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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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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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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一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出台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文共八章七十三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987年4月27日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1997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1999年9月24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xx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禁止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全面规划,依法行政,保证本条例的贯彻实施。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设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管理工作,与县人民政府享有同等权力。

第六条 本省依法实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登记发证制度。

未按本条例登记发证的,其土地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在已经确定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土地上设定的其他利用土地的权利,包括抵押权、租赁权、空中权、地下权等。

第七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林地和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水面和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办理。

第八条 需要设定土地他项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原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第九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和土地用途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原登记机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依法收回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者终止土地他项权利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原登记机关注销土地使用权或者他项权利登记。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原登记机关根据有关批准文件,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依照合同的约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原登记机关根据合同,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十一条 城市市区内未经征用的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后,原土地使用权人拥有该土地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共利益或者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为原土地使用权人提供新的用地或者按照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调整土地所有权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因修建大型水利工程、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农民生活条件等原因,国家组织农民集体迁移的;

(二)因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改变位置的;

(三)因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调整土地的;

(四)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土地的。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农民承包经营本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承包期限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包、互换、入股、联营。

土地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经发包方同意和不改变承包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等原则。

第十四条 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报请人民政府处理。发生权属争议的土地跨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下达处理决定书。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逐级报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符合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所依据的土地调查资料、土地统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第十七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明确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确定各类用地的控制指标,调整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八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结合当地土地资源实际状况拟订方案,与有关部门和上、下级人民政府充分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九条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应当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城市市区的建设用地范围。

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渔业用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业矿业用地区、土地开垦区、禁止开垦区等。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逐级分解,拟订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对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未实现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核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节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逐级报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二十一条 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等级、土地收益和土地市场交易价格,评定城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定结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第二十四条 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

第二十五条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及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的,由省人民政府下达指标,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因退耕还林、还草减少的耕地,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异地开垦与其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且按照规定拨付耕地开垦费。

第二十七条 因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由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负责恢复,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无法恢复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垦与其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且按照规定拨付耕地开垦费。

第二十八条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第二十九条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十元至十五元的标准,向县(市)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用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三十条 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应当在批准的动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不得造成土地闲置。

因闲置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可以安排其他建设项目使用,也可以安排原集体经济组织耕种。

第三十一条 开发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不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开发活动,不得造成环境破坏和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第三十二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按照下列审批权限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一次性开发土地不足三十五公顷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次性开发土地三十五公顷以上不足七十公顷的,以及在设区的市市区内一次性开发土地不足三十五公顷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次性开发土地七十公顷以上不足六百公顷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一次性开发土地六百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必须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的土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破坏程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的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垦。

第三十四条 土地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面积,可以用作充抵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第三十五条 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垦、整理和复垦。

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由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开发费分成以及人民政府拨付的其他资金组成。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依法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

进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提供前款规定之外的土地。

第三十七条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订农用地分批次转用方案,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同时制订补充耕地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十八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征用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十九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四十条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用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二条 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土地被征用后,应当核减所征用土地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征用时,未收获当年作物的,当年核减;已收获的,下年核减。

第四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除依法应当报国务院批准的外,其供地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有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没有条件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以协议方式有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拟订供地方案,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六条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各级上缴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规定。

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留给市、县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储备。

第四十七条 为公共利益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供新的用地或者按照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二)原以出让或者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补偿;

(三)原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评估租金高出实际租金的数额与剩余年限折算的现值给予补偿。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及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应当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合同,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建设使用国有农牧场农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为原土地使用者提供新的用地或者予以安置,也可以按照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 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其供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外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条 乡镇企业建设应当坚持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其用地标准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五十一条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处分抵押房地产等原因,需要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内有空闲宅基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鼓励建设多层住宅。需要使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同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三条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用地标准是:

(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 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具体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标准。

第五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因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第五十五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住房的。

第五十六条 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原有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的,超标部分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必须退出其宅基地。

鼓励房屋所有者出卖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村民由于买卖住 房转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买方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第五十七条 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超过二年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五十八条 取土应当首先安排使用非耕地,确需使用耕地的,应当限定取土深度,保留耕作层的土壤,并依法进行复垦。

在非耕地取土的,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需使用耕地取土的,取土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土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取土补偿合同。

农村村民因生产和建设需要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取土的,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指定的非耕地上取土;确需在耕地上取土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九条 土地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实行土地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土地重大违法案件备案制度。

第六十条 对于依法受到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拒不执行并继续施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其实施违法行为的设备和建筑材料。

第六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时,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予以协助。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查处令,也可以直接查处。

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权予以撤销,并有权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十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

第六十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

第六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进行建设,自批准的动工建设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标准,向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土地复垦费,并处以土地复垦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

第六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超过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挪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财政、审计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化整为零、谎报地类等手段弄虚作假报批土地,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发放土地证书,对收取的有关土地费用违法使用或者使用不当,不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依法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县,是指设区的市和县、县级市。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推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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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第十二批)

一、初始注册人员

河北省(110人)

刘华明

肖卫红

李军立

李永秀

刘云峰

郝香利

黄 浩

孙晓拓

安敏桥(女)

张玉池

檀丽平(女)

张 庆

李立华

王聪敏(女)

冯建华

许力力

张绍银

郝 丛

王东朝(女)

何清华(女)

张拴力

谷 峰

和 赟

曹钊杰

金凤霞(女)

祁振海

吴亚军

彭兰虎

王旭冬

王 强

孙洪卫

马 楠

李秋月(女)

刘 宏

王学民

武坤伦

王华明

李文利

胡利宾

王立军

刘立冬

朱彩华(女)

丁元寄

高军平

张志亮

杜建文

郭欣庆

李永波

宁 宵

张博钊

高 阳

刘丽梅(女)

王 芳(女)

时英杰

马萃林(女)

高峰科

张松群

戚 俊

闫继业

王 霞(女)

李智谦

姜宝峰

史艳来(女)

袁培新

牟志斌

路晓东

程爱宝

刘建军

修丽峰(女)

李文刚

王玉贵

孙利臻

包姬田

刘文广

王红军

郭承军

刘树奎

付凤珍(女)

田 超

王焕文

蒙海军

李海彦

刘 宇

涂桂云

许石玉(女)

刘吉国

史丽丽(女)

王东海

王冬梅(女)

宋锡平

张晨旭(女)

吕新华

鄢红坡

范志涛

秦 杰

于子午

王百路

周晓出

刘福来

王立鑫

马晓红

孙梦华

谢 雄

顾 巍

张延超

方振发

王永全

要泽民

张志荣

刘卫华(女)

内蒙古自治区(12人)

武海玲(女)

林瑞辉

陈洪波

王 伟

徐仁桂

李 萍(女)

杨 夺

王京伟

王 浩

李卫东

米 军

张大鹏

辽宁省(53人)

于长福

鞠丕凯

石景龙

王秀珍(女)

冯宪刚

唐世杰

冷明远

郭琳琳(女)

刘立权

王秀兰(女)

姜明来

井 杰

杜 强

陈 菲

孙长海

朱梦龙

吴 宏

张凤林

周学强

牛龙彪

李 新

张春璞

胡建初

吴 狄

孙晓军

王 岩

都 锋

傅永帅

程元祥

何晓东

李海涛

王淑玲(女)

李 锐(女)

刘 伟(女)

崔海生

肖长亮

肖开泰

黄 明

刘明辉

汪 洋

许兆春

李 鑫

王海洋

沈忠武

汪 勇

杨 明

李 娜(女)

郭奎超

陈 胜

田秋艳(女)

韩树年

孙彦春

刘继先

黑龙江省(16人)

朱丽华(女)

李 鑫

薛成忠

李庆玉

朱光宁

刘祥志

刘 训

张 澍

李成有

薛宪富

于洪彬

房 庆

邸艳龙

韩景义

肖飞雪(女)

李 琦(女)

浙江省(25人)

王 波

徐林聪

薛云飞

王振华

程巧华

张坤鹏

董永春

林其明

林倩霞(女)

陈 炜

黄晓程

王金华

金平强

储成运

朱建新

王培彬

沈业仓

王志函

杨 琪

陈伟清

徐卫祥

张方军

何 明

王志鸿

钟学敏

安徽省(293人)

程伟家

王世发

王燕(女)

吴泰东

舒劲松

王美玲(女)

许士华

陈海飞

王鹏远

何涛

王卫国

程祝祥

孙红敏(女)

罗安平

周涛

杨正保

黄光辉

郑滨(女)

刘化平

曹红慧(女)

王士宏

王朝华(女)

姚杰

路峰

马辉

范兆峰

皇甫其亮

沈贤伦

赵承好

刘昌华

季磊

张家勇

王嵩(女)

年勇

孙圣勤

王道家

王东

左今胜

豆儒意

武晓春

张长迎

伍长城.

胡家文

吴光辉

戴成民

吴小红(女)

钱叶照

路昌宏

王启民

皮晓峰

闫洪万

吴陆松

方治国

雷顺文

朱传明

夏春雨

王成泰

孙宝

闵远峰

王秀伟

董金奎

金爱群(女)

凡中才

苏华兵

王可栋

熊海峰

雷世超

王文铸

赵勇

王幸福

汪永高

李春天

方松

刘猛

吴银华

孙茹(女)

车美玲(女)

房海滨(女)

张学军

戴汝平

董贺学

李世伟

樊建明

沈祥智

刘杰

钱莉萍(女)

钱立祥

洪达峰

王勇

崔景龙

王翔

许茂生

杨俊强

汪云

石梅(女)

刘为琴(女)

章齐斌

吴金凤(女)

程斌

高亚

丛龙琦

范汪苗

王赞

唐继能

姚新华

卜长宏

陈飞

张建明

鲍春林

费勤发

陈士军

周宏

张菁菁(女)

王懋祥

唐明生

李永新

许宏锋

张勇

刘邦年

程玉胜

万玉(女)

谢金

王从思

陈信

王其领

朱华军

梁燕涛

郑世全

李锋

崔怀树

罗玉平

鲍俊

吴小三

陈旗

李军

郭东海

陈松

汪少斌

沈静秋(女)

张新塘

王苗苗(女)

张庆

李卫诚

刘华

梁德江

韩太国

汪金印

刘兵

董松元

谢兴华

方习勇

李文

黎加顺

邓军

沈遵义

罗红谋

许计锋

邓衍宏

支文正

石小敏(女)

郭明

王波

刘继辉

熊年亮

徐玲(女)

舒玉友

郝文明

朱磊

李刚

孙守田

耿红旗

胡良昌

张云

徐国军

张庆凯

卞兴锁

何增华

黄劲松

薛鸿

曹斌

侯启春

王圣胜

文月强

汪兆年

舒银顺

于士强

丁进

阮忠汉

郭国旺

牛卫东

苗兴强

叶青

何俊

郑飞

王爱武

刘泉生

赵兰兰(女)

魏中华

杨超

李义成

乔振华(女)

牟念宗

陶余苗

陶玉红(女)

王军

张昭

朱海宁(女)

陈国旗

徐慧(女)

雷辉

王栋拣

范丽君(女)

解紫城

梁越明

王晓雪(女)

程军

唐铮

葛先雷

徐立新

孔强

琚肇进

侯忠祖

朱明

戴宇钧

徐飞

沈培旺

王胜

杨枫

武智

吴福宝

许跃胜

崔战国

孟彩云(女)

常正坤

贺明秀(女)

张志刚

刘承志

尹恺琦

庞鹏

时桂峰

毕庆

张克道

张文坚(女)

檀满旺

张斌

王鹏飞

徐斌

汪瑛玲(女)

丁雷

杨本良

潘浩

李洁(女)

胡云林

丁川

钱先锋

孙丽军

陈兴

路洪斌

章凌权

蒋俊树

汪友明

芦鑫(女)

郭秀(女)

赵明福

刘治盛

丁以程

金长青

范官水

李付刚

金龙

陈雷

薛谟超

朱小东

张秀军

金子栋

王学国

邓学体

刘万山

李辉

周弟刚

刘瑞

吕少军

王其祥

王言和

胡娟(女)

蔡新军

王毅

王川

杨牢记

张文芹

王利东

孙引(女)

唐睿(女)

江西省(69人)

张魏永

杨立文

王 军

李 洁(女)

余 昆

范新强

杨建明

胡公祥

万建成

李振国

袁精华

陈友强

尹慧锋

章颂泰

杨建安

石 飞

熊品华(女)

漆正东

徐 燕(女)

缪泽忠

李禹圣

熊凤英(女)

罗思东

陈敏婕(女)

程其胜

熊及美

黄 俭

曹进发

李 华

江瑞火

王高峰

鞠 斌

袁 伟

熊 辉

张流明

张卫星

王治军

鲁成海

朱晓华

周 波

朱永霞(女)

鲁军明

姜 鹏

谭 箭

伍小团

黄 涌

宋远路

辜桂香(女)

杨 颖

刘 源

雷 鸣

黄 勇

邹 立

吴丽芳(女)

徐兆峰

胡志斌

周延峰

游国辉

倪毛德

王清明

吴洲云

饶素容(女)

吕星芳(女)

胡青梅(女)

翁建生

胡品槐

黄世平

云玉海

王 英(女)

山东省(351人)

高建光

邓建明

刘玺君

王传勇

蒲振章

康有文

高 伟

黄进喜

徐 峰

林 军

尚 涛

陈德庆

任德庆

张作礼

郭艳培(女)

安伯超

赵日峰

张 华

杜 涛

巩敦胜

魏延登

王 灿

王 猛

牛家铧

孔令营

商显春

石海洋

孔卫国

吴开伟

孙兴艳(女)

侯成果

刘 磊

罗庆厚

刘忠伟

王善村

刘希福

李永峰

齐玉斌

尹继良

葛 智

种化省

邵珠成

刘 胜

程艳君(女)

曹玉刚

李德旺

赵 国

王甲全

徐中元

马 虎

赵 磊

刘念栋

时均东

满忠军

杜中雨

寇艳丽(女)

韩庚祥

冯林杨

王业钊

张峰华

宋 彬(女)

马士兴

路长龙

盖立军

张 强

耿长胜

吕本前

赵 波

刘中华

张建军

孙 进

刘景雪

高旭东

高学良

侯树贵

赵 盾

边 力(女)

朱树彬

李 明

刘均申

王西伟

仉立业

闫福东

王建忠

王正刚

万 里

王长明

冉云龙

葛均坤

李文忠

张明华

王永国

王 蒙

韩立波

柳建恒

苏维健

王德光

许 强

杜 波

宋庆伟

韩传宝

张光超

卜梅花(女)

杜海波

李国恩

李 明

胡太伟

尹德强

孙玉河

宋兆国

王文文

刘建东

孙经平

魏振全

孙延新

马洪俭

王宜清

张桂峰

陈利国

田拥军

孙全刚

张广元

赵传涛

陈 彬

张培领

郝之勇

丁 俊

赵 伟

冯 波

巴新伟

王开胜

孟亚鹏

满中峰

李华兴

刘国利

李永升

尹国华

赵振华

王文婷(女)

张 梅(女)

张文杰

于福生

任祥军

陈清国

杨令章

陈付东

郗金华

张 恒

苏海龙

刘尊刚

陈宝技

王 勇

孔祥东

李沛龙

王布伟

陈 霆

张永刚

颜 超

薛广峰

韩正玉

王新华

李广印

孙建国

王 勇

朱年勇

孔令国

姜海涛

孙洪华

刘志强

尹建儒

齐长春

刘美兰(女)

孙秀莲(女)

代燕青(女)

王绍星

杨忠义

孙 鹏

谭国龙

吕荣强

张玉庆

陶 可

朱志强

张 栋

王维军

李开华

李 伟

宋 刚

夏侯志国

于 进

齐宝勇

李 明

苗桂林

赵晓博

李正军

任德龙

王德强

李 娟(女)

程尉杰(女)

卜凡兵

丁国利

王云炳

贾广兴

李崇辉

刘纪义

胡信述

李 刚

董丽芳(女)

杨发起

李秀彬

王延峰

曹宜峰

杜传运

张 伟

田 阳(女)

郑宏伟

李运峰

张德艳

刘 越

汤承明

陈宝修

高正商

吴 昊

王建志

杨大米

张利新

黄西臣

赵晓东

肖明峰

李翠平

贾希盛

冯保民

董志胜

魏拥军

纪之磊

刘家伟

王道平

范 虎

刘 城

范守俊

蔡红波

孙洪生

田向红

周 波

王乐建

曹 伟(女)

王 忠

王其峰

段启剑

王 纲

周传新

商 健

徐先荣(女)

刘长忠

李树勇

曹秀稳(女)

卞志刚

鹿 兵

李 建

顾士东

杨晓辉

刘 波

陈 雷

周忠鲲

蒋东伟

周长洪

罗矿生

孙树涛

宋建伟

卞景强

董天文

刘阳光

孙玉同

丁 力

周长江

孙 强

柴玉成

席铁峰(女)

裴学国

宋传祥

卜祥芹(女)

仲崇武

张春林

任召金

苟桂民

刘 帅(女)

彭 锴

王 冬

孙绪军

郭长龙

冯作佳

詹召伟

陈永河

陈法勇

郭信刚

卜建亮

李 娟(女)

于永深

马炳辉

陈玉平

张俊强

石连起

王海宾

王卫东

邓亚明

潘光庆

李承浩

张 华

李士友

杨志亮

张风波

杨志永

辛绍磊

李光玉

孙志强

张玉亮

陈占光

刘永刚

刘边疆

孟祥友

孙化武

王 恒

吴 磊

王 涛

由凤敏(女)

宋元雷

宗建芳

孙鲁华

罗茂亮

焦向东

高 群

石富山

赵 锋

南锦玉

周学民

褚海峰

张苏洋

倪圣功

王慧超

刘子勤

王自波

曹善西

刘曰强

王仕成

李存禄

季书强

朱新峰

陈国成

董景林

钟宇辉

李明明

王 波

湖北省(171人)

姚晓明

李玉龙

丁兆胜

靳祖虎

王成林

霍光福

涂正环

陈益靖

胡孝来

刘鹏展

阮智全

潘育民

陈以明

杜 鸿

戴国生

张功清

李宏亮

张加权

张毅鸿

邱进锋

杨麟峰

江永建

刘志超

胡 坤(女)

唐 华

张 颖

钟 波

刘 霞(女)

黄基斌

卢光亮

饶珍军

陈玉敦

罗 春(女)

杨 燕

苏昌宁

徐海波

闻 力

侯 鹰

吴建军

江 涛

严稳平

李正源

王莉娜(女)

陈焕群

胡碧海

谢德军

杜宗礼

田 丰

袁寄辉

李晓春

王春芳(女)

刘贤斌

左 兵

傅长弘

秦学友

胡云霞(女)

宋忠平

李 佩

宋红军

饶顺玉(女)

翁立刚

邓其国

曲 强

陶 军

卢国飞

胡 兵

李圣成

王新民

张开祥

杨 威

张光全

吴文举

吴春芳(女)

陈雪勇

易 皓

张 军

徐 宏(女)

推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三

河北省三严三实方案

近日,河北省井陉县质监局召开全局党员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书记田耀筠在该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的重要讲话精神。

局长董建芳在传达学习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就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抓好学习讨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田耀筠在该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先行一步。进一步修订完善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加强督促检查,长期抓,抓长期,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态化。要对照工作生活中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立行立改,确保学习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要注重学用结合。把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与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质监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打造“阳光质监”“责任质监”“法治质监”,为促进该县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河北省代表委员热议“三严三实”重要讲话2016-07-24 17:13 | #2楼

3月9日,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讲话,在河北省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认为,“三严三实”,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积极践行“三严三实”,锤炼过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为人民群众执好政、用好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发出的新号令,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沧州书记焦彦龙认为,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与“实”两者缺一不可。“严”是改进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要求别人做到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要把“四风”的势头遏制住,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权力,以守纪保持形象。面对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实现沧州绿色崛起的历史重任,就要牢记的教导,大兴务实之风,唱响“实干兴沧”主旋律,以干部作风的大转变推动沧州科学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保定马誉峰说,“三严三实”,是加强全党作风建设的“升级版”,是向各级领导干部发出的新的“动员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的要求,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始终秉承“鞠躬尽瘁为百姓,殚精竭虑谋发展”的为政理念,祛官气、接地气、聚民气,回归本色、摆正位置,走进群众中间,与群众打成一片,记着人民的恩情,想着群众的疾苦,念着百姓的期盼。要以实干为荣、以实干为责、以实干为本,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脚踏实地把小事办妥、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学习贯彻好的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杨玉成表示,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时刻牢记责任,多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实情,反映最真实的社情民意。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与同事相处,实实在在合作,真心实意共事,不做表面文章,不摆花架子。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提出切合河北“三农”实际的建议,写出有利于燕赵农业农村发展的提案,实打实地为我省广大农民致富建真言、献实策。

全国政协委员、省农科院副院长王海波认为,的讲话反映了新一代领导人求真务实、锲而不舍的坚韧作风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决心和信心,讲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这将对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对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有了这样的作风和精神,在前进道路上就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全国人大代表、沙河市白塔镇栾卸村党总支书记李长庚说,“三严三实”,是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群众的期盼。“三严三实”,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能否做到“三严三实”,能够反映一个人的精神境界,能够体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应该努力将“三严三实”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

河北省林业厅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会议2016-07-24 19:54 | #3楼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5日讯 5月20日,河北省林业厅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视频会议,党组书记、厅长王海洋以《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题进行了党课辅导,并对省林业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凤庭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全体公务员、驻石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驻外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海洋指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是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作风建设良好态势保持和发展下去,使好的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王海洋强调,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三严”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我们党的核心价值、独特优势、优良传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以修身是根本,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严以用权是核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规范;“三实”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干事创业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体现了党始终坚持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三实”就是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真抓实干,主动作为,解决问题,战胜困难,推动发展;“三严三实”是有机的统一整体,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作为党员干部在严和实上,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懈追求“三严三实”的境界,永葆真正共产党人本色。

王海洋要求,对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体要求,要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全厅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牢记根本宗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站在群众的立场、从广大林农果农切身利益出发,真正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敢担敢当,用改革精神推进林业发展,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攻坚;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思想唯实、作风务实、创绩重实,真正把精力放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上来;要严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要认真履行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向深入。一是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二是突出落实从严责任,三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四是强化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五是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央和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厅专题教育开展。

河北省三严三实方案2016-07-24 18:54 | #4楼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坚持以上率下 严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e#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启动以来,河北地税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全面贯行从严要求,将该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使全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呈现了开局良好、组织有效、部署严密、督导有力的工作局面。

一、坚持以上率下,开好专题党课,为专题教育顺利开局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在税务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税总党组发〔2015〕34号)和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冀办发〔2015〕19号)要求,省局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布署专题教育工作,全面学习传达专题教育精神和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总局和的布署上来,坚决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四个始终”:把学习贯彻始终,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把问题导向贯彻始终,主要是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把持续用力贯彻始终,确保专题教育不分阶段,但用力不减;把专题教育和地税工作相融合贯彻始终,确保实现“两促进、两提高”。

二是细化实施方案。省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于5月上旬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会议,实行分工负责制,召集人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谋划、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确保职责任务及时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工作安排》,明确了专题教育活动内容要求、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并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有抓手、有载体、有督导,确立了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为全系统26个处级机关和省局23个党支部全面开展专题教育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三是开好专题党课。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红星同志紧扣“三严三实”主题,结合地税系统工作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并通过反复修改和党组审定,确定了题为《努力践行“三严三实” 树立新时期地税干部新形象》的专题教育党课讲稿,并于5月中旬组织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和省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讲了党课,为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了铺垫,开了好局。全系统26个副处级以上地税机关党组成员和省局机关23名也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在适当时机进行了讲党课活动,为全系统党组成员讲党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责任,深入蹲点调研,为专题教育奠定基础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把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摆上日程安排,不仅加强研究谋划、统筹协调,而且对关键动作一个一个推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题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由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和接受教育,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对专题教育的部署、组织协调负责,对专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负责,对专题教育的实践成果、实际成果负责。各级地税机关根据专题教育特点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增强专题教育的实效性,真正让专题教育在全系统开花结果。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坚持把专题教育同完成目标任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坚持把专题教育同“三会一课”相结合,从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入手,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强化每周五政治学习;坚持把专题教育同解决问题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避免空对空,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查摆、校正“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坚持把专题教育同“地方抓和系统抓”相结合,根据地方实际,围绕系统要求,不等不靠,主动布置,全面落实总局与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兼顾。

三是深入蹲点调研。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工作安排》要求,以领导联系单位为主,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采取走访当地党委政府、一线税务干部、纳税人等方式事带着问题、揣着方法进行蹲点调研。重点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听取基层联系点党组对当前重点税收工作和专题教育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基层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见面谈心。省局领导干部与联系点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谈话,了解基层联系点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创业不实、做人不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搞好专题教育意见和建议。召开一次干部座谈会。在基层联系点组织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征求基层同志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全系统副处级以上地税机关党组成员共走访纳税户723户,走访基层税务机关345家,走访党政机关181个,召开座谈会达190次,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续工作打好了基础。

三、明确教育主题,细化学习安排,为专题教育构架桥梁

一是突出学习主题。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及相关税务典籍,以“绿色崛起、税收助力”为主题,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细化了学习研讨“三个专题”的方案,增加了包括总局编写的《以案说法——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案例剖析》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围绕地税工作实际专题研究了年度学习安排,制定印发了《2015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关安排》《2015年省局机关学习工作安排》,以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分别明确了10项学习重点和每个月的学习主题,做到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始终坚持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学习内容明确和学习专题突出,坚持每周五集中半天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季末开展业务工作的研讨,做到理论实际相结合,将定期检查、定期总结纳入绩效管理,健全了考核制度。

二是挖掘问题根源。围绕提出的“六个着力解决”,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地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局党组明确提出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即:严以修身,坚持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养;严以用权,坚持依法办事、提升执法水平;严以律己,坚持守住底线、时刻做到廉洁自律;谋事要实,坚持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创业要实,坚持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工作落实;做人要实,坚持忠诚老实、与人为善的处世原则。同时,要求全系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提出的“七个有之”,列出问题清单,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整改,使边学边改真正成为解决税收难题的敲门石。截止目前,共收集意见建议26条,经梳理汇总涉及“不严不实”问题16条,并相应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专题研讨。省局党组对在全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高度重视,在5月4日召开省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学习贯彻落实和刘云山同志关于“三严三实”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先后3次就如何推进专题教育深入开展进行了集体研究,组织学习了上级领导专题教育党课内容。7月6日上午,省局党组中心组组织了“三严三实”教育廉政专题学习,集体学习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刚同志通报了近期纪检监察工作有关情况,省局党组也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讨。7月16日,省局机关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调度会,机关各参加了会议,并对前一段学习情况做了交流,为全省系统专题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党内生活,为专题教育提供保障

一是健全廉政制度。省局出台了《关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各级“一把手”主体责任,制定了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等保障性制度。制定了《实施内控机制信息化、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构建科技大预防工作格局;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上半年发布预警645项次;与省检-察-院共同印发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增强了防控风险的整体合力。创新纪律审查工作方式,先后出台了《信访举报和线索管理办法》、《政纪案件调查处理和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局“七个严禁”案件。上半年,全系统受理信访举报101件,初核41件,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23人。在此基础上,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从严从实加强地税干部管理》《查办唐腐败督查督办办法》《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等举措,为强化教育、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了思想政治和廉政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二是深化整改落实。省局党组结合教育实践,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及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力度,对照省局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三个“十二项”服务措施,坚持开门整改;真正健全制度规定,对省局机关教育实践出台的制度和办法,确保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推动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在此基础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继续抓紧落实,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防止反弹,对建立起来的制度狠抓落实,切实巩固教育成果,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是严格党内生活。省局党组始终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引导党组织和党员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维护中央和的权威。认真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督促领导干部过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内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

四是认真评先推优。经各党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委员会审议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年表彰了2015年度先进党支部7个,优秀共产党员48名。七一前夕,组织被表彰人员、先进和近年发展的新党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西柏坡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重温了入党誓词。通过回顾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爱党爱国情怀,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2015年,省局票证中心被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机关一名同志荣获第四届“省直青年五四奖章标兵”。推荐邯郸市肥乡县地税局的一名同志参加省直机关“忠诚、干净、担当”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我局“‘走在前、做表率’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和“突出行业特点,做好党建工作”等做法在《河北机关党建》进行了刊登。

五、围绕税收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效果,坚持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特别是,在税务总局和省直工委的督导检查中,均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组织收入完成序时进度。今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强化税收征管,严格堵漏增收,实现了税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截至8月底,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1570.68亿元,同比增收16.34亿元,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10.07亿元,占年计划的73.76%,比时间进度快7.09个百分点,同比增收2.2亿元,增长0.2%,实现了正增长。社保费完成391.5亿元,增收11.5亿元,增长3.03%;教育费附加等其他6项收入共计完成69.11亿元,为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是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服务全省大局,出台了《关于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了7方面、20条措施,增强税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服务“走出去”企业,为纳税人印发服务手册,针对不同需求提供政策辅导,助力企业“走出去”。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国有企业重组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企业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半年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减免税收16.12亿元。通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简化了企业办证手续。据统计,全省适用“三证合一”登记流程新办企业登记4879户、变更登记1189户。同时,还及时修改网络系统,在申报环节就对应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直接锁定,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是税收征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级地税部门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试行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导向,不断完善和规范税收征管措施,认真开展了《征管规范》试行工作,推进了税收风险管理,加大了稽查力度,强化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开展了重点执法督查,税收法制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仅上半年,落实了《征管规范》与金税三期上线相结合;利用财产行为税第三方信息监控,入库税收15.9亿元;全省共检查纳税人1313户,查补入库总额18.7亿元,查处百万元以上大案要案101件;向大企业发布税收政策和通知90条;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河北省税收保障办法》立法工作;组织11个设区市局开展互查,实现了重点督察对象覆盖全省。

四是纳税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批推出4类、11项服务措施,拓展升级了服务内容;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涉及地税部门的159个服务事项,逐项梳理比对,认真查找与工作中的差异,认真整改落实;扩大了“同城通办”覆盖面和免填单业务范围,推行了网上办税服务,仅上半年网上办税服务厅共受理税务登记类涉税申请11.4万件,发票类涉税申请40.4万件,其他审核审批类涉税申请2.9万件;与省国税、省建行联合创新推出“税易贷”服务,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融资提供帮扶支持,截至6月底,全省已有56户信用a级小微企业申请贷款3594万元;国地税合作也深入推进,明确了我省国地税合作的6个方面40项内容,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

五是金税三期工程顺利推进。金税三期上线工程启动以来,省局相关处室和各市、县局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投入很大力量,建立了上线推广团队,分级组织了测试培训;完成了岗责、流程、权限等系统初始化配置,录入全省基础代码表、参数表数据16万条;先后开展7轮数据迁移,将10亿余条征管历史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中;集中力量编写了《金税三期系统操作指引》,认真开展数据清理及补录工作,并完成了多个本地特色软件的接入改造。截至目前,全系统硬件环境准备和本地特色软件开发测试均已完成,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河北省三严三实方案2016-07-24 23:13 | #5楼

河北省政协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付志方讲课#e#

5月12日,河北省政协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付志方结合政协工作和政协机关实际,讲专题党课。副主席刘永瑞、崔江水、曹素华,党组成员王三堂,秘书长郭大建听党课。

付志方指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目前,省政协机关干部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机关全面建设和发展已经具备很好的基础,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中央提出要解决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在省政协机关干部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是学习氛围不浓,工作方法不新、纪律观念不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其根源在于没有很好地落实“三严三实”,如果任其发展,就会贻误人民政协事业。

付志方强调,要认真把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将“三严三实”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自身素养、能力和作风。要提高“严”“实”意识,切实根除思想深处的错误认识。要着力在“严”字上高要求,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做到严于律己;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做到严于修身;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为民,做到严于用权。要着力在“实”字上求效果,沉下身子,力戒浮躁,不懈努力,力戒懒散,做到有学有用,力戒学荒业疏。要从现在开始,按照中央和要求,以“严”和“实”的作风抓好这次专题教育。

河北省气象局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会议2016-07-24 13:10 | #6楼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 王斌)近日,河北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善允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强调,要结合专题学习,深入查摆党员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臧建升,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福来、张晶、彭军出席会议,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企业、现代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河北印发的《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和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警醒、坚持执行“十不准”规定。要认真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一把手”管起、严起、抓起,从党的纪律管起、严起、抓起,从现实腐败管起、严起、抓起,从实权岗位管起、严起、抓起。要坚持不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中央和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检查和巡查,存在问题的要马上纠正,继续犯的要加重处分,严肃处理,做到动辄必咎。

会议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从6个方面分析查摆了全省气象部门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会议要求,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首先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加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二是要强化道德修养,筑牢立身之本。三是要秉公用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四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实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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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雾霾采访调查

中国经济网记者来到河北,就治霾问题实地采访了河北省环保厅、发改委等部门。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 殷广平: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不能说北京一污染就是河北的事情。

不管是北京、天津、还是河北,三地都有自己的污染源,北京可能机动车尾气排放多一点、天津扬尘多一点、河北燃煤多一点。

三个地方都在排放,而受到天气影响,污染气团确实会出现区域性转移,造成部分地区aqi高一点,部分地区低一点。

殷广平:首先,不得不承认,目前污染物的排放和环境容量已经不相协调了,我们的排放大大超出了环境的承载能力。

现在很多人把关注的目光过多转移到天气怎样、利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上,这是舍本逐末。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减排、在治理。

河北省在大气环境治理上是下了狠功夫的,今年前10个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相比于2019年下降了25.8%。前10个月,我们的重污染天数为25天,比去年减少了63天。应该说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当然,我们也明白这离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不过,治理雾霾的工作十分艰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

殷广平:可以说,河北治霾主要问题就是一个字——煤。

河北的能源结构,90%都是靠烧煤,全省每年要消耗3亿吨的煤。单就pm2.5而言,燃煤所占比重超过35%,机动车尾气和扬尘相对要小。

殷广平:现阶段可能性很小,它受制的因素太多。天然气的供应量不足是一个原因。其次,天然气的使用成本比煤炭要高许多,河北省的耗煤量如此巨大,想要一下子全部改用天然气,在经济上很多老百姓和企业也不会接受。所以,解决的重心就落在提高煤质和治理散煤上。

殷广平:国家给我们制定了任务,到2019年必须确保压减煤炭使用量4000万吨。针对这个目标,单单今年,全省就取缔了10蒸吨以下的小锅炉2780座,拔除烟囱351根,并且完成了70%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任务。

不过,正如你所言,在淘汰劣质煤、整顿散煤使用上阻力很大。目前劣质煤一吨只需要300多元,而优质煤需要700-800元,成本翻倍还不止。企业考虑到利益问题,肯定是不愿意。

另外,河北和北京、天津不一样,我们有着大量的农村地区,居民也考虑到煤炭价格差异,不愿意买贵的。河北交通四通八达,想限制劣质煤进入更难上加难。

明年我们要重点啃这块硬骨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在京津周边地区。

殷广平:河北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部143个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系统,也就是说我们的检测网络覆盖了全省,甚至到县一级。

除了全国发布的空气污染指数排行榜外,我们本省也有自己的榜单。对环保工作效果差的地区进行约谈。

河北省发改委环资处调研员 刘金合:今年前10月份全省的空气质量同比去年有很大的改善,但在成绩的背后也有鲜为人知的艰辛。

为了环境的改善,河北虽然不能说伤经动骨,但也至少是壮士断腕,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就从化解过剩产能来看,钢铁是河北的支柱产业,生产的同时也造成了大气污染。河北淘汰了一大批规模、效率相对落后的钢铁企业,所有45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要求全部淘汰。而在很多省份,400-450立方米的高炉是它们的主力。

在削减煤炭使用上,到2019年需要总共投资2660亿元,除了采取市场方式筹措外,还需要财政负担636亿元,压力巨大。

去年,压产能、治污影响河北省经济增速1.75个百分点,今年影响预计大于去年。不仅如此,它还造成了大约20万人直接失业,40万人间接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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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合:发展风电是一个正确方向,事实证明效果也不错,我们会继续。

至于会不会阻挡“风道”,目前我还没有看到国内有这样的研究成果,还得请教一下专家。这两年北京沙尘少了,一定原因也是风没以前那么大,但我觉得风车不会是主要原因。河北建风电站的时候选址是经过严格考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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