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招生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招生热线:0731-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2766112
传真:0731-85652796
学校网址:http://,招生网址:http:///
邮编:410004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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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相关科目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
(二)省外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进档考生,学校将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由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300分)两部分构成(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以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承认省外联考成绩的,录取原则同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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