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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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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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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知识要点


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会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三、怎样理解规律的含义、规律的客观性与普遍性?
1、规律的含义: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必然的联系。
2、规律与规则、定律不能等同;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定律、规则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主观的。
3、不能认为规律有好坏之分:
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可以给人带来积极作用,也可以带来消极作用,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从而创造有利于规律发生积极作用的条件,限制规律发生消极作用的条件,使规律发生积极作用,造福于人类。但这不是规律本身有好坏之分。
4、规律的客观性与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性是统一的:
规律既是客观的,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它是否起作用及作用的表现形式都与客观条件紧密相连。正因为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性才决定了人们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规律起作用的条件,但决不是改变或创造规律本身。
5、任何规律都是变化发展的:
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具体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也是发生变化的。
    6、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规律客观性: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被改造,也不能被消灭。
    (2)规律普遍性:规律是普遍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3)方法论:① 规律客观性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做到实事求是)。违背规律会受到规律的惩罚。② 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人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
7、怎样理解人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要坚持按规律办事?
一方面,规律的客观性制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人们认识和利用规律,又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以我们应该把尊重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方法论:既要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第五课 把握思维的奥秘
一、意识
1、什么是意识?
    (1)、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⑴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一切物质都具有的反应特性是人类意识产生的物质基础,生物的反应形式(刺激感应、感觉和心理)是人类意识产生的生物学前提。⑵意识是一开始就是劳动的产物,社会的产物。
   (2)、从意识的生理基础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产生的生理基础,意识活动是通过人脑对外界刺激的一系列反射活动产生的。
(3)从内容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离开了客观存在,意识既不能产生,也不能发展。
(4)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
(5)从意识的作用看,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
    2、怎样理解意识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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