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文秘资料 > 岗位职责 > 艺术团管理制度(5篇)

艺术团管理制度(5篇)

元气怼人 收藏 投稿 点赞 分享
艺术团管理制度(5篇)

微信扫码分享

艺术团是指以表演、演示艺术为主体,多元化人员、机构共同组成的团体,是国内外文化传播的载体,是丰富全世界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织。下面是金笔头网为大伙儿带来的5篇《艺术团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艺术团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认真宣传贯彻社区的文化艺术和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政策。挖掘整理、吸收传承、创新发展、弘扬民族文化艺术,用艺术促进建设和谐文明健康科学的社区文化而努力。

第二条艺术团以演出民族秧歌、民族腰鼓、民族乐器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多种形式,促进社区团结和谐,积极参与社区各类文化艺术竞赛活动和社区演出活动。

第三条推行爱好民族文化艺术人员自我投入,自我扶持,自觉受约,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制度管理。

第四条努力发现和引导爱好民间艺术的人员,参与民间艺术的表演和创作。逐步壮大和发展艺术团的成员,向高水准、精演艺的专业化方向奋斗。创建民众喜爱的民间团队。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自备演出乐器和服装。

组织机构

第一条艺术团设艺术团负责人、艺术团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行使对艺术团成员的录用、除名。

第二条艺术团设团长一人,设副团长两至三人。由团长提名选举产生艺术总监两人,设各职能组合,各组合由团长指定负者人。

第三条艺术团的日常活动和各种创作演出等业务,均由团长全权负责。团长不在时由副团长行使团长权利。

第四条艺术团的团长、副团长、从副团长至团员十日不能正常参加业余排练,和不能参加社区正常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要及时补换。团员退出提前二十天申请。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在艺术团活动中,和在艺术团内外有故意影响团队言行、搞分裂、打人骂人等行为,团管理委员会有权清退。

艺术团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经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组建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第二条 艺术团秉承志愿精神,展现滨海新区优秀文艺人才的风采,宣传公益理念,服务社会大众。

第三条 艺术团以参加公益性的演出为主,同时积极和相关单位、友好公益组织进行交流,并按业务指导单位要求开展其他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为保证艺术团积极、健康、向上发展,所有活动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艺术团管理团队由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等构成。团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带领管理团队策划制定艺术团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活动等。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团长开展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后勤保障等。

第五条 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以及外聘顾问专家组成滨海艺术团艺术委员会(艺委会),为艺术团开展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第六条 艺术团管理团队人员如个人原因主动退出或不能很好的履行本职岗位工作,重新选举或任命人员,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艺术团初期设立3个队:戏曲队、综艺队和舞美队。每个队有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活动组织和节目编排等工作。

第三章 成员及演出守则

第八条 艺术团的演职人员是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艺术团艺委会组织认定后吸纳为正式成员。原则上艺术团成员应当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本人是中国文联各协会或天津市文联各协会的会员;

2、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文艺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艺术人才;

3、曾荣获全国戏曲大赛或省市级戏曲比赛“十大名票”、“十佳票友”等称号的艺术人才;

4、具有其他特殊技艺的优秀人才;

5、有特殊需要的文化机构管理干部。

第九条 艺术团演职人员参加彩排和演出活动记入参加公益活动时间,该记录工作由艺术团各队管理员负责完成,年底统一提交给秘书长汇总。

第十条 艺术团成员应发扬团队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团队。

第十一条 艺术团成员应积极配合参加排练、彩排和演出,不得迟到早退。已确定安排演出计划人员,有事临时不能到场的,应提前3天通知队长,以便安排调整人员。一年内两次擅自不参与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团。

第十二条 参加演出的人员,除了演出人员有节目需要穿特定服装以外,其他人员需要佩戴艺术团统一标识。

第十三条 每场演出的服装根据节目安排原则上由演员本人解决,演出必要的音响、舞美制作、人员交通等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艺术团出资编排的节目,版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所有,任何个人或者团体未经许可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滨海新区艺术团对贡献突出的成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主要包括:

1、 每年评选十大“公益文化之星”,由滨海新区宣传部、区文广局向其颁发荣誉证书。

2、 每年选择部分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省市级以上文化机构和文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进修活动。

3、 聘请专家对艺术团优秀团员进行业务辅导。

4、 推荐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相关评优活动。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艺术团成立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

艺术团管理制度 篇三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门建立纪律簿,由队队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

5.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缺勤三次以上活动的,不得参加评优。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艺术团活动室不对外开放。

2.场地:艺术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团内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活动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各队需要活动室时应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登记,以免冲突。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严禁在活动室抽烟,吃零食等,违者重罚。(重点强调:禁止抽烟)

4.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团委。计划包括:工作目标,训练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5.学期初,各部门要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要让全体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所需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6.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各分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7.每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部门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8、每次活动,艺术团各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促使工作和谐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追究的各部各负责人。

9.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种乐器及其附件、服装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物品由管理办公室派专人管理,各队可以借用,借用后的物品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建立物品管理薄并履行借用登记制度。

3.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在物品薄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物品名称、有无破损等。

4.由个人保管的物品不得擅自借用他人,不得损破遗失。

5.各队每学期对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的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须记入物品管理薄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6.公共或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如实向团委报告,并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7.艺术团物品出现损坏,属正常磨损或无法预防的由团委负责修理;属人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由使用或保管人负责修理,无法修理的应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8.艺术团物品出现遗失,属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由本人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属管理办公室保管的由保管人或管理办公室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9.团委应对艺术团的物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艺术团财务要设立总账薄,由专人负责登记。

2.艺术团在活动中所获得的各种性质的现金收入,均须全部上缴团委统一管理和使用。

3.艺术团需使用金额较大经费,应事先由办公室向院团委申请,团委审批后方能使用。

4.凡购买所需物品者,应带所购买的物品和发票支票根由管理办公室验收、审核、登记、并办理报销。

5.艺术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须由当事人签字。

6.凡未事先得到批准购买的物品,均不予报销。

7.学期末,艺术团将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公布一次,以接受艺术团全体团员的监督。

艺术团管理制度 篇四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艺术团管理制度 篇五

一、艺术团成员要积极参与社区文体演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艺术团成员要服从文体艺术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

三、艺术团要宣传健康、文明、科学积极向上的内容,在不同时期结合当前形势,紧跟党中央的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四、不准参与或宣传低级和非法活动。

五、演出不得损坏群众利益。

六、艺术团成员要向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学习请教。

上面内容就是金笔头网为您整理出来的5篇《艺术团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金笔头网。

艺术团管理制度(5篇)相关文章:

关于艺术团管理制度怎么写(7篇)

艺术团管理制度(5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艺术团管理制度(5篇)

微信扫码分享https://www.jinbitou.cn/gongzuofanwen/wenmiziliao/gangweizhize/16882975982274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