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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通知(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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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通知(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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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及请假等考勤管理,金笔头网为朋友们整理了6篇《公司考勤制度通知》,可以帮助到您,就是金笔头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严格请假制度 篇一

各单位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勤者要事先请假,并提交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查。请假半天至1天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经批准的请假条一律送办公室备查。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因公或因私请假的都必须向局长请假。

没有请假或未经准假离开单位者,视为缺勤;对请假超期的按超期天数计缺勤;情节严重者,按干部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公司考勤制度通知 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和《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xx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金水区爱卫办、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

(一)休假制度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0911号文件,规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员享受公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请假天数多于公休假天数的;

(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5)工作人员已经享受过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2)、(3)条规定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龄结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丧假制度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02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1次会议通过,从2003年元月1日起执行):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四)产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产假假期:女为半年,男为30天。

2、女工作人员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保胎假工资发放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4、已经享受产假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五)探亲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

1、条件:工作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事假制度

根据《关于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 [1999]15 号文件,规定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 15 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 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3、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15 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1)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15天,从第 16 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 70% 发给。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工资 (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下同 ) 的 70% 计发。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 ( 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 ) 按 70% 计发,活工资部分 ( 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 ) 按 70% 以下( 含70%) 的比例计发。

(2) 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 , 从第 23 天事假起 , 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执行。

(四)病假制度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的文件, 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盛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盛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4、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5、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内部制度

1、旷工制度。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旷工半天的,诫勉谈话,取消全年评优资格;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年度考评定为基本称职,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

个月内旷工2天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除在全体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外,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个月内旷工3天的,待令辞退,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扣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累计旷工天数以半天计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冲销;凡不用年公休假冲销的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扣发工资)处理。

(2)请假人员必须按照单位内部请假制度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返回后未立即向领导和办公室口头销假,按继续请假处理。

(3)工作人员请病假,需出示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方可请假。

(4)工作人员请假天数累计超过本人公休假数一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超出二倍的将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被告诫);超出三倍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累计请假天数以半天计算)

(5)工作人员请病假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工作人员病假时间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能坚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工资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动离职报批到区人事局、人劳局、财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预见的事情,不能按时回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领导口头续假,由其科长帮写调休条,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制度。

(1)迟到及早退,包括指纹记录、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的参加。凡超过规定的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为矿工半天。提前10分钟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超过20分钟的为矿工半天。

(2)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签到(每日共计4次)。未签到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3)工作人员一周内有两次(含两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下周“挂号”打扫单位公共区域卫生5天。如果在打扫卫生期间,发现未打扫的,按旷工1天处理;1次打扫不干净的,延长打扫时间1天。

(4)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有三次(含三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按旷工2天处理;一月内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旷工3天处理。

(5)迟到、早退请假。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执行。如发现谎报,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12、工作人员因工作任务不能签到的,由科室负责人经主管副职同意、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如发现谎报的,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科室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本制度,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严肃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二)营造良好氛围。树先进,立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浓烈氛围,激励全体干部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创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督查。办公室将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公布,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表彰和处罚。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比依据,对不遵守或严重违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从20xx年3月4日起施行。

公司考勤制度通知 篇三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一、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8:00-18:0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

二、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一天打四次卡是计算员工出勤的依据,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者除外。

三、迟到(早退)

1、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10元/次。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早退3分钟以上者,扣除工资10元/次。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

2、无故旷工者将扣除两天工资,请假者只需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1个月内迟到累计达10次以上者,给予辞退。

四、因公事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填写《签卡单》,并由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因公事无法及时上、下班前赶回公司打卡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经理,待回公司时填写《签卡单》;部门经理及时将异常打卡情况汇总到人事部。因忘记打卡者,可由人事部给予三次补签机会,超过三次部分,视未打卡时期为旷工,扣除未打卡时期的工资。

五、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六、本制度于2015年6月8日开始执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望各位同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制约并保护自己,望各位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带领员工紧跟公司前进的步伐。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 篇四

1、考勤范围: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

2、考勤方式: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的人员上下班一律实行指纹考勤。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农保中心三个单位单独考勤;局机关、就业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仲裁办、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统一在局机关考勤。

3、考勤要求:上班考勤时间为上午8:00-8:15;下午2:30-2:45。下班考勤时间为上午11:45-12:00、下午5:15-5:30。上午8:15和下午2:45以后按指纹的视为迟到;上午11:45和下午5:15以前按指纹的视为早退;无按指纹的,视为缺勤。

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办事的要向值班人员告知,否则将视为早退。社保、医保、农保三个单位每月要将的考勤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后公布当月考勤情况。

4、人员去向告知:各单位设置每日工作日志,局领导如有下乡、开会或其他事由,不能按时签到和签退的,要通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在日志上注明事由和去向备查;其他各单位工作人员因故外出的,要及时与单位的值班人员说明事由和去向,由值班人员在日志上注明,调整工作人员去向牌,并报局办公室备查。

公司考勤制度通知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年10月8日起实行。

xxx

20xx年9月30日

严格值班制度 篇六

凡重要节假日,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把值班安排情况报办公室;局机关上班的工作人员及单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因有事无法值班者,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讲明原因,由带班领导安排其他人员替班;无故缺班者,按缺勤处理,发生事故的还要追究个人责任。

值班人员要接听来电,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登记,及时向领导汇报。

凡遇台风或重大灾情的,全体工作人员统一集中值班。

四、严格奖惩制度。

机关及各单位要严肃考勤纪律,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将作为每季度和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考勤制度管理通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金笔头网为大家整理的6篇《公司考勤制度通知》,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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