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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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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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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一

金丝峡到了。这是景区大门,景门由陕西科技大学教授陈平设计,整体由9个高低错落的石柱构成,造型为“山”字,含9个山字,寓意金丝峡山清水秀,天长地久。

金丝峡的得名有两个因素:一是过去峡谷内常有金丝猴出没;二是峡窄而长,谷底全是深不见底的石槽、石缝,溪水经阳光照射闪闪发亮,宛如金丝线,故名“金丝峡”。

金丝峡的景点主要有三峡(白龙峡、青龙峡、黑龙峡)、一寨(石燕寨)。主要特点大体有3个:一是地势由高山向丘陵过渡,水光山色既含北方之雄,又纳南国之秀;二是原始生态保护良好,动植物群落丰富多彩,国家保护的动植物有上百种之多;三是风土人情既具秦国之淳,又兼楚俗之巧,具有中原文化向巴蜀文化过渡的特征。

这个峡名叫白龙峡,全长3.5公里,峡谷起伏,水绕山环,泛起层层浪花,犹如一条奔走的白龙。

马刨泉到了。传说秦汉时期农民起义军王弘、孟禧经过这里,人困马乏,饥渴难挡。危急时刻,战马刨出一股泉水,解救了大军,因此取名“马刨泉”。泉水下流成潭,得名“饮马潭”;潭边石上有几处呈凹状,形似马蹄踏下的蹄印,故称马片蹄石。马刨泉流量约0.13立方米/秒以上。暴雨过后,受压力影响,马刨泉呈喷射状,涌出1米多高。泉水含有锌、硒等多种微量元素,当地人称为“神泉”,大家不妨品尝一下。

这根藤攀附在这个巨大的岩壁上,已有上千年,当地人称千年古藤。每年春天,古藤的枝叶上开满了白色的小花,芳香扑鼻。

这两棵树分别生长在两个巨石上,其中一棵还是重点保护树种——金钱槭,树根使坚硬的岩石裂开了,充分体现了树的顽强的生命力。

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二

钓鱼台在宝鸡市宝鸡县东南约30里天王镇的伐鱼河谷,即幡溪谷中。溪中有一台石,上有困痕,传说是西周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开国元勋姜子牙涉政前隐居垂钓之地,故而得此名。 这里有钓鱼台、中国西部影视基地、静室景区、笔架山景区、金波峡景区、青峰山景区、仙人坝景区、玉皇山景区等八大景区,100多个景点。

钓鱼台及其所在的伐鱼河谷处在秦岭北麓。根据记载,太公钓鱼台有3处,初钓河南新安城东,继钓陕西咸阳城西,后钓宝鸡县伐鱼河谷,而三处中又以幡溪钓鱼台最为有名。因为,姜太公在此垂钓的时候,遇到周文王的拜谒,辅佐朝政,才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的“文武之治”盛世。从此以后,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唐代诗人李白、许浑,宋代诗人苏轼都曾游览于此,并赋诗记胜。

唐代的钓鱼台就此建庙塑像,历经3次重建,至今人们还可以看到“太公庙”、“文王庙”、“望贤台”、“乞子崖”、“钓鱼台”等一些庙宇,祭钓堂、殿、廊、楼、台和一石驮五柏等壮观奇景。《吕氏春秋》(水经注)有“太公钓兹泉”的记叙,民间亦有“太公背泉垂钓”、“周文王纳谏邀贤”、“武吉代薪奉母”等传说。古往今来,钓鱼台就以其盛名招待游客,宋代文学家苏轼曾游此地,留下“夜入幡溪如入峡,照山炬火落惊猿”的名句。

站在伐鱼河上的瓦子坡村南眺,秦岭群峰峥嵘起伏,重峦叠嶂,郁郁葱葱,气势磅礴,蔚为壮观。近看,奇峰耸峙,翠柏葱绿,庙宇宏伟,水色碧透,绚丽诱人。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块屹立在伐鱼河畔的奇特巨石——“丢石”。丢石,是一块庞大而完整的石英花岗岩体,上大下小,呈碗形,丢石上几乎找不到任何裂隙。丢石北侧有清乾隆五十九年三月,宝鸡知县徐文博书写的4个1米见方的苍劲大字:“孕磺遗璞”。丢石高6.6米,上部直径11.2米,下部直径仅4米,伐鱼河湍湍急流擦石而过,大有一触即倒之势,然而,千百年来,它始终“稳如泰山”,充满着神秘的色彩。

雄伟壮观的姜太公庙在丢石右上方的河边。房屋出檐斗拱,雕梁画栋,古香古色,为唐贞观初年所建,明嘉靖年间整修,清乾隆二十六年重修。庙前正立着4棵40余米高的参天古柏,枝杆粗壮,根深叶茂,四季常青,传说为唐代所植,此为钓鱼台景观之一。

周文王庙,由姜太公庙盘山而上即到。文王庙依山而建,庙堂重瓦危檐,布局严谨,巧夺天工。隔河山腰,还有规模更加宏伟的武王庙和武吉庙。武吉庙内原有一根武吉担柴用的铁肩担,重60公斤,“文革”中丢失。据钓鱼台碑得记载,这里自唐代设神修庙,计有庙宇、祭堂17处,殿、廊、搂、台共40余间,现在多数已重建恢复。从丢石顺水而下,河水层层下跌,浪花飞溅,向下游直泻,形成一个个深潭,犹如朵朵雪莲盛开。离丢石100米处,有一水面宽广,水色碧透的深潭,名“滋泉”,泉边有一石英花岗岩巨石嵌入河心,巨石上有两道40厘米长,15厘米深的平行光滑浅槽,相传姜子牙来此隐居后,每每在此垂钓,年深日久,便在巨石上跪出了两道槽痕。钓鱼台即由此得名,侧方岩壁上雕凿有“钓鱼台”3个巨型篆字。从丢石溯水而上,两岸高山对峙,河谷狭窄,谷坡陡峭,水流湍急,有“一步跨过伐鱼河”之称。沿峡谷再上河谷,豁然加宽。一座双曲拱大坝挡住了去路,这即是“钓鱼台水库”。钓鱼台水库,坝顶宽2米,坝长200米,坝高50米,水深45米,总库容量255万立方米, 1973年开工, 1978年 12月建成,可灌溉2200公顷农田。水库大坝东端有一八角亭,记载了水坝开工时间,使用人力及竣工日期,具有古代亭台楼阁和现代建筑艺术的综合风格,典雅灵秀。大坝中间有一观景楼。登上观景楼,整个风景区尽收眼底。

钓鱼台水库为这里增添了不少风景。夏秋季节,水面碧波荡漾,周围高山披红挂绿,湖光倒影,煞是好看,游人乘坐小船或游艇漫游水面,恍如置身于桂林漓江之上,杭州西湖之中,十分惬意。从坝侧溢洪跌下一道瀑布,约40多米高,瀑布飞流而下,如白练垂挂,似银河倾泻,訇然之声震耳欲聋,水珠飞溅数丈之远,日光照在迷蒙瑰丽的水雾上,竟幻化出一道绚丽无比的七色彩虹,云蒸霞蔚,壮观无比,充满诗情画意。冬春季节,水库冰封水面,光滑平整如明镜,雪落山间,银装素裹,一片银色世界。巨厚的冰层,成了游人的天然滑冰场。水库的天然景色和人工建筑浑然一体,构成了一幅耐人寻味的风景画。

历史上的姜太公,姓姜,名尚,字子牙,号飞熊。生在商世,因见纣王无道,遂弃官出走,隐居在此,终日以垂钓度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成为后世人们的俗话。后来他终于被周文王发现。文王礼贤下士,亲到伐鱼河畔迎聘。于是,被尊为军师的姜太公遂辅佐文武二王开创了在中国历史上卓有成就的西周霸业,自己亦名留青史。

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三

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为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房屋地址:

该房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立丰联盟新城小区9号楼3单元2504,乙方承租该房屋事宜,承诺仅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3年。租赁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房屋每月租金2300元整(大写两仟叁佰元整),每年一付。另支付押金2500元整(大写两千伍百元整)。

3.租赁期未满一年,乙方提出解除合约要求,甲方不予退还押金;租赁期满一年以上,乙方提出解除合约要求,甲方需退还乙方押金。

4.租赁期满,乙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并退还乙方押金;乙方若要求续约,需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合约。

5.水、电、暖、物业、宽带、电话及其他房屋居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约,当事人乙方若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约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商议一致同意后,解除合约,并赔偿违约金20xx元整(大写两千元整)。

7.房屋内办公配套设施,甲方不予提供。

三.补充条款

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出现争议,经甲乙双方商议并一致同意后,补充条款,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四.违约处罚办法

1.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收回房屋,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租金6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借租与他人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内配套设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擅自改动本合约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以上。

2.租赁期间,乙方无以上违约行为,甲方因故收回房屋,经双方商议同意后,乙方需退还甲方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 若因无法抗拒力量造成双方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合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商议一致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四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对于最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昨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当日开始施行。对于关注婚假产假的人来说,条例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以休13天婚假,顺产假为168天,难产假为183天。

条例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与奖励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假期,可以休13天婚假。产假在原有法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还可再增加10天产假。也就是说,参加了孕前检查的女职工如果其顺产一孩,可休产假天数为168天,如果难产一孩,则再增加15天,一共可休产假183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3个月到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落实婚假、产假优待规定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禁止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资格的个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禁止出租、转让、承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科室。违反此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统一组织供应、发放和管理。禁止倒卖、变卖、销售国家提供的免费避孕药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予以公示。

禁止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以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

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五

昭陵是唐朝第二代皇帝李世民的陵墓,是陕西关中“唐十八陵”中规模的一座,位于礼泉县城东北20多公里处。陵园规模宏大,总面积2万余公顷,被誉为“天下名陵”和世界的皇家陵园。地上地下遗存了大量的文物。它是初唐走向盛唐的实物见证,是我们了解、研究唐代乃至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难得的文物宝库。

来到昭陵,一定要给大家先讲讲李世民这位伟大的唐皇帝。唐太宗李世民在中国历史上被公认为垂范千秋的皇帝楷模,他有勇有谋,帮助父亲李渊打下江山,于公元627年由高祖李渊禅位登上皇帝的宝座,在位23年。这位皇帝即位后任人贤、广开言路、虚心纳谏,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以及民族关系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顺应民心和历史发展的政策,开创了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国力强盛、吏治清明、思想文化日益繁荣、民族关系友好和睦的一代盛世,因而声名远播,创造了我国历史上盛极一时的“贞观之治”。

公元636年,文德皇后长孙氏病故。太宗遵其 “因山而葬”、“俭薄送终”的遗嘱,选距长安约80公里的九嵕山为陵址,定名昭陵,安葬了文德皇后,此后继续营建。九嵕山海拔1888米,山势突兀,地处泾河之阴,渭河之阳,南隔关中平原,与太白、终南等山峰遥相对峙。东西两侧,层峦起伏,气势磅礴,蔚为壮观。

九嵕山主峰颇为神奇:从南面观之,形似圆锥;从西南面望之,形若覆斗,很像日本的富士山;从东面看之,形同笔架,号称“笔架山”。公元649年,唐太宗病故,与文德皇后合葬后封固陵墓,陵墓修建工程至此竣工。陵墓地宫坐北朝南,建在南面山腰的峭壁间。从唐贞观十年 (636年)唐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人葬到唐开元二十九年 (741年),昭陵陵园建设持续105年之久。

昭陵是关中“唐十八陵”中规模、陪葬多的一座。同时它还开创了中国封建帝王“依山为陵”的先河,也可以说是唐代“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因山为陵,就是选择自然山峰,从旁边凿洞为埏 (音yan,墓道)道,在山峰的底部修造地下宫殿。据有关资料记述,昭陵从埏道至墓室深约230米,前后安置五道石门。

地宫宽敞富丽,几乎与长安城的宫殿差不多。埏道两侧设东西两厢,厢内放置石柜,柜内有装殉葬品的铁匣。陵山上还为护陵人员修建了游殿和房舍等。为了解决来往不便的困难,又沿山崖修了栈道。经过1000多年的沧桑变换,昭陵的地面建筑早已荡然无存,现仅存几处废墟,如朱雀门、献殿、祭坛、司马门、皇城等。据记载,皇城建筑曾经遭到火焚,公元798年重修房屋378间。

昭陵陵园方圆60公里,共有陪葬墓167座,其中以魏徴、李靖、李勣 (徐懋功)的墓与众不同;太宗李世民的灵寝位于陵园北端,像皇宫在长安城北部一样,居高临下,气势壮观雄伟,为以前帝王陵园所无法比拟。因山势陡峭,来往不便,于是顺山旁架设栈道,绕山300米,才能到达墓门。后来为了围固山陵,将栈道拆除,与外界隔绝。陵山有内外两重垣墙围绕,外城遗址已难考证,方形的内城依山婉蜒,墙四隅建有角楼,正中各开一间:南“朱雀”,北“玄武”,东“青龙”,西“白虎”。陵园内主要建筑是献殿和寝宫。

献殿位于朱雀门内,正对山陵,存放李世民生前使用器物,是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1992 年在献殿遗址曾发现一件残缺吻,高1.5米,宽0.65米,底长1米,重约150公斤,可见原建筑规模之宏伟壮观。寝宫建筑在陵山垣墙外的西南角,去陵十八里,封内一百二十里,是供太宗灵魂起居的场所,为守陵官员、宫人所住。诗人杜甫在《重经昭陵》中写道:“灵寝盘空曲,帝子守翠微。再窥松柏路,还见五云飞。”可见,当时昭陵不但险峻,而且已是松柏成阴。

昭陵的营造工程是由唐代著名美术家阎立德设计的,在规模和布局上都有独特的风格。驰名中外的“昭陵六骏”就是唐太宗在公元636年埋葬文德皇后长孙氏以后,诏令雕刻列置于昭陵北麓祭坛内的。六骏是六匹曾随李世民南征北战,为唐王朝的统一战争立过战功的骏马。石刻骏马姿态各异,但都矫键雄强,生气勃勃。

“昭陵六骏”石刻吸取了佛教艺术的浮雕法,以熟练的技巧、简洁的手法刻画真实的事物,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可惜这几件艺术珍品在19世纪20年代遭到破坏,其中有两件被盗运到国外,现存美国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其余四件在盗运时被发现,运回西安,今陈列在西安碑林石刻艺术博物馆内。在盗运过程中,这六件石刻都被打成数块,马身上原刻有射中的箭,现已模糊不清;太宗所题赞词和马的名称也都看不见了。所幸还有北宋游师雄立的昭陵六骏碑,以线刻手法记录了六骏浮雕的细部、名称、毛色特点、战功及太宗赞六马的全文。

这里是与六骏石刻一同列置在祭坛的十四国君长石刻像。这些石像早年也被毁,现仅存四座像的题名像座。石像的形象没有具体记录,有些资料只说是“逾常形”,可知比普通真人的形体高大、魁伟。

唐代盛行在墓前立碑和在墓室内放置墓志石的风气。昭陵大部分墓前有碑,几乎每座墓内都有墓志石。大部分碑石现都保存在昭陵博物馆内。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太宗又是一个很有作为的皇帝,因此昭陵被誉为 “天下名陵”。1961年,国务院公布昭陵为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在我们到的这里就是唐朝三朝元老李勣墓。李勣(594-699年),原姓徐,名世勣,字懋功。曹州离狐(今山东菏泽)人。唐初大将,诸葛亮式的人物,能掐会算,曾运筹惟握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他17岁时,参加隋末的瓦岗农民起义军,与秦琼、罗士信不同,李勣可是瓦岗军元老级的人物,因功封东海郡公。瓦岗军失败后随李密旧部归唐,任右武侯大将军,封曹国公。赐姓李,因避唐太宗讳,单名勣。他曾奉事李渊、李世民、李治三代皇帝,在很多战役中建有大功,深得唐太宗赏识。在他生病时,唐太宗曾经亲自为他剪须和煎药。

李勣死后,唐高宗为他修建了陵墓。他的墓冢由3个高约6丈的锥形土堆组成,土堆下部合在一起,上部形成倒“品”字形的3个山头,象征阴山、铁山和乌德鞬山,意思是为表彰他生前破突厥之战功。这座墓前有一遍石碑,高5.6米,碑座为1.2米巨龟形,碑首雕刻6条龙。碑文由唐高宗李治亲自撰书。武则天称帝时,李勣的孙子徐敬业起兵讨伐。李勣不但被剥夺官爵,他的坟墓也曾经被挖开,棺材被劈碎。武则天死后,唐中宗为李勣追复官爵,并重新安葬。

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昭雪平反后重新修复的李勣墓。墓前有石人1对,左侧有石羊、右侧有石虎各3对。墓内出土的一顶三梁进德冠,是目前发现的一唐帽。还有一幅《歌舞图》,也是研究唐代舞蹈的极为珍贵的资料。在其他很多陪葬墓中也出土了神态各异的胡俑和骆驼俑,这些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初唐时期 “丝绸之路”的盛况,体现着初唐时期中国各民族的大融合。

50多年来,从昭陵及其陪葬墓里发现和出土了大量碑石和墓志铭。这些碑石不仅是研究我国书法艺术的宝贵实物资料,也是研究唐代历史的稀有文字资料。因为这些碑石和墓志的内容除对死者歌功颂德外,对其官品职务、重要功绩及立功年代也有较详细的记载,这些都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重大事件有着密切的联系。

昭陵碑石形体高大,雕刻精细,均为初唐著名书法家书写的名人墓碑。另有唐高宗李治御制御书的《李勣碑》、孔颖达碑座的刻字,尉迟敬德墓志盖的“飞白书”等都是稀世珍品。

初唐盛行楷书,著名的书法家有欧阳询、储遂良、褚世南和薛稷,号称 “初唐四大家”。在这里可以看到他们的典范佳作。例如,褚遂良所书的房玄龄碑,书法秀逸柔婉,笔力丰满;欧阳询所书的温彦博碑,字体疏朗,笔力道劲,是欧阳询传世的后一件作品。美中不足的是,这些碑石均有破损。

这批艺术瑰宝在20世纪20年代曾遭令人痛心的破坏。当时军阀混战,碑石无人过问,一些不法书商勾结地方官吏,将碑石拓片出售,价格高达20xx两银子。为了进一步抬高价格,他们拓片后把碑上关键的字,如时间、人名、地名砸毁,让后人再拓不出完整碑文。后来的拓碑者也如法炮制,以致有的碑石甚至被砸成几段。

昭陵及其陪葬墓出土文物中数量多的是陶俑。这种彩绘釉陶俑的制作工艺也很独特:它以瓷土作胎,焙烧成型后,施以铅釉,然后再经烧制便成釉俑。昭陵出土的这种彩绘釉陶俑造型美观,姿态多样,神情生动。

多种多样的发型和服饰反映了当时的物质文明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例如披翻领长大衣的男立俑,着翻领袍的女站俑和头戴翻沿帽、足登小蛮靴的骑马女俑等。还有头戴翻沿帽、敞胸襟、满脸络绸胡、深目高鼻的陶俑,很明显,这些都是西域人的形象。携带水葫芦及野鸡、野兔的骆驼,则表现商旅们在“丝绸之路”上长途跋涉的情景。彩绘釉陶俑仅流行于初唐,是这一时期特有的,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的文化艺术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实物资料。

有关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汇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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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风景 陕西省乐团庆祝建团50周年 9月22日至9月28日陕西省乐团将隆重举行建团5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陕西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厅及省市各院团领导将莅临乐团,召开座谈会,共襄盛典、共谋发展。同时还将举行两场庆典音乐会,《交响之夜》和以合唱、独唱为主要内容的《歌剧之夜》。
9月22日,在人民剧院将举办庆祝陕西省乐团建团五十周年庆典音乐会――《歌剧之夜》,届时将由西部唯一职业合唱团――陕西省乐团合唱队奉献合唱《村民合唱》《铁砧合唱》《乡村骑士》《洪湖赤卫队》片断以及《今夜无人入睡》等。此外,还将于9月28日举办庆祝《交响之夜》,柴科夫斯基的《d大调第一小提琴协奏曲》、肖斯塔科维奇的《节日序曲》和《第五交响曲》等是当晚陕西省乐团交响乐队演奏的曲目。陕西省乐团将以100人的交响乐队和50人的合唱队亲情奉献,还邀请了指挥家姜金一、高伟春,小提琴演奏家刘云志,歌唱家王秀芬、杨阳等参加演出。
目前,庆典音乐会已进入紧张的倒计时阶段,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了高质量的完成庆典音乐会,音乐家们主动放弃了休息时间,放弃了事先安排好的实践计划和外出行程,服从团里的统一安排和调度,积极的参加到紧张的排练中。乐队首席、小提琴演奏家何波说:“此次演出的曲目对于我们大家来说既有陌生感,同时又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我们将付出比往常多5到6倍的时间用来排练,通过分声部等不同方式来逐步提高、完善自己的演奏技巧。”

中国广播艺术团第四届艺术周将开幕

本报讯(记者 裴诺)9月15日至18日,第四届中国广播艺术团“艺术周”将在北京展览馆剧院和民族宫大剧院拉开帷幕。经过3年的倾力推出和精心打造,已成为中国广播艺术团的标志性演出。
此次“艺术周”将推出4台不同风格的节目。9月15日在北京展览馆大剧院举行的《党啊,亲爱的妈妈》――时代歌声大型演唱会由殷秀梅领衔,阎维文、戴玉强、刘斌、袁晨野等同台演唱,其中包括《党啊,亲爱的妈妈》《我爱你塞北的雪》《长江之歌》《母亲》《掀起你的盖头来》等十余首观众耳熟能详的歌曲。
9月16日《重温岁月情・我心中的旋律》――影视金曲视听音乐会。中国电影交响乐团演奏,精选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优秀电影电视音乐和歌曲,包括电影《英雄儿女》组曲、《冰山上的来客》组曲、《创业》组曲和《李双双》《我们村里的年轻人》;以及电视剧《渴望》、《激情燃烧的岁月》等丰富多彩的影视剧主题音乐。
9月17日晚,彭家鹏将率中国广播民族乐团在北京展览馆大剧院举办《布拉格之春的回旋》――访欧巡演归来大型民族交响音乐会。听众不仅可以领略到《流水操》《达勃河随想曲》等经典民乐曲的非凡魅力;亦可欣赏到抒情优美、朝气蓬勃的《热情变奏曲》和大气磅礴、激昂炫技的《龙舞》两首现代民乐作品。而《卡琳卡》《幽默曲》《行星组曲-木星》则充分挖掘了民族乐队的潜力,开拓了表现空间和色彩。
压轴节目是9月18日晚在北京民族宫大剧院由中国广播说唱团全新倾力推出的《喜迎十七大,和谐千万家》――相声小品新作品晚会。广大观众所熟悉的冯巩,李金斗,李建华,巩汉林,金珠,郝爱民,刘伟,刘全和,刘全利,郑健,刘全刚,刘惠等都将亮相。

明星现场
黄家强北京唱新歌好友齐助阵

9月6日晚,前beyond乐队成员、香港歌手黄家强放歌北京星光现场,举办了个人小型演唱会。其间,前beyond乐队的队友叶世容和歌手谭咏麟先后登台,为好友助唱。此次黄家强是带着个人最新国语专辑《她他》而来。
当晚,先是内地组合水木年华上台鲜花,随后beyond的鼓手叶世荣也登台亮相,两人合唱了一曲《不再犹豫》。正当歌迷兴奋之时,又一位重量级嘉宾谭咏麟出场,与黄家强合唱了beyond的经典歌曲《海阔天空》。叶世荣则重新回到鼓手的位置上,为好友重操旧业,令现场歌迷感动不已。
黄家强作为原beyond乐队成员各自单飞后最晚交出个人作品的,之前对这张专辑做了很多修改,在本来纯粹的英伦摇滚风格中加入了爵士、中国风等更为多样的音乐元素。黄家强表示,音乐风格的改变是因为自己心态的改变。黄家强说写主打歌《梦红楼》时,他觉得那亭台楼阁间的爱情恩怨最能牵动他的情肠。黄家强称他的创作灵感大多来自生活、社会新闻以及自己的梦境。新专辑中有一首讲家庭暴力问题的《被遗忘的爱》,黄家强表示自己从前虽然也看过有关这个问题的新闻,但却并没有多少感触,可是在自己有了家庭之后却对此十分敏感。
■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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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拆迁人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年月日,取得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 ,土地为,房屋用途为,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物包括: ,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

第三条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 ;

6、 ;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搬迁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条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年月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注销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五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方已支付补偿安置费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中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受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月日签于

附件一(评估报告):

附件二(补充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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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

大家知道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是怎么一个具体内容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工矿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确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的科学管理,完善环境卫生设施,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水平。

第九条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作业条件,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兴办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推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第三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等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他公用设施,由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洁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商品交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宾馆、饭店、商店以及饮食零售点等,由经营者或者所有权人负责;

(五)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区域,由其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范围内,由经营者负责;

(八)城市河道及其沿岸,由其管理者或者使用者负责;

(九)宗教活动场所由其管理者负责。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倒的垃圾、污水,无粪便,无污迹,无渣土等;

(三)保持公用设施的整洁、完好;

(四)及时清除冰雪。

第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责任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履行责任。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问责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对不按责任区要求履行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章市容管理第一节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和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专业企业按照规定代为修饰粉刷,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临街建筑物的外墙安装的防护栏、空调外机、遮阳棚,应当统一规范并保持安全、整洁。防护栏不得超出外墙立面,空调外机下沿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两米,冷却水不得向街面排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城市街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建筑小品、雕塑等,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污损的,应当及时粉刷、修饰。

第二十条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需要与街道分界的,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选用或者改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第二十一条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进行门面改建、装修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二节道路及其相关设施

第二十二条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的路面、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有效。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第二十三条道路上设置的井盖、雨箅应当保持完好,出现损坏、丢失、移位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更换。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存留废弃物。未清理现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地点停放,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由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定。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得占用盲道、绿地、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第二十六条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因特殊需要,临时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摆摊设点。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场地、时间准许设置临时零售点。违反规定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实施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并通知违法行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道路两侧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和公共场所等处晾晒、吊挂杂物。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设置夜景照明设施的,应当符合夜景照明规划。

夜景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完好。

第三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其他宣传物品

第三十条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设置。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到期后未拆除的,由户外广告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完好。户外广告设施空置超过六十日的,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内容设置公益广告。

第三十一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粉饰、更换。

第三十二条公共场所的阅报栏、信息栏、条幅、布幔、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在街巷、居住区等适当的地点设置公众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

禁止在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和树木等处刻画、涂写、喷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行为人限期清除,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前款规定刻画、涂写、喷涂、张贴的非法广告、信息,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四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建设工程未按规定配套设计环境卫生设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新建、改建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街道、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大中城市、重点旅游景区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达到二类以上等级标准。

第三十六条环境卫生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其整洁、完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卫生设施损毁或者丧失使用功能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作业服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经县级以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具体审批的程序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下列环境卫生作业项目的承揽单位,可以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通过招标、委托的方式确定:

(一)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二)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收集、运输;

(三)其他需要通过招标、委托作业项目。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承揽的作业项目不得转包。

第三十九条从事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四十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为专业清扫保洁人员提供劳动作业休息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改善环境卫生作业的工作条件。

第三节清扫保洁

第四十一条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废弃物料,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

第四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违反规定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运行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及时清洗车身的泥土、污物。

第四十五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抛撒、焚烧纸钱冥币;

(六)在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区域,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

(七)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处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禁止在设区的市和县级市的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等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产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垃圾处理场(厂)。

禁止单位和个人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违反规定的,予以取缔,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制定或者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

第四十九条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收集的标准和方法,由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告。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第五十条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由单位和居民自行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到规定的处理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收集、清运。

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由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收集、清运。

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密闭清运。垃圾站要保持整洁、卫生。

第五十二条餐饮业和单位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收集、清运、处理泔水,不得将泔水排入下水道、河道、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等,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施工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处理方案,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理场所自行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遗撒、滴漏。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对承运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弃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五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管护工作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定期公布市容环境卫生状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督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履行责任。

第五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十七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志,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法定程序,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二)打骂、侮辱当事人;

(三)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

(四)其他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监督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于五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六十条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拒绝、阻挠其执行职务,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没财物应当上缴财政。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三条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被处罚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四条市、县(区)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行政区域城市的实际,规定市容环境卫生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卫生的内容

环境卫生,按国际著名公益组织君友会的解释是指人类身体活动周围的所有环境内,控制一切妨碍或影响健康的因素。环境卫生之范围非常复杂而广泛,其内容大致包括:饮水卫生、废污处理(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食品卫生、病媒管制、工业卫生、公害防治(包括空气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噪音管制等)、房屋卫生等。环境卫生是应用细菌学、生物学、昆虫学、化学、物理学、卫生教育学、气象学及工程学等科学方法及手段,管制可能引起疾病之事物与条件。环境卫生是随着人类之社会生活而演变,而今之社会环境不断的受到人为的改变。因此,环境卫生的问题成为自然生态系统,转化为人类生态系统过程中的问题。由于人口之激增与集中都市,有关饮水卫生、废污处理、环境污染等问题,皆须用科学方法来规划、设计与管制,使环境能适于人类的生活,促进现代文明:保障全民有过着健康生活之标准,实现其健康长寿之天赋权利。国际君友会认为造成环境卫生恶化的原因,大都是人为的。因此,培养民众之公德心,也应该是改善环境卫生最具意义和有效的方法。

概念

环境一词含义十分广泛,从医学的角度说,环境是指人体以外的物质因素和物质条件。它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如大气圈、水圈、土壤圈、岩石圈和生物圈;还包括人类生活居住的社会环境。

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可分为三大类:物理性因素(如噪声、震动、放射性物质、射频辐射等);化学性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重金属、农药等)和生物性因素(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它们可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空气、水体、土壤和居住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其中以化学性因素最为重要。

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类:①环境所致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是水、土中某些微量元素过多或缺乏引起的健康效应。现已明确能引起这类疾病的元素有钴、铜、镍、硼、铅、氟、碘、砷、锌等10余种,其中以碘和氟的分布最广,引起地方性氟病和地方性甲状腺肿。②环境污染对人体所造成的急性和慢性损害。有的形成公害病,有的对污染区的人群产生急性中毒和死亡,有的对人群健康产生慢性作用,导致人群对某些疾病的敏感性增强,使居民中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③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远期危害。主要包括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和致畸作用三种。

环境卫生是指城市空间环境的卫生。主要包括城市街巷、道路、公共场所、水域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城市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等。

环境卫生工涉及地方病防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住宅建筑规划、市政工程、城市清扫和废弃物处理、市容管理、交通噪声管理、园林绿化、城乡给水和水利工程、工业废弃物排放管理、公共场所和服务行业卫生管理、个人在公共场所的卫生行为等很多方面。由于环境卫生涉及面较广,因此它属于一门多学科性、多专业性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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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帮会馆位于丹凤县的龙驹寨镇,北靠风冠山,南依丹江。为了让大家对船帮会馆有一个深刻的了解,我先把龙驹寨的历史给大家作一个简单的介绍。龙驹寨坐落在北面的鸡冠山和丹江河道之间,古称龙龟寨。又传说刘邦伐秦,其坐骑产驹此寨,遂有“龙驹寨”之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龙驹寨一地即是由西北通往东南之交通要冲,也是军事要地,自古有“陕东南第二门户”之称。

龙驹寨原有寨城,解放后才因街道的拓宽而被拆除。据记载,1935年,当地政府还重修过此城。在西门和东门的门楼上还各题“陕南屏障”和“三秦要津”四字。

人们常用“丹凤眼,山阳脸,洛南的屁股赛蒲扇”来形容商洛各地姑娘的特征。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丹风县是个盆地,山清水秀,姑娘们的眼睛长得都像大家眼前看到的凤冠山,很是妩媚,尤以大文学家贾平凹的故乡——棣花姑娘为漂亮,那里的姑娘,或雍容丰满,或素净苗条,一个个都粉不溜溜的。我们这里的姑娘不但美丽善良,而且热情好客。不有那么一句话吗?“到了龙驹寨,喝酒不吃菜”。今天中午,我们就请大家品尝一下我们龙驹寨的美酒和佳肴,到时候,大家就会一睹我们丹凤姑娘那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我们这个地方因地理位置的原因,自古又有“水旱码头”的美誉。明清之际,龙驹寨为“北通秦晋,南连吴楚”的交通要冲,寨城外丹江码头樯帆林立,寨城内楼行栉比,所收厘金两度居“全陕之冠”。在其鼎盛时期,曾经出现过十大会馆并存的空前景象。清人王时叙《咏龙驹寨》一诗,特别点出了龙驹寨作为水旱码头的特点:“寨号龙驹殖货财,长街十里市门开。江边舴艋来又去,峪里轮蹄去还来。”

山好水好,自然会吸引文人墨客到此一游。李白、杜牧、白居易、王禹偁、徐霞客等历史上有名的人物都来过这里,并留下许多赞美之词。王禹偁就曾赞美这里是:“玉膏分地脉,银汉落人寰。”

鉴于上述原因,龙驹寨有了一个响亮的称谓,即“盘龙卧虎逐鹿地,骚士墨客雅集乡”。

这座外形奇特的门楼就是船帮会馆的标志。它是一个六柱五楼,富丽堂皇的`石砌牌楼。面额之上嵌有九龙石匾,雕有“明王宫”三个大字。大家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怎么不是船帮会馆几个字呢?答案就在两侧的门联之中。请大家看:上联是“后元夷受封德昭千古”,下联为“继夏禹称王福庇九江”,横批为“安澜普庆”,可见这位“明王”是管平息风浪的。但他不是传说中治水有功的夏禹壬,因为下联写得很明白,“继夏禹称王”,就是说“明王”是在夏禹之后称王的。上联的“后元夷受封”,大概就是说这位“明王”是在元代受封的。现在大家明白了吧!原来,“明王”是船帮们信奉的神灵。由于“明王”可以平息风浪,所以,船帮会馆又称为“平浪宫”。

现在,请大家随我进入,我们头顶上就是著名的花戏楼。据统计,全国称“花戏楼”者,仅有两处,一处在曹操故乡安徽毫州,另一处就是我们这里。

这座花戏楼是龙驹古寨十大会馆之首,整个建筑犹如仙阁琼台,东西峙壁,刀切剑削高数丈,条条青龙雄踞墙顶,作破浪欲飞之势。楼身重重飞檐,宛似苍鹰展翅,喜鹊抖尾。全部装饰图案,多以彩瓷镶嵌,阳光之下,耀眼夺目。特别惹眼的是柱梁之上镂空木雕,玲珑剔透,巧夺天工。高山河谷、点点江帆、亭台楼阁、车马仪仗、鸟兽虫鱼、树木花草,无所不包。其中尤令人称道的是那些人物雕刻,有大舜耕田、夏禹治水、文王访贤。无论是农夫耕田、村妇喂猪、樵子负薪、行旅赶车,还是映雪夜读、赤壁月游,或者两军厮杀,无不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显示出能工巧匠们高超的建筑艺术造诣。后人把它叫做“花庙”或“花戏楼”,当之无愧。

请大家看,在戏台正面斗拱的中央,有题额大书“秦镜楼”三个金字。《西京杂俎》中说:“秦始皇有方镜,照人灼见心胆,凡宫女有邪心者,以镜照之,莫不胆悸心动。”花戏楼之所以书以“秦镜”,意在告诫人们历史是一面千古不朽的镜子,看戏如同照“秦镜”,可收“正衣冠”、“明得失”、“知兴替”之效。

这座让我们深爱和珍惜的戏楼,在其修建的过程之中包含着一个动人的故事。据传清末有一年,六月六庙会,船帮因风雨阻隔,逾期末到,遭到其他帮会的羞辱,自此,代表着500多名船工和搬运工人的船帮,为争得名誉,商定每运一件货物,从中提取两个铜钱,以便为建馆筹资。后经日积月累,终于在1815年建起了这座规模宏大的会馆,并在众多会馆中鹤立鸡群,独占鳌头。会馆原还有大殿三间,拜殿五间,厢房各三间,乐楼一座。拜殿、厢房毁于国民党统治时期,解放后仅存留大殿及戏楼,20世纪50年代被列入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6年,主管部门拨款修葺,增建厢房20多间,现为县文管会、博物馆所在地。

朋友们,下面我们就去玩一个心跳的活动丹江漂流。为了让大家对丹江漂流有一个基本了解,我先把丹江的历史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丹江相传因产丹鱼而得名,它发源于秦岭南麓,经商州、丹凤,在商南县江家店乡的月亮湾进大河南境内,并在湖北丹江口市注入汉江。全长443公里,总流域面积16812平方公里,为汉江长支流。

丹江在丹风境内,西自棣花的条子沟口,东至竹林关雷家洞,总长约94公里,流经商镇、龙驹寨镇及竹林关,总流域面积1134.46朽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7.2%。干流两岸支流密布,纵横交错,构成典型的网状水系,县境内较大的支流有老君河、银花河和武关河。丹江在县境内的干流中,刘家涧至竹林关一段,名“日月峡”,长约4.8公里,为变质岩陡峭峡谷,坡度多在30度至70度,谷底狭窄,为丹江梯级水力开发的重要河段,水量丰富,其水力资源为历代重视。春秋、唐代为水运贡道,唐代曾多次整修河道,被学人称为“商山运河”,为唐代输往关中的物资补给线之一。

丹江风光自古就深受人们的喜爱。唐代杜牧作丹水诗,其中有“沉淀蓝光彻,喧盘粉浪开”的佳句;宋代王禹偁的丹水诗以“和云归汉浦,喷雪下商山”之句,勾画出当时丹水的澎湃英姿。

丹江漂流的历史很长。唐代李白曾荡舟丹江上游之仙娥溪,到了明代,大旅行家徐霞客在泛舟丹水之后,将其过程祥细记大了《徐霞客游记》中的《游太华山日记》。

富而思文,富而思乐。为促进随着改革大潮而兴起的旅游热,商洛外事旅游办公室及丹凤县旅游公司因地制宜,于1991年开发了丹江漂流旅游观光新项目。

项目安排龙驹寨船帮会馆戏楼下的码头为丹江漂流的起本点,这里也是徐霞客登舟远行之处,漂流路线共7.5公里,需1个多小时,要经过狼窝子滩、铁床子滩,过镇江之石、白龙山下、驼峰之侧,经乌龟饮水、金鸡关(鸡冠山金鸡喝水处)诸景点……到达终点日月滩,沿途可观赏摩崖石刻上的书体文字。如果终点下延,还可到达竹林关、梳洗楼(在商南县境)、荆紫关(在河南省淅川县境)、白浪街(豫鄂陕三省交界处)等地点,感受徐霞客当年漂流场景。

游客所乘航具,有竹筏、铁筏、皮筏多种,每筏可坐4~9人,由训练有素的年轻船工撑篙,在“高山流水”、“小小竹排”、“丹水情”等古今乐曲声中起航。登筏漂流,如踏云驾雾,可尽情领略沿途的自然风光及人文景观,细细品尝野山野味以回归自然,野情野趣以捕捉新感觉,放情傲啸“云驻云飞随尔便,潮起潮落奈我何”的豪迈气概。

“一路缘溪花复水”、“森森清江下急流”。丹江漂流一定会使您“明日欲别不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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