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 、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法院院长。
6 、史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7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8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9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0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衔。
11 、都察院御史。古代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2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
13 、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4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15 、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
16 、县承。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17 、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18 、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省教育厅长。
19 、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20 、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中央警卫局官员,(一说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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