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是指一些人需要某种公共产品,但事先宣称自己并无需要,在别人付出代价取得后,他们就可不劳而获地享受成果。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搭便车”现象的是:
A、轮船公司不肯兴建灯塔
B、由政府出资安装路灯
C、一部分住户逃避缴纳小区道路维修费用
D、多人合租一辆汽车一同旅行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题干为社会学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需要某种公共产品;②不劳而获地享受成果。
第二步:题目详解
本题选非。
D选项:多人合租说明每个人都要付出代价,不符合定义,当选。
A选项:灯塔是轮船公司需要的公共产品,不肯兴建即想要不劳而获,符合定义,排除。
B选项:路灯是行人需要的公共产品,但行人可无偿享受政府的成果,符合定义,排除。
C选项:道路维修属于公共产品,这部分住户不缴费是想要不劳而获,符合定义,排除。
故本题选D。
【2010-福建春季-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