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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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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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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一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年月日: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水泵房、空压站轻钢结构活动板房

2、工程内容:20m*6.15m水泵房单坡平房和50m*14m双坡平房

第二条 工程造价

1、水泵房(单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空压站(双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2、水泵房工程建筑面积约 (¥:后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空压站(双坡平房)工程建筑面积约 ㎡,合计总工程造价约 (¥: 0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单价不因市场或国家、省、市政策性的调整而调整。

第三条 工期及调整

1、开 工 日 期:以我方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

总 日 历 工 期: 天(其中水泵房不得超过天)。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①、施工场地的水、电及场地外施工道路未接通,障碍物未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②、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示能保证施工需要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③、不属包干范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确,影响施工进度;

④、施工中停电、停水一天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⑤、非乙方原因签证不及时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⑥、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的;

⑦、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⑧、非上述原因因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以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标准。

2、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1、 总工程造价45%,剩余总工程造价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查,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 5 日内审核完。最终结算值以甲方的预结算部门及审计部门根据本合同条款审定的结算值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应在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以甲方的审核为最终结果。

5、本工程支付均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定置管理、安全等手续。

2、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负责距施工场地最近点50m以外水、电、道路的接通工作,满足施工用水量、用电量的需要,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外进出道路的接通及维修,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或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有关资料。

3、委派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隐蔽工程及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签证,工程量的核实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

4、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结算款。

第七条 乙方职责

1、开工后2天内,按照施工需要,办理好水、电的使用手续;施工过程中余土余渣倒往指定地点,按规定按期交纳水、电使用费;按甲方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动用甲方的设备、工艺管道、建筑物、铁路、公路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施工手续,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

2、负责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水、电等管线的铺设、管理、维护工作。

3、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设计图及材料表 2 份。

4、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

5、工程交工验收后天内,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图纸送甲方主管部门。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乙方安装原因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造成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质保期满后或质保期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负责修补,且乙方只能收取成本费。

第八条 检查与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和安装工程施工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2、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联合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乙方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并自检合格后,在准备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之内组织检查、验收,否则乙方可自行隐蔽。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代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质监站,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工程量签证

现场发生的确需进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并在二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在二天内审核完毕,并办理好签证,按规定返回签证单。如若超过期限则签证作废。

第十条 材料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复验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更换材料。工程材料差价按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 保修

1、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对所建工程进行保修。

2、保修期限:

活动板房保修期限为两年。

保修期从项目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期奖、罚

1、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

2、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工期)由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奖、罚

1、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奖不罚。

2、由于乙方的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上,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定置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物料摆放有序,施工平面布置要报经甲方批准才生效。对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应向甲方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申报,并采取积极的防治污染的措施,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采取严格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到人身、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提交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五条 工程转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据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本工程现场矛盾,属甲方的原因由甲方处理,工期顺延;属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期。

第十七条 合同的中止、解除

1、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工程停缓建,引起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按有关规定按实支付所发生费用。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的违约金。

3、乙方违约的违约金,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时,差额部分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期限、终止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公证的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也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方各执 二 份。

第二十一条 廉政建设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搞好廉政建设,且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及甲方廉政建设的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三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一、文件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

3、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钢结构制作工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

5、合同设计技术条件所构成的《技术补充协议》;

6、承包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含构件制作图、构件安装图和节点图等);

7、本合同履行中签署的会议(会商)纪要,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构件照片、承诺书、证明书、通知书、确认书及工程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涉及合同条款履行、变更的各种书面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照本合同文件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决;文件中无表述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约定处理。

本合同履行或处理过程中按本条第1款的文件排序适用工程事务;本合同已约定的,按

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1、结 构: 。

2、建筑面积: 。

3、层 数: 。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进行制作、安装。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技术条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图纸、答疑文件为准。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合同附件施工图纸内钢结构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围内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验收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预计)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与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图纸为最终结算标准。

四、本工程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费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围和技术条件下合同总价包死。本合同特明确,材料部分开具材料增值税发票,劳务部分开具建筑安装发票。

二、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总包服务费(总价的1%)及税金;不含劳保基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价格以报价表同项单价为准)。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包死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发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钢结构施工图 二 套及变更图,承包方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图进行加工图设计并进行构件加工。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甲方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名。姓名为:。

7、发包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证无效,除非经承包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设计施工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送交发包方。

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满足现场用水用电要求,乙方装表计量,按实际用量计费交给总包单位;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应由承包方与总包单位另行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2、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有效工作日,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为场施工条件、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安装完毕。

二、工期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

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或采购,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5、因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雨雪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供应

一、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并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构件运至现场应在下面垫上枕木或木料,保护漆面。

3、承包方运送材料、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点检验。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必检项目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的构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厂制作,在材料准备好后,承包方将邀请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监管。

2、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7、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代表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9、自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按国家法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地脚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复测合格并请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始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次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发包方二日内不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后 七 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款由业主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即人民币 。

2、 本工程共分五个单体,每个单体施工完毕后付至单体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以此类推。

5、 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如发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权计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计入。

6、 余款%自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七日内由业主方无息付清。

7、 业主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业主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业主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方赔偿一切损失。

8、 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 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计算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图纸;

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 1.5 投标书和招标答疑文件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前,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含设计变更)。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原材料的卸车及整齐堆放;

2、施工机具的安装;

3、施工现场劳务施工必要的硬化;

4、施工工棚的搭设;

5、施工现场由于乙方造成的责任乙方进行清理;

6、现场施工材料必要的倒运;

7、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水、电、暖、卫、消防制作安装等;

8、在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在出现零工;

9、合同中未约定,但施工中必须要做的工作;

10、施工中使用的小型材料(氧气乙炔、电焊条、油漆等辅材);

四、分包工程期限20_年9月1日开工,20_年7月30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每年收麦、中秋、春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工程款,平时工人借支生活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上级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规定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施工,甲方并不增加费用。如乙方未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进行施工,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实际花费费用的1.2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出现安全事故,双方共同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费用分担:

(1),5000元以内,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4),以上费用包括医疗,善后以及外部罚款等。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费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工程中全部钢结构工程按1300元/吨(甲方提供汽车吊)、水、电、暖、卫、消防等结算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甲方提25%管理费。其他项目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为80元。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大型材料或者施工当地买不到的材料,要提前15天进行上报施工计划,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购置。小型材料乙方需要提前3天上报计划,甲方安排现场材料员进行购置。由于乙方材料计划上报迟缓,导致材料未能及时供应,一切损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由于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负责。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正常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及三级盘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由乙方负责(固定现场不动的机械,甲方提供;现场移动使用的机械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提供机修电工一名,负责现场设备等的维修。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故意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中需用的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更改设备。

五、乙方自行购买机械的电缆等由乙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其他施工班组必要的使用垂直运输机械。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三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四、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进行施工,并承担业主的工期、质量罚款。

五、如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进度明显慢于正常施工进度或者施工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甲方有权接触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经核定后,按照核定总价的80%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2)项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将钢结构厂房车间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本协议如下望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包工包料;

二、 承包范围:根据简易图和双方约定施工内容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进行施工。檐口高度规格为4.6—5米之间;

三、 总造价按建筑实有面积计算:长138米*13米=1794平方米,每平方按125元计算。

四、 质量按照简易图纸标准验收,原材料按照提供的施工要求材料表进行施工,保质保量。

五、 双方工作

甲方负责水、电、路三通;

自合同签之日起付给乙方工程预付金;甲方按工程进度发给乙方的承包金,不得拖延,工程竣工验收后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六、本工期工程定于20xx年 月 日开工,于20xx年 月 日交工,如遇到风雨不能按时交工,其它特殊情况等不能按时交工,双方协商可顺延。

七、安全问题

在乙方施工中,因乙方自己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全全负责;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成达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4. 工程造价:

5. 钢结构工程建成后,土建砌体完工。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三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给乙方。

2. 在主钢梁钢柱加工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总价的给乙方。

3. 在主钢架钢梁檩条安装完毕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4. 在屋面瓦完成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

5. 剩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甲方必须一次性付给乙方,预留 %为本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第一周内付清。

6. 若本项目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三日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若甲方无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付清合同款项。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 全权负责处理此合范围内事务,现场施工员 全程在场负责技术处理相关施工日志需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在12个月内,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维修合格,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工地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或单位无关人员(社会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擅自闯入施工现场,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条件

1. 甲方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2. 乙方进入工地前甲方必须具施工条件,即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厂地平整)甲方应保证地面运输道路的通道畅通。

3. 甲方应为乙方留有足够的场地用于材料堆放。

4. 出现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情形,乙方停工后甲方如另行组织人员安装,因此情况出现基于甲方违约造成,不影响乙方按合同总价款向甲方主张合同总价款的权利,甲方明确放弃以此理由的抗辩主权。

第六条 争议,违约

1.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乙方在无甲方造成其他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有问题经返修仍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

4. 工程中途因甲方的原因停建,缓建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动用,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原则上安装三日内甲方不提出书成异议即视为订可安装及质量问题,即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定立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终止。甲方首批合同款到乙方帐户后,甲方将派一方监理到乙方加工车间进行监理,施工日志双方签字。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格式汇总七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 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 3 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 国家 (包括部、 委) 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 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 4 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 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 5 套, 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 甲方。 第 5 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 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 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 在本工程施工中, 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 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 6 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 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 在其职责范 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 7 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 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

第 8 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 5 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 1 日和 15 日向甲方 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 15 天向 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 设备、 设施等的防火、 防盗工作, 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 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 的要求。 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 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 9 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 7 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 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 5 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 2 天, 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 逾 期视为确认。

第 10 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 75 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 75 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 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 8 小时甲方予以 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 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 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 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 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 5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 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 5 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 5 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 作认可。

第 11 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 10 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 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 应及时予以实施, 待全部完成后, 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 12 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 13 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 14 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 15 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 5 天内支付总价的 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 5 天内支付到总价的 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保温安装结束后 5 天内支付到总价的 80%;(5) 竣工后 30 天内支付到总价的 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 16 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 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 17 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 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办法执行。

第 18 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 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 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 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

第 19 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 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 10 天内,双 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 2 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 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 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 7 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 20 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 21 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 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

第 22 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 23 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 24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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