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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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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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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我喜欢故事中的魔鬼——“梅菲斯特”。你们一定会觉得我的思想有问题,但是我爱书中的魔鬼是有原因的。

梅菲斯特虽然是个恶魔,但是却有为成就大恶而行善的力量。正如他在自述中说:“我是永远的精灵!”他总是想作恶,却总是产生行善事的那种力量。梅菲斯特不是一个普通的恶魔,因为他是考官,是神通广大的打手,是学识渊博的恶灵,是一个促进者。

他喜欢突然邪邪的一笑,露出一个极有个性的笑容。他喜欢一个人,就用心去爱;他恨一个人,就一本正经的告诉他——我恨你!我就喜欢他这种直白、真诚的个性。他让我联想到人类的“魔鬼”,那些人心里是黑的,表面上却笑嘻嘻的,一副纯洁的样子;还有的人表面上称兄道弟,暗地里却各自打着算盘;也有的娶了媳妇竟把含辛茹苦的母亲赶出家门。这些人与梅菲斯特相比才是真正的魔鬼呢!

也许,人人心中都会有邪恶的一面,但是人和魔鬼不同的是:魔鬼把邪恶挂在脸上,于是他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丑陋的、邪恶的;那么,如果把邪恶藏在心里,就是纯洁、善良的吗?这不是连魔鬼都不如吗?

正邪只在一念之间,这是《浮士德》教我的,也是梅菲斯特告诉我的。正视心中的邪念,找回与生俱来的善良吧!

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这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书中讲述一个叫吉姆的孩子,在一个偶然的机遇下,得到了海盗弗林德藏在金银岛上的宝藏的藏宝图。乡绅斯奎尔,医生利弗塞带着小吉姆组织了一个船队前往金银岛寻宝。而一伙海盗也闻讯打起了宝藏的主意,因此吉姆等人与这伙凶残的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终因斯摩莱特船长指挥有方,利弗塞医生的冷静与果断,再加上吉姆的机智勇敢战胜了嚣张的海盗们,顺利的返回了祖国的怀抱。

在这次旅途中,吉姆一行人遇到了重重困难。有一次,海盗头子约翰.西尔弗带领海盗们进攻营寨,医生的仆人——亨特被一拳打晕,且打断了肋骨,当天晚上,亨特不知何时就偷偷溜去见上帝了。但这场“大屠杀”还是因为吉姆聪明机智,用了调虎离山计,才引走了海盗们,取得了胜利。

还有一次,吉姆在林子中遇见了本.甘,他愿意帮吉姆他们。吉姆假意被海盗们收买,而他的同伴——船长等人也被捕了,但是吉姆聪明的很,让医生毙了两个海盗,其他海盗见了,仓惶而逃,吉姆不仅自己逃了,医生,船长,乡绅和本.甘也逃脱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吉姆那机智勇敢的小男子汉形象,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吉姆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引导大家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发挥了勇敢顽强的精神,促使大家击退了海盗们的多次进攻。吉姆善于发动大家的力量,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即使在最困难的情况下,更多想到的首先是别人。“人心齐,泰山移”,就是这种精神力量支撑着他们,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俗话说“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要沉着冷静,要像小男子汉吉姆那样开动脑筋想办法;要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要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努力,那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通过读书,我认识到: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中蕴藏着丰富的知识。读书可以优化人性,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从而摆脱无知,使人聪明起来。书是所有人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使人快乐。

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其实,重拾起这本书也纯属巧合。上个星期正好工作不是很忙,因此回老家玩了一个星期,一边在家上班,也能够一边休假,陪陪家人。每次回家都会去书房随便瞅瞅,三个火枪手无意间又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其实在家也无心工作,因此就随手看看,顺带打法一下无聊的时刻。

这其实算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三个火枪手可能是在高中吧,早已完全忘记里面的情节了,时隔这么多年,没想到一下子就又被它深深地吸引,于是到此刻一口气就看完了。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基督山伯爵也是出自他之笔。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穷家庭的小青年达达尼昂一个人去法国巴黎闯荡江湖的故事,他在巴黎认识了国王火枪队的三个火枪手,并与他们成为知己,最后经历许多历险和故事,达达尼昂最后成为了火枪队的副队长,其它三位朋友也各自过都不错,可谓是圆满大结局。

达达尼昂是一个机智、勇敢、机敏的大男孩,他的运气能够说不算好,刚到巴黎就弄丢了老爹把他推荐给火枪手队长的说信,而且接连收到了三个火枪手的格斗挑战。但是他的运气也算十分好,正是这样他才和三个火枪手成为知己。只有他们四个人在一齐,才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三个火枪手的性格也十分鲜明,阿托斯沉稳有谋略,波多斯勇敢英俊,阿拉米斯则是机智、有才华。

随便说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吧,第一个,当然是他们四人冒着生命危险为王后向英国的白金汉伯爵送信,请他交还白金项链。他们靠着接力的方式,有人倒下了,其它人继续前进的策略。最后最后让达达尼昂圆满完成了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针对王后的阴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最后达达尼昂回去找他三位同伴时,他们都没有遇到生命危险。第二个,也是很好玩的,四个人为了商量米拉迪的事情,由于军营太热闹,他们于是和雇佣军打赌,跑到前线去吃早餐,并在那里呆了足足一个半小时,一方面成功的完成了讨论,另一方面竟然歼灭敌人几十个,并且毫无损伤。整个过程太惊险了,所有人都为他们的勇敢所钦佩。第三个,就是追杀米拉迪,这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生,有魅力,也恐怕是最危险的了。

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来描述米拉迪,她是阿多斯的前妻,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外表为红衣主教效力,作者将她的阴险和擅长发挥女生美丽的特点描述的淋淋尽致。以至于,没有她搞不定的男生,费了千辛万阻,我们的四位火枪手齐心协力,靠着协同作战,最后最后抓住了这个女魔鬼,并杀死了她。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女生就是博那瑟太太了,她是达达尼昂来到巴黎第一个情妇,也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真心爱过的女生,可惜之后一向在逃亡,结果还是被米拉迪杀害了,临时一刻离达达尼昂他们的救援也只差一点点,死得十分可惜,可爱,单纯,漂亮的女孩子。最后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就应就是最后一节了吧,达达尼昂拿到了红衣主教签发的火枪队副队长委任书,委任书的姓名处是空白的,能够随便填。达达尼昂分别将副队长的衣服和委任书送给他的三位好朋友,他们都谢绝了他的好意,三人都有自己还要做的事情,他们把这个机会都谦让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达达尼昂痛哭流涕,以后可没有这样的好朋友陪伴自己了,十分感人的场景。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历史背景和小说情节没有太大的关联。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将大仲马比作法国的金庸,他的书就是国外的武侠小说。其实也挺形象,三个火枪手就是一部十分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们将兄弟和江湖狭义、骑士精神做出了完美的诠释。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有了重读基督山伯爵的欲望,期望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

飘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前两天学《陈情表》的时候,汤老师说,读李密的《陈情表》而不落泪者,视为不孝。当时,落泪者寥寥无几,多半是不理解文章意思之故。

学罢,我感触很深。不管李密不去做官是不是真由于其祖母的病,从他的文笔,足以见他对祖母的孝顺。

这使我想起了外婆,我可敬可爱的外婆!

我一出生,母亲就病了,因为我是女孩,奶奶是不曾理我的。爸爸要照顾母亲,我自然就交给了外婆。

我小时侯多病,经常感冒、发烧。外公身体也不好,每次都是外婆背着我跑医院。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发烧得厉害,额头上滚烫滚烫的,外婆喂我吃了药,一点也不管用,她只得背着我往医院跑。冬天的夜晚是寒冷的,外婆的额上却冒出了汗珠。

那一阵子,父亲很少来看我,我认为那是因为我给他们带来了不幸,大概都把我当成了灾星(当然,后来不是这样。)。外公那微薄的退休工资,不仅要养活他们自己,还要养活我这个刚落地的娃儿。

后来,母亲出院了,我离开了外婆,但我还是还是经常去她那儿,我永远不会忘记外婆待我的好。

现在,我已进入重点中学上高中,也算圆了外婆的一个梦。她自己没有读书,但希望自己的外孙有出息。每次回家,我都要去看一看外婆,和她聊聊天。

外婆,谢谢您对我的照料,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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