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演讲稿 > 演讲稿范文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

宝贝狗 收藏 投稿 点赞 分享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

微信扫码分享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一

ok3w_ads("s005");

摘要: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土地管理工作应紧跟时代形势,着眼长远、顾全大局,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居民生活和谐安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城市规划;
土地资源;
利用。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土地是由地质、地貌、气候、土壤和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土地的基本特征具有生产能力,能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与动物产品。如果利用合理,不断地改造、建设和培育,土地的生产力将会不断提高,周而复始地生产出愈来愈多的产品,所以可以说它是可更新资源。反之,如果利用不合理,只用不养,不改造,不保护,则土地生产力将会不断衰竭,以致不再给人类创造财富,甚至恶化环境,影响人类生存。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由此可见,土地资源与土地概念的关系,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由于人们目前还很难确定哪部分土地是绝对不能利用和用来创造财富的,因此,土地和土地资源2个概念经常是相互通用的。土地资源是一种综合的自然资源,与气候资源、水资源、土壤资源、生物资源等单项自然资源相比,是人类生存最重要的因子。

土地可持续利用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对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又不会构成危害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味着土地的数量和质量要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和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对土地的需求。土地是可更新资源,利用得当,可循环永续利用,如果利用不合理,土地生产能力就会部分或全部丧失。如耕地乱占滥用,森林乱砍滥伐,草地超载过牧,就会引起耕地大量减少,土地沙化退化,使土地人口承载量与日益增长的人口数量越来越不协调。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早就引起了各国政府与土地、土壤专家们的注意。

一、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浪费与低效

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低效还体现在未将可相互协作的职能单位形成集群。比如医院、学校和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过于分散,既浪费了土地资源,又不便于人们的使用,增加了城市交通的负担。应根据城市人口的分布情况适度集中布局,部分设施合理共享,形成土地的混合高效使用,提升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再者,许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过大,占用了较多土地资源,应坚持实用主义观念,不搞面子工程。

2、盲目与短视

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早已超过这个比例,但在城市化的纵深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大量急功近利的短视现象。比如开发商抢占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在水质优良的河流湖泊资源旁开发高级别墅区;
部分地方照搬发达城市的发展模式,脱离本城实际,侵占良好的耕地资源,盲目扩大建设规模;
以及为吸引开发项目,随意调整城市规划等等。

这种规划仓促、论证不足就开始投入建设,缺乏对城市总体发展的把控,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会造成城市建设的反复性和耕地资源破坏的不可逆性,从长远发展来看,最终往往得不偿失。

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应当提倡因地制宜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减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例如云南省的山区、半山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4%,其盆地、河谷和耕地等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为解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和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云南省立足自身特色,提出“城镇上山”理论,扬长避短,既巧妙地利用了特有的优美山区景观,又保护了稀缺的耕地资源。

3、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城市规划中又一个需要考虑的严峻问题。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人们往往过度重视土地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土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如新城开发大量侵吞农林用地和生态敏感地区,工业园区占用良田、污染水源等。

土壤污染、水污染及雾霾等严重大气污染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这是城市发展中对生态环境重视不足的苦果。科学长远的城市建设,应当是变盐碱地为滋生财富的地方,而不是将优美的自然环境变为寸草不生之地。

4、土地市场的不规范

我国现如今的城市土地市场并不健全,其管理与监督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如土地交易存在着一些暗地里的不合乎法律法规的交易和操作等,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情况。

三、城市规划中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1、从规章制度制定方面突出土地管理中的社会责任

具体到规章制度制定方面,应当从经济手段和政治手段的双重角度提升土地资源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举措,突出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战略意义。土地保护制度制定方面应当严肃对土地滥用问题的处理,禁止对耕地资源的肆意侵占。此外,关于土地管理的统管制度与审批制度也应积极落实,从全方面抵制任何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维护土地资产的合法权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合作,突出社会责任对土地管理的重要驱动作用,这也是当前厉行土地资源保护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2、保护自然生态

应当以维持自然生态为土地开发的第一条准则。新区的规划建设不能以侵占基本农田、植被良好的山林地为代价。我国是人口大国,耕地资源本就稀缺,必须坚持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而山体的开挖、植被的破坏等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沙尘暴等问题。应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在保持城市生态的基础上,进行交通、居住、公共服务、景观、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系统合理规划。

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还要考虑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划分和严格控制禁建区与限建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为生物的栖息和迁徙预留空间。

3、科学合理制定土地、城市规划

土地的总体规划是国家进行土地管理利用的调节手段,通过对可用土地和土地规划进行协调,达到宏观方面控制土地的目的,这就要求城市的总体规划中严格各项规划制度,解决不合理不科学的现状。首先,针对城市中对土地资源没有进行“最佳”的开发,土地规划管理部门要尽量避免这一种现象,真正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收益。政府要尽可能地从每宗土地资源中获得收益,如果土地资源没有真正用于城市建设,对于土地资源来说,也是一种隐形浪费。其次,相关部门在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资源利用规划时,要重视对城市中其他资源的保护,比如绿化景观,要将优质的可以用来进行绿化的土地规划在绿地建设中,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保护对象,而在现在的很多城市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往往采取一种“先破坏后治理”的政策,对当地的植被、水体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很小,不仅增加了建设的管理费用,也造成了对土地的浪费。这些不科学的行为都将会引起城市管理功能的不完备。

4、加强土地规划与整治管理强度,推动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

全面整顿和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土地规划与整治管理工作的实施强度,定期开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对违法建设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拒不停止建设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违反详细规划或者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逾期不采取改正措施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对于不能拆除或者无法拆除的,要没收实物以及违法收入,按照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推进城市规划的顺利开展。

结束语

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土地资源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合理高效地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潜能。城市功能和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需要城市规划管理者、城市建设者们努力去推动。只有着眼于未来,立足于公众的城市规划,才能够将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发挥到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1]赵晓波.中国全要素土地利用效率计量分析[d].辽宁大学,2013.

[2]张国桥.连云港海岸带土地资源利用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3.

[3]吴一洲.转型背景下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空间重构效应[d].浙江大学,2011.

[4]高宇.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实证研究[d].东华理工大学,2013.

相关热词搜索:城市规划土地资源利用ok3w_ads("s006");

ok3w_ads("s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户主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东至 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大 沟、小 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_______________元,共计 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______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______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______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三

根据市(县)国让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与受让人,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条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建筑系数不低于%。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公顷。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

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

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一)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

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条第款约定日期或第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

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规定办理:(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二)按照《出让合同》第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四

ok3w_ads("s005");


【篇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5号)精神,为全面落实工业园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决定成立盐池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二、整改任务

(一)针对工业园区违规设立和超范围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涉及工业园区违规设立方面

整改措施:将高沙窝工业集中区核定面积区块合并纳入盐池工业园区,不再保留高沙窝工业集中区名称。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工信和商务局

完成时限:**年5月底

2.涉及工业园区超范围建设方面

整改措施:对超出原公告范围的面积,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厅整合核定的区块和面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具体面积以审定的面积为准。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国土局

完成时限:**年底11月底。

3.涉及工业园区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措施:坚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工信和商务局、环林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八部门联审制,强化入园企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用地企业投资达不到立项投资强度或规划建设规模,存在圈而不用或造成土地闲置浪费问题的,由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发改、工信、国土等部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理工作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合理分工,夯实责任,强化落实,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政府主要领导作为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进。县委、县政府将借助这次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会,切实解决我县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成立**县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有关协调调度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相关热词搜索:土地利用整改方案管理ok3w_ads("s006");

ok3w_ads("s007");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通用

微信扫码分享https://www.jinbitou.cn/shiyongwendang/yanjianggao/yanjianggaofanwen/16855971771509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