装卸油台前,应关闭防火罩,并关闭手机,交出火种,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检查车辆后方可进入装卸油台。司机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装卸油台。

2、罐车进入装卸油台后,岗位人员指挥司机停好罐车,并在车轮上垫上掩木,接好静电接电线。

3、在装卸油过程中,司机必须在驾驶室戒备,预防在突发事件时,司机可以迅速开车离开装卸油台。

4、罐车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以备突发事件时使用,罐车自带静电接地线完好。

5、严禁在装卸油台进行车辆维修,装卸油过程中,车辆必须熄火。

6、装卸油台最多停放两辆油罐车,其余待装卸罐车整齐停放在装卸油台外,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注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在注水泵出口管段阀门前,装设安全阀,安全阀、压力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2、泵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发生泄漏需紧急停泵处理时,应首先到配电室切断电机控制电源。

4、电机设备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安装可靠。

5、电器必须断电方能检修,检修过程中应在配电室有关电源插座处装有明显标志。

6、电机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7、注水泵房通风良好,安装隔音装置。

8、根据消防器材配置规定给注水泵房内配置消防器材。

9、开关高压阀门时,应站在侧面,注水阀组,工艺流程干净,不渗不漏。

10、在高压阀组间进行维修操作,要先放压再进行操作。

十二、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岗位人员负责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实行挂牌制。

2、发现有喷管龟裂、压力不正常、筒体裂口凹陷,压力表、铅封、保险销损坏等现象及时上报井区更换。

3、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存放,严防雨淋、暴晒,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场所。

十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压力容器进行注册登记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2、压力容器安装有安全阀,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都在合格校验期内使用。

3、压力容器本体完好,无渗漏,各连接流程完好。

4、压力容器液位、压力在规定值安全范围内运行,具备高低液位报警功能。

5、岗位人员持有压力容器证上岗操作。

6、根据站内凝析油多少,各站自行安排排凝时间,排凝器皿必须用铁质器皿,严禁将凝析油存放,擦洗设备,衣物等。所有气管线,排凝闸门冻堵后严禁火烧,必须用水烫。排凝时,严格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操作,熄灭明火,站在上风向。所有闸门,管线不渗不漏。

十四、现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上岗,女工将长发盘起,带工帽。

2、操作中严格按照hse操作指导书、hse操作指导卡、标准作业程序,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上级领导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并上报作业区安全办公室。

4、所有上抽油机的作业严禁岗位人员独立进行,进行抽油机的检查、保养、维修等作业由井区办理作业票后,统一安排作业。

5、设备在运转过程中,旋转部位必须护罩安装齐全,有效固定防护。严禁在未停设备断电的情况下进行设备维修、清洁作业。

6、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生产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7、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各种施工作业后的垃圾、油污、杂物及时处理。

8、对不懂的设备、设施严禁靠近、触摸、穿越。

9、在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严禁进行作业。

十五、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反违章六条禁令,井区、施工队伍在站内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管线解堵、扫现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厂部、作业区对危险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厂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票据后,方可组织实施。

2、井区安排经验相对丰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监督,监督人严格履行的职责,按照票据上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卡开相应的流程、进行消防器材戒备、清理现场油污、进行气体浓度监测等)到位后方可作业。

3、现场监督人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填写好票据上的相应数据,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双方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现场气体浓度检测记录、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数据记录等。

4、双方监护人严密监控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中停止半小时以上开工时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5、作业过程中,一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或者出现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立即停止作业。

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了提高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饮经营单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容纳人数,按照使用面积计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当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二条每个包间均应当设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线图,设有10个以上雅间(包间)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个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

第二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对电源、火源、热源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设备的安全使用实行重点管理。中餐厨房的抽油烟机、集烟罩、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记录。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提供清洗服务,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操作间燃气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连接软管应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应按规定更换。操作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备轻便式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用餐场所内严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二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或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不得设置电器开关及存放易燃物品、杂物,并有通风设施。气瓶间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八条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装置、燃气灶具及阀门等应每天进行检查。放置烤箱、燃气灶具等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材,燃气调压装置室、气瓶间等部位应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二十九条餐饮经营单位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长度超过20米无自然通风或者超过40米的,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三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并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散座和包间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执行。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七)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八)设置在地下两层及其以下,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中对容纳人数要求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本规定的要求设置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六)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金笔头网为大家带来的6篇《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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