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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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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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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推荐)一

一天,柳公权在村头的老桑树下摆了一张方桌,挥毫写下了"会写飞凤字,敢在人前夸"十个大字。有位赶路的老者正在桑树下歇凉,他凑到桌前俯身一看,觉得这少年太骄傲了,沉吟了一会儿,捋须笑曰:"依老夫看,孩儿你这字写得并不好,不值得在人前炫耀自夸。"

柳公权听后很不高兴,没好气地问:"老先生你也懂书法?"

那老者微微一笑:"老朽略知一二。你这十个字像豆腐脑一样,软塌塌的,没筋没骨,有形无体,何值自吹自擂!"

柳公权见老头把自己的字说得一塌糊涂,很不服气,说:"有本事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那老者爽朗一笑,取过笔写了"望断南飞雁"五个字,写毕含笑而去。

柳公权虽有些骄傲,但毕竟是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他见这字,不仅字体苍劲有力,笔法雄浑萧洒,而且蕴含着对自己的批评,感到心中十分羞愧。从此勤奋练字,虚心向别人求教,

终于成了大书法家。

原来"望断南飞雁"五字,蕴含着对柳公权的批评,意为"目中无人"。

推荐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推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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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部分学术文章和砚书专著在论述唐宋砚排序时,以及在论述端、歙、洮河和红丝砚的起始年代时,多错误地引用“柳公权论砚”加以佐证。究其根本原因,是许多古代砚文献就已引述错误。柳公权“评砚”的原文出自《旧唐书·柳公权传》,部分历史文献在引用时未尊重原文,从而造成错误和引发歧义。北宋吴淑《事类赋注》是“柳公权著《论砚》”与“柳公权论端砚”之误说的始作俑者。北宋朱长文《墨池编》省略掉“青州石末”中的“末”字,是产生“柳公权论红丝砚”歧义的源头。苏易简《文房四谱》和王世贞《宛委余编》在引述完柳公权评砚之语后,紧接着加入自己的注解和续文。由于古文存在标点缺陷,部分历史文献在递次引用时断句不严谨,将后来文字当做原文引用,从而放大了歧义。现代部分文章,未经考证原文,而直接从错误的历史文献或已发表错误引述的现代文章中直接拿来,从而导致以讹传讹。

关键词:柳公权论砚  文房四谱  端砚  歙砚  洮河砚  红丝砚

一、引言

现代部分学术文章和砚书专著在论述唐宋砚排序时   ,以及在论述端、歙、洮河和红丝砚的起始年代时    ,多错误地引用“柳公权论砚”加以佐证。以“柳公权《论砚》云: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端、歙、临洮    ”的引用最为典型,并从中得出“柳公权著有《论砚(评砚)》一书(文)   ”“柳公权评青州红丝砚为第一    ”“柳公权《论砚》是端、歙、洮河和红丝砚始于唐代的文献证据    ”三层意思。在论述端砚时,亦常见一些文章引用,如“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值千金”“柳公权尝论砚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柳公权论砚时力推端砚为第一      ”之语。甚至直接下结论“柳公权十分重视和喜用青州红丝砚    ”“柳公权在《论砚》中把端砚、歙砚、洮砚、澄泥砚列为全国四大名砚      ”。这些错误引述的原因错综复杂,大致可分划为三种情况:

1、曲解臆造、牵强附会;

2、古代文献已引述错误,再次引用了错误文献;

3、未考原文、人云亦云,直接从已发表的学术文章中引用。

以上原因,又以第二、三种情况为多。究其根本,是许多古砚文献就已存在歧义和错误,后人以讹传讹。那么,柳公权是否著有《论砚》?“柳公权论砚”的出处和内容是什么?歧义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哪些历史文献有误,错在何处?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考辨。

二、“柳公权论砚”历代引用文献研究

因标点缺陷,古代文献在断句时容易产生歧义    。尤其文章在引用前人句子后,紧接着再加入新作者的观点和见解,此类文字最易被后人当作原文。错误的引用文献又被递次引用,就会造成一人传虚十人传实的后果。本章以年代为序,整理出历代“柳公权论砚”的引用文献,并进行对照和分析,以期找出歧义的形成轨迹和错误的引述规律。

(一)历代引用文献对比

查阅历代文献,并未见柳公权的《论砚》原文。最早的柳公权“评砚”,见于五代时期后晋刘昫(887-946)的《旧唐书·柳公权传》   。原文摘录:

公权志耽书学,不能治生,为勋戚家碑板,问遗岁时鉅万,多为主藏竖海鸥、龙安所窃。别贮酒器杯盂一笥,缄滕如故,其器皆亡。讯海鸥,乃曰:“不测其亡”。公权哂曰:“银杯羽化耳”。不复更言。所宝唯笔砚图画,自扃鐍之。常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言墨易冷,绛州黑砚次之。

现以时间为序,将《旧唐书》之后,具有代表性的历代“柳公权论砚”引用文献排列如下。

1.北宋李昉(925-996)《太平御览》:

《唐书》曰:柳公权常宝惜墨砚图画,自扃鐍之,常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言墨易冷,绛州黑砚次之。

2.北宋苏易简(957-995)《文房四谱》:

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石砚。世传端州有溪,因曰端溪。其石为砚至妙。益墨而至洁。其溪水出一草芊芊可爱,匠琢讫,乃用其草裹之,故自岭表迄中夏而无损也。噫!岂非天使之然耶?或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山绝顶者尤润,如猪肝色者佳。其贮水处,有白赤黄色点者,世谓之鸜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尤价倍于常者也。其山号曰斧柯山,即观棋之所也。昔人采石为砚,必中牢祭之。不尔,则雷电勃兴,失石所在。其次有将军山,其砚已不及溪中及斧柯者。

3.北宋吴淑(947-1002)《事类赋注·砚赋》:

柳公权论砚云:砚出斧柯山,即观棋之所也。

柳公权尝论砚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山绝顶者尤润,如猪肝色者嘉。其贮水处有赤白黄色点者,世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

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值千金。

柳公權论砚云:青州石末为之第一,绛州者次之。

柳公权论砚云:斧柯山出石砚,昔人采之必以中牢祭之,不尔,雷霆勃兴失石所在。

4.北宋唐询(1005-1064)《砚录》:

(版本一)

唐柳公权云:青州石末砚为第一,言磨讫墨易冷。绛州之砚次之。

(版本二)

潍州北海县石末砚,皆县山所出烂石,土人研澄其末,烧之为砚,即唐柳公权所云青州石末砚者。潍乃青之故北海县,而公权以为第一,当是未见歙砚以上之品尔。以今参较岂得为然?且出于陶灼本非自然,乌足道哉!

5.北宋苏轼(1037-1101)《题跋》:

书青州石末砚柳公权论砚,甚贵青州石末,云“墨易冷”,世莫晓其语。

6.北宋朱长文(1039年~1098年)《墨池编》:

唐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石砚。

(同《砚录》版本二)

7.北宋叶梦得(1077-1148)《避暑录话》:

柳公权记青州石末研墨易冷,字或为汵。

8.南宋朱翌(1097-1167)《猗觉寮杂记》:

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直千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紫,山顶石尤润,如猪肝色者佳。贮水处有赤白黄点,世谓鸜鹆眼。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相眼之法,尽于此。”

9.南宋曾慥(1126年前后)《类说》:

端砚  苏公易《简》云:“柳公权论砚,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石。

10.南宋高似孙(1158-1231)《砚笺》:

公权论石末,云“墨易冷”,世莫晓其语,青州易得无足珍。

11.南宋李之彦(1265年前后)《砚谱》:

苏公易简云,柳公权论砚,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石。诸州砚,青维州石末砚,皆瓦砚也。柳公权以为第一,当时未见歙石,以为上品耳。

12.明代王世贞(1526-1590)《弇州四部稿·宛委余编》: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及好事者用未央宫铜雀台瓦为砚,至有称未央宫瓦者,然皆不及端歙,次之。

13.明代彭大翼(1552-1643)《山堂肆考》:

鸲鹆眼  苏易简《砚谱》:柳公权论砚,以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或曰:端溪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山顶石尤为光润,如猪肝色者佳。其贮水处有白赤黄色点者,谓之鸲鹆眼。脉理黄者,谓之金线文。其山号斧柯,昔人采石为砚,必以中牢祭之,不尔雷电失石所在。

14.明代谢肇淛(1567-1624)《五杂组》   :

柳公权论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殊不及端。今青州所出石即红丝砚也。唐彦猷亦谓红丝石为天下第一……

15.清代余怀(1616-1696)《砚林》:

柳公权亦喜用青州红丝砚。

16.清代姚际恒(1647-约1715)《好古堂书画记·附记杂物》:

藏砚 端溪石出于唐。柳公权云:端州有溪曰端溪,其砚有赤白黄色点者,谓之鸜鹆眼。

17.清代盛百二(1720-?)《淄砚录》:

柳公权云:青州石末砚第一,绛州次之。

唐彦猷《砚录》:潍州北海县山所出烂石,土人研澄其末烧之为砚,即柳公权所云青州石末砚者。维乃青之故北海县也。

东坡云:柳公权论砚甚贵青州石末,谓墨易冷,世莫晓其语。此砚青州甚易得,出陶灶中,无润泽理。

李之彦《砚谱》:青潍州石末砚皆瓦砚也,柳公权以为第一者,当时未见歙石,以为上品耳。

18.清代纪昀(1724-1805)《四库提要》(《端溪砚谱》):

唐柳公权论砚:首青、绛二州,不言端石。苏易简《文房四谱》亦尚以青州红丝砚为首。自是以后,端砚始独重于世,而鉴别之法遂愈以精密。

19.清代谢慎修(1736-1795)《谢氏砚考》:

柳公权《论砚》:端州有溪曰端溪,其石有赤白黄色点者,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

20.清代沈心(1749年前后)《怪石录》:

《太平御览》:柳公权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言墨易冷,绛州黑砚次之。

王世贞《宛委余编》:柳公权蓄砚以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21.清代邹炳泰(1741-1820)《午风堂丛谈》:

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直千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紫,山顶石尤润如猪肝色者佳,贮水处有赤白黄点,世谓鸲鹆眼,脉理黄者谓之金钱。”相砚之法始此。宋人论端砚三坑石虽详,不若柳说之简确也。

22.清代吴兰修(1789-1839)《端溪砚史》: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及好事者用未央宫铜雀台瓦,然皆不及端,而歙次之。(王世贞宛委馀编)

23.清代吴绳年(1752年左右)《端溪研志》:

柳公权论砚: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石。世传端溪中有草蒙茸可爱……琢而为砚可直千金,谓之子石砚。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及好事者用未央宫铜雀台瓦,然皆不及端,而歙次之。

24.清代计楠(1760-1834)《石隐砚谈》:

柳公权有《论研》。

25.清代唐秉钧(成书于1778年)《文房肆考图说》:

唐柳公权云:端州有溪产石子作砚。有白赤黄色点者,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

26.清代朱玉振(?-1795)《增订端溪砚坑志》:

(引录同《端溪研志》、《文房肆考图说》)

27.清代朱栋(1807年前后)《硯小史》:

柳公权记青州石末第一,磨墨易冷。

(二)柳公权著《论砚》分析

北宋李昉《太平预览》指明柳公权“评砚”的出处是《唐书》,即《旧唐书·柳公权传》。《柳公权传》的最后一段文字“常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言墨易冷,绛州黑砚次之”,在后来的历史文献中被频繁引用。但部分文献引用时未尊重原文,从而产生了曲解;部分文献引用时将“青州石末”中的“末”字、“石末“二字漏掉,从而产生了歧义   ;部分文献在二次引用时,又将后来文字当作原文引用,从而放大了歧义;现代部分学术文章,未考原文,而直接从错误的历史文献或已发表错误引述的现代文章中直接拿来,从而导致以讹传讹。

北宋吴淑《事类赋注》中最早出现“柳公权论砚”,其中记“柳公权论砚:砚出斧柯山,即观棋之所也……”凡五例。从此之后,“柳公权论砚”一语在砚文献中常有引用,到了清代,计楠(1760-1834)《石隐砚谈》则直接称“柳公權有《论研》”。

(三)柳公权“论红丝砚”分析

对比上述文献发现,不但“柳公权著《论砚》”是一种误说,而且“柳公权论红丝砚”也是一种误说,分析如下:

1.《旧唐书》仅记有柳公权评石末砚,即“青州石末”和“绛州黑砚”,并没有评论过端、歙、洮河和红丝砚。而石末砚,实际是一种是以石末为原材料的陶砚。北宋唐询知青州三年,他在《砚录》中对青州石末砚做了详尽的注解:“潍州北海县石末砚,皆县山所出烂石,土人研澄其末,烧之为砚,即唐柳公权所云青州石末砚者。潍乃青之故北海县,而公权以为第一,当是未见歙砚以上之品尔。以今参较岂得为然?且出于陶灼本非自然,乌足道哉!”

2.北宋朱长文《墨池编》“唐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为第一”,南宋李之彦《砚谱》“苏公易简云,柳公权论砚,青州石为第一”,两者均略掉原文“青州石末”中的“末”字。不过,从这两篇文章的后文中仍可看出,引用作者非常清楚此处的“青州石”即“青州石末”,并且指出:“青、维州石末砚,皆瓦砚也。柳公权以为第一,当时未见歙石,以为上品耳。”

3.真正出现曲解的文献,是明代谢肇淛的《五杂组》:“柳公权论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殊不及端。今青州所出石,即红丝砚也。”不但漏掉原文“青州石末”的“石末”二字,还得出错误结论“今青州所出石,即红丝砚也”。接下来,清代纪昀的《端溪砚谱》四库提要记“唐柳公权论砚:首青、绛二州,不言端石”,亦省略掉“青州石末”中的“州石末”三字。清代余怀《砚林》直言“柳公权亦喜用青州红丝砚”,又对谢肇淛的错误引述进行了夯实。

4.清代纪昀在《端溪砚谱》的四库提要中记“唐柳公权论砚:首青、绛二州,不言端石,苏易简《文房四谱》亦尚以青州红丝砚为首”。纪昀的错误,除了把“青州石末、绛州黑砚”改作“青、绛二州”,在引述“青州红丝砚为首”时也出现了张冠李戴。苏易简《文房四谱》中并未提及红丝砚,此处“苏易简《文房四谱》”有误,应为“唐询《砚录》”。

(四)柳公权“论端砚”分析

1.《文房四谱》与“柳公权论端砚”的关系

北宋苏易简的《文房四谱》记“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石砚。世传端州有溪,因曰端溪……”,苏易简在引述柳公权的评论之后,首次加入了自己的注解和观点“殊不言端溪石砚。世传端州有溪,因曰端溪……”,这是产生“柳公权论端砚”歧义的源头。

梳理历代砚文献,可见:自北宋至清末,北宋朱长文《墨池编·砚》、南宋曾慥《类说》、李之彦《砚谱》、明代彭大翼《山堂肆考》,清代吴绳年《端溪研志》以及朱玉振《增订端溪砚坑志》,皆正确引用了《文房四谱》“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石砚……”一段文字。而首次出现“柳公权论端砚”错误的文献,仍是北宋吴淑《事类赋注》中砚赋的注文;自吴淑之后,第二次出现“柳公权论端砚”是一百年后南宋朱翌的《猗觉寮杂记》;第三次出现,是五百年后明代谢肇淛《五杂组》引用朱翌的《猗觉寮杂记》内容;第四次出现,则是七百年后清中期姚际恒的《好古堂书画记》,再之后是谢慎修的《谢氏砚考》。而到清晚期,唐秉钧的《文房肆考图说》又在姚际恒《好古堂书画记》的基础上,将“端州有溪曰端溪”改为“端州有溪产石子作砚”,朱玉振的《增订端溪砚坑志》则直接引用了《文房肆考图说》的内容。

2.《事类赋注》与“柳公权论端砚”的关系

如前文所述,“柳公权论端砚”亦最早见于北宋吴淑的《事类赋注》。有三点理由可证此注的引用有误:

首先,吴淑(947-1002)与苏易简(957-995)同是北宋初期人,但《文房四谱》成书早于《事类赋注》。从《事类赋注》“或采于吴都山下”的注文“《文房四谱》曰:吴都有砚山石”以及多处“《文房四谱》曰”可证,《事类赋注》砚赋参考和引用了《文房四谱》;其次,《事类赋注》是一部最早用赋体撰成的类书44,是一部经过文学加工过的类书   。而《文房四谱》为专著,其记述更为准确;再者,诸多证据可以证明,吴淑所添加的注文大都照抄自《太平预览》  ,《太平预览》则明确记载所谓“柳公权评砚”出自《唐书》,前文已证《旧唐书·柳公权传》中并没有提及端砚。

此外,从《砚赋》注文整体来看,吴淑在引用《文房四谱》时,不但把苏易简的续文当成柳公权的原文,并且无视苏易简的“殊不言端石”一句。吴淑可谓“柳公权论端砚”歧义的始作俑者。

(五)柳公权“论端、歙、洮河砚”分析

1.《宛委余编》与“柳公权论端、歙、洮河砚”的关系

考“柳公权论端、歙、洮河砚”之误说源头,首先在明代王世贞的《宛委余编》里出现歧义。原文如下: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及好事者用未央宫铜雀台瓦为砚。至有称未央宫瓦者,然皆不及端、歙,次之。

2.《宛委余编》的歧义形成原因

分析《宛委余编》产生歧义的原因,与《文房四谱》如出一辙。苏易简《文房四谱》在引用“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之后,紧接着加入自己的注解“殊不言端溪石砚。世传端州有溪,因曰端溪……”。而王世贞《宛委余编》在引用完原文,也随后加入了自己的观点“后始重端、歙、临洮”。苏易简和王世贞的记述本身并没有错误,但同样因为古文的标点缺陷,后人在引用这段资料时出现断章取义和张冠李戴。歧义文献被递次引用后,意思就变成了“柳公权著有《论砚》一书,评青州黑山红丝石第一,绛州石次之,端、歙、临洮又次之”  ,变成了“柳公权论端砚、歙砚、洮砚、澄泥砚为四大名砚”,变得面目全非,完全背离了作者原意。萧高洪在《唐宋名砚新说》一书中也指出:“本身就事属子虚的柳公权《论砚》中的内容,如此一来,红丝砚、端砚、歙砚与洮河砚便成为唐代所谓的四大名砚。而不知者将其与唐询的观点联系起来,更加深了对这一问题认识的复杂程度,以讹传讹以至于今。”

(六)本章结论

1.“柳公权著《论砚》”之误说

北宋吴淑的《事类赋注》是“柳公权著《论砚》”误说的始作俑者。

2.“柳公权论红丝砚”之误说

北宋朱長文《墨池编》对“青州石末”的略称,是产生“柳公权论红丝砚”歧义的源头。首先,北宋朱长文的《墨池编》省略掉“青州石末”的“末”字;其次,南宋李之彦《砚谱》引用了《墨池编》的内容;然后,明代谢肇淛的《五杂组》在引用朱长文《墨池编》或李之彦《砚谱》后,加入了自己的错误观点“今青州所出石即红丝砚也”;继而,清代纪昀在《端溪砚谱》四库提要又错误地记述“唐柳公权论砚:首青、绛二州”和“苏易简《文房四谱》亦尚以青州红丝砚为首”,吴兰修《端溪砚史》和吴绳年《端溪研志》则称“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而在纪昀《四库提要》之前,余怀《砚林》就已直接给出了错误结论——“柳公权亦喜用青州红丝砚”。

3.“柳公权论端砚”之误说

北宋吴淑的《事类赋注》亦是首次错误引述“柳公权论端砚”的文献,其曲解了《文房四谱》的原意。《文房四谱》引用《唐书》“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至此为止,后面“殊不言端溪石砚”“其石为砚至妙。益墨,而至洁”“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山绝顶者尤润,如猪肝色者佳。其贮水处,有白赤黄色点者,世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等文字,皆非柳公权原文,而是《文房四谱》苏易简所言。

4.“柳公权论端、歙、洮河砚”之误说

明代王世贞《宛委余编》引用“柳公权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紧接着加入了自己的注解“后始重端、歙、临洮”。同理,此处被后人误解为柳公权原文,于是便有了如今“端、歙、洮河和红丝砚是唐代四大名砚”的误说。

三、“柳公权论砚”历代引用文献正误

综上所述,在古代砚文献中,北宋之《事类赋注》《墨池编》,南宋之《猗觉寮杂记》《(李之彦)砚谱》,明代之《五杂组》,清代之《好古堂书画记》《谢氏砚考》《午风堂丛谈》《文房肆考图说》《增订端溪砚坑志》《砚山斋杂记》《四库提要》(《端溪砚谱》),《砚林》以及《石隐砚谈》引述“柳公权论砚”有误。在现代文章中,以柳公权《论砚》为文献依据,论述“柳公权论红丝砚第一”“柳公权论端砚及论端砚石品”“端、歙、洮河、红丝砚始于唐代”以及“端、歙、洮河、红丝砚为唐代四大名砚”的观点有误。

根据前文判断逻辑,分类整理出“柳公权论砚”历代引述错误的文献。误说文字以下波浪线进行标注。

(一)柳公权《论砚》正误

1.清代计楠《石隐砚谈》:

载为忆録如唐李长吉有《青花紫石歌》,柳公权有《论研》,刘梦得有《谢遗端溪砚》诗。欧阳永叔、苏易简、李东谷俱作《谱》。

﹝正误﹞本处“柳公权著有《论研》”之说有误。

(二)柳公权“蓄砚”正误

1.明代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宛委余编》: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2.清代沈心《怪石录》:

王世贞《宛委余编》:柳公权蓄砚以石末为第一,绛州者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3.清代吴兰修《端溪砚史》: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4.清代吴绳年《端溪研志》: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正误﹞《旧唐书·柳公权传》原文为“(柳公权)常评砚”,未提及“蓄砚”,柳公权常评砚,但未必蓄砚,故“柳公权蓄砚,以青州石末为第一”之说为臆测。

(三)柳公权“论端砚”正误

1.北宋吴淑《事类赋注·砚赋》,凡五例:

(1)句“选自斧柯”,注曰:

柳公权论砚云:砚出斧柯山,即观棋之所也。

(2)句“点鸲鹆之寒星”,注曰:

柳公权尝论砚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山绝顶者尤润,如猪肝色者嘉。其贮水处有赤白黄色点者,世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

(3)句“取端溪者价重千金”,注曰:

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值千金。

(4)句“出青州者名标第一”,注曰:

柳公权论砚云:青州石末为之第一,绛州者次之。

(5)句“或因雷霆而遽失”,注曰:

柳公权论砚云:斧柯山出石砚,昔人采之必以中牢祭之,不尔,雷霆勃兴失石所在。

2.南宋朱翌《猗觉寮杂记》:

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直千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紫,山顶石尤润,如猪肝色者佳。贮水处有赤白黄点,世谓鸜鹆眼。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相眼之法,尽于此。”

3.明代谢肇淛《五杂组·物部四》:

朱新仲《猗觉寮杂记》又载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直千金。”

4.清代姚际恒《好古堂书画记·附记杂物》:

藏砚 端溪石出于唐。柳公权云:端州有溪曰端溪,其砚有赤白黄色点者,谓之鸜鹆眼。

5.清代谢慎修《谢氏砚考》:

柳公权《论砚》:端州有溪曰端溪,其石有赤白黄色点者,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

6.清代邹炳泰《午风堂丛谈》:

柳公权论砚云:“端溪石为砚至妙,益墨,青紫色者可直千金。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紫,山顶石尤润如猪肝色者佳,贮水处有赤白黄点,世谓鸲鹆眼,脉理黄者谓之金钱。”相砚之法始此。宋人论端砚三坑石虽详,不若柳说之简确也。

7.清代唐秉钧《文房肆考图说》:

唐柳公权云:端州有溪产石子作砚。有白赤黄色点者,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

8.清代朱玉振《增订端溪砚坑志》:

唐柳公权云:端州有溪产石子作砚。有白赤黄色点者,谓之鸲鹆眼,或脉理黄者谓之金线纹。

9.清代《砚山斋杂记》:

柳公权云端溪石为砚至妙。

﹝正误﹞以上文献中的引用出处张冠李戴,“柳公权论砚云”“柳公权云”当为“苏易简《文房四谱》云”。

(四)柳公权“论红丝砚”正误

1.北宋朱长文《墨池编》:

唐柳公权常论砚,言“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石砚。

2.南宋曾慥《类说》:

苏公易《简》云:“柳公权论砚,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石。

3.南宋李之彦《砚谱》:

苏公易简云,柳公权论砚,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石。

4.明代彭大翼《山堂肆考》:

苏易简《砚谱》:柳公权论砚,以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殊不言端溪。

5.明代谢肇淛《五杂组》:

柳公权论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殊不及端。今青州所出石即红丝砚也。唐彦猷亦谓红丝石为天下第一……

6.清代余怀《砚林》:

柳公权亦喜用青州红丝砚。

7.清代纪昀《端溪砚谱》的四库提要:

唐柳公权论砚:“首青、绛二州,不言端石”。苏易简《文房四谱》亦尚以青州红丝砚为首。自是以后,端砚始独重于世,而鉴别之法遂愈以精密。

8.清代吴兰修《端溪砚史》: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9.清代吴绳年《端溪研志》:

柳公权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正误﹞以上,余怀《砚林》中的“柳公权亦喜用青州红丝砚”为曲解臆造,其他条目中的“青州石为第一,绛州者次之”“首青、绛二州”“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当为“青州石末为第一,绛州黑砚次之”。另外,纪昀《端溪砚谱》的四库提要“苏易简《文房四谱》”应为“唐询《砚录》”。

注释

① 黄海涛.认识唐代端溪石砚[j].艺术市场,2012(5):90-93.

② 孟宪松.砚中瑰宝——洮河绿石砚[j].中国宝玉石,1995(4).

③ 陈沁.洮河流珠_砚之瑰宝[j].和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汉文综合版),2010,29(1):84-85.

④ 杨曦.浅析中国古代制砚史[j].文艺生活 文海艺苑,2012(11):98-99.

⑤ 李福海, 李连晟.唐代红丝石砚鉴赏[m].北京:文物出版社, 2008.

⑥ 罗扬.宋代洮河石砚考[j].文物,2010(8):84-89.

⑦ 陈迩冬.李贺《杨生青花紫石砚歌》赏析[j].唐诗鉴赏大辞典.

⑧ 刘演良.端砚:鉴别与收藏[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16.

⑨ 傅绍祥.中国名砚:红丝砚[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 2010.

⑩ 毕新丁.歙砚之外[n].中国艺术报, 2012-02-08(p08).

顾媛媛.文房之珍历千载 新安龙尾始得之——歙砚的鉴赏与收藏[j]. 荣宝斋,2011(5):234-241.

兰和群.古文断句与翻译技巧[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120-121.

萧高洪.唐宋名砚漫说[j].收藏家,2002(10):60-63.

(五代)刘昫.旧唐书(第13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5:4312-4312.

(宋)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2723-2723.

(宋)苏易简.文房四谱[m].湖南大学图书馆藏本.

(宋)吴淑.事类赋[m].两浙东路茶盐司刻本, 宋绍兴十六年.

桑行之.说砚[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4:315-316.

(宋)苏轼.苏东坡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 1986.

(宋)朱长文.墨池编[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2012.

(宋)叶梦得.石林燕语避暑录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王云五.丛书集成初编(0284)[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39.

(宋)曾慥.类说[m].四库全书本.

(宋)高似孙.砚笺[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 2008.

(宋)李之彦.砚谱[m].四库全書本.

(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社, 1993.

(明)彭大翼.山堂肆考[m].四库全书本.

肖伊绯.从《五杂俎》到《五杂组》[n].中华读书报, 2017-03-01(p14).

(明)谢肇淛.五杂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社,2012.

(清)余怀.砚林[m].世楷堂藏版.

(清)姚际恒.好古堂家藏书画记[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37.

(清)盛百二.淄砚录[m].世楷堂藏版.

黄宾虹, 邓实.美术丛书(二集第十辑)[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103-103.

(清)谢慎修.谢氏砚考[m].

(清)沈心.怪石录[m].世楷堂藏版.

(清)邹炳泰.午风堂丛谈[m].

(清)吴兰修.端溪砚史[m].娱园丛刻本.

(清)吴绳年.端溪研志[m].恕园堂藏板.

黄宾虹, 邓实.美术丛书(三集第七辑)[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202-202.

(清)唐秉钧.文房肆考图说[m].竹暎山庄精刻:清乾隆四十三年.

(清)朱玉振.增订端溪砚坑志[m].

(清)朱栋.砚小史[m].清嘉庆庚申刊本.

萧高洪.唐、宋名砚新说[j].江西社会科学,2002(11):113-114.

魏小虎.《事类赋注》文献学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

周笃文,林岫.论吴淑《事类赋》[j].文史哲,1990(5):71-76.

郭光德.尚水阁藏砚[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7-7.

萧高洪.唐宋名砚新说——《新见唐宋砚图说》序[j].中国书法,2002(09):78-80.

(李守亮,男,1976年10月生,祖籍山东平原。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又获南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北大方正电子、方正阿帕比公司,多年从事纸媒出版、数字出版领域的计算机软件相关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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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推荐)三

这是唐朝大达法师玄秘塔的碑铭,宰相裴休撰文,柳公权书丹并篆额。

江南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朝散大夫兼御史中丞,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裴休撰。

玄秘塔是供奉大法师端甫灵骨舍利的地方,所谓大丈夫,在家就要发扬仁、义、礼、乐,帮助天子教化引导世俗,如果出家当和尚就要心生慈悲,去掉一切执著,辅佐觉着阐扬教法,利益众生,不这样做不能说是大丈夫所为,违背这个也无法得道。

出家当和尚是多么雄壮的事啊!天水有个姓赵的人,祖辈是秦人。他母亲张夫人梦见一个印度和尚对他说:“你要生一个好孩子。”说完就取出口袋中的舍利让她吃下。等孩子出生后,梦见的那个和尚于大白天来到她屋里,摸着孩子的头说:“他一定能大力弘扬佛教。”说完就消失了。孩子长大后,额高眼大,下颌丰满,口唇方正,身高六尺五寸,声音象洪钟一样的响亮。要领悟佛教的法理,凿开众生的耳目,帮助他们认清宇宙,就一定要有这种祥和奇特的表像啊!

他十岁时到天水街亭镇崇福寺依附道悟禅师当沙弥,十七岁正式成为比丘,入安国寺诵经,在西明寺受具威仪戒于照律师,由于他禀承持戒升为律师,同时,安国寺素法师传授了唯识大义,福林寺法师传授了通涅盘大旨。

没多久,他正心主持拜神的活动,很多神灵都来显现,他坐在一个很大的平台上讲述自己对佛法的理解,整个都城的人都去聆听。德宗皇帝听到了他的大名招请他入宫,见到他后非常高兴。从那以后,他经常进出皇宫,与儒家道家的人议论佛法,皇上赐给他紫方袍,每年对他的赏赐都高于他人。又下诏书让他在东宫教授太子。顺宗皇帝对他非常敬仰,对他亲如兄弟,两人同床而眠,恩宠礼遇特别隆重。宪宗皇帝也多次到他的寺庙里拜佛,和他象朋友一样,经常向他请教,赏赐的礼物也很丰厚。而他才华出众,说辞敏捷又合乎理数,回答皇上的询问都符合佛教的教义。虽然是仓促应对,每次都是以弘扬佛法作为要务,因此,皇上更加尊重修佛的人,认为他们是大圣人,也感到佛法的教义有高深莫测之处。当时,朝廷刚刚平息了各地节度军将的叛乱,皇上闲适无事,就颁下诏书让和尚率僧众从灵鹫山恭迎佛骨,在奥深的宫殿里开设法场,皇上手捧香灯亲自为百姓请福。不久,四海升平,没有人犯法,当兵的也不需要再去打仗,再也听不到孤儿的愁苦的哭声,就连大海也不起惊浪。这都是用天法的宗旨来庇佑朝政而取得的明显效果啊!要彰显天法辅助明君一定会有神灵的默契、暗合啊!

他主掌内殿法仪,录左街僧事,以树立榜样来表彰僧众,历时十年,讲述《涅盘》《唯识》经论,担当仁道之重任,传授给宗派的主持,以开启修炼者并引导世俗,共一百六十座。他对“身口意”的修为符合佛法的要求,对不生不灭的心愿得到了实现,每日持诵诸部咒诀十余万遍。他把清净国土当作栖息之地,庄佛经来报答佛法的救度之恩,供用数十百万金来装饰殿宇,其雕绘都非常美好。庙里的方丈可静静的在床上打坐,显贵的大臣和名流都非常敬慕佛法,豪爽之士及工匠商人都前来瞻仰。他们都诚心诚意的向寺院祭献宝物,非常敬仰的礼佛。像这样每天有千余起,我们不能全部记录。和尚引导众生参拜神佛,抛弃凡尘的假象而修心向善,心里都很平静,无论是公子王孙还是地位低贱的人,都诚信接待。将要驾驶横渡大海的大船,从迷蒙中把众生拯救到超脱生死的涅盘境界,就一定要有神奇的功力和奇妙的道术啊!

以开成元年六月一日,他面向西右胁向下躺着圆寂。当时正是暑天,他死后的容貌就象活着时一样,遗体通宵飘逸着奇异的香味。那年七月六日,迁移到长乐的南原。按着大师的遗嘱把遗体火化了,得到的舍利子有三百多粒。燃烧时发出的光芒象皎洁的月光一样,火灭了他灵骨中的舍利子象圆珠一样。皇上谥号“大达”, 存放他灵骨的塔叫玄秘塔。享年六十七岁,出家受戒后四十八年。他的弟子比丘和比丘尼约千余名,其中有五十名都是对生命大道通达的人。

出家当和尚是多么雄壮的事啊!不然,其不同寻常的祥瑞圣德哪能如此茂盛啊!继承沿袭他的弟子义均、自政、正言等人,严格遵守他的事业,虔诚的遵循他遗留下来的风教。生怕他们的美善之道随着时间的飘移而埋没。而合门使刘公的法缘最深,更是坚守他的法门,见他人行善,随之心生欢喜赞扬之心,也请求传播那清高的风范,曾经游历藩国弘扬佛法,其赞扬之词都是发自内心的。

此劫中神佛万千,上天派释迦牟尼佛降到人间,他慈悲众生,用金刚经救度我们冲出凡尘而回归到天国世界。其教义高深莫测谁能够分辨呢,法师就好象亲自听到佛陀讲法一样,领会的非常清晰。前前后后,对于佛经的律论有很多说法,有深的,有浅的,有对的,有错的,都是对释迦佛戒定慧法理的领悟,谁能够分辨哪些是偏离了佛陀意旨起破坏作用的怪异谬论呢?法师就象分别霜雪和冰雹那样帮助世人。修佛要清心静气,世俗的各种欲望就象牢笼和疮疣一样束缚着人,如果同世俗同流修炼就会荒废,要用快刀割断拦在身上的绳索,象大象那样气势勇猛,又象猿猴一样的迅速敏捷。法师断绝了世俗的执着,去云游修炼。佛法的教化使大唐国运兴隆,千百年来神灵的暗合使救度众生的各法门接连着显扬光大。法师遇上了好时运,他用显明的道理感化引导众生,受到皇上的尊崇。佛门法典正在洪传,担当重任有卓越贡献的大师忽然一天离我们而去。世间之事都好象那水中的月光和镜中的虚影,都不是真实的,只有大师对佛法虔诚的心和他那光辉的形象让我们后来人怀着崇敬的心情留恋观望。

会昌元年十二月廿八日建。

刻玉册官邵建和并弟建初镌。

推荐柳公权的书法作品(推荐)四

柳公权不但是一位有名的大书法家,他认为为官做人应当像写字一样“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心不正则笔也难正。”当时就有“颜筋柳骨”一说。字如其人,柳公权是一位为人耿直、敢于直言的人。

一天,唐文宗同几位大臣在一起谈论国事,柳公权也在场。当大家说到汉文帝很注意俭朴的时候,唐文宗举起自己的衣袖让大家看,并有意自夸地说:“这件衣裳已经洗过三次了,它现在还穿在我的身上。”

在座的一个大臣听了马上奉承说:“陛下,您的俭朴胜过了汉文帝呀!”

其他几位大臣也跟着随声附和。只有柳公权在一旁一句话不说。唐文宗见了有些不高兴,就问柳公权:“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

柳公权看着唐文宗,神情严肃地说:“做为天子,最重要的事要选用那些有才德的人,罢免那些没有才德的人。让应该得到奖赏的人得到奖赏,使那些应当受到惩罚的人受到刑罚,这才是天子最宝贵的美德呀!穿件洗过的衣服,固然很好,可不过是细微的小事啊!”唐文宗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

由于柳公权正直敢言,唐文宗让柳公权当任了谏议大夫一职,以便能够常常提醒皇帝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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