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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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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一

兹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本着互相信赖及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约定条款如下:(零部件订购)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订立的所有零部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的零部件订购是指乙方生产制造的各种零部件,包括: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的零部件。

第三条:甲方评估乙方的经营业务、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服务质量后,向乙方订购各项零部件(以下简称订购零部件)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在乙方___工厂加工制造成零部件后,交付甲方指定之受货人及地点。

第四条:甲方定期以采购单、请购单寄送或传真向乙方订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供货。

第五条:采购单内所载[预示量]系指当期应交数量;[预示数量]系指甲方授权乙方预先制造之订购数量;[预计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正式订购。

第六条:甲方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将采购订单寄送或传真乙方,交货数量调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交货时间。

(技术资料)

第七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所使用之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纸(零部件图、装配图、工程图、检验规范或承认图)详细规格、标准及样件等,必要时甲方可追加或删减之,乙方不得拒绝。

第八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妥善管理,不得遗失或将内容外漏第三者,若因此

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或经双方协议认为已无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资料归还甲方,倘若乙方遗失图纸,每张应赔偿甲方人民币60元,甲方有权并迳自从货款中扣抵。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做必要的校核,倘有疑义或相互抵触时,应即向甲方提出,并以甲方的书面解释为准。因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失误而造成乙方严重损失,则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

(委外物料之供给)

第十条:甲方必要时得供给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需用之合格原材料、半成品(以下简称委外物料)。

第十一条:委外物料供给的方法、时间、场所、价格、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之。

第十二条:乙方委外给物料时,应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质量及数量,如发现有瑕疵或数量短缺时,应即通知甲方。甲方对前项通知怠于处理者,视为承认其通知。乙方怠于前项之检查及通知者,除隐藏性的瑕疵外,视为承认受领客供物料。隐藏性的瑕疵于日后发现者,应即通知甲方;怠于通知者,视为承认受领委外物料。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指定之其它供应商直接交付的委外物料,需依前条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乙方为加强对客供物料的管理,应设账册详实登录。客供物料除用于制造加工甲方订购零部件外,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五条:乙方对无偿客供物料之剩余材料、废料等,需依甲方指示处理。

第十六条:乙方倘有客供物料加工不良时,应即与甲方共同分析原因,并做防止再发生之必要处臵。倘加工耗损率超过双方约定,而其责任在乙方时,乙方需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倘因委外物料的瑕疵造成订购零部件的不良,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甲方得派员每年定期实施委外的物料进行盘点对账,乙方需提前准备,盘点日期由双方协商,盘点当日乙方应派员共同确认。

第十九条:乙方因保管不周造成客供物料之数量短少或质量变劣时,乙方需照价赔偿(价格依照事先约定合约书书面资料实施)。

(模具、检验量具等)

第二十条: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必须的生产模具,倘系由甲方向乙方订购而借予乙方使用者,其所有权属甲方。

第二十一条:模具的订购、验收、借用之管理,依甲方《模具合约书》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可按实际需要自制或委托制造检验量具,费用负担另行协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制造或委托制造与甲方产品相同之模具、检验量具……等,移做未与甲方有相关的生产上。

(设计变更)

第二十三条:甲方因设计变更不得不终止或解除个别合同之一部分或全部,此时甲方需向

乙方提出合同变更的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同意。

第二十四条:因设计变更使乙方受损时,得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之。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时,甲方须以正式修改图纸或规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通知各有关单位修正相关资料、废弃或缴回旧图纸或规格,并依据双方协商的新图纸或规格生效日期(或以数量决定)停止制造旧件。

第二十八条:为有效管制质量、改善产品及降低成本,乙方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设计、规格变更申请书];对非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工程变更预定实施连络单]。上述之变更均需经甲方核准后始得进行。

第二十九条: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源、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甲方将依据《违约变更零部件索赔及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一)中规定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一切损失,同时视违约状况向乙方处以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罚款。

(价格及支付)

第三十条:订购零部件价格系依据乙方向甲方提出的报价单或附属文件,经双方协议决定者;所定价格除另有约定外,系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交货,并含包装、运费在内的价格。

第三十一条:订购零部件因设计变更而变动成本者,视实际情况重新议定价格。

第三十二条:每期货款应于验收合格月份之次月一日起计算60天内(若60天遇假日则顺延),由甲方选择以支票、汇票、电汇……等方式支付乙方;以甲方汇出、转账之日为准。

(包装)

第三十三条:订购零部件应适当包装及标示,除应具备包装牢固能防损伤及质量劣化、便于搬运,看管,点收等原则外,并需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之[包装协议书]约定。倘乙方未按协议书约定内容交货时,甲方有权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交货、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采购订单指定之日期、时段、交货地点、交货形态、包装规格等配合交货。

第三十五条: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之交货手续、批量及包装方式交付订购零部件,并提交有关单据(包括进料验收单、检验记录表或材质证明)。未按前述规定者,甲方可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责。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第三十六条:乙方如需提前或延迟交货或数量不足等异常情况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并需采取善后补救及防止再发生之适当处臵。

第三十七条:甲方接收订购的零部件时,应即核对交货单据,必要时会同乙方代表检查外观、包装及交货标签、清点交货件数,并于交货收料单上签收存证。

第三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短缺,造成甲方生产受损等,甲方将根据《交货短少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二)中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四十条: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可拒收,乙方按延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而造成停工待料,甲方可请求赔偿损失。因可归现于甲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乙方货款。

第四十一条:质量检验应由甲方依检验标准迅速执行,并将合格与否之判定结果通知乙方,前项检验标准结果作为质量及数量的最后认定标准。

第四十二条:质量检验标准(含抽样数量、检验方法、限度样件等)依据甲方规定或双方的检查协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乙方需依甲方的验收通知,将超交或不合格的订购零部件,遵照甲方的通知于指定日期前加以处理(收回并补交合格品或将瑕疵矫正等)。

第四十四条:乙方若不遵照前条规定,于指定日期前处理,则甲方不负保管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乙方对于处理的方式不得提出异议。

第四十五条:若甲方急需使用订购零部件时,乙方应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零部件进行全检,选用其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若乙方无法派员处理时,甲方得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后使用。因全检或加工矫正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担,并直接从货款中扣抵之。

第四十六条:倘订购零部件不符原订规格,但在结构、性能上尚无妨害时,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得经照甲方《特认处理作业标准》(附件三)特认验收并扣减价款。

第四十七条:若因初次制造之零部件(含新开发零部件及设计变更零部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量产。

第四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欠交或交货不良,造成甲方生产全线停工,甲方将根据《停工待料索赔作业规范》(附件四)规定向乙方进行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质量担保、索赔)

第四十八条:乙方需参照甲方提升品质的质量要求,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完成生产及检查的作业。

第四十九条: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订购零部件为全新制品,质量符合甲方供给或认可之图纸、规格、样件及技术指导的要求。

第五十条:订购零部件虽经检验,但有隐藏性的瑕疵未发现或此项瑕疵并未在检验项目内,而于甲方受领后始发现,经双方判定其责任若属乙方,且甲方于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出者,乙方仍需对瑕疵矫正或补偿合格品或扣减价款,同时若因此瑕疵使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一条:甲方通常只对订购零部件抽验,若于甲方受领后,工厂作业中发现不合格品,且证明其责任应属乙方者,乙方须于接获甲方通知后,依甲方规定限期取回不合格,若未依期限更换或取回而造成甲方停工的损失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下批交货中扣抵或扣减价款。

第五十二条:在甲方产品正常销售之保证期限内,若有不良零部件发生,其责任属乙方时,乙方应补偿相关零部件,若必要时需更换总成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补偿因零部件不良甲方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之产品销售后,若因乙方产品之瑕疵所产生任何损害,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上述之赔偿,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在10日内答复处理,如不予以答复处理,则视为认可。乙方并在15日内支付赔偿费用。若乙方对于索赔费用有异议时,可与甲方协商解决,但在提出一个月后,如未达成协议,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支付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五十四条:甲方在办理索赔时,原则上不向乙方退还索赔零件。若乙方认为需要退回索赔零件时,可向甲方提出要求,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判定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关运杂费用。

(保密)

第五十五条:双方对本合同有关业务、技术上的机密事项应切实保密,不得泄漏予第三者;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仍需负保密的义务。若一方违反保密规定致对方利益遭损时,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六条:依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乙方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应仅告知必要范围内之机密,并使该受托人保证履行保密的义务。若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与其负连带赔偿责任。

(工业产权)

第五十七条:乙方依甲方图样、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如发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应速通知甲方处理。其法律责任应由甲方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乙方自行设计之零部件(含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绘制承认图经甲方认可者在内),乙方需负责因侵范他人知识产权所发生之一切后果。

第五十九条:除甲方订购或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销售、使用依甲方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及模具,夹具,治具。

第六十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产品结束后,继续供应甲方承制之零件五年以上,以保障售后服务市场之需求。

(权利让与)

第六十一条:乙方将零部件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得到甲方的允许,但乙方仍需按合同规定对合同履行承担责任。

第六十二条:甲方或乙方除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本合同或其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者。

(调查与协助)

第六十三条:甲方于必要时如要求乙方提出其设备、材料来源、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及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必须提供。

第六十四条:甲方于必要时访问乙方工厂,并调查乙方有关订购零部件的工厂设备、生产管理、质量保证、技术能力、制造产能及经营管理等实务,乙方要予以配合。

第六十五条:乙方接获甲方前二条要求时,除不得已的理由经甲方同意外,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

(不可抗力)

第六十六条:因地震、火灾、战争、骚动、封锁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合法有效证明事故发生或存在的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合同顺延或变更解除。

(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六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经协商同意。

2、

3、

4、一方陷于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等状态下不能履约。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十八条:甲方因生产变更,经确认及订购零部件已无需求时,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之库存品在甲方订购量、授权量之范围内,甲方应于生产变更后6个月内负责处理或赔偿。但存在如下情况时,甲方不负处理或赔偿:

1、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且有影响甲方权益之虞者;

2、经调查报价不实,显有图谋暴利时;

3、连续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有重大瑕疵,严重影响甲方生产时;

4、因故无法如期交样合格,经甲方同意顺延三个月,期满后仍无法交样合格时。

(法律适用)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一方可以向订购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七十一条:依本合同规定所有之任何正式通知或请求,均应以书面为之。无论面交或邮寄对方本约所列地址或经对方书面另定之地址,均为本合同之附属文件;对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后十日内提出反对理由,否则将视为默认。

(合同有效期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间自生效日起算为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延长一年,但一方不同意续约,应至迟于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续约。(合同份数)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零部件订购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并各自贴用印花。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地址: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电话: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代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开户银行:帐号: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二

1.学习、宣传国家及地方有关种子管理的政策、法规,协助上级部门对本乡镇范围内种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2.熟悉本乡镇主要粮油作物栽培品种及其栽培技术,指导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和科学种植。

3.做好本乡镇主要粮油作物生育进程观察,适时提出粮油生产技术意见,经站长审核后组织实施。

4.负责本乡镇区域内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无公害粮油生产技术推广工作。

5.负责全乡镇的粮油生产技术宣传与培训工作,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

6.组织农科员、示范户、专业技术协会等进行粮油生产技术推广交流和技术考察。

7.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三

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本着互相信赖及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零部件订购)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订立的所有零部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的零部件订购是指乙方生产制造的各种零部件,包括: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的零部件。

第三条:甲方评估乙方的经营业务、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服务质量后,向乙方订购各项零部件(以下简称订购零部件)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在乙方 工厂加工制造成零部件后,交付甲方指定之受货人及地点。

第四条:甲方定期以采购单、请购单寄送或传真向乙方订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供货。采购合同范本第五条:采购单内所载[预示量]系指当期应交数量;[预示数量]系指甲方授权乙方预先制造之订购数量;[预计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正式订购。

第六条:甲方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将采购订单寄送或传真乙方,交货数量调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交货时间。

(技术资料)

第七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所使用之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纸(零部件

图、装配图、工程图、检验规范或承认图)详细规格、标准及样件等,必要时甲方可追加或删减之,乙方不得拒绝。

第八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妥善管理,不得遗失或将内容外漏第三者,若因此

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或经双方协议认为已无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资料归还甲方,倘若乙方遗失图纸,每张应赔偿甲方人民币60元,甲方有权并迳自从货款中扣抵。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做必要的校核,倘有疑义或相互抵触时,应即向甲方提出,并以甲方的书面解释为准。因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失误而造成乙方严重损失,则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

(委外物料之供给)

第十条:甲方必要时得供给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需用之合格原材料、半成品(以下简称委

外物料)。

第十一条:委外物料供给的方法、时间、场所、价格、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之。 第十二条:乙方委外给物料时,应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质量及数量,如发现有瑕疵或数量短缺时,应即通知甲方。甲方对前项通知怠于处理者,视为承认其通知。乙方怠于前项之检查及通知者,除隐藏性的瑕疵外,视为承认受领客供物料。隐藏性的瑕疵于日后发现者,应即通知甲方;怠于通知者,视为承认受领委外物料。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指定之其它供应商直接交付的委外物料,需依前条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乙方为加强对客供物料的管理,应设账册详实登录。客供物料除用于制造加工

甲方订购零部件外,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五条:乙方对无偿客供物料之剩余材料、废料等,需依甲方指示处理。

第十六条:乙方倘有客供物料加工不良时,应即与甲方共同分析原因,并做防止再发生之

必要处臵。倘加工耗损率超过双方约定,而其责任在乙方时,乙方需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倘因委外物料的瑕疵造成订购零部件的不良,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处理措 施。

第十八条:甲方得派员每年定期实施委外的物料进行盘点对账,乙方需提前准备,盘点日期由双方协商,盘点当日乙方应派员共同确认。

第十九条:乙方因保管不周造成客供物料之数量短少或质量变劣时,乙方需照价赔偿(价格依照事先约定合约书书面资料实施)。

(模具、检验量具等)

第二十条: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必须的生产模具,倘系由甲方向乙方订购而借予乙方使用者,其所有权属甲方。

第二十一条:模具的订购、验收、借用之管理,依甲方《模具合约书》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可按实际需要自制或委托制造检验量具,费用负担另行协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制造或委托制造与甲方产品相同之模具、检验量具……等,移做未与甲方有相关的生产上。

(设计变更)

第二十三条:甲方因设计变更不得不终止或解除个别合同之一部分或全部,此时甲方需向

乙方提出合同变更的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同意。

第二十四条:因设计变更使乙方受损时,得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之。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时,甲方须以正式修改图纸或规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通知各有关单位修正相关资料、废弃或缴回旧图纸或规格,并依据双方协商的新图纸或规格生效日期(或以数量决定)停止制造旧件。

第二十八条:为有效管制质量、改善产品及降低成本,乙方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设计、规格变更申请书];对非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工程变更预定实施连络单]。上述之变更均需经甲方核准后始得进行。

第二十九条: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源、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甲方将依据《违约变更零部件索赔及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一)中规定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一切损失,同时视违约状况向乙方处以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罚款。

(价格及支付)

第三十条:订购零部件价格系依据乙方向甲方提出的报价单或附属文件,经双方协议决定者;所定价格除另有约定外,系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交货,并含包装、运费在内的价格。

第三十一条:订购零部件因设计变更而变动成本者,视实际情况重新议定价格。

第三十二条:每期货款应于验收合格月份之次月一日起计算60天内(若60天遇假日则顺延),由甲方选择以支票、汇票、电汇……等方式支付乙方;以甲方汇出、转账之日为准。

(包装)

第三十三条:订购零部件应适当包装及标示,除应具备包装牢固能防损伤及质量劣化、便于搬运,看管,点收等原则外,并需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之[包装协议书]约定。倘乙方未按协议书约定内容交货时,甲方有权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交货、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采购订单指定之日期、时段、交货地点、交货形态、包装规格等配合交货。

第三十五条: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之交货手续、批量及包装方式交付订购零部件,并提交有关单据(包括进料验收单、检验记录表或材质证明)。未按前述规定者,甲方可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责。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page 4 of 10

第三十六条:乙方如需提前或延迟交货或数量不足等异常情况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并需采取善后补救及防止再发生之适当处臵。

第三十七条:甲方接收订购的零部件时,应即核对交货单据,必要时会同乙方代表检查外观、包装及交货标签、清点交货件数,并于交货收料单上签收存证。

第三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短缺,造成甲方生产受损等,甲方将根据《交货短少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二)中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四十条: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可拒收,乙方按延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而造成停工待料,甲方可请求赔偿损失。因可归现于甲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乙方货款。

第四十一条:质量检验应由甲方依检验标准迅速执行,并将合格与否之判定结果通知乙方,前项检验标准结果作为质量及数量的最后认定标准。

第四十二条:质量检验标准(含抽样数量、检验方法、限度样件等)依据甲方规定或双方的检查协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乙方需依甲方的验收通知,将超交或不合格的订购零部件,遵照甲方的通知于指定日期前加以处理(收回并补交合格品或将瑕疵矫正等)。

第四十四条:乙方若不遵照前条规定,于指定日期前处理,则甲方不负保管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乙方对于处理的方式不得提出异议。

第四十五条:若甲方急需使用订购零部件时,乙方应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零部件进行全检,

选用其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若乙方无法派员处理时,甲方得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后使用。因全检或加工矫正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担,并直接从货款中扣抵之。

第四十六条:倘订购零部件不符原订规格,但在结构、性能上尚无妨害时,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得经照甲方《特认处理作业标准》(附件三)特认验收并扣减价款。

第四十七条:若因初次制造之零部件(含新开发零部件及设计变更零部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量产。

第四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欠交或交货不良,造成甲方生产全线停工,甲方将根据《停工待料索赔作业规范》(附件四)规定向乙方进行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质量担保、索赔)

第四十八条:乙方需参照甲方提升品质的质量要求,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完成生产及检查的作业。

第四十九条: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订购零部件为全新制品,质量符合甲方供给或认可之图纸、规格、样件及技术指导的要求。

第五十条:订购零部件虽经检验,但有隐藏性的瑕疵未发现或此项瑕疵并未在检验项目内,

而于甲方受领后始发现,经双方判定其责任若属乙方,且甲方于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出者,乙方仍需对瑕疵矫正或补偿合格品或扣减价款,同时若因此瑕疵使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一条:甲方通常只对订购零部件抽验,若于甲方受领后,工厂作业中发现不合格品,且证明其责任应属乙方者,乙方须于接获甲方通知后,依甲方规定限期取回不合格,若未依期限更换或取回而造成甲方停工的损失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下批交货中扣抵或扣减价款。

第五十二条:在甲方产品正常销售之保证期限内,若有不良零部件发生,其责任属乙方时,

乙方应补偿相关零部件,若必要时需更换总成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补偿因零部件不良甲方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之产品销售后,若因乙方产品之瑕疵所产生任何损害,乙方

应负赔偿之责。上述之赔偿,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在10日内答复处理,如不予以答复处理,则视为认可。乙方并在15日内支付赔偿费用。若乙方对于索赔费用有异议时,可与甲方协商解决,但在提出一个月后,如未达成协议,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支付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五十四条:甲方在办理索赔时,原则上不向乙方退还索赔零件。若乙方认为需要退回索赔零件时,可向甲方提出要求,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判定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关运杂费用。

(保密)

第五十五条:双方对本合同有关业务、技术上的机密事项应切实保密,不得泄漏予第三者;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仍需负保密的义务。若一方违反保密规定致对方利益遭损时,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六条:依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乙方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应仅告知必要范围内之机密,并使该受托人保证履行保密的义务。若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与其负连带赔偿责任。

(工业产权)

第五十七条:乙方依甲方图样、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如发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应速通知甲方处理。其法律责任应由甲方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乙方自行设计之零部件(含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绘制承认图经甲方认可者在内),乙方需负责因侵范他人知识产权所发生之一切后果。

第五十九条:除甲方订购或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销售、使用依甲方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及模具,夹具,治具。

第六十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产品结束后,继续供应甲方承制之零件五年以上,以保障售后服务市场之需求。

(权利让与)

第六十一条:乙方将零部件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得到甲方的允许,但乙方仍需按合同规定对合同履行承担责任。

第六十二条:甲方或乙方除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本合同或其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者。

(调查与协助)

第六十三条:甲方于必要时如要求乙方提出其设备、材料来源、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及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必须提供。

第六十四条:甲方于必要时访问乙方工厂,并调查乙方有关订购零部件的工厂设备、生产管理、质量保证、技术能力、制造产能及经营管理等实务,乙方要予以配合。

第六十五条:乙方接获甲方前二条要求时,除不得已的理由经甲方同意外,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

(不可抗力)

第六十六条:因地震、火灾、战争、骚动、封锁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合法有效证明事故发生或存在的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合同顺延或变更解除。

(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六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双方经协商同意。

2、

3、

4、 一方陷于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等状态下不能履约。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十八条:甲方因生产变更,经确认及订购零部件已无需求时,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之库存品在甲方订购量、授权量之范围内,甲方应于生产变更后6个月内负责处理或赔偿。但存在如下情况时,甲方不负处理或赔偿:

1、 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且有影响甲方权益之虞者;

2、 经调查报价不实,显有图谋暴利时;

3、 连续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有重大瑕疵,严重影响甲方生产时;

4、 因故无法如期交样合格,经甲方同意顺延三个月,期满后仍无法交样合格时。

(法律适用)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一方可以向订购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七十一条:依本合同规定所有之任何正式通知或请求,均应以书面为之。无论面交或邮寄对方本约所列地址或经对方书面另定之地址,均为本合同之附属文件;对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后十日内提出反对理由,否则将视为默认。

(合同有效期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间自生效日起算为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延长一年,但一方不同意续约,应至迟于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 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续约。(合同份数)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零部件订购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并各自贴用印花。

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法人代表: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税号: 纳税人代码:

开户银行:

帐号:

x年xx月xx日

开户银行: 帐号: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四

公司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进入听取意见阶段后,坚持采取开门听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征求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搞好食堂管理服务、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以及干部职工在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都认真进行了研究,也初步考虑了一些下一步整改的办法和措施。同时班子全体成员在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认真负责地向局党组提出服务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8月14日,局长在确定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时,充分考虑了我局后勤服务点多面广、困难多、任务重;服务公司干部职工多,人员身份复杂,后勤资产资源管理难度大,同时惠及民生的发展潜力和今后提升的空间也比较大等方面的实际,带领局办公室、财务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到服务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实情,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我局民生工作的重视和对服务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广大干部职工深受鼓舞,决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加强学习,严格要求,团结协作,更加积极努力地工作,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座谈会上,公司经理同志首先从四个方面做了详细汇报。一是综合服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状况、科室设置、公司职能、资产状况等;二是近三年的主要工作情况;三是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出来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困难;四是下步整改的措施和今后工作打算。另外,与会的全体同志都结合各自的工作情况,畅所欲言,谈体会、讲认识、找问题、提建议,做到了开诚布公,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收到了良好效果。

王局长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对服务公司三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长远指导性的意见和要求。

这是由于历史改革所形成的两套机构干同一样的事情(尽管内部做了简单的分工),带来的体制和人员身份的矛盾,特别是事业与企业人员身份交叉,多头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不匹配等问题。下一步要积极向局党组反映,拿到局里的层面上去研究解决,不能由服务中心和服务公司去分别解决,这也解决不好。解决的原则是要在严格按照国家对企事业*位改革所制定的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从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入手,在干部配备、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职称设置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解决,以化解其中的矛盾和问题,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认真清理、统计我局所有的房屋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把家底搞清楚。然后逐步进行整和,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将东、西区两个办公楼进行整理改造,实行规范化管理,以得到充分利用;同时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考虑调整局属单位的办公地点,人均使用面积,决不能造成浪费。同时,要加大出租管理力度,创造财源。

通过建章立制促规范,向纵深方面发展以提升后勤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从社会上优选信誉程度高、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适中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楼和所有家属院的物业,推行货币化有偿服务,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以提升效率,避免因某个人的无理上访就影响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造成居民区的水电暖改造无法进行。另外,在公平合理规范的前提下,逐步向人性化方向发展。可以采取内外有别的办法,使我局的干部职工能通过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享受到我局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成果,实现局党组真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目的,也让干部职工真正感到服务公司是在真心诚意地在做事、在为民服务。

服务公司领导班子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心底无私,时刻做到清正廉洁。尤其在房产租赁、资源管理、建筑维修等方面,要通过健全制度、相互制约,严格要求、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该投入的就投入,该花钱的就花,把硬件配备好。要时刻加强安全观念教育,尤其是各家属院雇佣的水电维修工人,必须注意规范操作,不能出现工伤事故。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五

甲方(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油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定购指定的牌面粉、

二、合同订购的粮油质量、等级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甲方必须做到及时付款,保证没有质量原因不借故压款、退货、压价。

四、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提供指定的品牌面粉及食用油、数量、质量,要按国家质检部门规范认定的为准。

五、若因乙方粮油质量所引起的食品卫生事件乙方不但要无条件退货,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货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六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期间须具备法定的资质,即具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齐备的手续。乙方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参观、检查乙方的经经营场所,若发现乙方有违反《食品贮存》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2、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配送粮油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的规定》中有关条文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在每次供应粮油时向甲方出具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

3. 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粮油,所有配送须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以保证甲方的需求。

4、乙方送货时所用的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做好防尘、防蝇。

5、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受到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合作,由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

6、采购的粮油品种及价格标准:

(1)大米:xx市xx米公司提供的标一米。

(2)食用油:粮油公司生产的大豆油。

(3)花生:一级花生。

(4)黄豆:一级黄豆。

以上粮油价格为当时市场价下浮5%,价格如有变动,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但所配送的粮油价格应保持在市场价下浮5%以上作为配送价格。

7、此协议签订后生,任何一方终止合作需提前两周通知对方(第一、第五条除外)。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国家粮油交易中心七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用餐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粮油应为新鲜、无病虫害、无污染、 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安全要求。

3、甲方所购的粮油如出现腐烂、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粮油退还给乙方,并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粮油如因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及其他不良症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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