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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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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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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健康的权利(通用5篇)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篇1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教学目标:

  1.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

  2.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

  3.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难点: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特殊保护。

  课前准备:

  1.收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侵犯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将搜集的案例、素材整理归类,根据教学需要,绘成漫画。

  2.认真学习并查找与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依据。

  教学工具:多媒体、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

  授课过程:

  导入新课:由模拟情景导入。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讲授新课:

  探究活动一、请大家观看几幅图片,引导学生回答提出来的问题。(这个活动是要我们明白生命健康权包含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三部分,“车祸”是侵害了公民的生命权;而煤矿爆炸中受伤的工人手臂受伤,工人的正常手臂生理机能受到破坏,所以侵害了工人的健康权;恶作剧这副图是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

  生命健康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是我们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生自读相关连接了解关系图师图影展示)

  探究活动二、请大家读教材并观看车祸残局回答书中两问

  板书(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意义

  媒体展示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探究活动三、接下来请思考教材26页的活动,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学生思考后回答)从这个活动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师讲授并板书公民人身自由的意义和内容

  投影:图片情景分析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中学生自杀、自残、溺水、暴力伤害、发生交通事故等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暴力文化泛滥,青少年做事容易冲动,加之法制观念淡薄,使得在与人发生矛盾时,常常采用暴力解决,可见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因素很多,那么我们应该怎么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呢?

  板书:(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请思考教材26页的第二个活动,结合教材27页的相关链接,引导学生了解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投影)

  引导讨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作了哪些特殊规定?为何作此规定?

  板书:1.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特殊保护

  2. 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受法律保护

  3、相关的法律法规(投影)

  媒体展示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探究活动四、为了你的身体健康,讨论制订健康计划

  本课小结: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最后把《祝你平安》这首歌送给每位,祝愿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平安、健康、幸福地成长。

  布置作业(投影):做一次社会小调查,针对生活中存在的威胁、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现象,以你喜欢的方式(如漫画、文章、维权标志图、公益广告等)呼吁大家关爱生命与健康,维护生命健康权。

  附板书设计: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意义

  公民人身自由的意义和内容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特殊保护

  相关的法律法规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篇2

  教学目标

  1、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基本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懂得人身自由权是人格权的一部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及相关法律,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2、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3、懂得生命的价值,热爱生命,珍爱生命,远离暴力。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重点

  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

  人格权的含义。

  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

  教学用具

  投影仪

  导入: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看一则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

  活动一:

  投影事例一:两兄弟遇害

  因为过古尔邦节,XX年1月26日上午,住在乌鲁木齐市卡子湾的小杰一家到住在乌市克拉玛依东路的表哥家走亲戚,当日,两个七、八岁小兄弟一块出去玩耍后失踪。36天后,两兄弟被找到,但两个原本欢蹦乱跳的小生命却成了两具冰冷的尸体。家人发现小杰和表哥的面部有被击打后的痕迹,青一块紫一块,还有血迹,胳膊上有七八个烟头烫过的痕迹。据警方估计,两兄弟是被罪犯诱骗、绑架,后又虐待致死的。两兄弟的家人伤心欲绝,要求警方尽快缉拿凶手,将其绳之以法。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依据犯罪事实,他们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请同学们思考:三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依法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他们侵害了两位小兄弟的生命)。

  从法律上讲,两位小兄弟拥有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权指什么?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下面我们就来学习第三课的内容。

  板书: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在这些权利中,哪项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呢?阅读教材第24-25页内容及相关链接。

  活动二:

  投影事例二:投票选“小偷”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思考:⑴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侮辱人格,伤自尊)

  ⑵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

  (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⑶在上述两则案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

  (两兄弟是身体受损害,被评为“小偷”的同学是精神受损害。相同点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结合案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板书:1、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

  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投影显示:

  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确认了公民独立的人格权,它告诉我们:每个公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独立自主的活动而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探寻选择最符合自身本性和意趣的生活方式,充分感受人生的意义和自我的存在。人格权对我们来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没有了人格权,人的生命就会被随意践踏,人就会丧失生存的权利,丧失做人的尊严,自身的价值就无法展示,生命也会失去意义,社会也会无法向前正常发展。)

  活动三(投影显示):

  材料一:如果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健康,后面的一切再多也是“0”。

  材料二:有一首诗: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自由故,生命皆可抛。

  思考:(1)这两段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

  (材料一说明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建康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人的所有财富中是首要的,没有生命和健康就没有一切。材料二说明自由对每个人来说,同样有重要的意义。

  (2)在这里,我们所说的自由主要是人身的自由,为什么人身自由对我们同样重要?

  (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保障。)

  (3)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见教材。略)

  板书:2、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在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首要地位,那么,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这项权利呢?

  活动四:小组合作学习

  投影显示:将教材第24页三幅图改变成一个合情合理的故事,并表演出来。

  (1)评价故事中主人公的行为。

  (2)请你出主意,他们该怎么办?

  矿主制定霸王合同和搞恶作剧的同学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他们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我国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等

  板书:3、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公民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那怎么办?

  阅读教材第26、27页事例及相关链接。

  思考: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说明了什么?

  说明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

  小结:略

  说说你身边有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全的行为。

  (家长的暴力、雇佣童工等)

  “两兄弟的家人要求警方尽快缉拿凶手,将其绳之以法”,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有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内容?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

  几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严惩,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法律对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违法犯罪现象予以严惩,尤其是严惩严重摧残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违法行为。

  附:阜康矿难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人遇难、4人受伤的阜康市“7•11”矿难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

  原阜康市副市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刘小龙,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被查出受贿和收受礼金13万余元、以他人名义购买卡车用于运煤获利约16万元,已于XX年9月6日被阜康市检察院批捕。

  原阜康市经贸委主任罗金荣,因涉嫌玩忽职守和受贿两万元,于XX年8月19日被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刑事拘留,后因病取保候审。

  阜康神龙煤矿矿长姜金鹏等6名神龙煤矿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于XX年七八月被阜康市检察院批捕。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篇3

  第三课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教学目标: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教学重难点:什么是人格权?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引言导入,学生阅读引言中的3个情景,简要回答引言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之后,请学生说说自己也有这方面的经历,在这个方面还有哪些疑问。(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利于教学。)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讲授新课】

  一.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板书)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板书)

  (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编一个情景剧本。恶作剧的可以让学生表演;

  (2)补充最近煤矿爆炸新闻(北京讯)就在中国总理强调煤炭生产安全之际,山西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吕梁交城县煤矿在3月8下午6点半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至9日下午3时为止,已确认有16人死亡,11人仍然下落不明,伤者6人已送医院抢救。事发当时井下有83人工作,54人成功脱险。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于山西,山西也因矿难频发而出名,官方数字显示,XX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5起、死亡497人。

  提问: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格权的重要性

  (三)相关链接  人权知识

  (四)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

  特点: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五)相关链接 封建和新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维护情况

  (六)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

  (七)相关链接 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请学生齐读后,谈对健康问题的看法)

  (八)通过对书本三个情景问题分析,引出人身自由权

  a分析三个情景,提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b了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侵权行为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板书)

  (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

  (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二)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三)相关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四)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篇4

  一、教材分析

  本单元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第一单元内容的深化,也是后两个单元内容的起点。其中生命健康的权利这节课中的人格权是法律确认的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若没有它,公民的其他权利或无从谈起或难能可以实现。

  二、学情分析

  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经常存在,而作为未成年人,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所以教学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三、设计思路

  总体思路:五个小故事贯穿教学的始终

  情景导入: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中介绍有关侵害生命健康的案例。

  情境活动

  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引出人格权。

  第三个故事: 3•15晚会中的片断引起学生对生命健康的重视。

  第四个故事:搜身联系到人身自由权

  第五个故事: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故事通过提问引出童工问题

  作业设计:(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四、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2、能力目标: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

  五、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2、教学难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及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六、教学辅助工具

  flash、视频、歌曲

  七、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提问、启发、讨论和归纳式教学法

  八、教学过程

  导入:教师:同学们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五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一边欣赏故事,一边参与我们的讨论!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欣赏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片段)

  教师:村民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他们侵害了小偷的生命)。从法律上讲,小偷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权指什么?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下面我们就来共同学习第三课——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内容。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框题)

  首先我们来看和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大屏幕展示)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学生长时间思考讨论:

  (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侮辱人格,伤自尊

  (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在上述两个故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第一个故事中的小偷是生命受害,被评为“小偷”的同学是精神受损害。相同点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结合故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大屏幕展示)

  1、人格权(板书)

  教师提问:人格权对我们来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如果不享有人权,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2、生命健康权(板书)(大屏幕展示)

  接下来我们看第三个故事(3•15晚会中的片断)

  (1)评价故事中的行为(大屏幕展示)

  (2)请你出主意,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大屏幕展示)

  (3)我国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学生思考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1)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行为(2)他们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个故事

  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议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大屏幕展示)

  3.人身自由权(板书)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侵犯了(1)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

  第五个故事欣赏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大屏幕展示)

  (3)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大屏幕展示)

  (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大屏幕展示)

  4、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1)车祸(2)食物、学习环境、社会环境。(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九、作业 

  材料: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 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十、课堂小结: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歌曲《爱的奉献》结束全课)

  十一、板书设计: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

  2、生命健康权

  3.人身自由权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篇5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2、能力目标: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

  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2、教学难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及怎样用法律扞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设计思路

  总体思路:五个小故事贯穿教学的始终

  情景导入: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中介绍有关侵害生命健康的案例。

  情境活动

  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引出人格权。

  第三个故事: 3•15晚会中的片断引起学生对生命健康的重视。

  第四个故事:搜身联系到人身自由权

  第五个故事: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故事通过提问引出童工问题

  作业设计:(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教学辅助工具:flash、视频、歌曲

  教学方法:情景教学、提问、启发、讨论和归纳式教学法

  教学过程

  导入:教师:同学们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五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一边欣赏故事,一边参与我们的讨论!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欣赏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片段)

  教师:村民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他们侵害了小偷的生命)。从法律上讲,小偷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权指什么?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下面我们就来共同学习第三课——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内容。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框题)

  首先我们来看和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大屏幕展示)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学生长时间思考讨论:

  (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侮辱人格,伤自尊

  (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在上述两个故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第一个故事中的小偷是生命受害,被评为“小偷”的同学是精神受损害。相同点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结合故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大屏幕展示)

  1、人格权(板书)

  教师提问:人格权对我们来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如果不享有人权,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2、生命健康权(板书)(大屏幕展示)

  接下来我们看第三个故事(3•15晚会中的片断)

  (1)评价故事中的行为(大屏幕展示)

  (2)请你出主意,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大屏幕展示)

  (3)我国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学生思考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1)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行为(2)他们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个故事

  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议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大屏幕展示)

  3.人身自由权(板书)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侵犯了(1)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

  第五个故事欣赏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大屏幕展示)

  (3)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大屏幕展示)

  (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大屏幕展示)

  4、法律扞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1)车祸(2)食物、学习环境、社会环境。(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九、作业 

  材料: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 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十、课堂小结: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歌曲《爱的奉献》结束全课)

  十一、板书设计: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1、人格权

  2、生命健康权

  3.人身自由权

  二、法律扞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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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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