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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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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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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金笔头网整理的4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

(一)文书部分:

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

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

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

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

5、资信证明;

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

7、各种投标保函;

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二)表单部分:年度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包括统计、质量、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设备情况、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财务检查报告;国库券和其他债券分配和统计报表;会计人员统计表、会计人员考试情况统计表;会计人员考核资料;会计证登记表;职称评定审批表;会计达标升级申报、验收、审批表;先进会计审批表;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卡片;各种台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电算化部分: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一类凭证、二类账簿、三类报表、四类其他会计档案)、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档案编号级次:2/2/2/4,即大类/年度/类别/流水号。

第十二条

大类是指会计内容的大类:01凭证、02账簿、03报表、04其他档案……。

第十三条

年度是指会计内容发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条

类别是指大类下的分类,凭证类别以月份划分01一月、02二月……;账簿类别分为01资产类、02负债类……;报表类别分为01主表、02附表、03内部管理报表……;

第十五条

其它档案类别分为:99其它。

第十六条

流水号是指按会计内容的发生时序,连续编制号码。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凭证,应编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应编为0408xxxx0。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

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装订。每月装订一次,须在次月10日前装订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用“三角两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两个针眼,实行两眼一线并在凭证上方和左侧面各走两次线后再到背面打结,结扣应是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记账凭证装订完成后,要根据三角装订的大小进行完全包角,由装订人在记账凭证侧面注明年、月、凭证种类和起始号码,并在包角处的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2-2.5厘米,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质好的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三)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在本账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由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签章。

(四)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九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第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第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各种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四章财务信息化档案

第二十条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计算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按分录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现金、银行日记账每天打印。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二十一条数据备份管理。会计核算数据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随计算机配置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果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交接时移交人与接替人应按会计档案目录逐一点交。如发现会计档案有短缺,应由移交人负责找齐,如有丢失,移交人应查明原因,承担责任。点交清楚后应由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经上级审计和财务部门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交上级档案或财务部门保管。

第二十五条被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合并单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给并入单位。双方经办人按移交清册进行点交后,双方经办人和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上级档案和财务部门派员监交。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条公司级以上机关应设会计档案室。没有条件设立会计档案室的单位,应设会计档案专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年度终了时填制的会计档案目录送档案部门一份备查。其他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收集归档。存档前,经办人要整理装订,分类填制会计档案目录,写明案卷号,一切手续完备后,保管人员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的存放应该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质。不允许随便堆放,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第二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表执行。保管年限期满后方能销毁。会计部门保管的其他会计档案,各种契约、重点工程决算资料,会议记录本永久保存;其他档案按其使用价值各单位自定保管年限:

第六章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账簿类3日记账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明细账5总账6固定资产卡片7辅助账簿8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三、会计报表类9主要财务指标快报10月、季度会计报表11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12会计移交清册1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1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记总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备注

第七章会计档案借阅的批准权限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会计档案存在档案部门档案库的,到档案库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存在档案库的,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二条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三条借阅会计档案应在财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的档案库(室)内查阅。须拿出档案库(室)时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携带出单位的要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需要借出财务部门或档案库的会计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在“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归还时还应注明归还时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三十五条公司级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共同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总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并派人监销时,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共同进行鉴定,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市档案局、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市分行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七条会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档案、审计部门鉴定、审批和监销。

第三十八条基层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财会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经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销毁。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应销毁时,其中有的原始凭证还有使用价值的,例如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业务的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确无使用价值时再销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19年、2019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 况,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 一、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会计档案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员 应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等条件。

三、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员。

第三章 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会计凭证 (一) 原始凭证 1、 自制原始凭证 (1) 一次凭证。

如入库单、出料单、支付申请单等; (2) 累计凭证。

如限额领料单等; (3) 汇总原始凭证。

如发料凭证汇总表、收料凭证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等; (4) 记账编制凭证。

如购货发票、收据等。

(二) 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

三、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的会计 准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 、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机密相关的, 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 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银海余额调节表、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

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实行会计点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 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 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一、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整 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 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 分类标准统一 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 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 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 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四) 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 文字资料的装订。

1、 会计凭证的装订 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1)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a.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b.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c.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 ,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通记 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d.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却号要查明原因。

再检查附件有否漏 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e.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2)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a. 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该使用棉线,在左上角打上三个针眼,实行三眼一 线打结,结扣应是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的部位,使记 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时候查阅; b.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c. 装订凭证厚度一般 1.5 厘米,方可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3)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b.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2、 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 (1) 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帐页数是否齐 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 页数顺序排列的帐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2) 活页账簿装订的要求: a. 保留已使用过的帐页,将帐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帐页夹,用质好的牛皮纸 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b.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帐

页装订在一起。

c. 在本账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号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经办人)签 章。

(3) 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a. 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b. 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c. 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 总账、现金日记账、银海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

d.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 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3、 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

小公司可按季装订 成册。

第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 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第二,跨级报表装订顺序为:会 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书、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 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移交 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开列清册,填写《会计档案移交单》 (二)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 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 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专门指定档案室或档案柜存放会计档案。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 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 火器材; (二) 采用透明塑料薄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三) 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四) 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 潮湿; (五) 设置保管清册(附表 5) ,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六)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会计档案保管专员负责全部会 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专员调动时, 应办理交接手续, 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 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受。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

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 记述和反映 会计核算的, 对工作总结、 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 应永久保存。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25 年 5 种。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 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如:1996 年年度终了日为 12 月 5 日,保管期限按 1997 年元月 1 日开始计算。

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上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

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

第七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批 准。

二、 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 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 经总经理、 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批准后, 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填写《会计档案借阅申请表》 。

经会 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档案库管员应登记《档案借阅登记表》 , 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员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 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

四、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专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编写《档案销毁申 请表》 ,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公司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 有公司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 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四、销毁会计档案时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 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 应由同级财 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 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 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一、会计档案范围

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执行。

二、会计档案整理

公司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由装订人员登记保管清册。

1、会计凭证每月进行整理装订,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2、年终打印输出全年各类帐簿,整理装订成册,编写页码,填写目录,封皮所列项目要注明单位名称、年度、帐目名称、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装订人等。

3、会计报表年终按月排序装订成册,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应分类整理,加封面装订成册。

5、按年度编制会计档案清单。内容包括:会计档案名称、数量、号码和会计档案移交人、保管人。

三、会计档案保管

1、实行专人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会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电子帐套备份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2、财务档案开放部分为上年和本年,超过两年的财务档案全部封存。

3、电脑财务帐套开放部分为上年和本年,超过两年的财务帐套加密封存。密码由财务部经理保存。

4、会计档案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更换会计档案专管人员时应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交接手续。

6、严禁将会计档案带出公司,对于须将会计档案带出公司查阅的,必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四、会计档案查阅

1、严格会计信息、会计档案的保密制度,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或借阅会计档案。有违反者按公司保密制度管理办法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除国家规定的外,会计档案不对外借阅,如遇特殊情况,外部单位需查阅会计档案,或需要复制、翻录、抄录等,必须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3、两年以上的财务档案查阅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批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4、会计档案在查阅过程中,不许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录、勾、划和涂改,拆散原卷册,更不能抽撤单据。

五、会计档案销毁

1、会计档案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财务部经理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总经办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3、对于未了结债权债务的会计档案,应另行立卷建档,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保管到结清为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金笔头网为大家带来的4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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